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声明:强烈谴责迫害余文生律师的徐州当局






2018年初,北京律师余文生因提出修改《宪法》建议,于2月19日被北京警方抓捕。后转江苏省徐州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和侦查。2018年7月19日徐州市检察院对余文生审查起诉,2019年2月1日徐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向徐州中院提起公诉,2019年5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余文生案。
截止本声明发明时,余文生律师已失去自由850天,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不判不放。
鉴于徐州当局拒绝余文生家属委托的律师介入辩护,并安排了官派律师秘密代理案件。
鉴于官派律师对家属拒绝告知案情和进展,家属对余文生案件侦查哪些行为,起诉、审判哪些事实,均不得而知。
鉴于余文生仅因提出《宪法》修改建议即被当局报复性抓捕、侦查和审判,并一直被羁押至今,不能与家属或家属委托的律师见面和通信,被以不人道的方式对待。
鉴于余文生已失去自由860天,仍不判不放。当局明显变相利用判前羁押对被告人进行人身催残和意志折磨,实行未判先罚,这种情况在其他政治类案件中也是常用手法,即先以涉国家秘密为由指定监居,拒绝律师会见和家属通信,隔绝给当事人一切外界信息,以折磨当事人的意志。然后以不认罪重判、认罪轻判为由,威胁引诱当事人妥协,以此消除当事人的意志力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如果当事人不妥协认罪则会超长期羁押,并寻找鸡毛蒜皮之事拼凑案件进行判罚。
我们声明如下:
我们认为,余文生提出修改《宪法》建议是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当局因此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完全是非正义的,应当马上停止这种严重的政治迫害行为。
我们认为,当局区别于其他普通案件嫌疑人,禁止余文生和家人通信,禁止余文生和自己的律师会见、辩护,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规定和基本的法治精神,这样的司法是社会不公正的根源,是非人道的,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本质是依党国之法治被奴之民的实质。应当改变这种司法区别对待的不公平做法,以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
我们认为,按照《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审判,当局超长时间羁押余文生的行为是非人道的行为。
我们认为,未判先罚,无罪强判,威胁认罪均是非人道的做法,完全与依法治国和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应当马上停止这种不分是非、不问正义的流氓式法治。
我们生活在有着古老文明的土地上,理应遵守人类千百年努力建立的诚信、公义的基本原则,理应遵从人类内心是非、善恶的基本观念,不可以一党之私利对无罪之人大加伐戮,亦不可扭曲人性,无原则的迫害同类。
我们呼于承办这些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你们以依法治国之名作出决定和判决,请不要践踏人类文明的基本底线,请拒绝一切法律以外的因素干扰案件,否则你们今天审判别人,明天人民将会审判你们!你们不过明代诗人曹学佺笔下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那些读书人的真实写照!
中国公民运动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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