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支聯會案Day3 控方播司徒華1996年發言片 李卓人手指抹眼角

實時更新・支聯會案Day3 法官駁回鄒幸彤專家證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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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0 休庭
16:29 控方引李卓人發言:
「一定要『結束⼀黨專政』,呢個先係真正嘅愛國」

控方續指,李卓人在 2012 年 11 月的示威活動中,「表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並非他想要的國家」,引李當時發言稱,「我哋絕對係愛國,但係我哋覺得即係如果要愛國嘅話,我⼀定要『結束⼀黨專政』,呢個先係真正嘅愛國。因為如果喺⼀黨專政之下,當黨騎劫咗國,根本係⼈⺠喺呢個黨騎劫國嘅情況之下呢,係有任何嘅⼈權,冇任何嘅⾃由,政治改⾰⼀路停滯不前。喺咁嘅情況之下呢,呢個唔係我哋想要嘅國家」。

控方並引 2014 年李卓人的文章,指他聲言香港在中共專制政權下,也不會有好日子過。

(庭上展示文章:六四二十五周年-平反六四 戰鬥到底)

控方又引李卓人在 2018 年的六四發言,指顯示李「知道⽀聯會⿎吹和傳揚的主張和⽬的與國家的憲制和政治制度不符,但聲⾔以⼈⼼、⾃由之名繼續堅持」。

李當時發言稱,「⽽家睇到⼀樣嘢就係,即係佢個紅線係可能想-即係睇到想移埋嚟我哋呢個『結束⼀黨專政』,建設⺠主嘅運動⋯⋯」

控方指李卓人同年公開提及要「撼動」、「倒」中國共產黨。翌年,李公開表述「六四集會的意義並不單純針對六四事件,也是對『結束⼀黨專政』的⽀持」。

法官陳仲衡關注開案陳詞謄本中,李卓人以普通話稱「我們記住這個抗爭」此一段,是否為「我們繼續這個抗爭」?黎嘉誼指示重播片段後,確認為「記住」。

鄒幸彤亦站起指就同一發言指,李卓人以普通話說的「因為坦白說現在中共好像是很進步一樣」,「進步」應為「堅固」,鄒稱「份嘢唔係好啱」。李卓人聞言發笑。

法官李運騰亦指,「我都好似係聽到係『堅固』⋯⋯我覺得可能唔係讀得幾準啦個音⋯⋯」李卓人再次發笑。其後李運騰稱,「問返本人啦不如」。李卓人笑着在被告欄內站起,並先後普通話及廣東話向其代表大律師胡栢昌表示,正確為「堅固」。

16:01 控方引李卓人談東帝汶獨立發言為證

主控、律政司黎嘉誼續概述案情,提到支聯會自成立以來採用「結束一黨專政」 為其「五大綱領」之一,作為其組織的根本主張和目標,並在《國安法》生效前後,一直廣泛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而支聯會從不同渠道傳揚其主張,以獲得群眾認同和推動其主張,從而達到其「結束一黨專政」的目標,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結束一黨專政」,均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行。

控方指根據證據,即與支聯會相關、《國安法》生效前後的言行,支聯會作為法人團體,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作為其董事及幹事,在《國安法》生效後仍共同或或個別地繼續進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各被告所鼓吹及傳揚的「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必然是如同『結束一黨專政』一直含有的自然和合理效果般,以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目標,採用違反國家憲法的『非法手段』付諸實行,構成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開始讀出李卓人「額外言行例子」。控方指,李卓人在 2002 年六四集會中,「以其他國家涉及根本上改變政治制度或國家體制的例⼦⽽⿎吹及傳揚⽀聯會『結束⼀黨專政』的主張」。

庭上播放 2002 年六四集會片段,李當時發言稱,「今晚我哋亦都要問,國家是我們的國家,⼈⺠是我們的⼈⺠,我們不幹,誰幹呢?東帝汶⼈⺠經過數⼗年嘅抗爭,無數⼈嘅犧牲,今年終於得償所願,升起東帝汶國旗,宣布獨立。喺緬甸,昂⼭素姬被軟禁多年之後,重獲⾃由,⺠主在望。如果我們肯幹,如果每⼀個中國⼈都肯幹,⺠主嘅火種誓將重現,遍及⼤地」。

黎欲繼續讀之前,法官李運騰關注控方在針對李卓人案情的段落內,兩度提及他「以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來主張改變國家的政治制度,發動抗爭,以此鼓吹及傳揚要結束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對黎稱,「上文下理好似唔係好通咁」,問控方說法是「佢地打算『結束中國共產黨』呀?定係『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呢?我睇前文後理,好似漏咗幾隻字」。

黎稱該段落「精簡咗」,應要加上「的領導」。黎其後續讀案情。

在 2012 年六四集會上,李卓人稱,「中共嘅官員嘅貪腐已經係根深蒂固,到咗無可救藥嘅地步,只有『結束一黨專政』,人民透過公開、公平選舉,奪回民主監督嘅權利,先能杜絕貪污,保障人權,『結束一黨專政』。」

15:54 再開庭

控方改由律政司黎嘉誼繼續讀出開案陳詞。

15:38 小休 10 分鐘

主控黎嘉誼擬讀出下一部分的控方案情。法官李運騰指示先休庭 10 分鐘。

15:38 控方引被告《國安法》後多段發言

控方引李卓人於 2020 年 10 月 1 日發言,指他提及「⋯⋯你如果⽤國安法去度嘅話⋯⋯好容易隨時個紅線會嚟到我哋『五⼤綱領』㗎⋯⋯我哋有『結束⼀黨專政』⋯⋯咁我哋『五⼤綱領』點呢?我話咁我哋最後梗係話堅持啦⋯⋯你嘅唔退縮,係保護緊整個運動⋯⋯我諗我哋就覺得⼀定要⼤家繼續做返以前要做嘅嘢⋯⋯」

