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4月4日报道:2018年11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的祁怡元和张盼成,于2020年2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日前祁怡元的辩护律师梁小军收到判决书,得知祁怡元被北京西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0年11月10日,张盼成以同样的罪名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刑期至2020年5月20日。
两人被定罪的唯一“罪证”是:祁怡元和张盼成预谋后,于2018年11月11日13时许到新华门西侧寻衅滋事,张盼成通过微信视频将祁怡元在新华门西侧滋事的现场情况录制视频并通过微信传播。两人分别在信息网络上发布扰乱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的信息,以此滋事。
事件回顾:2018年11月11日下午28岁的祁怡元(网名路西法)在新华门前行走至西侧,身着“反对习禁评倒行逆施”及“反对共产党一党独裁”的外衣。视频中祁怡元明确表达“释放维权律师”、“捍卫言论自由”等诉求,次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
祁怡元被抓捕后,原北大保安、23岁的张盼成(网名子慕予兮)在北大未名湖畔自录视频,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即要以公民身份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同意将600亿美元未经法定程序送(外国)人。表示极权体制之下没有安全的人,有人今天端坐在主席台上,明天就可能沦为阶下囚。要求释放泼墨女孩董琼瑶、佳士工人岳昕,释放一百万手无寸的新疆穆斯林同胞,让他们回家。张盼成并指表达愿意后自己有可能像他们一样被消失,呼吁所有有良知的人站出来争取民主和自由,并表示自己已做好赴死的准备。张盼成于2018年11月2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与祁怡元同一天被逮捕。
世界人权宣言 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张盼成与祁怡元在视频中的言论属于公民的自由表达,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对两人判刑羁押,显然侵害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