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岁男子涉嫌由去年3月至今,于Facebook发布逾百则帖文,被指具煽动意图。港警国安处周二(21日)于东区将他拘捕,后被落案起诉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周三(22日)首次提堂,被告没保释申请,押后至3月3日再讯。
被告李俊杰(36岁,巴士电器技工),被控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罪指他于去年3月29日至今年1月21日,在Facebook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以引起对警队及政府的憎恨。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被告梳起长发、身穿黑色羽绒外套被押解到法庭,在听取控罪后,轻声回应称:「明白」。控方申请暂毋需答辩,并指需等候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从被告住所内搜出的另一部电脑作出搜证,同时反对被告担保。
被告就由当值律师代表,不反对押后,同时没保释申请;苏官最终批准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3月3日,被告须还柙看管。
提讯散庭后,有旁听人士就向被告挥手著他「顶住」,被告没有回应,只低头被押回囚室。
警方周二(22日)发稿透露拘捕行动,指警方调查显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香港特区政府、香港警队及司法机关憎恨、要求制裁政府官员及煽动使用暴力等。
案件编号:WKCC348/2024
编辑:李荣添 网编:陈家杰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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