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26 日
(筆者按:從去年批判「香港哲學紫荊國際論壇」到中大開除關靖豐事件,以沉默為主題在《追光者》刊登多篇文章,現集結修訂成書:《默存與噤聲:威權時代的香港知識份子》,準備出版。這篇全書後記以鄒幸彤為拒絕沉默和說真話知識人的典範,肯定沉默從來不是唯一的選項。)
一、八篇文章之後
本書收錄的八篇文章,以沉默為核心議題,批判香港知識分子在威權打壓下的無聲。杜維明在香港論壇上的配合與迴避是其中一例;更多學者以「去政治化」為名逃避責任,在威權面前選擇明哲保身,同樣在我們的批判之列。理論的資源,來自傅柯的「無懼言說」與沙特的「介入」,也來自儒家「從道不從君」的古老傳統,用以論證知識人面對不義時說真話的義務。
然而,批判沉默,本身就隱含着一個問題:有沒有人在威權最肆虐的時刻,選擇了發聲?
答案是肯定的。她的名字叫鄒幸彤。
本書的批判指向香港知識人的道德失敗,這篇後記則是對一個道德勝利的見證。鄒幸彤生於1985年,劍橋大學畢業,香港大律師,支聯會前副主席,現身陷囹圄。她用自己的生命,在知識分子群體的集體沉默之中留下了一道清晰的裂縫:鄒幸彤拒絕了沉默,說出了必須說的話,即使代價是失去自由。
二、從劍橋到牢獄:一條義無反顧的路
鄒幸彤的成長軌跡,是一個知識人如何把學問與良知結合的故事。她在劍橋大學修讀地球物理,以優等成績畢業,其後轉修法律,成為香港大律師。從物理到法律,並非偶然。她在訪問中說過,她尋求的是一種有用的知識,一種可以為受壓迫者服務的工具。
成為大律師之前,她已在中國大陸從事了近十年的維權工作,協助內地訪民和維權人士。這段經歷,使她深刻認識到中共政權操弄法律的方式:在那個體制內,法律只是管控的工具,與保護無關。這種認識,後來成為她批判香港法治墮落最銳利的思想資源。
她於2010年回港後已加入支聯會擔任義工,2015年當選副主席。支聯會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悼念晚會,是香港公民社會最重要的象徵性活動之一。她的參與,出於清醒的政治判斷:在香港政治氣氛急速惡化的年代,繼續悼念六四,意味着與中共政權的正面碰撞。
2021年,警方以新冠疫情為由禁止六四悼念活動,支聯會宣布不服從禁令。鄒幸彤獨自前往維多利亞公園,手持一支蠟燭,在空無人群的廣場上,以一個人的身影維持了那一年的悼念。她被警方逮捕。[1] 這個影像,成為香港抵抗精神最動人的符號之一。
其後,她在多宗涉及六四悼念及支聯會活動的案件中被捕、被控、定罪、入獄。她的每一次出庭,都是一次公開的道德聲明。她沒有求情,也沒有以法庭期待的方式去「配合」一個她認為根本不公義的司法程序。
三、「依法暴政」的解剖者
鄒幸彤的理論貢獻,在於她對「依法暴政」機制最清醒、最系統的批判。
2021年7月,她在《端傳媒》發表長文〈「只談法治,不談政治」的抗爭七步殺〉,[2] 是香港知識人對自身困境最深刻的分析之一。文章逐一解剖中共政權以法律壓制異見的路徑:如何利用法律的正當性將政治打壓合理化,如何藉法律程序的長周期冷卻民間動能,如何以法律語言重新包裝社會事件;進而消耗民間資源,隔絕公共討論,瓦解運動的集體性,最終使異見者在公共空間中無法存活。
她進一步指出,這個機制之所以有效,部分原因恰恰在於知識分子的配合。律師以「法律專業性」為由拒絕政治化,學者強調「法律與政治區隔」,各種聲音告誡運動人士不要觸碰政治,這些在客觀上都助長了這個機制的運作。
她寫道:「若在此時仍然模糊籠統地談『堅守法治』、『法律與政治區隔』,尤其是強調處理政治檢控的『法律專業性』,無疑是裝睡之舉,更是消極地附和了政權,助長『依法暴政』。」[3]
放在本書八篇文章的脈絡中閱讀,這段話意義格外深刻。香港知識分子的沉默,並非單純個人的道德怯懦,同時也是一種制度性的共謀。打着「學術中立」或「不談政治」旗號的學者,客觀上成了「依法暴政」機器的潤滑劑。鄒幸彤的批判,是對這種共謀最清醒的揭露。
四、法庭作為道場:不屈的陳詞
鄒幸彤最令人動容的,是她將法庭轉化為道場的方式。法律程序對她而言,不只是技術問題;每一次陳詞,都是說真話的機會。
2023年3月,她在拒絕向警方提供支聯會資料案宣判前,發表了一篇著名的法庭陳詞。她對法官說:「用謊言來定我們的罪,或許是政治上的需要,但這不是法律,這是對法律的凌辱。」 [4] 她在陳詞中不承認任何錯誤,也不請求寬恕,因為接受「悔過」的敘事,等於接受了整個政治檢控的邏輯。她說:「NEVER. An unjust peace is no peace at all.」(永不。一個不公正的和平,根本就不是和平。)
