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6月19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上向市民致歉,但拒絕躹躬及問責下台,稱會繼續留任「配合行政長官未來三年工作」。
對於6月12日警方清場時,有速龍小隊成員無展示警員編號,李家超稱其服裝根據行動及戰術需要而設計,故「無位置展示編號」;但警方明白公眾關注,會作出檢視。
至於警方為何向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地點,即中信大廈對出發射催淚彈,令和平示威者被困?李家超稱警務處處長當日已呼籲市民不要前往金鐘,故警方驅散群眾離開現場;他又指網上影片是「片段性資料」,認為應整合所有資料讓警察投訴科審視。
同日,當局去信立法會,延後《國歌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建制派未有反對,指當時非合適時候,認同「先停一停」。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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