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也夫说:“常委公示财产是自证清白和垂范官场的好方式……现在是社会与正直官员倒逼高层的时候了”。
中国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已经提出30多年,许多倡议者因此被送进监牢,郑也夫的呼吁能有多少作用?中共官员为何害怕公开财产?这个月初中国官媒说,要为全球反腐“贡献中国智慧”,但是官员财产不公开,反腐如何进行?
嘉宾:中国人权活动人士、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获得者胡佳先生;独立时评人、自媒体《小民之心》主持小民先生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萨哈罗夫人权奖得主胡佳认为,七常委是中共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中最大的绊脚石。他认为越往高层腐败的可能性越大,所以作为七常委是绝对不会公开自己和自己家族所占有的财产的。
这些财产包括有大量的海外金融资产。他们是官员财产公示中最大的阻碍。他们是绝不会同意这个国家的官场有这种类型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因为这避不开他们自己要率先垂范的。
胡佳还认为中共在反腐方面的制度优势在于,有利于党管控一切。的确公务员和党政官员都要向党委、纪检委来申报他们名下的房产、投资等等,但真正看不见的以金融形式存在的腐败,那些人往往是掌握审查权的人。
他们是建立这个制度而且掌握处理制度的人。监察委只是他们手里工具,而且这种工具已经沦落成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
独立时评人、自媒体《小民之心》主持小民认为只有在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人民有投票权的前提下,官员公布财产才有实际意义。他说要官员带头公布财产不可能。
一方面他认为官员不会希望受到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公布财产等于授人以柄。另一方面,即使公布了,民众也不会相信。
公布财产必须以新闻自由为前提。除了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人民还必须要有投票权,可以罢免贪官污吏。否则即使知道有贪污腐败,百姓也无能为力。
小民还认为中国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优势在于有利于强化独裁者对官员的控制,有利于强化统治集团内部的凝聚力。中共官员的个人申报制度会强化一些官员对中共组织的依赖,这样统治者就掌握了下属贪腐的证据,可以随心所欲的去处理或操纵下属。
文章来源:VO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