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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周二(17 日)踏入第 13 天審訊,69 歲李卓人供述大學畢業後投身工運、關心中國民主,經過六四赴京親睹天安門廣場情況、被公安扣查及後寫悔過書獲釋的洗禮,他將愛國民主運動精神,即中國及香港走向民主,視為自己「一生嘅承擔」。
李供述支聯會五大綱領「應該係要一齊睇嘅,因為一環扣一環」,當中「結束一黨專政」是要人民享受憲法權利,這樣才有基礎討論政治制度的走向,然後凝聚共識修憲,達到「建設民主中國」。而支聯會支持劉曉波的《零八憲章》,正可反映其倡議合法地修憲。案件周三續,李將接受控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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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學時受啟蒙
自覺要為「苦難中國」承擔
李卓人為支聯會解散前最後一任主席,還押逾 4 年半的他出庭時一頭華髮、穿黑色羽絨背心,精神抖擻,在懲教人員帶領下坐上證人枱,以響亮聲線讀出天主教誓詞。
李於 1975 年入讀港大土木工程系,深受「認中關社」思潮震撼,在「中國周」等活動讀到魏京生提出「第五個現代化」及李一哲張貼大字報等事跡,當刻「我真係覺得,嘩,原來呢個世界有呢個訴求,而佢提出嘅訴求好啱」,他受到啟蒙,自覺要對「苦難中國」有所承擔。
李卓人提及當年探訪「艇戶」(以船艇為家的漁民)時又語帶哽咽,「覺得小朋友要浸死呀咁樣」,指自那時起覺得「嘩,香港社會咁唔公平㗎」,並因自己背景幸福,而自覺有責為社會上最不幸的人承擔。
受中國苦難、基層貧困的衝擊,李認為要為香港、中國社會「做啲嘢」,故畢業後投身工運、關心中國民主,曾加入觀塘工業健康中心、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組織工業傷亡權益會、職工盟、工黨等,直至 2021 年 4 月因監禁終止,「我都諗唔到,咁就做咗一世喇」。
翻查資料,鄧小平於 1979 年提出「四個現代化」,涉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強調在社會主義的條件下實現。魏京生在北京西單民主牆貼大字報,籲把「民主」列為「第五個現代化」,遭以「反革命罪」判監 15 年。「李一哲事件」則涉 3 人在文革時期聯署張貼題為《關於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制》的大字報。
李:六四洗禮後
視中、港走向民主為一生承擔
李卓人說另一次重要的衝擊是八九民運,支聯會亦在當時成立,他當時 32 歲。
李指 1989 年 4 月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逝世,北京學生聚集天安門廣場,香港人開始關心事件,及後因北京學生絕食、九七問題和受「中國根」影響,香港的遊行人數史無前例地多,他深受感動。5 月 30 日,他因覺自己處「第二線」,自薦與支聯會另外 3 人攜 100 萬元市民捐款到北京支援民運。
到埗後,李說見證民主女神像在廣場豎立,又探訪不同的人,得悉現場共識是留在廣場爭取民主和要求當局撤回「四二六社論」,因該篇社論定性他們是動亂,而一旦被定性為動亂或反革命,「等於無得返轉頭⋯⋯所以好緊張要撤回,(要求)承認佢哋係一個愛國民主運動」。
李續說,六四前一晚約 10 時,他原在工人帳幕內,突然有人叫他離開,李問發生何事,「佢哋話軍隊殺入嚟喇,佢哋叫我走」,他掙扎後決定回飯店,但「當晚無得瞓,睇住出面、聽到啲槍聲呀,睇住天安門廣場 4 點幾熄燈,擔心緊喺天安門廣場嘅學生發生咩事」。
至 4 日早上,他集中所有香港在京的支援人士,安排撤離。眾人翌日登上香港為學生、記者及支援人士安排的包機,但有公安上機逐一檢查回鄉證,並指明要他落機,否則不能起飛。李落機後被公安扣留、沒收回鄉證,經兩日盤問、簽了悔過書,才獲准回港,但支聯會和他代其他團體保管的逾 200 萬元款項皆被沒收。
在證人台的李卓人形容,「嗰次好似另一個洗禮」,指自己竟然去了天安門廣場、經過長安大街,目擊許多死傷者,後來聽到證詞當時是如何屠城,「我覺得自己係更加有責任」。
李指,一則因為北京市民着他們「要將我哋睇到嘅嘢講畀全世界聽」,二則因他被公安扣留時,「因為我嗰 3 日,我喺恐懼入面,嗰 3 日好多香港巿民去港府又好,新華社又好,係要求釋放我嘅,咁嘅處境發生我身上,更覺有責任。」李續說,「呢個成為我一生嘅承擔,要真係將一路個運動發展,做到成個世界知道呢件事,做到愛國民主運動精神就係要中國走向民主,另一方面就係香港都要民主,呢個以前都係咁諗,但之後更加要,因為我係俾人救返嚟嘅」。