她以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對整個程序的正當性提出質疑,而非以法庭期待的方式「悔過」。這種姿態,在法律技術上或許對她不利,在道德上卻是一種極高的誠實。她寧可承受更重的刑期,也不願以謊言換取憐憫。
五、支聯會案的中段陳詞:法治最後的辯護
2026年3月,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入第10至11天審訊。鄒幸彤決定自辯,親自在法庭上作中段陳詞。[5] 這是一場以一人之力對抗國家機器的法律博弈,也是香港法治討論中具有歷史意義的片段之一。
她的論點,在法律與政治兩個層面同樣成立:中國憲法不能直接在香港實施,香港法庭沒有權力詮釋中國憲法,因此以「違反中國憲法第一條」作為「非法手段」基礎的控罪,根本上站不住腳。她進一步批評控方的案情「單薄到一個匪夷所思的地步」。控方的邏輯只有兩步:支聯會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結束一黨專政」等於結束中共領導。鄒幸彤指出,這兩步之間的邏輯跳躍,根本無法支撐一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指控。
她以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有人想廢除巴士上強制配戴安全帶的法例,但在法例未廢除前,他仍然照規定配戴。同樣地,主張「結束一黨專政」,並不代表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採取了任何非法手段。主張改變法律,與以非法手段顛覆政權,是根本不同的事情。[6]
第11天的陳詞中,她提出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結束中共領導有何不可?必須保障對憲法的自由辯論。」她指出,若單純的口號和政治主張便要面臨十年監禁,如何與《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政治權利相符?
面對法官的質疑,她沒有退縮,繼續堅持自己的法律立場。她說,如果法庭接受控方的論點,即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判斷凌駕法庭的解釋權,「咁香港法治真係壽終正寢㗎喇」。[7] 這句話出於一個法律人之口,是對法治崩壞最直接、最清醒的診斷。
六、獄中的聲音:絕不沉默
鄒幸彤自2021年起長期被還押,但從未因此沉默。她的Patreon帳號持續更新,記錄着她在囚室中的思考、閱讀和日常,成為香港人在最黑暗時刻的精神紐帶。
2025年六四三十六週年,她在獄中絕食三十六小時悼念,並在Patreon發文:「一句道歉要等多久?天安門母親等了三十六年仍未等到一句道歉。」[8] 一個身陷囹圄的人,以身體為抗議的媒介,以絕食作為記憶的儀式,用最小的可能資源,留下最重的道德聲明。
2024年,她的母親嘗試按照懲教署程序,為她送入四本書:《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敲鐘者言:朱耀明牧師回憶錄》、《弟弟》。懲教署全部扣起,理由是書籍內容「對社會事件存在偏頗描述,可能引起對抗管治的意識」。[9] 鄒幸彤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的決定侵害她受《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
特首李家超其後發出「行政長官證明書」,認定相關書籍涉及「國家安全」,對法庭具有約束力。[10] 鄒幸彤被迫撤回訴訟。但她在撤訴聲明中,將整件事的含義說得清清楚楚:「行政長官可以發出任何法庭都無法審查的證明書,這意味着香港正在走向制度性禁書,行政干預司法已成定局。」[11]
這場法律戰,她輸了。但她沒有沉默。這份撤訴聲明,是一份對制度墮落的歷史紀錄,比勝訴更有分量。
七、公開信:定義自己的輸贏
2025年1月,支聯會拒絕提供資料案在終審法院宣判前夕,鄒幸彤透過友人發出一封公開信。 [12] 這封信,是理解她的精神世界最重要的文獻之一。
她在信中回憶被捕的一刻:「說不恐慌那肯定是騙人的。」坦承恐懼,這是誠實,而非示弱。當她看到國安人員呈上的文件,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時,她幾乎忍不住發笑:這個指控如此荒謬,「支聯會的反動履歷那麼厚」,偏偏要安一個莫須有的「外國代理人」名銜。
