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支聯會案Day13 李卓人指中共前領導人部分論述 與支聯會理念符合

支聯會 李卓人 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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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引毛澤東
批評國民黨「一黨專政」

針對控方檢控基礎圍繞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李卓人的代表大狀沈士文在主問時援引 1945 年建國前至 2012 年數名中共領導人的論述,包括文章、發言,要求李對照支聯會的綱領。

辯方首先援引毛澤東《毛澤東選集》中,毛於 1945 年 4 月 24 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在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政治報告。李卓人一度說不知支聯會創會主席司徒華,構思「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時,有否看過毛此番言論。法官李運騰向李指,若然不知「就請你唔好估喇」。

有些人懷疑共產黨得勢之後,是否會學俄國那樣,來一個無產階級專政和一黨制度⋯⋯中國在整個新民主主義制度期間,不可能、因此就不應該是一個階級專政和一黨獨佔政府機構的制度。只要共產黨以外的其它任何政黨,任何社會集團或個人,對於共產黨是採取合作的而不是採取敵對的態度,我們是沒有理由不和他們合作的⋯⋯在中國,已經沒有一個人還敢說「訓政」或「一黨專政」有什麼好處,不應該廢止或「結束」了⋯⋯我們共產黨人提出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兩個步驟⋯⋯

李卓人確認,毛澤東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的概念與支聯會的綱領一致,同樣是指向結束某一階級專政和一黨獨佔政府的制度,並認為此為毛澤東於 1945 年對人民的承諾,而毛的看法反映在《新華日報》後來刊出、題為〈一黨專政 滿地是災〉的文章。

李:憲法「人民民主專政」
不等於「一黨專政」

法官陳仲衡引述文中,毛澤東強調前提是對方要對共產黨採取合作、不敵對的態度,關注這與支聯會的取態是否相同。

李卓人指支聯會「冇諗呢啲問題」,主要是關注毛對「一黨專政」的態度。李同意中共可以選擇適合的政黨合作,「所有政黨都有權選擇合作對象」,但認為文章的大前提仍是「不搞一黨專政」。

陳仲衡續指,文章的背景是「國民黨一黨專政」,亦是早於建國之前,而後來中國憲法出現「人民民主專政」的說法,本案的重點則在於憲法所界定的「國家根本制度」。

李卓人表示,「人民民主專政」不等於「一黨專政」,憲法亦沒提及後者,「就係因為覺得共產黨領導,不應該一黨專政」。李解釋,當時毛澤東的文章批評國民黨不該專政,其時也沒人再敢提「一黨專政」,毛亦說不可能再做專政,以一黨獨佔政府機構體制。

Day13實時報道|李卓人:支持零八憲章反映希望用合法方法修憲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終極上訴 沈士文(COY)
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沈士文(資料圖片)

指胡耀邦同意沒切實建設民主
李:與綱領最吻合之處

沈士文又引述已故國務院前總理趙紫陽在 2009 年出版的回憶錄《改革歷程》,指有章節提及已故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的觀點:

在政治制度上,他雖沒有具體明確表露過他的主張和設想,但使中國的社會主義能有更多的民主與自由;人民能夠生活在民主自由、生動活潑的環境中,這是他追求的理想⋯⋯我們黨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切實推進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近來中央着重提出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

李卓人供稱,該書提及的胡耀邦觀點與支聯會綱領最吻合之處,是胡同意國家沒切實建設民主政治,而專政有違自由、民主、博愛等觀念。

沈又指,趙紫陽在書中亦申述自己的倡議:

⋯⋯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不改變,但執政的方式必須改變。另外,人治的問題要改變,真正做到法治⋯⋯要改變過去那種各種社會團體完全同黨一個聲音,工會、青年、婦女、工商界、青年團、社會各團體,不能是黨的御用工具。它應該能夠代表它所代表的群眾,這種對話才有意義⋯⋯

⋯⋯很多東西我們憲法上都有規定,但實現不了。所以必須要有具體保障其實現的法律。譬如說,結社、集會、遊行、請願、罷工都應該有具體的法律⋯⋯

李卓人供稱,《改革歷程》甫出版他已閱讀,指趙的觀點「唔係完全等於」支聯會的看法,但書中清楚反映趙作為中共領導,確認憲法的公民權利未能落實,此對應了支聯會呼籲落實公民權利。

