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归香港》本周正式成为政府禁歌。香港政府喉舌援引纳粹历史为禁令辩护。时评作家长平指出,污蔑政治对手是“暴徒”,并操纵法律限制言论自由,正是当年纳粹的所作所为。
(德国之声中文网)《愿荣光归香港》本周正式成为政府禁歌。香港法院周三(5月8日)宣布判决,批准港府律政司的禁制令上诉,颁令禁止传播、演奏、印刷这首示威歌曲的内容。
从禁止游行到禁止歌唱,香港堕落的速度令人震惊。但是,如果想想它已经是中共完全控制的地方,似乎也尽在“情理之中”。跟中国大陆不同的是,一套公开行之有效的宣传系统还没有在香港建立起来,还需要假扮法治社会。中国大陆的宣传部门禁歌无数,但鲜有麻烦“人民法院”的例子。
通过法院来建立专制权力,让人想到德国纳粹夺权前后的历史。希特勒鄙视法院,但同时不得不屈尊就卑照顾法律的权威。“我们进入法律机构,并将以这种方式使我们的党成为决定性因素。”希特勒1930年在莱比锡审理一起军官案的法庭上说,“不过,一旦拥有了宪法授予的权力,我们将把政府塑造成我们认为合适的样子。”他如愿以偿获得权力,在1934年的“长刀之夜”内部血腥清算行动之后,也不得不向公众解释:“如果有人指责和质问我们,为什么没有按正常法律程序进行审判,我只能回答:在那个时候,我必须对德意志民族未来的命运负责,因此我也是德意志人民的最高执法者!”
出于种种原因,西方社会很不情愿以纳粹历史来警示中共政权,认为中共虽然也禁言禁歌、迫害异议人士、建立“教育集中营”甚至还饿死几千万人、斗死几百万人,但仍然没有纳粹那么坏。讽刺的是,当年纳粹夺权过程中的主要政敌就是共产党,包括很多犹太人在内的德国人的想法是:纳粹再坏,也不可能比会建立列宁式苏维埃政权的共产党更坏啊。
列宁也的确鄙视过德国人。据说列宁曾经难得幽默地评论道,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永远不可能发动一场成功的革命,因为他们去袭击火车站时,首先会秩序井然地排队购买站台票。列宁没有想到的是,希特勒可以让人们先袭击火车站,再回头秩序井然地排队买站台票。
人类的悲剧就在于,“比坏”是没有底线的。
谁是纳粹分子?
从《愿荣光归香港》被禁联想到纳粹历史,并不是我敲键走神了,而是因为我惊讶地发现,香港为禁歌辩护的官方喉舌竟然一再地援引法西斯历史,生怕人们不知道历史悲剧正在重演似的。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为禁令辩护时说,不应只纠缠于歌曲中某段歌词或旋律,也要考虑背后理念,并举例指二战后意大利政府禁止法西斯主义。香港中共官媒《大公报》的一篇文章说,德国和奥地利也在二战后亦出台了类似法例,诸如《亲卫队在敌境前进》、《前进!前进!吹响嘹亮的号角》、《霍斯特.威塞尔之歌》等等与纳粹有关的歌曲,均被列为禁歌。
看来汤家骅也知道,《愿荣光归香港》的歌词和旋律,和法西斯宣传歌曲有天壤之别。但是,所谓“考虑背后理念”是“高级黑”吗?难道他不知道“背后理念”差别更大,一个是大众争取民主自由,一个是政党专制宣传吗?纳粹上台之后,《大公报》提到的这几首歌都成为执政党的党歌(《霍斯特-威塞尔之歌》,也被称为第二国歌)和军歌,与之相应的难道不是《义勇军进行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吗?喉舌们的意思是,未来实现民主之后,也应该禁掉专制政党的这些宣传歌曲吗?
这些官方喉舌大概以为这样的类比可以将抗议民众污蔑为“暴徒”,然后将他们绳之以“法”。他们似乎不知道,这完全是在照搬纳粹当年的伎俩。1933年“国会纵火案”发生之后,希特勒及其爪牙明明知道纵火犯单枪匹马,但仍然迫不及待地污蔑政治对手(共产党和社民党)为“暴徒”,同时宣称自己是爱国者。“邪恶的毁灭计划使我们的祖国处于危险之中,有可能变成一片浸满鲜血的废墟”, “一个不剩地消灭这帮赤匪”。
然后他们胁迫总统兴登堡签署法令,纳粹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对包括出版自由在内的言论自由权的限制,对集会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对通信、电报通讯和电话交谈之隐私权的违反,搜查证的批准,没收令的发布,以及对财产权的限制,除本法另有规定之外,均不受法律的约束”。
作者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六四记忆 · 人权博物馆总策展人,现居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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