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3间《苹果日报》公司,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周一被判罪成,其中现年78岁的黎智英被判入狱20年,当中18年须与黎牵涉的欺诈案分期执行。台湾总统赖清德周二表示,台湾与黎智英以及所有守护自由的人们站在一起,香港的经验是一记沉痛的警讯,提醒大家民主自由绝非理所当然。
赖清德通过社媒平台脸书贴文称,“台湾与黎智英先生,以及所有守护自由的人们站在一起。昨天,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先生遭香港《国安法》重判二十年监禁。这项判决,再次证明北京所宣称的‘一国两制’早已名存实亡,司法更沦为剥夺人身自由、压制言论与新闻自由、否定人民问责权利的工具”。
赖清德写道,“黎智英先生长年为自由与民主发声,却因此承受超过五年的羁押与长达两年的审讯,清楚显示中国当局背弃《中英联合声明》,企图形塑寒蝉效应,并对国际社会所支持的普世价值,造成严重威胁”。
赖清德续称,“我们相信,香港的经验是一记沉痛的警讯,提醒我们民主自由绝非理所当然。我们再次呼吁北京当局,立即释放黎智英先生,停止假借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也呼吁国际社会,务必持续警惕极权扩张对普世人权的冲击。台湾将持续坚定守护民主价值,与国际伙伴肩并肩,共同捍卫这份得来不易的自由生活”。
此外,台外交部周二下午发布新闻稿,“吁请国际社会共同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及港府假借国安名义,再次打压迫害港人自由人权的行径”。
新闻稿指出,“外交部注及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政府与各界,以及联合国、欧盟与许多国际人权组织,均已对此一事件表达强烈关切,指出中国背弃国际承诺、迫害自由人权,呼吁立即人道假释或无条件释放黎智英”。
周一,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Volker Türk)表示:“黎智英作为出版人,因行使国际法所保护的权利而被判处20年监禁”。他指出,依据《国安法》对黎智英判处20年监禁,违反国际法,必须立即撤销。
蒂尔克提出,“鉴于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状况堪忧,且已被羁押逾四年,我基于人道主义理由呼吁立即释放他”。人权高专办同时担忧,该判决还将他人与联合国及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接触,视为认定有罪的相关背景依据。
北京方面,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周二的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时表示,“个别国家和机构借香港特区司法案件恶意抹黑香港、诋毁香港法治、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已向有关国家和机构提出严正交涉”。
林剑重申“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香港法治不容撼动,任何外国无权说三道四。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一切破坏香港由治及兴进程、妄想乱港遏华的图谋都绝不可能得逞”。
林剑补充道,“我们敦促有关方面尊重中国主权,恪守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插手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
同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背叛国家和香港特区的黎智英昨日被法庭重判入狱20年,刑期对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歹毒图谋,发出了严厉警告。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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