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黃之鋒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罪 11.21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黃之鋒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罪 11.21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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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法庭線》記者攝)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辯方由律師文浩正代表,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旁聽席近乎坐滿,包括各國領事代表。黃之鋒戴黑色粗框眼鏡、穿深藍色恤衫,手持筆記簿應訊。黃開庭前一直望向旁聽席,不時點頭、揮手,又對著旁聽席做口型,保安則提醒「就快開庭,唔好飲水、唔好做手勢」。

控罪指與羅冠聰等人串謀犯案

控罪指,黃之鋒(28 歲)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日 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WKCC2445/2025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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