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黎智英案】陈梓华称黎智英无畏无惧 纵违国安仍续推制裁

「黎智英案」周四(25日)续审,从犯证人陈梓华开始接受辩方盘问。陈指案发时黎智英、李宇轩等人仍在为香港努力中,故纵会违反《国安法》,仍继续推动制裁,形容黎智英等级数人物可「无畏无惧」,甚至以身作则,「所以我觉得应该有啲嘢系要去做」。陈之后在盘问下同意,《国安法》生效后从没向黎智英表示,他或李宇轩会继续进行国际游说,以及请求外国对中港官员实施制裁;亦指《国安法》生效后,黎本人没有跟他直接提及要求他继续进行违反《国安法》的活动。

陈梓华答应成控方证人 与警共会面约81

案件踏入第66天审讯,控方早上结束主问。黎智英一方由大律师Marc Corlett代表,开始盘问陈梓华,提及陈周三供称在《国安法》实施后,「暂时冇印象」有否与黎智英联络,质疑其回答是因要翻看供词,惟陈否认。 

陈之后在盘问下确认,于2021年3月或4月答应成为控方证人,连同录影会面及录取书面证供,与警方共有约81次会面,期间从未提及自己跟黎在《国安法》实施后,曾透过电话联络。陈表示同意,指自己在《国安法》实施后确没与黎通电话及见面,跟黎最后一个WhatsApp讯息为2020年6月16日,最后一段Signal对话则是于2020年7月12日至13日,此后再没有其他讯息对话。

他之后在辩方提问下,表示在《国安法》实施后数天内,首次阅读官方公布的《国安法》条文。陈跟李宇轩在2020年7月23日的讯息对话就显示,陈当时向李称「我不太肯定《国安法》对你的影响,但是不代表我们在新法律下不做任何事。」陈解释,他其一意思是在海外仍有很多「重光团队」的成员,仍可继续呼吁制裁。

当时认为需续推制裁 指黎智英以身作则 

辩方追问陈当时是否意图将来刻意做违反《国安法》的事情;陈以「当时谂法系视乎有咩人喺身边」作回应,并在追问下解释,如他认识的李宇轩、黎智英都为香港努力中,「我谂我最尾都会做」。 

辩方又关注陈当时对《国安法》的取态,陈回应当时认为需要继续推动制裁,形容像黎智英等级数人物,当时都可以无畏无惧,甚至是以身作则,「所以我觉得应该有啲嘢系要去做」,惟究竟做到哪一步当时仍在思考中。他又在辩方追问下称,即使推动制裁属违法,仍倾向继续。

确认没与黎达成口头协议续做违反《国安法》活动

陈又同意,从《国安法》生效至其被捕当天,从来没有向黎表示他或李宇轩,会继续进行违反《国安法》的行为,包括进行国际游说,促使外国对中港官员实施制裁;也没有与黎讨论《国安法》的效力。他又在辩方提问下指,在《国安法》生效后,黎本人从未跟他直接表示,要求他继续进行违反《国安法》的活动。

控辩双方之后一度就陈曾否向黎「同意」,会继续进行违反《国安法》的活动问题中,「同意」一词的使用作争辩,并一度需要陈先行离席;控方反对问题并指「同意」可具持续性,证人难以回答,又关注「同意」不限于口头表达。法官李素兰亦指陈供称若见黎智英、李宇轩等人继续行事,自己也会考虑继续,认为或是属协议持续的一种方式。最后法官李运腾提议,把问题仅限于「口头协议」,陈就确认在《国安法》实施后,没有与黎达成他会继续进行违反《国安法》活动的口头协议。

陈否认曾致电李宇轩 指会安排他离开香港

陈之后又供称,李宇轩于2020年8月12日被捕及获保释后,他曾与对方数度通电话,李要求他协助照顾家人,并透露想离开香港,指要继续打国际线,因担心香港「冇人顶住」。两人曾讨论日本线及美国线,又讨论若李无法离港,那陈是否应离港。陈又透露,李当时曾向他及刘祖廸提及自己手提电话内资料「全部都会曝光」,并指需钱「走佬」,希望动用SWHK(重光团队)的资金,,或由他们帮忙筹钱,惟他否认曾致电李宇轩指会安排他离开香港。

就陈早前供称在黎智英被捕后,Mark Simon曾表示在SWHK方面有「Plan B」,另陈在2020年10月因「协助罪犯罪」被捕后,Mark Simon又著他「唔驶担心」;辩方指,陈合共有4份录影会面供词,分别于2021年4月底分3日录取,惟陈从未提及跟Mark Simon间两则电话的内容,陈此时一律以「我唔记得」回答;辩方再指陈于2021年5月录取的书面供词中新增相关内容,因而关注供词草议过程。

庭上称录取口供时对警员说谎

陈表示录取该口供时,「(警员)喺我面前打」,指警员当时以电脑纪录供词,问及他一、二条问题,「我一路讲佢一路打」,并确认当时没有人以手写作记录。辩方之后展示陈因「协助罪犯罪」被捕后的警诫录影会面供词,显示陈向警员曾供称Mark Simon「由我认识佢到今日,所有嘢,佢从来冇要求过、指示过我去做某样嘢,从来都冇。」陈又向警员忆述黎智英被捕后,Mark Simon曾向他表示「你需要思考嘅系点样将你嘅生活重回正轨,因为香港唔会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会活动发生」。辩方指,陈当时指Mark Simon没作任何指示,正是事情的真相;陈表示「不同意」。辩方追问陈是否对警员说谎,陈就回答「正确」。

陈又指,Mark Simon著他思考生活如何重回正轨一事同样不是真实,但否认自己说谎,惟被辩方追问及要求作解释时,就仅称自己「唔同意」,又不同意辩方指,他在2020年10月的供词道出实情,而2021年5月的供词才是虚假。

案件编号:HCCC51/2022

粤语组报道 编辑:施芷珊 网编:池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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