2021 年 2 月 6 日,李卓人、鄒幸彤在示威活動中發言。李發言稱「為咗中港人民都可以呼吸自由嘅空氣⋯⋯為咗呢個自由,因為我哋有共同嘅命運,我哋要一齊抗爭」。鄒幸彤則稱,「咁其實我哋呢個五大訴--繡球喇,亦都係反映、呼應返舊年我哋嘅五大訴求⋯⋯咁我哋用繡球花,除咗話個諧音係繡球同訴求⋯⋯我哋支聯會由八九年一直堅持嘅『五大綱領』,我哋都要共同進退共同去爭取」。

控方繼續引多段發言,當中指李卓人、何俊仁於 2021 年 2 月 21 日在六四紀念館「司徒華先⽣逝世 10 周年」場合中發言。

支聯會案 李卓人 何俊仁 六四紀念館
李卓人、何俊仁 2021 年 2 月在六四紀念館「司徒華先⽣逝世 10 周年」的發言,被控方引用為證據。

當中何俊仁表示,司徒華多年來不會低估運動、爭取民主困難,「但係佢就經常同我講嘅係,幾困難都好唔能夠放棄,堅持落去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會有機會成功,簡單講就係堅持下去就會係勝利⋯⋯華叔講呢啲說話係因為佢知道個對⼿係咩嘢呀,係共產黨呀,係⼀個極權,係⼀個專制極權嘅政權⋯⋯佢嘅底線係不斷可以倒。佢為咗達到政治目的,佢係可以不擇手段,佢係好清楚呢樣嘢。所以佢提醒我哋起碼要做一樣嘢,係要守住唔好撤退,廣交朋友。」

何俊仁續指,「所以喺最艱難嘅時候我哋同你哋大家講,我哋支聯會係繼續係會堅持落去嘅。有我哋用佢嘅實踐嘅智慧,我哋繼續我哋嘅道德嘅勇氣⋯⋯堅持落去。為香港嘅民主運動,為整個中國嘅民主運動,保障我哋嘅人權,推動法治呢個我哋係絕對絕對唔會放棄,我哋唔會覺得係冇希望嘅。但係當然未來嚟講,會有好多艱辛好多困難,我哋可能會面對牢獄嘅打壓,咁但係我哋更加需要有智慧。」另外,李卓人在同一場合呼籲公眾對支聯會募捐,方式包括月捐。

2021 年 2 月 23 日,鄒幸彤公開指,「都會堅持嘅⋯⋯即係我覺得連⋯⋯你如果你連⾃已最核⼼嘅網領都唔要嘅,你個組織都⋯⋯就算存在緊,你都唔係同⼀個組織,咁冇意義嘅。」

2021 年 3 月 2 日 ,李卓人發言稱,「喺大清洗裡面你清洗得我哋一啲嘅人可能要坐監呀,或者要面對好多嘅刑責,但你唔可以清洗到我哋人心⋯⋯我諗我哋香港人要繼續係,堅持返我哋嘅理念,而係守護香港喇係」。

2021 年 4 月 4 日,李卓人表示,「頭先我都講咗係已經,今⽇更加喺香港係適⽤。釋放⺠運⼈⼠,追究屠城責任,平反⼋九⺠運,『結束⼀黨專政』,建設⺠主中國。因為我哋係香港⼈,中國⼈⺠都係要共同為呢啲⽬標,希望⺠主⾃由可以嚟到香港」。

控方續引述指,何俊仁發言稱「倘若我哋⽀聯會嘅負責⼈喺六四期間係被囚喺獄中,我哋喺監獄裡⾯,都會同監獄外⾯嘅朋友⼀齊悼念六四。只要我哋嘅⼼係不死,只要我哋懷有希望,我哋都係走在⼀起。我哋⼀定會繼續係⽤各種嘅⽅式,追求實現我哋嘅五⼤⽬標」。

李卓人續指,「⼤家睇到香港嘅政治打壓,同埋政治肅殺嘅氣氛之下,係想阻嚇⼈⺠出嚟悼念六四,但係我哋⽀聯會係會繼續係燃--進入維園燃點燭光, 係堅定不移咁,繼續我哋嘅『五⼤綱領』。」

2021 年 5 月 9 日,鄒幸彤發言稱,「我哋唔可以畀政治嘅紅線無限制咁樣壓落嚟。行使返我哋堅持 31 年,第 32 年喇,嘅集會自由。我哋有我哋嘅底線,唔會畀佢哋嘅紅線任意咁碾壓⋯⋯」。片段的背景音樂是〈傾城〉。

(庭上展示 2021 年 5 月 9 日片段)

2021 年 5 月 23 日,鄒幸彤表示,「我哋仲有好多喺香港堅持緊嘅,仲有喺,仲有好多唔願意屈服嘅⼈。我哋仲會繼續喺香港,喺呢度去堅守六四嘅真相,去堅守對抗專政嘅抗爭⋯⋯我哋會以我哋嘅行動去打破我哋嘅恐懼,我哋要用我哋嘅行動同政權講『公義不死,真相不死,人心不死』⋯⋯無論⼤家 6 ⽉ 4 ⽇⾝在何處,希望都可以⼀齊守住呢個 32 年嘅約定⋯⋯⼀齊點亮蠟燭悼念六四嘅死難同胞,追究屠城者嘅責任,要求『結束⼀黨專政』」。

(庭上展示 5 月 23 日片段,地點為沙田火車站外街站)

同年 9 月 5 日,鄒幸彤再指,「⽀聯會嘅歷史,反映嘅正正係香港⼈唔會去盲從權⼒⋯⋯我哋 32 年⾄今嘅『五⼤網領』,釋放⺠運⼈⼠,平反⼋九⺠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黨專政』,建設⺠主中國係香港⼈⾒到六四屠城呢個咁⼤嘅不公義之後,⾃發嘅訴求⋯⋯平反六四嘅運動係香港⼈ 32 年嚟嘅堅持,⽽『結束⼀黨專政』更加係遠遠未達成嘅使命。」