她在信中對極權的邏輯作出了深刻的分析:「極權的力量,不是來自於事實,而是來自於謊言,來自於假象。要鞏固極權,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最多的人,拉進去演權力導演的大戲,而且那場戲更是愈假愈荒謬就愈好,這樣才能錘煉出人們的犬儒和奴性。」[13]
這段話,直接點出了本書所批判現象的深層機制。知識分子的沉默和妥協,正是這場「權力導演的大戲」的組成部分;選擇沉默的學者也好,走上統戰論壇的儒學大師也好,都是在以自己的公信力協助極權完成這場假戲。而鄒幸彤的回應,只有一個字:「NEVER。」
她以一句話總結自己對「輸贏」的理解:「輸贏不是由他人定義,香港也不是一個 lost cause,只要我們未放棄,這城就不會死。」
八、鄒幸彤與儒家「士」的傳統
本書在論述知識分子責任時,援引了儒家傳統中「士」的概念。荀子說「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曾子說「仁以為己任,死而後已」。[14] 這些古老的命題,在鄒幸彤身上獲得了當代的具體形象。
她並非儒者,更不是新儒家,也從未以儒家語言表述自己的信念。然而她的行動所體現的,恰恰是儒家「士」最核心的精神:把正義看得比個人安危更重,對受壓迫者的關懷訴諸行動而非停留於言說。面對強權,她既不屈從,也不願以謊言換取安全。
她與本書所批判的杜維明,形成了最鮮明的對比。杜維明身處海外,有充裕的學術聲望和人身安全,卻以「文明對話」掩蓋政治現實,用樂觀主義的煙幕迴避香港的苦難。鄒幸彤人身自由被剝奪,隨時面對更重的刑罰,卻仍繼續發聲,以一個人的聲音對抗國家機器。鄒幸彤不是新儒家,但她的實踐,比任何打着儒學旗幟卻與威權合作的學者,都更接近真儒的精神。
梁漱溟在毛澤東面前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15] 被視為早期新儒學道德勇氣的典範。鄒幸彤在2026年的香港,對着一個以國家機器全力壓制的司法程序,說「永不屈服於謊言」,其道德勇氣,不遑多讓。
九、傅柯的「無懼言說」
本書援引傅柯的「無懼言說」概念,批評杜維明的「有懼沉默」。在這個框架下,鄒幸彤是「無懼言說」最純粹的實踐者。
傅柯指出,「無懼言說」的核心在於說話者必須承受風險:說真話令說話者處於危險之中,正因如此,說真話才是一種道德行動,而非純粹的言語行為。[16] 鄒幸彤清楚地知道,每一次公開批評都可能帶來更重的刑期,每一篇獄中文章都可能招來懲教署更嚴密的管控。
這正是傅柯所說的哲學勇氣的本義:恰恰因為有代價,這才是道德行動。沙特的「介入」概念,要求知識分子站在被壓迫者一邊,以行動回應不義。鄒幸彤的整個人生軌跡,從大陸維權到香港法律抗爭,一路走進法庭的陳詞,是「介入」最徹底的實踐。她置身苦難的正中央,親身承受代價,說出她認為必須說的話。
十、人心不死
2026年1月,鄒幸彤透過Patreon發文,寫道:「過去一年,我活於『等』字。」她等待案件的進展,等待與外界重聚的一天。但她說:「我仍深信人心不死,我們可以一起笑到最後。[17]
一個被長期還押、正面對可能十年或以上監禁的人,仍然相信「人心不死」。杜維明式的樂觀,在安全的距離外談論文明願景。她的樂觀是另一種:在囚室的四面牆內,每天繼續存在、繼續發聲,本身就是一種抗爭。
本書八篇文章,記錄的是知識分子在威權下沉默的解剖學。鄒幸彤,是這份解剖學的否定。她以血肉之軀證明:沉默從來不是唯一的選擇。今天,香港的自由已大半淪喪。但鄒幸彤的存在,以及所有仍然拒絕沉默的香港人的存在,提醒我們:文化的火種,從來不只存在於學術殿堂,它也在每一個拒絕說謊的人心中延燒。
知識人的模範,從來不在安全的距離外談論文明。在最危險的地方仍然選擇說真話,才當得起這個名字。
鄒幸彤,做到了。
2026年3月,本文定稿之時,鄒幸彤身陷囹圄,支聯會案尚待裁決。案件仍在審理中,但她的選擇,已是歷史的一部分。
張燦輝
流亡哲學人
2026.3.21
[1] 2021 年 6 月 4 日,警方以新冠疫情防控為由禁止六四悼念活動,支聯會宣布不服從禁令。鄒幸彤獨自前往維多利亞公園,手持蠟燭被捕。翌年(2022 年)她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定罪判囚。
[2] 鄒幸彤:〈 「只談法治,不談政治」的抗爭七步殺 〉,《端傳媒》, 2021 年 7 月 14 日。文章系統分析中共政權以「依法暴政」(lawfare)壓制香港抗爭的七個步驟,是香港知識人對自身法律處境最深刻的政治分析之一。
[3] 引文出處同上。
