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集中隔离却不提供生活保障、在交通要道“劝返”无症状人员、处罚在空旷地带没有戴口罩的公民。在一名中国律师看来,这些都属于政府的违法行为。他近日发文说,政府应就防疫工作中的不当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利。
前些日子,中国各地出现大量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了防止疫情蔓延,一些地区采取了五花八门的强制措施,引发了一场又一场对峙。
有些是肢体冲突:一名男子外出因为不戴口罩,被小区纠察人员锁喉,双方发生激烈拉扯。有些是强行执法:一对男女经山东东营回滨州,却被东营交警拦下,被迫掉头。
在北京律师彭剑看来,政府在这场防疫工作中犯下了不少错误,理应对受害者作出赔偿。他周四在美国人权组织“公民力量”主办的期刊《议报》上发文,细数了地方政府在防疫期间的违法行为。
就拿刚才举的两个例子来说。彭剑指出,在道路关卡进行卫生检疫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依法收治或隔离,阻止或限制人员进入疫区。但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能侵害公民在中国的自由通行权,不能“劝返”。
他还写道,中国没有法律规定或政府公告说,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民外出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况且政府也没有为公民无偿配发适量口罩。因此,政府无权对非公共场所未戴口罩的健康公民进行处罚。
这些只是彭剑提到的十几个政府违法行为中的其中两个。他还举例说,部分地方政府在封锁城市或社区后,没有保障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也没有稳定市场价格,导致食品等价格暴涨,这违反了《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9条的规定。而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以防疫名义进入公民住宅,甚至打砸他们家中的麻将桌等财物,违反了中国《宪法》第39条的规定。
彭剑还把矛头指向了中国卫健委。他写道,世界卫生组织在1月5日表示,截至1月3日,北京当局共向世卫组织报告了四十四例不明原因的肺炎患者,而国家卫健委直到六天后的1月11日才转发了武汉卫健委在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疫情情况通报。彭剑说,国家卫健委不但没有及时发布信息,它的行文形式也不合法。他表示,国家卫健委主任应引咎辞职。
彭剑建议政府加快行政补偿立法,以便在疫情结束后有章可循。另外,政府还应鼓励、但不强迫受害民众和企业接受政府补偿,允许不接受政府补偿的受害者申请行政赔偿或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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