14:56 控方引李卓人
2020 年美國國會聽證會證詞

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闡述第三類即《國安法》生效後的片段證據。

控方指,支聯會作為「法人團體」,而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作為其董事、幹事,共同及或個別地繼續煽動他⼈顛覆國家政權的⾏為。而⽚段顯示⽀聯會清楚知悉其所⿎吹及傳揚「結束⼀黨專政」的主張非法,但仍堅持其作為及非法顛覆⽬標。

控方引述李卓人於 2020 年 7 月 1 日,以視像方式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以英文發言,提及《國安法》在港實施意味第二次主權移交、50 年高度自治皆告破滅,變成「一國一制」,而對他來說此是「第三次主權移交」(the third handover)。他解釋,自己於 1989 年 6 月 5 日、「天安門大屠殺」(Tiananmen Square massacre)後被捕,因他帶着港人的支持赴天安門廣場聲援,「有賴香港當時強烈的抗議聲浪,我在 3 天後獲釋。自那天起,我便傾盡一生、致力推動中國的民主變革,並以支聯會領導人之一的身分參與其中。」

控方續引述指,李卓人表示,每天都被記者問及支聯會會否因應《國安法》解散,而他們會告知記者、傳媒,支聯會將堅守原則、不會退讓,即使不知面前將有甚麼等待我們,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我們信仰民主,並且實踐信念。

控方指,何俊仁在同日公開表示,「香港市⺠係有智慧,但係依家俾⼀個咁⼤嘅國家機器嚟到鎮壓⋯⋯有啲⼈會被懾服,會被震懾,但係我哋⼀批長期喺香港堅守奮⾾嘅⼈,我哋會有⼀個好重要嘅作⽤去穩定,就係我哋要企起⾝囉!我哋有啲人會坐監嘅,係冇辦法,但係我哋都係要更加表示我哋要守住呢個家園」。

同月 9 日,何俊仁再指,「我覺得恐懼、畏縮逃避唔係⼀個我要選擇嘅路⋯⋯我哋都會做返我哋覺得有意義嘅事,包括會向暴政說不,包括我哋會堅持要『結束⼀黨專政』,包括我哋要求⺠主嘅中國⋯⋯⽀持內地嘅維權運動,係好清楚我哋會繼續去爭取雙普選,繼續爭取五⼤訴求⋯⋯我哋盡可能希望喺合法嘅、嘅環境之下做,但係如果法律逼到我哋係冇地⽅走嘅,要我收聲嘅,對唔住我做唔到呀!我係願承受法律嘅後果,呢個係好簡單」。

14:45 控方:支聯會知綱領非法仍堅持

控方就第二類,即《國安法》開始立法過程後的影片證據陳詞,指片段顯示李卓人等 3 被告以個人或支聯會名義,公開表示仍堅持⿎吹及傳揚「結束⼀黨專政」的非法顛覆⽬標,而支聯會知悉「結束⼀黨專政」的主張非法,但仍堅持。

控方引述,李卓人於 2020 年 5 月 23 日公開表示,「⼤家都知道成個顛覆國家政權罪呢,本⾝係根本以⾔入罪⋯⋯就係萬能 key」,並提及當年 2003 年立法,「就係要禁制所有違反所謂國家安全嘅團體,禁制唔准存在」,「今⽇同樣仲恐怖過 03 年,⽽家習近平之下嘅⼈權狀況⋯⋯我哋話平反⼋九⺠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黨專政』,建設⺠主中國,係唔係顛覆國家政權罪呢?⋯⋯最弊就係根本邊個去定義國家安全呢?係中國共產黨,從來都係任佢噏嘅,無法無天,咁所以呢⽽家對香港嘅威脅唔係淨係(對)⽀聯會,全香港都係同樣受到威脅,因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佢夾硬呃落嚟容乜易啫」。

控方續引李於同月 25 日發言(下圖)稱,「我哋⽀聯會⼀定會堅持我哋嘅『五⼤綱領』。有啲⼈話『五⼤網領』就係顛覆國家政權,當然我哋知道中共最興就係⽤顛覆國家政權罪或者《國安法》呢⼀條萬能 key,係以⾔入罪,但係我哋香港⼈我哋⼀直以嚟都係好珍惜我哋嘅⾔論⾃由。 我哋⾃⼰絕對絕對不能放棄,我哋絕對要堅持」、「《國安法》嚟到香港,我哋都會繼續我哋嘅抗爭,係堅持到底嘅」。

支聯會 李卓人
控方引李卓人在 2020 年活動中發言,庭上播放片段顯示李持咪說話。

控方再指,同月 29 日,李再表示「『結束⼀黨專政』我哋會唔會繼續嗌?當然會繼續嗌,我⽽家就嗌,『結束⼀黨專政』。亦都係六四當晚會嗌『結束⼀黨專政』,亦都⽇後會嗌『結束⼀黨專政』」。

庭上亦播放支聯會 2020 年以線上方式舉行的六四晚會片段,當中李卓人發言稱,「不自由,毋寧死⋯⋯中共的歷史正是鎮壓自由的歷史,是人民反抗暴政的歷史」,另又重申「五大綱領」。片中的背景音樂一度是《願榮光歸香港》。

14:30 開庭

甫開庭,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就開案陳詞一處提出修訂,指該處原稱何俊仁於 2017 年在中聯辦外示威時的發言,惟正確場合為尖沙咀。張其後繼續讀出開案陳詞。

14:20 準備開庭

記者獲准入庭時,鄒幸彤已身在被告欄內。大律師沈士文經過時,鄒對他微笑。李卓人其後獲安排進入被告欄,有旁聽人士對他揮手,他露齒笑點頭並揮手。

12:50 休庭午膳

退庭前,鄒幸彤笑對旁聽人士稱:「97 年嘅阿人係咪好靚仔?」

12:49 控方開案:2018 年修憲後
何俊仁稱「結束一黨專政」目標不變

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指國家在 2018 年修訂憲法,支聯會以此命題發布國家負面內容,並持續「結束一黨專政」主張。

