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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及煽動罪成,與另外 8 名被告候處理求情;初選 47 人案上訴等候判決,至今 14 人出獄。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 3 人終極上訴得直,而被指顛覆案經兩度押後,即將於下月底開審。
黃之鋒在獄中被捕,被起訴 2020 年與羅冠聰串謀勾結。郭鳳儀父親否認企圖處理潛逃者資產罪,而評論人王岸然被控妨害調查國安罪行。23 條附屬法例的駐港國安公署規例迅速實施,公署與警方國安處今年中首次公布採取聯合行動,就涉嫌勾結罪搜查 6 人住所並「約談」。
《法庭線》整理 2025 年重要案件,分成社會篇、社運篇及國安篇,一連三日與大家回顧年度法庭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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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裁定勾結、煽動罪成
2023 年 12 月開審的黎智英國安案,今年 12 月迎來裁決。黎被指分別串謀《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尋求外國制裁中央及特區。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黎與同案 8 人續還押,候明年 1 月 12 日處理求情。勾結罪的條文指,若罪行重大最高可判囚終身。
本案判詞暫時是國安案中篇幅最長。法官強調《國安法》無追溯力,黎並非因政治立場受審,但稱有必要回顧《國安法》前情況,審視黎的意圖;官又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裁決後,港澳辦、中聯辦、國安公署、特首李家超接連批評黎智英。多國政府關注、譴責裁決,要求釋放黎,美國總統特朗普亦有回應案件。

47 人案 14 人出獄
上訴案明年判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提出上訴的 12 人及律政司對劉偉聰無罪裁決的上訴,今年完成陳詞。上訴庭稱 9 個月內,即預定不遲於 2026 年 4 月頒布判決。
這一年,有 14 名罪成被告先後出獄,依次是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岑子杰、王百羽、譚凱邦、李嘉達;吳敏兒、馮達浚、劉澤鋒;袁嘉蔚;徐子見;趙家賢。《法庭線》採訪當中 13 人出獄,他們被安排在清晨由拉窗簾、掛黑布的車輛接走。趙家賢則由《星島》、《無綫》發布出獄消息,據報趙是首名因獲得獄中減刑、得以提早獲釋的被告。
出獄當日主動回應記者的被告只有岑子杰。他回到曾任區議員的瀝源邨,感嘆升降機工程仍未完成,亦持續跟進政府就同志平權案終審判決提出的措施。毛孟靜重新在 Facebook 群組教英文,她亦短暫離港探望親友。王百羽在同案被告上訴聆訊時到庭旁聽。
馮達浚、袁嘉蔚公布了婚訊,馮稱「以前得老婆牆內 Number,今日終於有埋佢電話 Number 了」。李嘉達重組樂隊,發布新曲。趙家賢則接受《無綫》專訪,指「修例風波去到暴亂,去到初選案,其實整體係一個套路,背後係有啲別有用心嘅人士 ,喺後面操控住佢」。
據《法庭線》推算,2026 年將有 8 人出獄,包括朱凱廸、梁晃維、張可森、岑敖暉、楊岳橋、胡志偉、尹兆堅、伍健偉。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被告方終極勝訴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法院今年 3 月裁定支聯會一方終極勝訴,撤銷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的定罪和刑罰,惟 3 人已完成服刑。終院指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將國安處調查報告大幅遮蓋,剝奪了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機會,亦妨礙控方舉證,定罪不穩妥。
鄧岳君稱「公道自在人心」,又指終院的裁決「還咗好多年義工嘅一個清白」。徐漢光指,支聯會一再被冤枉是「外國代理人」,相關判決和冤獄「都站不住腳,被終審庭推翻」。鄒幸彤母親則說,「多謝大家,希望世界變得更好。大家要堅持善良、公義,唔係淨係呢一刻喺呢度發生嘅事」。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
兩度押後 下月開審
至於鄒幸彤屬被告之一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原定今年 5 月開審,惟法庭兩度押後,延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開審。何俊仁改擬認罪,他至開審日將還押近 4 年;繼續抗辯的李卓人、鄒幸彤則還押逾 4 年。鄒幸彤年內提出撤銷公訴書申請被駁回,她申請證人海外作供亦被駁回。
今年候審期間,何俊仁因 2019 年多宗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先被律師紀律審裁組指違紀而吊銷牌照 3 個月,再被公證人紀律審裁組指有損聲譽,吊銷執業資格 7 年。

