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築起一道道圍牆,阻止資金、技術和企業流出國界。
上週,中國國務院出台新規,要求中國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前必須接受國家安全審查。此前,中國在4月還出台了規定,允許監管部門在外國企業試圖將供應鏈遷出中國時進行干預。
綜合來看,上述措施勾勒出中國在與歐美關係日趨緊張之際圍繞其技術和供應鏈構建經濟堡壘的新藍圖。
這些規定也表明,過去幾十年來主導全球經濟、幫助中國實現驚人崛起的開放市場和自由貿易原則正讓位於一個更加碎片化的時代。
從華盛頓到布魯塞爾,全球各大經濟體正在選擇貿易壁壘,而非深化經濟一體化,部分原因是出於對中國在原材料、製成品和技術領域全球主導地位,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激增的高度擔憂。
香港霍金路偉律師行的合伙人、貿易專家本·科斯特澤瓦表示,「我們已經遠離了法律致力於促進資本、人才、技術和貿易自由流動的世界。」
「20年前所憧憬的『中美國(Chimerica)』經濟體最終被證明不過是海市蜃樓,」他說。
北京已經提前展示了這個新時代可能的樣子。它阻止了Meta以20億美元收購由中國工程師創辦的人工智慧公司Manus;要求受到美國制裁的中國煉油企業不要遵守美國制裁規定;並命令一家有國資背景的安檢設備企業不要配合歐盟的調查人員。
每一次行動,都讓北京與歐美更近一步走向對抗。
聚焦國家安全

中國的政策制定者一直在不斷擴充出口管制、反制措施和貿易處罰工具箱,以回應外國政府加徵的關稅和其他限制。
國務院的新規則把這種做法進一步延伸到中國企業的海外經營活動中,並明確了當中國投資受到限制時,北京如何對外國企業和個人實施報復。
新規還賦予監管部門新的權力,對赴海外尋找機會的中國企業進行國家安全審查,並將相關投資劃分為三類:鼓勵、限制或禁止。
律師表示,這樣做的動機之一,是將中國具有競爭優勢領域的資金、人才和知識產權留在國內。
在華外國企業擔心,這些規定的解釋範圍可能足夠寬泛,以至於涵蓋其在華運營的數據,而這些數據是企業依規向國際監管機構提交調查材料或投資審查文件的必要內容。
十年前,中國也曾嚴厲限制對外投資,打擊企業巨頭收購紐約華爾道夫酒店等炫耀性資產的所謂「非理性」交易。但彼時的干預以化解國內金融風險為出發點,主要由銀行監管機構對企業資產負債表進行審查。
此次新框架截然不同。其焦點是國家安全,且協調程度遠超以往。
綠燈與紅燈
上週出台的新規最引人關注之處在於試圖放緩中國企業的海外擴張步伐。
這些措施限制敏感行業特定人才的流動,儘管北京尚未明確哪些行業屬於敏感領域。與此同時,新規還賦予官員更廣泛的資本審查權,包括在國家安全風險出現時強制投資者出售股份或停止投資。
此外,新規還為監管機構提供了法律依據,使其能夠禁止外國實體在中國投資或經營,乃至將其驅逐出境,以報復其所在國家針對中國投資採取的措施。
在一些專家看來,這些規定最值得警惕的影響在於可能束縛中國企業開拓新市場的雄心——中國企業正面臨尋找新市場的巨大壓力,中國的出口規模也屢創新高。
長期研究中國問題、現任威凱平和而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的萊斯特·羅斯表示:「中國一直在鼓勵企業走出去,到海外設立生產基地、進行投資,以規避在中國製造可能遇到的任何限制。」
然而,他補充道,這些新規可能使這一戰略趨於複雜。
中國官員將新規稱為對外投資的「里程碑」。但對許多投資者而言,何為國家安全關切的定義模糊不清,這已帶來了巨大的不確定性。
似曾相識?
企業或個人對外投資須事先獲得批准這個概念可能聽起來不同尋常。但中國長期以來對資金出境設有管制,目前每人每年向境外轉移資金的上限為5萬美元。隨著經濟增速放緩,這一工具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中國也不是第一個審查對外投資的國家。2024年,拜登政府就限制了美國資金流向中國的半導體、量子計算和人工智慧行業。
歐盟也敦促其成員國對同樣這些敏感領域的投資進行審查。
不過,與美國和歐洲相比,北京對「國家安全」的定義要寬泛得多,因此相關規定覆蓋的範圍也更廣。
對律師和貿易顧問而言,多國政府密集出台限制措施,標誌著一個時代的落幕。
中國政府援引「百年變局」作為出台國務院新規的理由。這一說法引起了中國律師事務所君合的律師周勇的共鳴。
「從法律來講,大國競爭、技術進步帶來一系列國際商業規則的重構,」周勇表示。
他補充道:「中國希望擁有屬於自己的工具。」
艾莎(Alexandra Stevenson)是《紐約時報》上海分社社長,報導中國經濟和社會新聞。
翻譯:紐約時報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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