控方指,支聯會有份參與的 2018 年 3 月 6 日示威活動中,集會人士以 「獨裁」、「專制復辟」等字眼形容國家主席。同月 9 日,何俊仁表示,「我哋亦都會繼續好似以往⼀樣去到舉⾏我哋個燭光集會,繼續⾼舉我哋嘅『五⼤綱領』,繼續會要求平反六四、要求釋放⺠運⼈⼠、要求『結束一黨專政』同埋建設⺠主中國。呢啲我哋個⽬標係唔會改變⋯⋯所以我可以話畀你聽,我唔會因為呢啲威脅,⽽呢係⾃⼰收⼝」。

控方續指,同年的長跑活動中,李卓人稱「我哋⽀聯會⼀定會堅持繼續嗌呢個『結束⼀黨專政』⋯⋯我哋嘅紅線就係要『結束⼀黨專政』⋯⋯⽽呢個係我哋嘅⽬標」。

控方指,政府於 2019 年 4 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其後有一連串暴力及違法事件,支聯會在此情況下,仍繼續「結束一黨專政」主張。

在當年六四,鄒幸彤發言稱,「我哋記住那年初夏因着你哋變得唔同咗嘅世界⋯⋯你哋拼死守護嘅真相,30 年嚟亦都成為我哋嘅堅持,成為咗維園嘅點點燭光,成為咗讓當權者坐立不安嘅威脅」。何俊仁亦稱,「我哋堅信六四必會得到平反,專政必會結束,⺠主必會實現 ,只要堅持下去,⺠主公義必勝,⼈⺠不會忘記」。

法官陳仲衡關注,控方的開案陳詞謄本指鄒幸彤稱「你們與父母帶住相機由窗戶離家」此一段,他聽到的不是「你們與父母」,而是「你瞞住父母」。法官黎婉姫表示她亦聽到同樣內容。律政司張卓勤稱如果法官聽到,會作跟進。

12:36 控方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多段發言片段

控方亦先後播出 2006 年六四集會,司徒華、李卓人的發言。當中李卓人提及「香港民主運動係中國民主運動嘅一部分,支持中國民主就係支持香港民主」。

在 2007 年六四集會,何俊仁發言稱「我哋成個民族係追求生存、追求生命嘅尊嚴,追求希望同埋進步嘅意志嘅力量,亦都係代表住我哋整個民族係將會努力不懈咁樣爭取自由、民主」。

李卓人在同一場合發言稱「各位香港同胞,八九年波瀾壯闊嘅民主運動,反貪污反官倒、要民主嘅理想到今日仍未實現,讓全世界、全中國、全香港愛國、愛民主嘅中國人繼承民主烈士嘅遺志,與專政反人民嘅政權抗爭到底,為建設民主中國同埋民主香港繼續奮鬥。」

在 2008 年六四集會,李卓人稱「我哋堅信我哋嘅國家喺經濟進步嘅同時,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落實民主、自由、人權同埋法治。呢個係五四運動、四五天安門事件、西單民主牆、八九民運、維權運動,一代又一代中國人民嘅奮鬥目標。」

在 2009 年六四集會,李卓人與他人就大會宣言稱「良知係普世嘅價值,亦都係貫穿人類歷史嘅價值。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冇咗良知,就等如冇咗靈魂,同禽獸根本就冇分別。八九民運就係受住良知感召嘅巿民同埋學生繼承世紀初五四運動嘅精神,自發咁樣為咗國家嘅民主進步獻上咗佢哋嘅赤子之心,但係換嚟嘅竟然係血腥鎮壓。民運嘅精神感動咗香港嘅巿民,亦都感動咗全世界嘅人民, 更加間接引發東歐共產政權嘅解體。 」

(播畢影片後,法官李運騰關注,片段中只見一名女士發言,惟控方在開案陳詞卻寫李卓人與他人共同宣讀大會宣言。律政司張卓勤回應指,該份大會宣言,「佢哋係輪住嚟讀,同一份嘢,每人讀一部分」。李遂着張繼續讀案情。)

控方續指,除六四集會,支聯會亦以不同命題發布負⾯內容、加強其煽動⾏為效果。

控方引述 2010 年李卓人在中聯辦外示威活動中,表示「當舉世祝賀劉曉波獲獎時,中國外交有指劉曉波獲頒和平獎是對獎項嘅褻瀆,這是中國政府褻瀆 13 億中國⼈⺠、褻漬中華⺠族歷史、褻漬犧牲者在天之靈。中共獨裁專制嘅歷史,係治國以來⼈禍嘅根源」。

在定期的洗刷「國殤之柱」活動中,李卓人於 2012 年稱「守護緊⼀個象徵,提醒緊港⼤啲學⽣呢係即係平反六四⋯⋯⼀路將個真相、屠城嘅真相⼀路傳承落去⋯⋯提醒我哋嘅⼤學⽣係要繼續為呢個平反六四同埋結束⼀黨專政、建設⺠主⋯⋯⼀個努⼒同埋奮⾾」。

控方續指,在 2014 年發生的「佔領中環事件」前後,支聯會亦配合社會情況發布負面內容,包括在六四集會中,李卓人發言稱「舉起我哋大家嘅燭光畀中共政權睇到,我哋嘅燭光,我哋毋忘六四嘅燭光,我哋戰鬥到底嘅燭光,畀習近平睇到,我哋唔知中共政權怕甚麼,佢喺中國內地封殺所有『六四』嘅討論,但係喺香港,我哋戰鬥到底。」、「我哋中港兩地係⽤⺠主抗爭,包園中共,『結束⼀黨專政』」。

2015 年,何俊仁在六四集會中指「習近平上台之後,自由民主不但未見改善,反而倒行逆施,維權人士被打壓,被監視,被囚禁,被失蹤,甚至被自殺。言論同埋行動自由遭到全面嘅封殺。習近平嘅中國夢,竟然變成咗中國⼈嘅惡夢」。

控方續指,同場有人稱「中共政權嘅專政本質亦喺今⽇處理香港政改問題上⾯表露無遺。假國家安全之名,『⼈⼤ 831』嘅決定封殺香港嘅真普選,我哋⼀定要站喺為⺠主抗爭嘅前線,繼續爭取真普選,以及⽀援中國⺠主運動⋯⋯」

