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5 日
本台日前報道聯合國人權專家發表聯署聲明,要求法院判處黎智英非監禁刑罰,或基於人道理由立即釋放他。港府事隔一日,於普天同慶的平安夜發稿表示「強烈不滿」,並以「所謂人權專家」來稱呼參與聯署者。
一如既往,政府在聲明中使用大量四字詞,包括「強烈反對、不實批評、政治操弄、顛倒是非、嚴厲直斥、違法必究、混淆視聽、行禍國害」等等。聲明指,「有個別所謂人權專家」沒尊重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而作出獨立審判,批評專家們拒絕理解裁決理由中對法律原則及證據的分析,甚至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政府形容,這說法是以政治立場凌駕司法程序,屬對法治的干預。
政府同時反駁將案件與新聞或言論自由掛鈎的說法,指有關論述混淆案件性質。聲明指出,法庭在審訊中已清楚說明,案件涉及的並非正常新聞活動,而是利用新聞報道作為幌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與言論或新聞自由無關。
聯合國專家籲立即釋放黎智英
政府表示,香港一直奉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強調《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任何人不應因背景或身份而免於法律責任,否則等同賦予犯法特權,違反法治精神,促請有關人士停止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聯合國多位人權專家日前發表聯署聲明,對黎智英被定罪表示深切失望,形容有關裁決是香港基本自由及司法獨立急劇倒退的又一個象徵性轉折,並呼籲基於人道理由,立即釋放黎智英。
聲明指,黎智英被裁定在具爭議性的《國安法》下,觸犯煽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罪名,認為黎的定罪顯示當局為壓制異議或批評,採取的手段之深,甚至針對一名78歲、健康狀況令人嚴重關注的長者。
文章来源: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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