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18日,民陣申請遊行不獲批准,只獲准在維園集會。不過現身人數眾多,自中午起大量市民在北角、炮台山一帶停濟不前,無法進入維園。
在下午,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國雄、李柱銘、何俊仁和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帶領集會市民「流水式」離開維園,至原訂遊行終點遮打道。遊行人潮持續至晚上,民陣稱有170萬人參與集會,警方則稱高峰時期有12.8萬人。有示威者於政總一帶留守至凌晨後和平散去。
事後,黎智英、李柱銘等9名民主派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其中7人就「組織集結」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而「參與集結」罪在上訴至終院後遭駁回。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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