李又指,趙亦提及要改變社會團體「完全同黨一個聲音」的現況,指雖然趙沒用「公民社會」字眼,但意即所有社會團應要獨立於黨領導,能對應支聯會建立公民社會的主張。

法官李運騰關注,李有沒有與支聯會分享、共讀該書,「話係呀係呀,我哋要贊成呢樣嘢」。李卓人指沒有這種討論,但相信支聯會內部都有閱讀此書,「好相信反映到所有人睇法」,又指支聯會亦在六四紀念館販售該書,反映支聯會贊同趙紫陽對中國達致民主進程的觀點。

引趙紫陽稱不能壟斷執政
李:吻合支聯會綱領

李運騰續指,趙紫陽同時提及要「在共產黨繼續保持執政地位的情況下,如何能夠更好地容納社會的政治參與」,反映政治改革的前提是保持中共的執政地位,問李卓人「呢樣嘢同你哋結束一黨嘅理念係咪有衝突呢?」

李卓人解釋,中共領導不代表「一黨專政」,指中共可以繼續執政,同時應由人民決定政制發展方向,他強調「結束一黨專政,係朝向民主中國裡面嘅其中一個⋯⋯必須嘅先決條件」,然後才可談「建設民主中國」。

沈士文請李續讀出同一章節:

⋯⋯如果我們一切都很主動,一切都搞得很好,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就可以保持很久。但這不能靠憲法的規定來壟斷這個執政地位,而是要靠自己去競爭。我想這終究是世界潮流,是不能違背的⋯⋯

李卓人同意,這完全吻合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綱領,指它與中國憲法第二條相關,該條文指權力應歸於人民,由人民當家作主,認為是中共的承諾。

李:鄧小平提民主化
符合支聯會想法

沈士文續引述《鄧小平文選》之中,鄧在 1979 年 10 月 19 日的講話: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派的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由於我們黨的執政黨的地位,我們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的習氣。因此,對於我們黨來說,更加需要聽取來自各個方面包括各民主黨派的不同意見,需要接受各個方面的批評和監督⋯⋯

另一段,鄧在 1980 年 8 月 18 日的講話則提到:

⋯⋯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重點是切實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

李卓人指,贊同鄧小平對於以上民主化的倡議,「呢個完全係我哋嘅諗法啦」,亦贊成憲法列明的多黨合作制。李特別補充,多黨合作制乃是鄧小平提出,稱「我哋(支聯會)唔希望,起碼唔希望(多黨合作制)名存實亡」。

李卓人周二亦供稱,支聯會支持劉曉波的《零八憲章》,反映其倡議合法地修憲(見另稿)。

李:溫家寶倡落實民主
與支聯會目標完全相符

沈士文最後引國務院前總理溫家寶,在 2012 年 9 月 14 日的演講詞:

⋯⋯要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是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任何政府如果不加以監督,任何權力如果不加以制約,都會蛻變和腐化,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人民是國家一切權力的源泉,領導者應該恭敬人民,相信人民的判斷能力和選擇能力,從而依靠人民。

李卓人指,溫的發言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綱領「完全相符」,而溫在演講中倡議民主選舉、民主決策等,亦是支聯會一直希望中國走向的目標。

官:有沒有嘗試與領導人對話?
李:好多嘢我哋連第一步都未做到

陳仲衡指出,綜觀辯方引述多名領導人的發言,均與支聯會的主張無衝突,問李卓人「咁你哋有冇嘗試同佢哋對話,大家原來有咁多共識,好似冇咩水火不容嘅地方?」

李供稱,許多支聯會成員無回鄉證,而他曾隨立法會安排會見時任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當時首要主張平反六四,「希望法官明白,好多嘢我哋連第一步都未做到」,而事實上支聯會鮮有機會與國家領導人溝通。

陳續問,在六四事件上支聯會與政府立場不同,但方才引述的文件可見,兩者部分觀點並無衝突,「呢啲你同意嘅地方,咪係一個好嘅開始說話、打開說話嘅地方囉」。

李解釋若有相同觀點,「有得傾嘅,我哋當然係歡迎討論」,但指事實上領導人的說法與實際情況有落差,「說法係一個說法,落實係無落實到,所以我哋嘅 level(層次),仍然係向中國當權者喊話,希望佢落實憲法裡面一啲條文」。

李舉例指,中國持續發生「709 大抓捕」等事件,故支聯會需要即時回應,呼籲中共領導人真正落實他們所談及的倡議。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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