李:五大綱領「應要一齊睇
因一環扣一環」
李卓人亦指,支聯會的全稱「香港巿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可分成不同部分解讀。
李說「支援」是指支援內地團體或民運人士發起的愛國民主運動,稱是由內地的人做主導,因他們才明白在自己的處境下應該如何做;「愛國民主運動」則是傳承八九民運。而在香港,支聯會一直以和平非暴力形式,舉辦六四集會、大遊行,30 多年來都有申請、合法地進行。
談及「五大綱領」,李說自第一屆常委通過後便沒人提出要改變,成為工作原則之一,而 5 個綱領要「應該係要一齊睇嘅,因為一環扣一環」,他並逐一解釋。
李指,「釋放民運人士」的出現,是因六四後內地當局在全國進行搜捕,香港市民希望民運人士平安,支聯會遂要求釋放所有被囚者,即政治犯,而其後因應內地的維護運動,演變至釋放維權人士,性質同樣是希望沒有政治犯。
「平反八九民運」和「追究屠城責任」,李說要一併理解,先承認八九民運是愛國民主運動,承認屠城、鎮壓錯誤,然後才可追究屠城責任,尋求公義、轉型正義,亦即「平反咗⋯⋯先至可以追究」,等於是同一個訴求。
Day13實時報道|李卓人:支持零八憲章反映希望用合法方法修憲



至於「結束一黨專政」和「建設民主中國」,李說是傳承八九民運訴求,若國家要走向民主,首先不能有專政,即政權不能集立法、行政、司法於一身,禁制和懲治人民發聲,形容那是走向民主的巨大障礙。
李歸納指,「結束一黨專政」是要人民能享受憲法提及的權利,當中言論、結社和新聞自由是「三大支柱」,使獨立於政權的團體能參與社會,才有基礎討論民主,亦即有公民社會。
「如果有晒公民社會,譬如結束咗專政,人民可以自由發言,無論知識分子、工人、學生、婦女,或者商人、農民,所有都係有個組織,發聲嘅組織,環保又好咩都好,可以討論一個咩嘅制度最適合中國呢,如果連呢個討論嘅基礎都無嘅話,點傾個民主出嚟呢?所以要有討論嘅基礎,有公民社會⋯⋯先可以進入一個大家想要咩制度」。
李強調,中國政治制度的走向,必需「交返畀公民社會作討論」,因人民才是「主體」,支聯會只是支援內地愛國民主運動,沒討論中國未來應走向甚麼具體政治制度,「我哋講乜都無意思,如果中國無自由,人民無自由⋯⋯由我哋嘅制度去同佢地喊話冇意思⋯⋯中國走向咩制度,譬如好多人講聯邦制或總統制,我哋冇咩討論」。
李:支聯會支持《零八憲章》
反映倡合法手段
李卓人作供時又提到,支聯會支持的《零八憲章》正可反映其倡議合法地修改中國憲法。
翻查資料,民運人士劉曉波因發起《零八憲章》而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被判囚 11 年。他在服刑期間,於 2010 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2017 年 3 月因肝癌逝世。
辯方另引述何俊仁的文章 “How will China change: by reform or revolution”,談及中國應檢討憲法,考慮作出更清晰的三權分立安排,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力,「至於是否及或如何由全體公民直接選舉國家主席,亦應被視為改革的終極目標之一加以考慮」。
李卓人補充,該文章是輯錄了何俊仁代表支聯會在 2014 年一個研討會上的發言,提及了中國修憲的可能性。
辯方另針對控方指控支聯會「假借民主之名」抺黑中共作提問。
李卓人解釋指,支聯會所有的行動均是直接回應具體在中國發生的事,「唔係一啲無中生有嘅事,絕對係有具體事件」,例如劉曉波入獄、劉霞被軟禁、709 大抓捕、李旺陽被自殺等,而非無中生有抗議中國不民主。

李:國安法後至被捕前
沒收警告指違法
就控方指支聯會及李卓人等,在《國安法》後均知悉「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違法,李否認,指支聯會當時的發言均有同一主題,即「唔知紅線喺邊度」。
李續指在《國安法》後,警方若認為「結束一黨專政」危害國安,大可用《社團條例》禁制支聯會,而直至 2021 年的六四集會,警方仍只以公共衞生為由反對集會,「一句都無講過我哋有任何嘅國家安全問題」。李在法官詢問下確認,他沒親自處理該年的六四集會申請,當時他已在獄中,相關印象是「純粹知悉,hearsay(傳聞證供)你可以話」。但李稱,若警方以國安理由禁制六四集會,「新聞一定會報晒㗎」。
法官李運騰其後歸納李的證供,是由《國安法》生效至他因本案於 2021 年 10 月被捕,「嗰一年有多嘅時間,警方冇話畀你哋知支聯會呢個『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係違反《國安法》」,亦沒有就此警告過支聯會。李卓人確認,「絕對無,唔止警方,絕對係無任何人講過」。
支聯會一方:
僅提及推翻「鄧李楊」
由破產管理署委托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盤問時,引述支聯會的《「港支聯」簡介》,指首 5 年簡介的「短期目標」均提及推翻鄧小平、李鵬和楊尚昆 3 名時任中共領導人,但「從來冇講過推翻共產黨」,而 1994 第六份《簡介》已刪去該短期目標。
林續指,自 1994 年開始,「無論推翻個人、推翻制度都好,都冇再寫喺《「港支聯」簡介》」,而直至支聯會解散,簡介的內容並沒有使用「推翻」的字眼。李卓人確認。
自辯的鄒幸彤盤問時,僅澄清支聯會的成立日期,指支聯會是於 1989 年 5 月 21 日「百萬人大遊行」期間宣布成立。李確認,稱「可能我啲日子嗰度混淆咗」,並指支聯會是在同年 6 月註冊。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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