2016 年,何俊仁在六四集會中則指「各位,回顧 27 年,每年參與嘅人有高有低,但係有一點係好清楚嘅,喺人類嘅歷史上高係從未曾係有過咁多人係堅持咗咁多年,喺同一日 6 月 4 號,每一年,喺同一個地方,向一個咁少數嘅專政嘅政權作出抗議。我哋係創遠咗一項歷史嘅紀錄,我哋為香港感到驕傲」。

鄒幸彤則指,「⋯⋯作為生者,有人選擇去繼承死者嘅遺志,有人話與我何干⋯⋯責任冇辦法強加,選擇自有難易。呢啲年嚟,平反六四,結束專政,建設民主唔單單係支聯會嘅口號,更加係國內不少仁人志士身體力行咁樣去追求嘅目標⋯⋯喺香港, 『六四』同樣係一代人嘅啟蒙⋯⋯從維園行出去嘅人帶住呢啲價值,帶住呢啲觸動,參與到各種各樣嘅社會運動入面,成為咗守護香港最重要嘅力量」、「喺對抗中共專攻嘅路上面,佢哋行咗喺最前線,為我哋擋下咗最暴烈嘅風雨。喺中共對香港圖窮匕現嘅一刻,唔通我哋可以奢望獨善其身咩?」

控方續引,何俊仁在 2017 年六四集會,表示「有人講鎮壓換嚟咗穩定,使 28 年嚟,國家可以富強起嚟。但係我哋睇吓,呢個係邊個嘅國家,係屬於⼈⺠嘅國家咩⋯⋯回歸咗 20 年喇,中共⼀直喺香港打壓⺠主⼈權,⼲預港事,將專政加諸香港,香港⼈拒絕中共無形嘅⿊⼿,我哋會堅持守在⺠主、⼈權、⾃由嘅最前線,團結全國嘅⼈⺠爭取結束專政, 實現⺠主。『六四』必將平反,專政必會結束,⺠主憲政將會戰勝歸來」。

12:06 控方播李卓人 2003 年發言片

律政司張卓勤續讀出開案陳詞,指 2003 年香港特區提出廿三條立法,涉案片段顯示「⽀聯會清楚知悉其所⿎吹及傳揚『結束⼀黨專政』的主張涉及顛覆國家政權」。

(庭上播放 2003 年六四集會,李卓人發言片段。在被告欄的李戴眼鏡低頭看文件,拿起鉛筆作書寫狀。鄒幸彤則翻閱文件,其後轉頭露齒笑望向李卓人,李一度抬眼望鄒。)

控方指,李卓人在該年的六四集會稱,「⽀聯會嘅網領之⼀係『結束⼀黨專政』,廿三條立法就係要將⼀黨專政嘅鎮壓⼯具引伸到香港嚟⋯⋯廿三條立法係要強逼港⼈只有⼀種嘅愛國⽅式,愛國必須愛黨,愛國成為共產黨嘅專利,可恥」、「我哋堅持『五⼤網領』,唔會因為《基本法》⼆⼗三條立法⽽有絲毫嘅退讓 」、「喺如果萬一立法之後,我哋係會完全藐視廿三條嘅存在,繼續行使我哋自由,以公民抗命去對抗惡法」、「假如呢個係所謂嘅顛覆,我哋⼀定就咁顛覆下去。」

在控方播畢李卓人 2003 年六四集會發言片段後,法官陳仲衡問片段中提及的廿三條,「不是現在的?」張卓勤答「不是」,其後繼續開案陳詞及播片。

控方續指,此後支聯會仍持續⿎吹及傳揚「結束⼀黨專政」的主張,並引述李卓人在 2004 、2005 年六四集會發言,當中 2005 年發言稱,「平反六四,係記憶對抗遺忘嘅運動,獨裁政權最專制嘅表現,莫過於對⼈⺠記憶嘅操控⋯⋯我哋就從⾃⼰做起,走在毋忘「六四」隊伍嘅最前列,走在香港⺠主運動嘅最前列,義無反顧咁堅持落去」。

11:56 再開庭

開庭前,鄒幸彤坐在被告欄內,她露齒笑並以手臂作心型手勢。李卓人其後捧着文件出庭。他向旁聽人士點頭。開庭後,鄒再移至律師席就坐。

11:17 休庭 30 分鐘

律政司張卓勤提出已接近休庭時間。法官李運騰同意可短暫休庭。

法官陳仲衡指,控方在開案陳詞引用了「吳政亨嗰宗案件」(指「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惟該案「係在上訴中架係咪?」李運騰接着問,控方引述的法律觀點是否上訴的討論論點之一?如是,目前法庭不知上訴案何時判決,若有判決,「你可能需要修改喎」。律政司黎嘉誼表示知悉,「多謝法官閣下」。

李其後下令休庭。鄒幸彤在懲教人員看守下移動期間,有人稱「生日快樂呀,阿彤!」她笑着答「多謝」。另有人稱「頂住呀人哥,頂住呀!」

11:15 庭上播 1996 年六四
司徒華發言片段

控方稱,涉案片段共有 82 段,並可分成 3 類。

第一類是《國安法》生效前片段,合共 49 段,涵蓋 1990 年至 2019 年,可顯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直⿎吹及傳揚的組織和主張,此類片段與法庭裁定「結束一黨專政」的含意和使用該字眼之⽬的和意圖相關。

第二類是《國安法》開始立法過程的片段,合共 10 段,涵蓋 2020 年 5 月至《國安法》生效前,⽀聯會及 3 人仍然堅持⿎吹及傳揚的組織和主張,此類片段與他們在控罪時段的犯案意圖相關。

第三類是《國安法》生效後片段,合共 23 段,涵蓋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片段,這些⽚段顯示各被告⼲犯本案控罪的直接⾏為。