[4] 兩段引文均引自《庭刊》2023 年 3 月 11 日。英文原文全錄如下:“What we are saying with our action is simply one word: NEVER. An unjust peace is no peace at all. Never will we surrender our independence from the state. Never will we help delegitimise our own movement by endorsing the government’s false narrative. Never will we treat ourselves and our friends as potential criminals just because the government says we are. 此案其後上訴,” 2025 年 3 月 6 日,終審法院以五名法官一致裁定鄒幸彤等三人上訴得直,撤銷拒交資料案的定罪及刑罰,成為首宗涉《國安法》案件在終審法院勝訴的案例。
[5]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2026 年 3 月第 10 至 11 天庭審。鄒幸彤選擇自辯,親自作中段陳詞。本文記述根據當時法庭報道。見同期不同 Facebook 轉載。
[6] 此巴士安全帶比喻出自鄒幸彤第 11 天的中段陳詞(2026 年 3 月),見各香港境外傳媒報導。
[7] 鄒幸彤中段陳詞,同上,第 11 天庭審。粵語原文:「咁香港法治真係壽終正寢㗎喇。」
[8] 鄒幸彤:〈六四三十六週年絕食聲明 〉, Patreon 帳號「鄒幸彤 Chow Hang-tung」,2025 年 6 月 4 日。她在獄中絕食三十六小時,以身體為抗議媒介。「天安門母親」群體由丁子霖於 1989 年創立,丁子霖之子於六四事件中遇難,群體長年致力記錄死難者名單,要求政府公開道歉及追究責任。
[9] 書目:《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司徒華,2011 年);《敲鐘者言:朱耀明牧師回憶錄》(朱耀明);《弟弟》(黃之鋒自傳)。懲教署於 2024 年以書籍內容「對社會事件存在偏頗描述,可能引起對抗管治的意識」為由全部扣押。
[10] 特首李家超根據《國家安全法》第 47 條發出「行政長官證明書」,認定相關書籍屬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對法庭具約束力,鄒幸彤的司法覆核申請因此無法繼續。事件引發法律界對司法獨立的廣泛關注。
[11] 鄒幸彤撤訴聲明,2025 年 4 月 26 日。 引自《法庭線》2025 年 5 月 2 日
[12] 鄒幸彤: 〈公開信 〉 ,由友人代為發布, 2025 年 1 月(支聯會終審法院宣判前夕)。信中詳述她被國安人員拘捕的經歷、對指控的回應,以及她對「輸贏」的理解。全文見境外傳媒存檔。
[13] 引文出自同一公開信,同上。
[14] 《荀子·臣道》:「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論語·泰伯》:「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15] 梁漱溟與毛澤東之衝突發生於 1953 年 9 月全國政協擴大會議,梁漱溟在會上公開批評中共農村政策,毛澤東當場震怒,多次打斷要求其退席。梁漱溟拒絕,並引《論語·子罕》「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以自況。見梁漱溟:《這個世界會好嗎? 梁漱溟晚年口述》(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06 年),頁 95。
[16] Foucault, The Courage of Truth, pp. 12—14. 傅柯指出,parrhesia 的關鍵在於說話者清醒地知道風險而仍然選擇說:「他說真話,因為他知道說真話很危險,但他仍然有義務去說。」
[17] 鄒幸彤:Patreon 帳號「鄒幸彤 Chow Hang-tung」,2026 年 1 月發文(具體日期待核實)。Patreon 為訂閱制創作平台,她的帳號在她被羈押期間由友人協助維持更新,成為她與外界溝通的主要管道。
文章来源: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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