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中国经商的一对黄姓父子被控利诱招揽2名台湾军人,收集军方机密文件交给中共情报人员,周二(23日)在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各判8年徒刑,2名军人因收贿分别判囚7年及6年。
起诉书指出,黄姓男子于2015年前往厦门市经商,结识中共情报机关人员,在利诱下与儿子一起在台湾发展组织,以高额工作费方式来招揽现役军人,包括时任空军防空暨飞弹第501营叶姓上士,以及空军防空暨飞弹第301营苏姓中尉排长,除收集军人身分证等个人资料,还要求签署「效忠自愿书」,然后安排前往外国与中共官员见面。
汉光演习机密文件交中共
黄姓父子与叶、苏2人共同收集8项关于汉光演习等军事机密文件,并亲自携往中国地区,或以手机通讯软体传送图片影像给中共官员,黄男犯罪所得为45.6万元(新台币,下同)、儿子126万元、叶姓上士21万元及苏姓排长10万元。
法官认为,黄姓父子触犯数项控罪,应各从重论以「为大陆地区军事机关发展组织罪」,惟考虑2人配合调查,可依相关规定减刑,故各判有期徒刑8年,犯罪所得全数没收。
对于叶、苏2人触犯公务员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法官考虑2人坦承罪行,且均自动缴回犯罪所得,遂判处苏男7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叶男判囚6年,褫夺公权5年,全案仍可提出上诉。
编辑:李向阳(台北 报道) 网编:池焕衡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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