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國安處引非法操練罪拘捕 再多3男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共5被告還押候訊

西九龍法院 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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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案 2 男修訂串謀罪
1 人被加控兩罪

「非法操練」案最早被起訴的兩名被告彭加熙(24 歲,保安員)及李晉森(25 歲,保安員),周四被解往法院應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加控李晉森兩罪,分別為管有爆炸品、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他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新蒲崗泰景工業大廈,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一袋粉狀低性能炸藥、4 個自製爆炸裝置、2 件爆竹煙花製品、18 發各含爆炸性混合物的釘槍彈、2 瓶鋁碎片;以及同日在新蒲崗友邦九龍金融中心停車場 2 樓一泊車位的私家車上,非以通訊事務管理局批給的適當牌照行事而管有 1 套無線電干擾器。

官亦批准控方修訂兩人所涉的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新修訂控罪指,兩人於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黃杰倫、鄧毅博、陳曉津與其他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修訂後控罪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相關字眼刪去,餘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而新增的 3 名串謀對象,均為國安處周四新檢控的 3 人,即黃杰倫(20 歲,學生)、鄧藝博(23 歲,學生)、陳曉津(23 歲,侍應生)。

再多 3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3 名新檢控被告黃杰倫、鄧毅博、陳曉津,亦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詳情與舊案兩名被告相似,僅串謀對象名字換成彭加熙及李晉森。

黃杰倫另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新蒲崗泰景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 6 項相片及 5 段影片,包含有兒童色情內容,並儲存在黃的手提電話內。

控方申合併案件 全部被告還押

控方申請押後新、舊兩案至 7 月 8 日再訊,以候兩案合併並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辯方不反對押後,蘇惠德遂批准申請。

此外,5 名被告僅新被檢控的陳曉津申請擔保,他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陳詞,控方則提出反對,蘇惠德經考慮後拒批保釋,亦即新舊兩案 5 人皆須還押。

WKCC5736/2025、WKCC2247/2026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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