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星期五

LawTime墨洒|裁判文书网已死


01

前两天,我想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最新的类案,结果输入关键词,发现2025年的类案少得可怜,检索出来大都是撤诉裁定书,或者是极为简单、几百字的判决书。 

曾经被誉为司法阳光工程的平台,如今却像一座空荡的档案馆:门开着,内容却在悄然蒸发。

这不仅仅是我的个人感受,是所有法律人共同的感触。

裁判文书网于2013年上线,文书公开数量逐年增加。

2019年更是公开了近2000万的文书,2020年有1800万,2021年也有1600万。

可是到了2024年和2025年,公开文书的数量仅有750万左右。

CDT 档案卡
标题:裁判文书网已死
作者:mosa
发表日期:2026.2.5
来源:微信公众号-裁判文书网
主题归类:裁判文书网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02

我始终感谢裁判文书网的诞生,认为它是中国法治进程的一次跃进性革命。

首先,裁判文书网成为了全民普法的活教材

它使得冰冷抽象的法条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走入寻常百姓家,公众得以窥见司法运作的逻辑。

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为公众提供了权威、完整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说理。

这种公开本身就是一种最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够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

裁判文书网也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智能引擎并统一裁判尺度。

对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学者而言,裁判文书网是无可替代的工具库。

律师在代理案件时通过检索类案来预判风险;

法官在审理疑难案件时参考在先判决,确保同案同判;

学者能从中发掘司法实践的真实逻辑,推动理论与实务的互动。

可以说,裁判文书网它极大的降低了法律工作的信息成本,提升了专业效率、精准度。

裁判文书网也成为倒逼司法公正的无形监督。

文书上网意味着法官的每一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逻辑推理都将_接受同行与历史的审视。

这种压力迫使法官更加审慎负责的写每一份文书。

这种来自公开的倒逼机制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不可或缺的一环。

03

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

文书数量的锐减并非简单的开倒车,而是_多重复杂矛盾交织下的必然调整。

首先,我们国家海量公开文书和隐私保护之间的艰难平衡。

这个困局非常直观。

打官司对当事人而言,尤其是家事纠纷、商业丑闻或者个人不幸,都不是光彩的事。

尽管采取了匿名化处理,也会在高度互联的信息社会,结合特定的案情、时间等要素对号入座,风险依然存在。

近年来,因裁判文书泄露个人信息引发的歧视、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但是,如果为了保护过度而隐去各种信息,又会使文书丧失研究价值,公开意义大打折扣。

所以,如何在保护和公开之前划定合理界限,是亟待解决的技术和伦理难题。

其次,法官不堪重负的现实冲突。

文书上网工作,多数法院最终落在承办人头上。

在案多人少的常态下,法官处理办理日常工作之外,还要承担着额外的文书上网工作的格式调整、敏感信息筛选、去掉隐私等工作。

在结案高峰期,连轴转核心工作都忙活不完,庞大的工作量让其难以兼顾。

司法资源有限,他们只能选择性的公开。

第三,最高法推行培养精品化案例的导向全面公开文书出现路径分野。

当前,最高法正在大力推行指导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强调发布这种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精品案例。

这也是标志着司法公开的思路从追求数量转重转而注重质量。

政策导向使得公开文书的数量规模要求降低,裁判文书网的价值也慢慢的打折扣。

第四,目前数据安全、数据孤岛的治理挑战严峻。

裁判文书网蕴含着巨大的数据价值,可用于社会研究、法学研究等,但同时它的安全风险也日益剧增。

如何防止数据被恶意爬取、滥用是在信息时代的一个新的挑战。

04

最后,谈谈我的观点。

我认为司法公开应该迈向更务实、更精细化的新阶段。

首先,要继续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

虽然现在案例库和指导性案例质量很高。

但数量少,而且多是聚焦在重大疑难案件

而普通百姓关心的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小额借贷等常常被排除在外。

法治的进步不能只靠精品的橱窗,还要需要日常货架的透明。

其次,推行“分层分类”的精细化公开策略。 

可依据案件类型、社会影响、法律价值等标准,明确“强制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界限。

例如,对涉及公共政策、具有普遍法律指导意义的判决,必须全文公开;

对涉及未成年人、家事隐私等特定类型的案件,则严格限制公开范围。

第三,应该设立专职的司法公开岗,将文书公开工作从法官职责中剥离出来。

同时要推广研发脱敏系统,用技术替代人工进行隐私的修正或者替代。

05

裁判文书网不该“死去”,而应回归初心:不是摆设,而是阳光。

当一份判决因“怕麻烦”而锁进档案柜,被遮蔽的不只是文字,更是法治的光。

愿我们守护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那份敢于公开、经得起审视的司法勇气。


文章来源: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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