針對第一類片段,控方引述 1997 年 7 月 1 日,「國家對香港特區恢復⾏使主權前後」,支聯會仍公開表示「即使香港特區成為國家憲制下的⼀部分,⽀聯會仍然堅持⿎吹及傳揚『結束⼀黨專政』的主張,以達到所涉及的非法⽬標即顛覆國家政權,同時也確認了『所謂國殤之柱』與其⿎吹及傳揚的主張的代表意義」。

(庭上播 1996 年 6 月 4 日司徒華發言片段。李卓人抬頭望向畫面,一度以手指抹眼角;鄒幸彤亦望向畫面。)

控方引述 1996 年六四集會中,司徒華稱:

「七年了,你哋知唔知道呢七年嚟,日日風雨飄搖,呢啲茁壯嘅樹苗未曾有一刻係停止過受到摧殘,但係仍然䇄立喺你哋長眠緊嘅祖國嘅土地上呢。七年了,呢啲茁壯嘅樹苗乜嘢時候先至開出燦爛不敗嘅繁花,結出豐碩嘅甘甜嘅果實呢?我哋唔知道乜嘢時候先至係呢一日,但係我哋堅信呢一日係一定會到嚟嘅,呢個係歷史嘅必然,我哋唔係喺度祈求,喺度等待,而係喺度奮鬥。」

「仲有 391 ⽇,我哋呢⼀⽚⼟地就會回歸成為中國嘅⼀部分,曾經屠殺你哋嘅軍隊,就會喺呢度耀武揚威;曾經將你哋輾成⾁醬嘅坦克⾞,就會喺呢度橫衝直撞;曾經喺你哋嘅⾝體射出彈孔嘅機關槍,就會喺呢度對準我哋嘅胸膛⋯⋯⾯對咁嚴竣嘅考驗,我哋已經作好咗⼀切嘅準備,我哋毫無恐懼,⼗分平靜,有嘅只係為釋放⺠運⼈⼠,平反⼋九⺠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黨專政,建設⺠主中國⽽堅持下去, 戰⾾到底嘅決⼼。」

(李卓人在播畢司徒華片段後再戴上眼鏡。)

控方又引述 1997 年六四集會中,李卓人的英文發言,指他提及有人認為這將是最後一次六四集會,而他不認為如此,支聯會在主權移交後會繼續每年在維園舉辦六四晚會,沒有民主中國,就沒有民主香港,他們會繼續支持。同年,支聯會就「國殤之柱」發言,稱「呢個國殤之柱,代表住⼀啲⼈,對於⼈權⾃由嘅追求嘅⼀啲痛苦,亦都驚醒住我們,繼續要為⼈權、為⺠主、為⾃由去繼續追求。」

在 1998 年六四集會,司徒華稱「從回歸嘅第一日開始,呢一年嚟,支聯會同埋香港同胞繼續高舉毋忘六四,戰鬥到底嘅旗幟,無畏咁樣⋯⋯堅持支援中國嘅愛國民主運動⋯⋯民主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讓我哋再一次向你哋重申我哋嘅誓言。喺中國,呢一個嘅土地上面,我哋必將繼續舉行一年一度哀悼你哋嘅燭光集會,我哋必將繼續高舉毋忘六四,戰鬥到底嘅旗幟」。司徒華發言時亦重申「五大綱領」。

11:00 李卓人脫眼鏡 看自己發言片段

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指支聯會「有着相當的規模」,自成立起有逾 200 多個成員團體,每年選出約 20 名常委負責⽇常會務。而常委會下設維權部、海外聯絡部、傳訊及出版部、教育及⻘年部等,各⼩組或部⾨定期籌辦活動,以宣傳⽀聯會的⽬標及其「五⼤綱領」。

控方續指,支聯會 2002 年 3 月 1 日成立「⽀⻘組」招募⻘年⼈加入,該年的六四晚會,支青組執委稱⼩組宗旨是「將⽀援中國⺠主運動嘅信息同埋⼯作繼續延續落去,同獨裁政權抗爭,爭取結束⼀黨專政,同埋建設⺠主中國」、「貫徹⽀聯會嘅五⼤綱領」。

(庭上展示:港支聯第 31 屆常務委員會架構 &支青組通訊畫面:誰的本土?--「本土主義」的讀書會後感)

控方指,⽀聯會每年定期舉辦活動,包括維園年宵攤位、清明節獻花、六四長跑、「洗刷所謂『國殤之柱』活動」、六四晚會等。另亦以期刊形式發布《港⽀聯通訊》、傳單、新聞稿、聯署聲明及廣告等。

而支聯會在 2018 年 7 ⽉ 1 ⽇⾄ 2019 年 6 ⽉ 30 ⽇的財政年度,資產淨值為港幣逾 1,308 萬元,總收入為港幣逾 474 萬元,當中捐款收入港幣為逾 112 萬元,活動收入港幣為逾 352 萬元,而總⽀出為港幣逾 339 萬元。而盈餘及總全⾯收入為港幣逾 135 萬元。

控方指出針對支聯會的相關證據,指以支聯會名義發布的內容,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必定知情。而支聯會公開聲稱在香港特區成立後,「香港的⺠主運動,已經成為中國⺠主運動⼀部分。⽀聯會繼續在香港⽀援中國⺠運和參與香港⺠主⼈權活動」等。

支聯會 第32屆常委相
庭上展示支聯會第 32 屆常委合照

控方又指,⽀聯會公開表述其宗旨包括「推廣任何愛國⺠主活動和要求中國⺠主改⾰的⼯作」,又公開表述、組織他人參觀六四紀念館,「並以六四記憶⼈權博物館的互聯網平台,發表針對國家的負⾯內容,激起⺠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以此作為⿎吹及傳揚⽀聯會的組織和主張以及組織籌款的途徑」。

控方續指,支聯會在社交平台、「港⽀聯通訊」等發布針對國家的負⾯內容,激起⺠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以此作為⿎吹及傳揚⽀聯會的組織和主張、組織他⼈加入或認同支聯會。

