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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前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周六(28 日)清晨出獄。他選擇認罪,法官基於他在黨內具領導地位而調高量刑起點,最後判囚 5 年 1 個月。楊在還押期間退黨,並發聯署信籲解散該黨,另指會退出政壇,「當一切過去後,我們只願回歸平淡的做個平凡人」。
案情指,楊在記招提及若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決每個法案。求情時,楊撰信指最初的抱負是幫助香港成為更好的地方,「但我因為天真和盲目的熱忱而偏離了方向」,又指其行為可能導致黨友參與了「這個沒甚希望而且是非法的謀劃」,感到非常抱歉。
連同楊岳橋,本案累計有 19 名罪成被告出獄。預料今年尚有 3 人即胡志偉、尹兆堅、伍健偉將出獄。此外,11 名上訴失敗的被告皆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包括楊雪盈。


楊還押時退黨 倡解散公民黨
楊岳橋案發時是公民黨黨魁及立法會議員。他因本案還押期間,與同案另外 3 位黨友譚文豪、郭家麒、李予信退出公民黨,並發聯署信解釋退黨,信件指,因應公民黨有人在立法會選舉中被 DQ,郭、譚在本案被拒保釋等,皆表明公民黨在立法會層面已再無參政空間,「寫在牆上的政治事實是:公民黨已經完成了歷史任務」。
信件又說,楊岳橋和郭、譚已明確表示退出政壇,從政生涯劃上句號,「當一切過去後,我們只願回歸平淡的做個平凡人。AY 會返回他的法律專業,也希望在商業方面發展」。
案情:楊記招稱會「否決每個法案」
楊岳橋在初選時參選新東,獲 25,366 票以第三名出線,其後報名參與正選,但被 DQ。他在案中選擇認罪。
案情指,楊於 2020 年 3 月 25 日出席公民黨記者會,發言時指根據《基本法》,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共同議程是合法的,並稱若特首沒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係會同佢唔客氣。簡單而言,以後政府每一個法案,由施政報告,佢唔能夠回應五大訴求之後,由施政一一以後每一個法案,財政嘅撥款申請,財委會嘅撥款申請,我哋都會否決。」
案情又指,2019 年 9 月,楊與其他黨員向美國共和黨、民主黨的領導人發公開信,懇請美國政府迅速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並在初選期間繼續倡導國際戰線,稱公民黨將續向國際社會呼籲,跟進香港人權狀況,向中國或香港政府施壓。
楊求情信向黨友家人致歉
楊岳橋被起訴時 39 歲,出獄時 44 歲。資深大狀蔡維邦代表他求情,指楊在加拿大大學畢業後赴北京升學,2012 年起接觸政治,2015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據紀錄他會支持政府的政策,考慮香港市民利益,並非會阻撓施政。
就本案,蔡說楊於 2021 年 9 月已表達認罪意向,反映楊有悔意,曾與警方會面提供協助。另楊於 2021 年 2 月被捕後,3 月隨即退出公民黨,並與前黨員溝通,建議應盡快解散公民黨,故指他重犯機會為零。
蔡又在庭上讀出楊親撰的求情信,提及楊作為律師,要承認犯下刑事罪行實在難堪,而其帶罪之身亦為家人、同僚及同一大律師事務所的同工帶來難堪。他說最初的抱負是幫助令到香港成為,對香港人來說更好的地方,「但我因為天真和盲目的熱忱而偏離了方向」。
楊續指,其行為可能導致公民黨成員參與了「這個沒甚希望而且是非法的謀劃」,指一定令他們及家人承受巨大焦慮,對此感到非常抱歉。
判監 5 年 1 個月
官指具領導角色調高量刑
楊被法庭裁定屬「積極參與」,因具領導角色而調高量刑起點至 8 年監禁,比大部分被告多一年。經認罪三分之一扣減,長期服務額外減刑 3 個月,他最後被判囚 5 年 1 個月。
判詞提及,可從《國安法》實施前行為,評估楊在控罪期間的參與程度,又指接納楊有悔意,重犯機會低,相信有關部門將來決定楊能否提早釋放時,會考慮這點。
累計 19 人獲釋
本案共 45 人罪成,連同楊,本案現時共 19 人已出獄。《法庭線》按刑期等推算,料 2026 年尚有 3 人出獄,包括胡志偉、尹兆堅、伍健偉(見下圖)。



11 被告上訴失敗後 申終極上訴許可
上訴庭 2026 年 2 月駁回 12 名上訴被告的定罪和刑罰,亦維持劉偉聰的無罪裁決。律政司在上訴限期前,暫未對劉偉聰再提上訴,意味劉的無罪判決成為終局。
至於 12 名第一次上訴失敗的被告,除黃子悅據悉不會再提出上訴外,其餘 11 人皆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證明書,亦同時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包括鄒家成、余慧明、林卓廷、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 鄭達鴻、陳志全、吳政亨、何桂藍及楊雪盈。
案件圍繞 2020 年民主派初選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案情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
控方指,案件始於戴耀廷在 2019 年區議會換屆選舉之後,在《蘋果日報》發表〈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回應區選「超高投票率」,稱一旦立會過半,可運用財政權迫使特區政權考慮公民的真正需要,以及動用《特權法》成立具有傳召權力的專責委員會。
時值反修例運動,2019 年的區議會選舉錄約 294 萬人投票,投票率約 71.2%,創下最高紀錄,而民主派共取得其中 389 席,在 17 區區議會掌握過半議席。
據控方證人區諾軒供稱,戴耀廷曾在 2020 年 1 月,相約他和其他民主派人士,討論區選民主派大勝,「要諗點樣再下一城,喺立法會點樣贏取民主派更多嘅議席」,亦「要去諗點樣爭取五大訴求」,以及要思考設立「公民參與機制」。
55 人被捕
47 被控 45 罪成
案情指,戴耀廷其後協調民主派相繼在各區召開協調會議及初選論壇等。期間,公民黨辦記者會,聲稱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不回應「五大訴求」,日後每一個法案等都會否決;鄒家成、梁晃維、張可森則發布〈墨落無悔〉聲明,質疑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署文件的做法。
初選最終在 2020 年 7 月一連兩日進行,總投票人次逾 61 萬。在此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港實施《國安法》,時任政制局長曾國衞亦稱初選涉違法。在投票日之後,中聯辦指稱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部分經初選勝出出線的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質疑立場,當中 9 人其後被 DQ。
同年 7 月底,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宣布選舉因新冠疫情押後至 2021 年的 9 月,指有關決定獲中央支持。2021 年 1 月 6 日,警方國安處拘捕 55 名與初選相關人士。同年 2 月 28 日,當中 47 人被預約拘捕,其後被起訴,大部分人一直不獲准保釋。
HCCC69/2022、HCCC70/2022(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FAMC13-20/2026、FAMC22/2026)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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