2024年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法庭】古思尧拟「抬棺」示威被控 揭国安事前上门拍照作证

【香港法庭】古思尧拟「抬棺」示威被控 揭国安事前上门拍照作证古思尧(77岁)没有律师代表,选择自行陈词及抗辩,他否认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

现年77岁的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在去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前,拟带「棺材」前往选举事务处示威,惟未出门同日已遭警方拘捕,被控「企图煽动罪」,案件周一(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庭上证供显示,在古思尧往选举事务处预告翌日带同「棺材」到场示威前3天,警方已派员到其单位外并拍摄证物,包括写上「一国两制送殡仪馆」及「爱国爱党分个议员」的棺材,而古思尧就被国安警员指单位内有煽动性物品而被捕,他并在被捕后的录影会面中指,制作棺材为侮辱及谴责政府,并望告知全世界及港人,中国全面管治香港会令香港倒退,「唔会有翻身之日」。 

古一天前到选举事务处预告行动 

古思尧(77岁)没有律师代表,选择自行陈词及抗辩,他否认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案发日期就介乎2023年11月29日至同年12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控罪指他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即:

(a) 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c) 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控方证人、助理选举事务主任刘丽华作供,指自己负责区议会选举行政工作及处理投诉,于2023年12月7日早上约11时,获告知有人欲向选举事务处递信,她于是在同事陪同下本欲接信,并认出到场者为古思尧;而古当时表明在翌日早上递信示威,内容涉及「选举唔公平,有审核门槛」,又主动提及届时会带同棺材到场及洒溪钱,而他会就行动联络警方及传媒。刘询问古之后会如何处理示威物品,古就回应交选举事务处或食环署处理。两人最终沟通10分钟,古应要求留下联络电话后离开。古思尧之后指证人说话「似乎系事实」,表示不需要盘问证人。 

国安警事前到古单位外拍摄示威道具 

两名驻守国家安全处的警员之后先后出庭,其中警员11691佘卓礼(音译)指,在2023年12月4日下午应指示与同袍往长沙湾一工业大厦单位搜证,但单位没人,只见门外有一副黑色棺材,上面写有「一国两制送殡仪馆」及「爱国爱党分个议员」字句;另有一白色胶板写上「热烈支持制裁香港49名恶棍官员」,当日他没检取任何证物,拍照后离开。 

在4天后即12月8日,他与同袍在早上约7时再前往同一大厦,并在地下截停古,将他带返单位,他负责检取证物及拍照,包括棺材、采访通知书及立场书、锯、锤及黑油漆和木板,又供称棺材上的粉笔字已被抹去,但仍留有痕迹。另一警员17534陈超劲就称,当日因见屋内有煽动性物品,故宣布拘捕被告,而古在警诫下,透露自己原打算10时出发、11时到选举事务处「抬棺材示威」,届时会发声明及叫口号,包括「打到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爱国爱党食屎都发达,一国两制送殡仪馆,爱国爱党分个议员做,政府倒退一个甲子」等。

警员供称棺材上字句带煽动性 

陈超劲又在庭上解释,棺材上字句带煽动性,或激发他人的暴力或非法行为。处理案件的总裁判官苏惠德就关注问:「你心目中暴力行为系啲咩?」陈就称棺材字句、标语牌上的「制裁」,「就系阻碍、干预、破坏,有机会喺现场做示威行动,激发附近嘅人有暴力行为、喧哗,有机会令选举事务处嗰度造成混乱」。 

庭上之后播放古的警诫录影会面片段,古提及过往六四、七一、十一、23条立法都会构思行动,直言「唔系做棺材就会做花圈,唔系做花圈就做坟墓」,而是次行动早在区议会选举截止报名时已构思,但因自制棺材遭国安处没收,故延至12月才行动,又指因区议员议员名单由政府委任,「清一色都系爱国爱党」、近亲繁殖」,认为是剥夺香港市民政治权利,形容是「小圈子中嘅小圈子选举」,故打算往选举事务处抗议。 

古录影会面解释用棺材为侮辱及谴责政府 

古又在录影会面中指,行动构思、设计及制作棺材由自己一手包办,事前曾向昔日战友、社民连成员透露行动,又认为就算之后会被国安处检控,继续坐监,「我都唔会再考虑」。 

至于为何是制作棺材,古称其目的为侮辱及谴责政府,并希望告知全世界及香港市民:「中国全面管治香港,不论民主人权,各方面都会大倒退……特别系中国政打压人权、香港民主政制……将香港搞到一潭死水,搞到烂蓉蓉」,让全世界及全港市民知道「唔会有翻身之日」。 

官著古陈词针对案情非发表政见 

控方中午完成举证后,古思尧自行作中段陈词,指民主人士不准参选区议会,剥夺市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又言:「中国同香港政府炮制《国安法》,呢个大时代嘅……」旋即被总裁判官苏惠德打断,著古针对本案案情而非发表政见;古就表明只想陈述自己的动机,惟苏官指古在可在此阶段评论控方案情或指出不足,若有机会展开辩方案情,届时他将有权讲述动机。 

古之后明言,指不争议控方案情,形容是「千真万确」,但指自己只打算抬棺材抗议,而在住所门外写上「热烈支持制裁香港49名恶棍官员」的直幡则没打算带去示威,指国安处把两件事混为一谈是「大错特错」。总裁判官苏惠德之后称,控罪没有针对某个示威行为,经考虑后裁定古表证成立。古选择不作供,苏惠德就提醒,只有宣誓下作供才属证据,陈词不属证据一部分,古最终维持原有立场不作供。 

案件押后至即年初七裁决 

古思尧之后作结案陈词,提及「中国同香港政府炮制国安法,呢个大时代、大灾难,喺呢方面中国政府大开杀戒,将民主、人权、自由开膛破肚,送神归位」,又举民主派47人案被告未经审讯「已经坐几年监」为例,指现时中国政府跟香港政府「话你有罪就有罪,冇罪都要安排你嘅罪名」,此时陈词再被苏官打断,提醒古其结案陈词非发表政见,著他针对证供陈词。 

古之后称:「无论点都好,今日面对法庭对我嘅审讯,我都会积极面对,我都会积极面对玛嘉烈医院对我直肠腺癌嘅治疗,随时准备惩教署对我第14次坐监嘅安排,坐监愈坐愈聪明……最后,既然表面证供成立,等候求情陈词再讲,多谢法官阁下。」总裁判官苏惠德之后宣布,案件押后至下周五(16日),即年初七裁决。 

案件编号:WKCC5279/2023 

记者:吴婷康 编辑:温晓平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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