控方亦指,支聯會為傳揚組織和主張,設立六四紀念館,並為紀念館登記業主。而據 2017 年六四紀念館片段,李卓人曾稱設立紀念館是針對年輕人及國內人士,提及差不多 20 周年時開始考慮成立,「因為喺香港,即係差唔多可以話⼀代⼈有呢個記憶,但係…年輕⼀代就冇經歷過。另⼀⽅⾯,喺內地嚟講,根本係成個係⼀個⿊洞嚟嘅,根本中國共產黨係唔畀你去知道個歷史真相,唔畀你去記憶。咁所以我哋覺得係應該係時候,係建立⼀個紀念館呢,等啲⼈嚟參觀咗之後,係可以真係知道當時嘅真相,傳承⼋九⺠運嗰種精神」。

在播放 2017 年六四紀念館、李卓人發言影片時,在被告欄的李卓人脫下眼鏡,抬頭望向自己的發言片段,其後一度揉眼。

10:45 控方將就案情播放片段

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黎嘉誼指,其後的案情會交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讀出,並指屆時會播放片段。

法官李運騰指,現時法庭正展示「港支聯」簡介第一頁。庭上畫面顯示,該文件為「港支聯第三十一屆常務委員會架構」。其後亦展示「支青組通訊」內題為〈誰的本土?--「本土主義」的讀書會後感〉的文章。

10:44 控方開案: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必然⼀直參與、認同及⽀持⽀聯會主張

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就「結束⼀黨專政」字眼的自然和合理效果闡述其立場。

針對「非法手段」,控方指,「煽惑者須意圖被煽惑者會採⽤『非法⼿段』顛覆國家政權」,雖然案中各被告使用「結束一黨專政」等字眼時,「可能並沒有明確及或詳細地提及特定地的計劃或⼿段,以達到有關非法⽬標」,惟其「⾃然和合理效果」,「就是以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為⽬標,所涉及的⾏為⼿段必然是違反國家的憲法的」。

控方又指,支聯會有其組織性(涉恆常架構、部⾨及成員等)、公眾性(涉理念上⿎吹及傳揚其主張等)、持續性(涉維持六四紀念館等),從不同途徑或渠道傳揚其「結束⼀黨專政」的主張。

控方又指,涉案證據包括支聯會作為「法人團體」的公司文件,指這些可證明支聯會早年成立,至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接任董事的情況,以及支聯會在《國安法》生效後仍作為「法人團體」維持、存在。

此外,亦有以支聯會名義發布的網上內容;以支聯會名首開立、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維持的六四紀念館直至警方於 2021 年 9 月 9 日搜查;拍攝到李、何、鄒以支聯會名義舉行、進行、參與的公開場合,以及個別不同場合的行為影片。

就首被告支聯會,控方指根據公司註冊處文件及紀錄,支聯會於 1989 年 6 月 15 日成立,是「擔保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支聯會註冊辦事處是六四紀念館的處所,李、何、鄒是支聯會董事。

控方續指,就本案提出起訴時,⽀聯會仍然存在為「法⼈團體」。而提控後,蔡姓男子、鄧姓女子在 2021 年 9 月 25 日被委任為⽀聯會的共同清盤⼈。同年 10 月 20 日,何俊仁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件辭任董事。李卓人、鄒幸彤則沒交文件辭任。

同年 10 ⽉ 26 ⽇,⾏政長官會同⾏政會議發出命令,按《公司條例》把⽀聯會從公司登記冊剔除。

控方指,公司註冊處文件沒列出被告擔任的常委職位,但根據 3 名被告在公開場合表明或採用的身分,案發時李卓人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是副主席。而 3 人在《國安法》⽣效前後擔任⽀聯會董事及常委,「毫無疑問,他們必然是⼀直參與、認同及⽀持⽀聯會的組織和主張,在《國安法》⽣效後亦然。」

10:40 旁聽男子高呼被告加油 官令不能再聽審

法官陳仲衡打斷黎嘉誼指,他應讀出案情中以藍字標註、新加的部分。

此時有旁聽男子突然在正庭門口位置高呼「加油呀!鄒幸彤!」、「加油呀!李卓人!」,隨後離開。法官李運騰即指「剛才嗰位男士,因為佢在場喧嘩呢,所以佢唔可以再在場聽審」。保安答「知道法官閣下」。

在黎嘉誼讀出藍字部分後,法官李運騰指「唔係好明你藍色嗰部分係咩意思」,指不知他是否擬引「共謀者原則」(co-conspirators rule),但指現在不打斷他,會在稍後適當時間,例如控方傳召證人前,「我諗我都需要你表明立場或者進一步陳述⋯⋯但而家唔打斷你,如果唔係唔知讀到幾時」。黎遂繼續讀出開案陳詞。

10:29 控方:本案並非政治審訊
也不涉審理⺠主、六四事件或對國家批評的議題

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指本案重點是⽀聯會「公開表述、⿎吹及傳揚」為「五⼤綱領」之⼀的「結束⼀黨專政」,其含意是否可以構成本案控罪提及的「非法⼿段」,以及涉否「推翻、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的⾏為,⽽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為。

控方續指「結束一黨專政」,「毫無疑問」是針對中國共產黨,而「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憲制下的領導為國家的憲法所確立,不容任何質疑。這並非涉及任何政治因素,⽽是確然法律所清楚確立的憲制。」

控方又提及,2018 年 3 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通過修訂中國憲法,並節錄修訂後,憲法第一條和序言的內容。

控方續指,「明顯地,國家的憲法從國家作為社會主義國家及社會主義本質的⾓度,明確訂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國家的憲制及根本制度的⼀部分。」

控方又指,就字眼含意涉否違法含意,法庭可參考「唐英傑案」,即考慮「涉案標的物」是否構成煽惑⾏為時,應作出整體的考慮,並考慮有關字眼的⾃然和合理效果。

控方表示,「雖然本案的證據顯示各被告的煽動⾏為,是在所謂⺠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內容下作出的,本案並非政治審訊也不涉及審理任何關於⺠主、六四事件或對國家的批評的議題。」

