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法庭】「陈伯」涉狮子山上展示字句 被控无证展示条幅

【香港法庭】「陈伯」涉狮子山上展示字句 被控无证展示条幅「陈伯」过去积极参与社会运动,「反送中」事件时经常在前线出现,是为人熟知的组织「守护孩子」之成员。

人称「陈伯」的七旬社运人士陈基裘,去年中秋前夕,涉带同对联登上狮子山,并曾在社交网站展示手持相关对联的图片;他之后于去年10月初被捕,准保释候查及须向警方报到。事隔数月,「陈伯」被正式落案控以一项「没有许可证下于郊野公园内展示条幅」罪,案件周三(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押后答辩,以待索取文件,案件押后至4月26日再提讯。

本案被告为现年76岁的陈基裘(报称退休人士),获准以现金100元保释候讯。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9月28日在香港狮子山郊野公园,没有在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批给的许可证下展示条幅。

「陈伯」过去积极参与社会运动,「反送中」事件时经常在前线出现,是为人熟知的组织「守护孩子」之成员。而据报道,他去于9月28日中秋前夕,带同对联登上狮子山,当日曾手持多对字句,包括曾在社交网站展示、出自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

警方当时回覆传媒指,留意到网上报道,指一名男子于9月28日在狮子山郊野公园范围内展示条幅,警方之后于10月5日在上水区拘捕一名76岁姓陈男子,涉嫌违反《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又指该名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1月上旬向警方报到。而「陈伯」回覆传媒查询时就称「只不过在5日(上周四)失去了6个多小时自由,现平安」,并表示暂不受访。

根据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10(1)(a),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展示任何标志、告示、海报、条幅或广告宣传品。违反条例的人士,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

不过,并非所有曾在郊野公园范围内展示条幅或横额人士均有被检控。有传媒曾翻查资料,发现过去香港亦曾有不少团体登上狮子山并展示不同标语、旗帜、横额、国旗等,其中民间团体「维港之声」曾先后至少两次,在狮子山展示「止暴制乱」、「支持国安法」等横额。最近一次在2020年6月21日,大批市民身穿印有「守护中国香港」的红色衫,登上狮子山顶,再手持国旗及写有「支持国安法,香港再出发」的横幅拍照并上载至微博。而据报道,当时参与人士在场更再有高喊「反港独、反颠覆、反暴恐、反干预、中国加油、中国香港加油!」等口号。警方就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而采取任何行动均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另外,「反送中」运动期间,亦多次有人到狮子山展示反修例的标语、举旗帜、举灯牌等,也曾有大批市民到狮子山,以手拖手筑光链等方式表达,但未见有人被捕。而警方之后在「敏感」日子,就会于狮子山各出入口部署警力及作出截查。

案件编号:KCCC528/2024

记者:吴婷康 编辑:温晓平 网编:池焕衡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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