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

支聯會案|歷時逾5年 明將有裁決 李卓人累計關押1,953日

追光者報道

2026 年 8 月 20 日


今年是六四37年,經歷5年多、24天審訊的「支聯會案」將於明天(21日)裁決,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以及「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3人在「未審先判」下被還押逾1,700日,而西九裁判法院外周二(18日)已開始有人排隊「霸位」。作為一個曾經是中國境內唯一能合法公開悼念「六四」的組織,為何一夕之間面臨解散、一眾常委成為階下囚?


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生效。儘管港府宣稱有關法例「只針對極少數人」、市民的人權與自由仍然受保障,但過去幾年國安陰霾卻籠罩多個歷史悠久的公民團體,繼教協、民陣在2021年8月宣布解散後,國安處於9月9日正式控告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於翌日(9月10日)正式提堂,3人自此被長期關押。而成立了32年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亦於同月25日決議解散,政府於10月26日剔除其公司註冊。


3人累計被關押逾1,700日 罪成最高可被判10年

李卓人和何俊仁在「支聯會案」前,已先後因2019年反修例遊行而被判監,並於獄中再被律政司加控,計算刑期及還押時間,李卓人至今已經不見天日1,953日;何俊仁在2022年刑滿後,曾在「支聯會案」中獲保釋,但遭趙家賢舉報而再被關押,至今累計已在獄中1,700日。鄒幸彤則在「支聯會案」前,因被指在同年六四前夕「煽惑未經批准集結」而一度被還押候審35天,保釋後不久再因「支聯會案」遭還押,至今已1,807日。


港府指他們3人與支聯會違反《國安法》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何俊仁在今年1月開審當天認罪,至於李卓人與鄒幸彤則不認罪;李何二人由大律師沈士文團隊代表辯護,而鄒幸彤則選擇自辯。根據《國安法》,一經定罪,「情節嚴重」者可判囚5年以上至10年以下,「情節較輕」者可判處5年以下或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控罪指4名被告於《國安法》實施翌日至被捕當天(2021年9月8日),「以所謂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來鼓吹或宣傳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當中包括支聯會「五大綱領」之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指有關綱領必然涉以違憲的「非法手段」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


律政司反對設陪審團 稱六四晚會、年宵攤位激起巿民對中共厭惡情緒

律政司又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之人身安全」,以及陪審團可能造成「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為由,向法庭申請不設陪審團,最終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批准。


不過案件一再延宕,高院開審日更三度押後,直至今年1月22日才正式開審。何俊仁當庭認罪,同意律政司所指,他或支聯會在1997年主權移交當日、2003年港府提出《23條》期間、《國安法》制訂至生效後等多個關鍵時間點,宣揚及主張「結束一黨專政」;而支聯會每年的六四晚會、洗涮「國殤之柱」、維園年宵攤位、清明節獻花等同屬罪證,「六四紀念館」更是「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等情緒」。


律政司稱不存在合法手段結束中共領導 鄒李駁有關解讀否定人大修憲權

律政司其中一個關鍵指控,是指《憲法》於2018年修訂後,明確將中國共產黨領導訂為「國家的憲制及根本制度的一部分」,因此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結束」中共領導。不過鄒李二人均不同意有關說法,指出「結束一黨專政」不等同「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又指律政司否定人大修憲更改國家領導位置的權力是「大逆不道」。


李卓人強調,支聯會「冇講共產黨唔應該領導,因為共產黨領唔領導,唔係由我哋講,係由人民講」,又強調自己對中國「心中無敵意,只有愛」,希望共產黨改革,令人民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幸福。


強調「結束一黨專政」就是民主 民主本身是香港核心價值 不須鼓吹

律政司又指支聯會為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而設六四紀念館,煽動他人加入或認同支聯會。鄒幸彤反駁指並非事實,指六四紀念館的使命是「守護真相、傳承真相」,是提供及保存中國民運資料的地方,設立目的非為鼓吹或傳揚主張,而是確保「追究屠城責任」的要求及行動有事實基礎。她又重申,支聯會一直支持以修憲解決「一黨專政」問題,因此才會聲援劉曉波的《零八憲章》運動。


鄒幸彤又重申,「結束一黨專政」不需要特別鼓吹,因結束一黨專政就是要民主,民主本身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及信念,支聯會「只係表達返社會已經有嘅共識」。她又強調,「結束一黨專政」本質上是一個「法治訴求」,要求結束「黨大於法」的狀態、奪回人民的天賦權利。


開審前夕,鄒幸彤一度申請傳召海外證人透過視像直播作供,包括民運人士周鋒鎖、吾爾開希、方政、「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以及美國政治及社會學教授Larry Diamond,後來再申請傳召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何明修作專家證人,惟全數均被法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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