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

黎智英案第91日審訊|辯方指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 《國安法》生效後無違法協議

黎智英案第91日審訊|辯方指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 《國安法》生效後無違法協議

分享: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辯方:報章監察政府
矯正港府錯誤不構成煽動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先針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陳詞,提到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他指,控方指控黎智英以《蘋果日報》為平台進行串謀,質疑「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指控」,因《蘋果》是一份報紙,控方證人作供時亦提到,報章可以對不同光譜有不同看法,作為「第四權」亦可監察或批評政府。

彭耀鴻續指,煽動罪條文列出豁免情況,任何作為、言論或刊物,不會僅因目的是矯正港府和憲制錯誤、缺點,或為消除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敵意事項而入罪,「這些正正是報章所做的事情(these are exactly the sorts of things that newspapers do)」。

最後一份《蘋果日報》(資料相片)
辯方: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

他指,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強調這不是一張王牌(trump card),但法庭推論一份刊物是否涉及煽動內容時,須考慮其內容和背景,即報紙本質是為了指出錯誤、提高公眾意識等。

彭耀鴻再指,公正評論權是言論自由當中最重要的元素,法庭審案時不應採取狹隘定義,而是採取較寬鬆的演繹,讓報紙充分發揮關注公共利益的權利。

辯方:沒證據指《國安法》生效有違法協議

至於本案控罪涉「串謀 (conspiracy)」,彭指當中的「協議(agreement)」屬關鍵,「串謀」即干犯違法行為的「協議」,若以合法方式進行合法行為並非「串謀」,控方須證明違法意圖。

彭續指,可能於《國安法》生效前,有證據證明黎與同案被告,共同協議刊登一些報道、與一些機構合作,但強調當時該協議屬合法。《國安法》生效後,令本身合法行為變成違法,亦導致合法協議自動失效(frustrated)。

法官李運騰問,即使《國安法》生效後,令某些協議行為違法,並不意味法例改變後,會令最初的協議失效。彭回應指,失效意指協議的原有目的,已不再可行。

2020 年 6 月 18 日《蘋果日報》25 週年報慶。(資料相片)
辯方:證人供稱曾諮詢法律意見
其協議是要守法

李運騰強調,《國安法》生效後,黎是否有意圖邀請外國對香港實施制裁是本案重點,至於黎是否知悉其行為屬違法並非重點。彭回應指,控方正正須證明黎即使面對《國安法》生效,仍有相關意圖,但現時控方只能證明黎於《國安法》生效前的意圖,沒有就其《國安法》生效後的意圖舉證。

辯方強調,控方幾位從犯證人均提及,《蘋果日報》在《國安法》生效後,曾諮詢法律意見,希望不要違法,可見他們的協議是要守法,而非做出違法行為,例如《蘋果》前主筆楊清奇金曾提及「打擦邊球」,這些證供均顯示他們決定退後一步,不再繼續原有的協議。

黎智英律師團隊,右一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資料相片)
辯方指提及制裁不等於請求制裁
官質疑稱「制裁有幫助」亦是方式之一

彭指,黎推出《蘋果》英文版、「一人一信救香港」,均在《國安法》生效前發生,其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亦沒有涉及其他請求制裁的證據。法官杜麗冰問,彭意思是否指黎沒在節目提及制裁?彭稱,提及制裁不等於請求制裁,例如討論英國政府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

杜麗冰續指,不一定要說出「我呼籲制裁」才屬請求制裁,舉例指在言談中稱「制裁有幫助」、「可向政府施壓」,也算是請求制裁方式之一?彭指,那就是他強調法庭須考慮全部背景的原因,根據節目的上文上理,黎與嘉賓談及制裁對世界的影響,這與請求制裁有明顯分別。

就張劍虹供稱,他在黎還押後探訪對方,黎稱「唔使怕」、繼續經營《蘋果》,彭質疑「如何推斷這裡存在違反法律的協議?(How can you then infer that there was an agreement to breach the law?)」。

2023 年 7 月 28 日,黎智英正於赤柱監獄就欺詐案服刑。(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控方今年6月完成舉證

本案自去年 12 月 18 日開審,控方至今傳召共 8 名證人,當中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分別為《蘋果》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與 SWHK(重光團隊)相關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此外,控方傳召了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社交媒體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作供。

控方另應辯方要求傳召國安警,供述在收押所與張劍虹會面的情況,以及播放黎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和完整受訪片段,至 6 月 11 日正式完成舉證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