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新煽动罪再有检控个案,一名58岁报称无业的男子,被控在法例生效当日及之后几个月,在YouTube、Facebook 及X三个网上平台,发布煽动讯息,据悉字眼包括「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因而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周五(21日)提堂,该男子没保释申请,案件押后至8月7日再讯。
被告区健威(58岁),报称无业,他被控一项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 24(1)(b) 条下《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在YouTube、Facebook 及X发布煽动讯息。
控方申请被告暂毋须答辩,同时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查从被告家中搜出的两部电话、桌上电脑,以及 3 部手提电脑。《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控方要求,押后至 8 月 7 日再讯。控方又透露,被告没有保释申请,辩方代表确认,故被告须还押看管。
警曾两度以「23条」下的新煽动罪执法
翻查报道,一名27岁男子于本月12日在沙田一个港铁站,涉嫌身穿印有「光时」的上衣及「五缺」的口罩在徘徊,被落案控以「作出具煽动意图行为」、「游荡」等合共三罪,并在14日被带到法院作首度提堂,成为新法例下的首个煽动检控个案,国安法指定法官拒绝其保释,并在控辩双方提醒下,发现在新例下,被告每八天一次的保释覆核权利已被撤销,案件再押后至8月7日再提堂。
而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的facebook专页「小彤群抽会」亦有8人被捕,为警方首次根据新煽动罪作出的执法行动;另人称「王婆婆」的社运人士王凤仪,则在六四事件35周年当天在铜锣湾,亦被警方以「23条」下的新煽动罪作拘捕,惟两案至今未作正式起诉。
案件编号:WKCC2719/2024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荣添 网编:池焕衡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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