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运动近月因中国武汉肺炎而被迫大幅降温,不过香港民众依然在特定日期如21日及31日参与零星的纪念活动以抗议去年的721及831针对「反送中」抗争者的黑社会及警察暴力事件。由于「反送中」运动趋缓,北京政府趁著香港政府实施「限聚令」的同时对香港加诸越来越严厉的控制。近日港府大举拘捕参与「反送中」的民主人士,当中包括李柱铭及杨森等香港民主派先驱,多国政府及国际组织表示关注并谴责港府打压民主。
更令人担忧的是中联办官员接二连三直接干预香港政治,近日批评郭荣铿及「部分反对派拖延选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的行为」跟「政治揽炒」无异,并质疑他们「违反宣誓誓言」,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各式干预也得到港澳办的和应。这种高调介入香港政治的做法引起公众哗然,而香港大律师公会就两办的评论发表声明,呼吁两办「保持克制」,并引用《基本法》第22条来间接批评它们违反「一国两制」原则。
《基本法》第22条明定北京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不得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在香港设立的机构及人员都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比较令人担心的是,港府就这次事件的回应前后不一,第一时间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中联办是根据《基本法》第22条设立的3个机构之一,中联办及其人员须按条文遵守香港法律。不久后就修订新闻稿,删除所有「《基本法》第22条」字眼,中联办的设立及遵守香港法律都不再依据《基本法》。之后政府再发稿补充,直接表明中联办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中央各部门在港设立机构」,港府立场最终跟两办的说法吻合。政府在这件事之后就立刻出现人事异动,有著浓厚的秋后算帐意味。事情这样的发展已经很清楚显示中联办已经主宰了香港政府。
中联办为了合理化其介入香港事务的做法,竟然提出一种诡辩的说法,「声称『两办』为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并非《基本法》第22条所指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既然中联办是北京中央政府在香港的联络办公室,怎么可以不是第22条提到的中央政府所属部门呢?
这里牵涉到三个议题,第一,中联办乃中央政府设立之机构一直都是港府及全港市民的共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2007年官方文件曾提到,中联办是中央政府根据《基本法》第22条设立的三个机构之一。这样的定位从来没有被否定,过去的中央政府也没有否认。事实上,《基本法》第22条的立法精神就是为了令港人相信「一国两制」,如果「一般」部门都要被限制,专责处理京港关系的中联办怎么可能不在限制之列?
第二,其实大家都质疑中联办明显干预选举,中联办一直都被简称为「西环」,而个别受到钦点去参与选举的政治人物都被谑称为「西环契仔」,也就是说双方之间乃干爹与干儿子的亲密关系。2017年4月2日叶刘淑仪竞选团队总新闻主任彭仕敦在英文网媒「香港自由媒体」(Hong Kong Free Press)上撰文批评中联办干预特首选举,在过程中处处打压资历最深也最丰富的叶刘淑仪。这次中联办的做法意味各种政治干预会枱面化,而且是在中央授权下所做的,大家也不容挑战。
第三,中联办声称拥有对香港的监督权,但是所谓的监督权是指立法机构对特首林郑月娥及行政机关的监督权,所有内部事务由香港人按照《基本法》自己处理,不容许中央所属部门干扰,而中联办所说的监督权其实是对各种事务指指点点及下指导棋的权力,如果特首林郑同意中联办的说法,即是说她甘愿正式成为了傀儡,而「一国两制」亦真正成了「一国一制」。
香港已经进入「一国一制」的初始阶段,未来的民主自由之路会更难走,当这些带头的民主人士及更有主见的鼓吹独立的年轻人都同受打压,未来有可能出现一个状况,就是不管政治立场为何,只要是反政府人士都会或必须团结在一起,就像当年台湾的反对派人士,不分统独,他们都意识到要团结面对蒋氏独裁政权,港人也会更团结来面对违反承诺及侵犯人权共同的敌人。
- 梁文韬(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系教授)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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