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刘逸明 | 收容遣送阴影下的万千冤魂,岂能就此尘封?


题图:樟木头收容所(来自视频截图)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千年前曹孟德笔下的汉末乱世,道尽了战乱导致的生灵涂炭。然而,在离我们并不遥远的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中国南粤大地,一群怀揣着朴素生存渴望、背井离乡的外来务工者,却遭遇了比乱世更令人发指的命运。

如今,当你翻开抖音、刷遍民间寻亲社群,触目惊心的不是繁华的都市霓虹,而是一张张苍老憔悴的面孔、一段段泣不成声的寻亲视频。一条长达二十余年的血泪链条,清晰地指向了一个被岁月尘封却从未愈合的伤口:在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前,广东大地曾上演过一场波及数万人的“人间蒸发”浩劫。

无数家庭,在此间破碎;无数生命,在此间湮灭。

收容遣送制度,这本该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回归家庭的善意制度,却在特定的历史时空下,彻底异化为一座吞噬平民尊严与生命的巨型绞肉机。当年的珠三角,是中国经济腾飞的引擎,更是数百万底层民众赖以生存的“淘金梦厂”。他们怀揣着改变命运的执念,揣着微薄的盘缠,涌入深圳、东莞、广州。可在这里,他们没有迎来希望的曙光,反而踏入了合法的暴力陷阱。

一纸暂住证,成了务工者的“生死符”。高昂的办证成本、繁琐的行政门槛,使得绝大多数怀揣血汗钱的农民根本无力承担。于是,在那个治安管理极度混乱的年代,“无证明即违法”成了万能的强盗逻辑,治安队、联防队化身为“抓丁队”,无需审判、无需证据,仅凭一句“查证件”,便将无辜的农民工强行拖拽上密闭的“猪笼车”。这种没有任何人身保障的“抓捕”,直接催生了广东收容遣送体系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以东莞樟木头等大型中转站为核心,无数被视为“廉价劳动力”甚至“累赘”的生命被塞进了这里。读一读那些幸存者的回忆录,每一个字都是带血的控诉:没有基本的饮食保障,只有发霉的粗粮;没有基本的医疗,只有病床上的肆意体罚;没有合法的劳动契约,只有无偿的强制劳役。管理之混乱,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没有规范的入站登记,没有严谨的出所流程,甚至连死者的尸体都无人认领,随意丢弃、掩埋。 在这种权力失序、监管真空的混沌中,一个人的失踪,只需要几分钟的粗暴装车,随后便在这个封闭的系统里,化作了无声无息的尘埃。

孙志刚案,不过是冰山一角,却如同一道惊雷,劈开了遮羞布。2003年,那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只因未带证件,便在收容所被活活打死。这一惨案举国震动,最终迫使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按理说,这是法治的进步,是人权的胜利。然而,对于那些早已失踪的数万务工者及其家庭而言,这仅仅是制度层面的“止损”,绝非正义的终点。

二十多年过去了,收容遣送站早已拆毁,相关人员早已退休或高升。可悲的是,制度废除了,但当年制造惨案的罪魁祸首,绝大多数依然逍遥法外;失踪者的尸骨,依然埋在荒山野岭无人收殓;无数家属的期盼,依然悬在半空无人回应。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陆游的诗,用在今日的寻亲家属身上,竟如此贴切而残酷。我们可以笃定地断言,那数万在收容期间“离奇失踪”的人员,除极少数侥幸生还外,绝大多数早已在非人的待遇与暴力的摧残下命丧黄泉。 他们不是“失踪”,他们是被合法地剥夺了生命权,是被系统性地抹去了存在痕迹。

试问,一个连基本登记都做不到的封闭系统,一个把“管理成本”置于生命之上的管理体系,怎么可能给失踪者留下生还的希望?他们的尸体,或许被扔进了珠江支流,随波逐流;或许被埋在了某个荒坡乱岗,连一块墓碑都没有;或许早已化作白骨,在泥土中腐烂无声。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八个字,是对生者最残忍的折磨,是对逝者最无情的亵渎。

如今的家属们,从青丝熬成了白发,从壮年熬成了垂暮。他们依然在短视频平台上日复一日地发布信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拼尽最后一口气。他们走遍广东的角角落落,哪怕只是听说有一处无名尸骨坑,也要跑去磕破头、扒开土。这种近乎偏执的寻找,不仅是对亲人的眷恋,更是对那个时代不公的抗争。 而那些未曾经历那个野蛮年代的年轻人,在屏幕另一端看到这些故事时,无不脊背发凉、痛心疾首。他们难以想象,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我们的父辈竟曾生活在那样一个“人命如草芥”的野蛮丛林里。

然而,痛心之余,更需猛药治疴。我们绝不能让“制度废除”成为掩盖一切罪恶的遮羞布!今天,我们重提这段往事,不是为了怀旧,而是为了清算。制度的废止,若没有随之而来的彻查与追责,便是对历史的最大不负责任,是对亡灵的最大亵渎。

当年那数万失踪者的生命,不是轻飘飘的数字,而是一个个具体的父亲、儿子、丈夫。他们之中,有人本该赡养年迈父母,却让二老白发人送黑发人;有人本该抚育年幼子女,却让孩子一生缺失父爱;他们怀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却死在了所谓的“管理”之下。那些当年负责收容、看管、运输,甚至动手打人的涉案人员,那些身居高位监管不力、视而不见的官僚,凭什么能安享晚年?凭什么能逃脱良心的谴责?凭什么让受害者的家庭承受永无止境的痛苦?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权力是人民给的,不是用来屠宰人民的。当年的收容遣送乱象,本质上是公权力的失控与异化,是部分执法者漠视基本人权的官僚主义恶果。这种恶,如果不彻底清算,今天的平安便是无源之水。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对不能缺席。对于这段黑暗历史,相关部门必须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而非“讳疾忌医”的推诿。

第一,必须启动跨时代的专项彻查。不能以“档案缺失”、“年代久远”为由,搁置调查。依托现有的民间线索、幸存者回忆、旧厂档案,必须逐人逐案梳理,搞清楚当年的失踪去向、死亡真相,给每一个家庭一个明确的法医鉴定和处置结论。

第二,必须无条件全面追责。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官居何职,只要参与了当年的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渎职隐瞒,只要导致了务工者的死伤,就必须一一揪出,依法严惩。法律不应该给罪恶披上“时效”的外衣,更不应该让施暴者寿终正寝。

第三,必须给予受害家庭实质性的抚慰与赔偿。二十余年的等待与煎熬,已经耗尽了家属的心血。国家和相关责任部门,理应承担起这份迟来的责任,在经济上给予补偿,在精神上给予慰藉,这不仅是补偿,更是道义。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我们之所以能安然享受当下的自由与秩序,是因为无数人在为法治买单。而绝不能因为时间的流逝,就把那一代受害者的牺牲当作理所当然的代价。

每一个失踪者的名字,都应该被铭记;每一份逝去的生命,都应该被尊重;每一桩尘封的血案,都应该被昭雪。告慰亡灵,不仅是为了让他们魂归故里,更是为了警醒后人: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维护秩序”之名,行践踏人权之实;任何权力,一旦脱离了法律的缰绳,都将变成吞噬生命的猛兽。

愿那散落在南粤大地的无名尸骨,终能入土为安;愿那漂泊在外的孤魂,终能回到故乡的土地;愿正义的雷霆,早日划破这漫长的黑暗,让迟到的真相,大白于天下!收容遣送的黑幕,不能只靠废除来遮羞;失踪者的冤魂,需要迟到却坚决的正义来安息。

202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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