另外,東頭邨爆炸品案預計 2026 年 11 月開審,由 3 名指定法官審理,是第五宗交付至高院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國安案。
年內 4 宗《國安法》新起訴案
今年新起訴的《國安法》案件有 4 宗。第一宗是黃之鋒 6 月在獄中被捕,被起訴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 2020 年與羅冠聰等人請求制裁。案件將在 2026 年 3 月再處理交付高院。
第二宗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案,兩男與一少年被指參與在台灣成立旨在推動「港獨」的組織,被控串謀分裂罪。16 歲少年在區院認罪,官裁斷他是積極參與,判監 42 個月。另兩男將於 2026 年 1 月再訊。
第三案是警方以「23 條」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多人,其中兩男被控串謀顛覆,案件將在 2026 年 3 月再訊。餘下一案,青年原被控新煽動罪,今年 7 月被改控煽動顛覆,案件將在 2026 年 1 月再訊。
《國安法》今年實施滿 5 年,「23 條」亦實施逾一年。《法庭線》除追蹤案件進度,亦分析政府在法庭上的主張,法院接納了多少,以及政府以哪 4 種理由拒絕披露國安資訊。

國安公署首公布在港執法
政府今年 5 月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實施「23 條」下兩項附屬法例,包括《維護國安(駐港國安公署)規例》及《維護國安(禁地宣布)令》。翌月,駐港國安公署與警方首次公布,就一宗涉及勾結罪的案件在港採取聯合行動。公署根據規例,要求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
12 月,駐港公署公布指「依據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針對大埔宏福苑火災及立法會選舉「虛假信息和炒作抹黑」,「約談」外國新聞機構在港負責人及記者。

港府引 23 條禁兩組織運作
控郭鳳儀父、王岸然
這一年,政府首次動用「23 條」第 60 條,禁止兩海外組織「香港議會」、「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被通緝的海外港人今年再增 19 人,包括前人民力量副主席錢寶芬、「姜牧師」姜嘉偉;名單累計增至 34 人。警方亦再引用第 89 條對 16 人採取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處理資金等。
首批被通緝者之一的郭鳳儀,其父郭賢生被起訴企圖處理潛逃者資產罪,案情指涉及保單。郭父一度還押,後來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與女兒聯絡。案件已完成結案陳詞,押後 2026 年 2 月裁決。
71 歲評論人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國安處會面的內容,警方首引第 88 條,起訴他「妨害調查危害國安罪行」罪。王須還押,案件 2026 年 1 月再訊。

譚得志煽動案終極敗訴
新煽動罪累計 11 人被控
譚得志在被控「舊煽動罪」一案,今年 3 月被裁定終極敗訴。終院裁斷本地煽動罪並非普通法罪行,控方毋須證明煽惑暴力或動亂意圖。「23 條」新煽動罪已註明毋須證明上述意圖,亦將最高刑罰增至監禁 7 至 10 年。據《法庭線》統計,目前累計 11 人被控新煽動罪。
至於舊煽動罪的案件,青年 12 月獲裁定刑罰上訴得直,即時釋放、毋須再服刑,是首案被告方上訴得直。而「立場新聞」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的上訴案,已排期 2026 年 9 月處理。
此外,馬俊文就「23 條」獄中減刑新規定司法覆核敗訴,今年被駁回上訴。馬於 11 月刑滿出獄,在 Facebook 發布新自拍照稱「出冊了。回家的感覺彷如隔世,卻被現實嘅衝擊感到無奈,茫茫人生我該何去何從呢⋯請好好照顧自己,照顧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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