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7日星期六

首宗串謀勾結外力案 黎智英與8認罪被告2.9判刑

首宗串謀勾結外力案 黎智英與8認罪被告2.9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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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在庭外已有約 60 人排隊,由於天氣轉熱,不少人用雨傘、紙皮遮擋太陽。警方一度以橙帶圍封排隊區域,搜查排隊人士的隨身物品,期間禁止記者內進,約一小時後解封。有《蘋果》前員工說,「我心懷希望有人可以出到嚟過年,佢哋都還押咗咁多年。」(見另稿

黎智英(繪圖:Kensahung)
裁決: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

黎智英於 2025 年 12 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煽動 3 罪成。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在判詞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指他無論在《國安法》實施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又指在《國安法》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含蓄及隱晦,他的意圖依然如故。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列明,「犯前款罪,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求情時,提及黎智英的健康狀況。控方指黎健康正常,「以亞洲成年人標準而言屬肥胖」,又指單獨囚禁是黎的意願。辯方則指,黎還押期間體重一度下跌 11 公斤,不再是「肥佬黎」,「他在監獄裡度過的每一天,都讓他離生命盡頭更近一步」。

辯方指,黎年長加上單獨囚禁,會讓其獄中生活更艱難,惟官質疑這是黎的選擇。另據悉,黎與親友均沒呈交任何求情信。

被告求情日由多名懲教人員分隔而坐,前排左起:馮偉光、黎智英、李宇軒,中排左起:林文宗、楊清奇,後排:羅偉光、陳沛敏、張劍虹、陳梓華。(繪圖:Kensahung)

6《蘋果》高層 2022 年認罪

針對《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馮偉光、楊清奇、林文宗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獲存檔法庭。

承認案情提到,黎智英與被告定期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給予指示,又指《蘋果》在反修例運動及疫情期間,發布超過 160 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提倡「攬炒」方式抵抗中央。

辯方求情時指,《蘋果》高層角色輕微、有限,盼法庭裁定屬較低刑罰分級。如法庭不接納,亦希望可採納「罪行重大」最低刑罰、即監禁 10 年為量刑起點,並因應被告認罪、作供等,引用《國安法》第 33 條額外減刑。

黎智英案求情|勾結罪刑罰分兩級 辯方主張被告屬哪分級?須否考慮個人角色?

陳沛敏(繪圖:Kensahung)
李宇軒、陳梓華 2021 年認罪 

「12 港人」之一的李宇軒,2020 年 8 月 10 日與黎智英等人,成為首批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人士,及後獲准保釋。隨後李與另外 11 名涉及社運案件人士,乘快艇潛逃台灣時被內地邊防人員截獲,同年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因「偷越邊境罪」罪成判囚 7 個月,2021 年 3 月 22 日刑滿押返本港,李隨後被起訴串謀勾結外力罪。

除勾結罪外,李宇軒另被控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管有使用過的催淚彈、海綿彈及橡膠子彈。陳梓華則於 2020 年 10 月 10 日涉協助李宇軒離港,被警方以「串謀協助罪犯罪」拘捕,一度獲准保釋,翌年 2 月再被捕,被落案起訴串謀勾結外力罪。

李宇軒(繪圖:Kensahung)

二人於 2021 年 8 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各被控的「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獲存檔法庭。

辯方指,陳的角色僅傳遞黎的想法,又指其家人被跟蹤、騷擾,而他在作供過程承受沉重壓力。李則並非本案主腦,行為不涉暴力,兩人證供獲法庭接納,應可獲 50% 刑期扣減

HCCC147/2021、HCCC51/2022、HCCC52/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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