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洁思综合报导)明慧网近日获悉,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法轮功学员刘凤起,自2003年起,被南皮县“610”人员停发原本每月四千多元的退休养老金,只得到300元生活费。自2026年起,连极其微薄的300元基本生活费也被停发,致使这位86岁、独居老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刘凤起原为乡镇负责水利工作的国家干部,家住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2003年,南皮县的“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逼迫他写所谓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被他拒绝。从此,他每月的四千多元退休金被停发,这个状况持续了23年。
自2026年起,不仅他的养老金继续被停发,连仅能领取的极其微薄的三百元基本生活费也被扣发。他没有了任何经济收入。
刘凤起是位独居老人,生活费被剥夺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陷入极其艰难的境地。
中国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
其中,《宪法》第44条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4条规定,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它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刘凤起被扣发养老金的原因是,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1992年5月在中国大陆传出,指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原则做人行事的佛门修炼功法。目前法轮功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来自世界各地的五千多项褒奖,支持性决议、信函等。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发动史无前例的迫害,至今已持续27年,法轮功学员遭到惨绝人寰的迫害。据明慧网报导,截至目前已核实的死亡案例超过五千例,另有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伤及遭到精神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
中共对法轮功实施的迫害政策被概括为“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是对老年学员进行经济迫害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多地不断出现法轮功学员养老金被停发、扣发或追缴的案例。
现居美国的前中国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先生曾向大纪元表示,法律没有授权政府因一个人的政治或信仰原因而没收其养老金;既然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能由行政部门自行扣发。
他还指出,剥夺老年人的养老金不只是财产问题,等于剥夺其基本生存保障,也是一种制裁手段。他说:“那么剥夺养老金就是对人的一种制裁,就等于剥夺人的生存权。”
以下是明慧网报导的几个相关案例,这些案例反映出,老年法轮功学员在养老金被停发后,所面临的严重经济困境。
养老金被停发 退休工程师武秀兰被迫捡破烂维生
武秀兰,81岁,辽宁锦州人,原是事业单位退休工程师。2002年退休,原本依法领取退休金,然而自2016年起锦州市人社部门停发她的退休金,此后一直没有恢复。她无儿无女,退休金原本是唯一生活来源。
她在长期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被迫靠捡破烂维持生活:夏天在废品堆中捡拾,冬天推着小车到废品收购站。
2025年3月18日,她就养老金问题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未予立案。
87岁耿迎凤与90岁丈夫捡菜、拾荒
耿迎凤,87岁,江苏南京人。她曾三次被非法判刑,2025年6月29日出狱后,据报导,社保部门停发了她的退休养老金,涉及金额超过22万元。
更值得注意的是她的年龄和家庭状况:她出狱时已87岁,丈夫90岁。报导称,两位老人目前只能骑着破旧的人力三轮车,四处捡菜、拾荒度日。
为追讨养老金 81岁张成花奔波后离世
张成花,81岁,黑龙江省密山市人。她是退休工人,曾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据报导,2020年9月起,当地社保部门扣回她在冤狱期间领取的养老金,并取消相关待遇。
据报导,她为了讨回自己的养老金多方奔走,于2021年10月上旬含冤离世,终年81岁。
养老金被扣发 八旬夫妇吴瑞亭、朱瑞敏先后离世
朱瑞敏,84岁;丈夫吴瑞亭,81岁,辽宁营口市人。两人都是退休人员。朱瑞敏于2015年6月13日被非法判刑,从2016年她的养老金被扣发。据报导,十年间被扣发的养老金合计约60万元。后来,吴瑞亭的养老金也遭到扣发,两人每月合计少了一万多元。
据报导,吴瑞亭于2021年8月29日离世。朱瑞敏则于2026年1月9日离世。
以上所述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案例取自于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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