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31个团体,包括人权组织及律师公会,以及七位专业人士之联署声明
中国维权律师王全璋在遭受当局1200天的任意拘留后,在没有任何正当法律程序下,被当局罗织罪名判刑四年半,已于2020年4月5日刑满获释,但仍未恢复人身自由。中国当局以疫情为由,阻止王全璋出狱后返回北京与家人团聚,反而把他直接送到户籍所在地山东济南作14天「检疫隔离」。
在隔离期间,王全璋与外界的通讯遭受无理及非法的限制,自费购买的电话其后更被小区管理人员没收走,隔离住所亦遭派员看守。登门的亲友、送货员竟被带到派出所盘问及恐吓拘留。显见王全璋出狱至今,依然活在当局的箝制监视之下,恐将和先前刑满出狱后续遭软禁的江天勇律师同样遭受实质软禁。
我们就此予以强烈谴责,并要求中国政府:
1. 保障王全璋出狱后之人身自由,包括与外界通讯权利及返回北京与家人团聚的权利;
2.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及十三条,确保王全璋的私隐权、住房权、家庭团聚权利,以及在国内的居住和行动自由得到保障;
3. 确保王全璋及其家人不再被骚扰、长期监视或逼害。
2.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及十三条,确保王全璋的私隐权、住房权、家庭团聚权利,以及在国内的居住和行动自由得到保障;
3. 确保王全璋及其家人不再被骚扰、长期监视或逼害。
防疫为名 践踏人权自由为实
中国人权纪录早已劣迹斑斑。新冠肺炎之所以席卷中国、祸及全球,夺走世界各国数以万计人命,就是因为中国长期肆无忌惮以控制疫情作为幌子,限制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疫情的消息一直被压下来,不仅李文亮医师等众多医护人员含寃殉职,还有许多个「吹哨人」和「问责者」,包括法律学者许志永、如公民记者陈秋实律师、及武汉居民方斌,均被打压、强迫被失踪;王全璋及其家人遭受的各种骚扰和打压,正正揭露中国以防疫之名,延续对王的实际拘禁,违反中国及国际法。
当局声称山东省指令要求所有释囚出狱后须返回户籍所在地隔离14天,在王出狱当天(4月5日)把他押送到其在济南的住宅物业。然而当局从未向王的家属出示相关指令文件,同时北京市政府亦未有禁止山东人入境。根据《监狱法》第38条,出狱人士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包括行动和通讯自由。即使王全璋获释后要马上开始居家隔离,但他理应有权选择回北京接受隔离。而且王在济南的住所本已出租,不过租户在王出狱前不久就被警方强行赶走,可见当局为阻止王全璋回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而不论王全璋在何处接受隔离,他都有权在任何时候行使与任何人通讯联络的自由。王获释当日本已自费透过济南住所的小区主任购置了新手机,与家人及朋友联络。翌日(4月6日)傍晚,王全璋致电妻子李文足,指小区主任藉词收走他的手机。王其后只能他每天借电话跟家人通电早、午各通电一次。除此以外,当局还阻挠王接收亲友寄送的物资快递,商户速递员更被带到派出所问话。而当王全璋的堂弟抵达王的小区入口,被多人拦着及带到派出所作笔录,期间被恐吓不能找王全璋。
健康状况不明
王获释后翌日曾与「709」律师李和平通话。言谈之间,王全璋透露出狱前已接受过五次的核酸检测,又表示自己的耳膜破了洞,手机要贴近耳朵才听到声音。当李和平问及王全璋的体重时,王支吾以对,含糊其辞带过话题。王的手机同日亦被没收。
李文足在王全璋获释前曾数次探视,其时已发现他面容消瘦、记忆力衰退,甚至还掉了数颗牙齿。亦有消息指王于狱中曾遭受酷刑折磨,强迫服用不知名的药物。当局以上各种禁止和妨碍王全璋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举动,更令人怀疑是否为掩饰对王曾施以不人道对待的罪证。
骚扰、阻挠家属接出狱
王全璋获释前两天(4月3日),他的姐姐王全秀被警察约谈,被告知不许到山东临沂监狱接王出狱。翌日(4月4日),多名便衣公安到王全秀的工作地点,阻止她前往临沂监狱接王全璋。王全秀拍下公安无理要挟的录像后,便遭公安抢去电话及拖上轿车,更几乎被带走。其后经工作单位经理与公安交涉后,王全秀被带回办公室监视拘留。
我们再次促请中国政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以及《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在王全璋获释后尊重他的人身自由,不再软禁、监视或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及到北京与家人团聚的自由。
联署团体: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Concern Group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Christian Social Workers
基督徒社工
基督徒社工
Civil Human Rights Front
民间人权阵线
民间人权阵线
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
声援中国律师委员会
声援中国律师委员会
Community March
小区前进
小区前进
Democratic Party
民主党
民主党
Friends of Conscience
良心之友
良心之友
Hong Kong Alliance in Support of Patriotic Democratic Movements in China
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Hong Kong Civil Hub
香港公民连系
香港公民连系
Humanitarian China
人道中国
人道中国
Human Rights Committee of Taipei Bar Association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
Human Rights Now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eople’s Lawyers
国际人民律师协会
国际人民律师协会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s Human Rights Institute (IBAHRI)
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
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国际人权联盟
国际人权联盟
International Observatory for Lawyers in Danger
处境危险律师国际观察站
处境危险律师国际观察站
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国际人权服务社
国际人权服务社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 of the Hong Kong Catholic Diocese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Labour Party
工党
工党
Lawyers for Lawyers
律师助律师基金会
律师助律师基金会
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
加拿大律师权利观察
加拿大律师权利观察
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
社会民主联机
社会民主联机
Leitner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w and Justice
莱特纳国际法暨正义中心
莱特纳国际法暨正义中心
Neighbourhood and Worker’s Service Centre
街坊工友服务处
街坊工友服务处
Office of District Councillor Sin Chung-kai, Hong Kong
单仲偕区议员办事处
单仲偕区议员办事处
Office of the Hon. Kwok Ka-ki, Hong Kong
立法会郭家麒议员办事处
立法会郭家麒议员办事处
Paris Bar Association
巴黎律师公会
巴黎律师公会
Safeguard Defenders
保护卫士
保护卫士
Taiwan Support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Network
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
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
World Organisaiton Against Torture (OM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世界禁止酷刑组织
世界禁止酷刑组织
个人联署:
Jean-Pierre Cabestan, Professor,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Yu-Jie Chen, Global Academic Fellow, Hong Kong University’s Faculty of Law
Jerome A. Cohen,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School
Dr Colin Hawe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
James D. Seymour,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Dorothy J. Solinger, Professor, Emerit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Andrea Worden, Human Rights Advo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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