控方續指,「各被告利⽤相關命題作出本案的煽動⾏為,重點在於他們煽動的顛覆⽬的和意圖, 他們透過負⾯內容激起⺠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作為加強其煽動⾏為效果的途徑。」

控方又說,「更重要的是,本案絕不涉及任何關於國家的憲法、歷史及政治制度優劣與否的議題,國家的憲法是否如各被告所稱符合⺠主,或各被告所聲⾔針對國家的負⾯內容等根本與案無關,法庭毋須處理。」

控方亦針對「結束一黨專政」的詮釋指出,「結束」意思是「把某事物或狀態終⽌」,又指有關字眼以「⼀黨專政」來形容中國共產黨,「配對各被告針對中國共產黨的⾔論⽽使⽤,法庭可以裁定『結束⼀黨專政』必然是指向中國共產黨」。

控方續指,中國憲法指出,「國家是⼈⺠⺠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中國共產黨領導憲制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故此被告⿎吹及傳揚的「結束⼀黨專政」,「必然是要終⽌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憲制下的領導地位,這亦必然違反國家的憲法訂明的中國共產黨領導。」

控方歸納指,「因此,『結束⼀黨專政』的字眼的⾃然和合理效果,就是要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以此為⽬標並具備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10:25 李卓人、鄒幸彤讀文件

在主控、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讀出開案陳詞期間,被告欄內戴眼鏡的李卓人低頭閱讀文件,右手執鉛筆,偶有書寫動作。坐在律師席的鄒幸彤則主要低頭看文件。

10:21 控方開案引 47 人案裁斷:
「非法⼿段」不止於刑事行為

控方指,本案被告被起訴「煽動他⼈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 1 ⽇⾄ 2021 年 9 ⽉ 8 ⽇期間,在香港,煽動他⼈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為,即推翻、 破壞中華⼈⺠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控罪來自《國安法》第 22 條及 23 條。

控方分別解釋「煽動」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意思。

就「煽動」,控方指據案例,可根據普通法下「煽惑」罪行的原則理解,並引上訴庭在「馬俊文案」的判詞,指在本地法律中,與 「煽動」性質類同的罪⾏是普通法的「煽惑」罪。

控方舉例指,即使「被煽惑者」最終沒有犯罪,「煽惑者」仍屬⼲犯煽惑罪;而煽惑泛指⿎勵、說服、提議、威嚇別⼈,或對別⼈施壓。

就「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指可參考「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的裁定,並引述該案判詞指,「其他非法⼿段」的釋義並不受到前述字眼所限;把「其他非法⼿段」的釋義限制於「使⽤武⼒或威脅使⽤武⼒」的⾏為和活動,是不合情理、不合邏輯且有違《國安法》目的;而「其他非法⼿段」並不止於刑事行為。

此外,控方指律政司須證明涉案的⼿段屬「非法⼿段」及涉「雙重意圖」,後者除必須證明各被告有意圖落實控罪所述的⼿段外,還須證明另⼀額外的精神元素,即各被告作出有關⾏為時,「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並歸納稱,控罪元素大致可歸類成兩項,即:

(一)被告是否實際上「作出了煽動他⼈作出⼀些⾏為」,⽽相關的⾏為涉否控罪詳情所指的「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為」,即推翻、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 

(二)各被告是否意圖或相信,若「被煽惑者」作出「被煽惑的⾏為」,將懷有相關罪⾏的犯罪意圖。

10:06 控方將讀出開案陳詞

法官李運騰着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基於公眾關注與利益問題,本案適合由控方在公開法庭說明案情。

李又向自辯的鄒幸彤指,雖然她有大律師資格,惟法庭循例要詢問自辯被告需否法庭向其講解程序。鄒笑答「唔需要」。

其後控方指,對原開案陳詞的謄本內容稍作修訂,但不涉及實質內容。

此外,控方提出控方開案陳詞內涉及謄本的部分,改以播片代替律政司人員讀出。李運騰關注所需時間,指若以此安排「懷疑一日讀唔晒」。辯方表示沒反對。控方遂開始讀出陳詞。

10: 03 法官駁回鄒幸彤專家證人申請

甫開庭,法官李運騰指會先處理鄒幸彤有關傳召專家證人何明修之證供的可接受性。

李指,控方就此議題提出 3 個反對理由,分別是何明修的證供與本案議題無關、質疑他作為專家證人的資格,以及指稱何涉偏頗不公正。

李續指,現會簡述其判決理由,詳細理由會稍後在合適時間以書面形式頒布。

李表示,已閱畢控辯陳詞、相關誓章及回覆,亦考慮了控方案情、控罪補充資料等,法庭認為何明修的證供與本案議題無關。

李續指,何明修的「學歷同埋專長我哋尊重,但係認為佢嘅專長以及報告內容,對本法庭處理議題無幫助」。

至於何明修是否偏頗證人、有否意見不公正而需拒絕其專家證供,李運騰表示「呢點唔接受控方講法」,但指基於前述理由,拒納何作為專家證人的申請。

09:57 李卓人、鄒幸彤在被告欄

鄒幸彤獲安排進入被告欄,她對公眾露齒笑,有人向她揮手。有司法機構職員即舉起手制止,稱「安靜」、「聽到㗎喇」。

李卓人穿藍色長袖薄風衣,他頭髮花白,戴黑框眼鏡,隔玻璃窗與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胡栢昌對話。而認罪的何俊仁,早前已獲准毋須再到庭,他今天未有現身。公眾方面,坐在輪椅的大黃伯,獲安排在走廊通道安頓。

在被告欄內的李卓人一度轉身向鄒幸彤微笑揮手,其後指向玻璃窗外的人員表示,「我仲要攞嘢,等緊佢」。

09:49 公眾及記者獲准入庭

鄒幸彤已在律師席整理文件。她今天穿白色長外套、內搭淺藍色上衣,身旁有 4 名懲教人員看守。正庭內的公眾有九成人戴口罩。在庭外等候期間,部分人說普通話。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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