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

王岸然案|控方指王影片涉批評《國安法》及籲軟對抗 稱「滅共尚未成功」涉煽動

追光者報道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披露與國安處會面內容,成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首宗檢控,另被控在YouTube發布30條具煽動意圖影片。他否認兩罪受審,案件周二(13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3日審訊,控方續播放其中6段涉案影片,內容涉及王評論《國安法》、黎智英案、香港法治、「軟對抗」及美國制裁香港官員等議題。


6段影片均來自王岸然的YouTube頻道「On8 Channel-王岸然頻道」,於2025年3月至6月發布。控方指,王在片中批評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稱不會特赦黎智英是「常識都冇」,又稱國際社會將案件視為「政治檢控」,要求釋放黎智英,而非特赦,並形容《國安法》是違反人權的「惡法」,令香港在國際間受到批評。


王談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時,又批評孫青野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未能回應事件,只稱研究判詞。他認為,法院已就案件作出清楚裁決,問題在於執法權力失當,並批評律政司及警方破壞法治及香港信譽。


至於黎智英案,王在影片中稱自己早已預料黎會被定罪入獄,並說「話你係就係」,故不會從法律角度評論,認為裁決涉及政治考慮。


控方亦特別依賴一段5月1日影片的封面字句「滅共尚未成功,香港KOL們仍需努力」,指有關內容涉及煽動。王在該片談到美國總統特朗普制裁6名香港官員,稱令他對特朗普「重拾信心」,認為對方沒有完全忘記香港。


批「軟對抗」說法製造白色恐怖

另一批影片內容集中討論「軟對抗」。王談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訪港時提醒提防「軟對抗」,以及特區官員其後相關言論,批評有關說法製造「白色恐怖」,令香港陷入無謂爭議。王又批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矯枉過正」,指掌權者可按個人喜惡,把其他人標籤為「軟對抗」及影響政府形象,並以粗言批評政府。


王在影片中表示,他理解的「軟對抗」包括法律容許的抗議、示威及遊行,若合法表達亦受到禁止,市民可能轉向更激烈抗爭。他又稱香港當時已十分和平,只是政府「不停要製造事端」,並呼籲觀眾「繼續軟對抗,合法㗎嘛」,認為只要不散播假消息,仍可繼續評論時政。


他亦在另一段影片中批評黃之鋒在獄中再被控違反《國安法》,形容司法程序被濫用至「令人髮指」,並稱被告一經起訴便難獲保釋。不過王同時表示,自己仍會繼續拍片評論,既然尚有空間,便會盡量利用。


首宗「妨害國安調查」檢控

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起訴時71歲,報稱退休,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指他於2025年12月3日,知悉或懷疑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卻在YouTube披露警方於調查期間所作查訊詳情,罔顧是否會妨害調查。


另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則指他於2025年1月至12月期間,在YouTube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影片,具意圖引起公眾對國家根本制度、香港憲制秩序及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煽惑他人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依法制定事項及不遵守法律。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7年。王自去年12月被捕提堂後一直還柙,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案件周三續審,控方將繼續播放涉案影片。

 

案件編號:DCCC30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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