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8日星期六

黄世泽:香港终审法院声誉的终结

「民主派初选47人案」判决出炉后,香港终审法院两名来自英国的非常任大法官,包括郝廉思勋爵和岑耀信勋爵,都在六月六日宣布辞去有关职位。虽然郝廉思勋爵和岑耀信勋爵未有详细叙明原因,但无论参与四十七人案的上诉判决,还是因参与香港法院被美国制裁,都几乎肯定其司法声誉蒙污,现在看馀下来自英国、加拿大和澳洲的法官,究竟会否留下来。中国发现这些非常任法官对做政治花瓶十分重要,但现在才知这机制妙用无穷,已经实有点迟,香港终审法院,亦肯定日后不会在普通法世界有甚么公信力可言。

在香港英治年代,虽然终审法院名义上是枢密院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一切上诉案件以女王听取委员会的建议为名来判决,但由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成员,实际上是当时上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亦即与英国的终审法院同一班人来的,相信没几个人对英国终审法院的法官没有信心,这也是香港法治获信赖基础之一。甚至有不少前英国殖民地,独立后都仍然继续由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作为终审机构,借英国多年的信誉令法治上取信公众。只不过,中国政府没有这个胸襟度量作出这种安排,因此才想到从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借用具国际声望的大法官﹐加入香港终审法院,稳住香港终院,以至整个司法制度的信心。

借海外法官为其恶法背书

当初中国极不想用的制度,现在中方才发现真的「奥妙无穷」,因为有德高望重的法官替其恶名昭彰的法律背书变得很重要,甚至有可能反过来影响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而有了德高望重的法官背书,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很难忽视这些判决。因此,当英国、澳洲、加拿大政坛都有压力,要求获委任的退休法官辞职后,港府就不断反驳西方政界的批评,甚至这次司法机构的回应声明,都做到这些法官好像被迫离去一样。但那些德高望重的法官,都并非纯粹贪钱之辈,他们十分之清楚,四十七人案、黎智英案等判决书有他们的签名,就与自判声誉上的死刑没有甚么分别。毕竟大家都知道,现在香港法院的声誉与纳粹人民法院没有分别,真的可谓遗臭万年,一世英名一朝丧。

英澳加非常任法官将陆续离任

虽然剩下的非常任大法官,将会陆续离开,不论因政治理由而辞任,还是因健康或去世为理由而辞任,但中国为了装作一国两制仍然存在,会继续向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要求指派退任法官来港,只不过英国、澳洲、加拿大这几个,恐怕不大可能再派人来到香港。相信会由南非、新加坡、马来西亚这些与中国关系相对友善的国家派人来官担当非常任大法官,但这些国家的法官份量无法与英、加、澳等国相比,因为这些国家的法律都有相当的瑕疵,令他们的判例其实甚少在大部分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构成实质影响力。当香港那些非常任大法官,都来自这些国家时,其实香港司法声誉已经沦丧,到底还有没有商人想来到搞仲裁,或签合约,本身就十分之令人怀疑。

很多人都以为,法治可以与民主割裂,这是不可能,其实香港人熟悉的法治,应该是建基于民主制度三权分立的法治,没有民主制度之下,法庭只不过是赤裸裸为镇压人民屠夫涂脂抹粉的工具,没有民主就不会有真司法独立现时仍在香港把法治挂在嘴边那些人,不是对法治无知,便是不折不的伪君子。西方国家那些非常任大法官辞职,这才是尊重他们自身的专业和资历,日后新来的那些大法官到底是甚么货色,其实都不言自明。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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