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人权活动人士朱承志被羁押满两年 庭审逾8个月未宣判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4月29日报道:今天是著名人权活动人士朱承志被抓捕满两年。两年前的今天(也是民主先驱林昭英勇就义的忌日)朱承志因在苏州祭奠民主先驱林昭,在林昭墓前被警方抓捕。案件于2019年8月20日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至今已经过去了8个月,但法院迟迟拖延未下判决。
朱承志被控 “寻衅滋事罪”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涉及的“罪证”包括:朱承志自2010年以来通过推特及脸书发布的有关社会热点人权侵权案件的评论及声援。其中包括:一、2010年3月以来,朱承志利用推特账号发布了“猴年马月独裁倒台”、“暴政、暴行正在进行”、“中国梦=白日梦=入坑梦”的言论或图片。朱承志的推文数量达50000余条,关注者达30000余人,其中被指“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140余条,累计被转发710余次,累计被点赞1290余次”;二、2014年以来,朱承志利用脸书账号发布了“权利衣冠楚楚,而法律衣不遮体,这就是中国人权的现状”、“讽刺中国梦”、“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等虚假言论或图片。朱承志的Facebook好友数量达3000余人,发布“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50余条,累计被转发40余次,累计被点赞150余次”;三、朱承志利用上述其在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注册的账号,恶意炒作“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
起诉书中指控朱承志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发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朱承志因祭奠林昭被抓捕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后被吴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8年11月再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直到2019年4月3日移送检察院。
法律界人士分析,朱承志户籍地在湖南省邵阳市,长期居住地在云南,从法律规定看,江苏省各级“公检法”无权管辖朱承志网上言论涉“寻衅滋事”一案,除非是由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分别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作了指定管辖。但是,一起“寻衅滋事”案要由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来指定管辖,实属罕见。
1950年出生的朱承志,湖南邵阳籍维权人士,因数年来参与维权活动,长期受到监控。更因为关注坐牢20余年刚出狱的李旺阳并协助为李旺阳录制采访视频而受到当局的打压,因拒绝在“不再关注李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上签字,于2012年6月被湖南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刑事拘留,并于同年7月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直到半年后取保候审获释。此后,朱承志因参与公民维权活动遭到多次拘押。
朱承志2018年4月29日被抓捕后,一年多的时间被禁止律师会见。遭受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及强迫失踪,目前庭审已经过去了8个月法院仍不宣判,处于严重的超期羁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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