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

15名民主派社运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 押后至下月审理




15名民主派社运人士被控于去年8月及10月的反修例游行中,「煽惑、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案件周一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路透社)
15名民主派社运人士被控于去年8月及10月的反修例游行中,「煽惑、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案件周一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路透社)
在香港,15名民主派社运人士被控于去年8月及10月的反修例游行中,「煽惑、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案件周一(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他们的案件均被转介至可以判处更高刑罚的区域法院审理。
15名被告,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立法会议员杨森、吴霭仪、区诺轩、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他们全部表示明白控罪。所有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处理,以待控方索取转介案件至区域法院的文件,各人获准每宗案件以现金1000元保释。
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一般为监禁2年和罚款10万元。区域法院可审理除谋杀、误杀和强奸外的所有严重刑事案件,可判处的最长监禁刑期是7年。
全部被告被控组织以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分别涉及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20日的游行。其中社民连陈皓桓、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另外分别就10月1日及20日的游行,被加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5人另外面对交替控罪,涉及公告被警方反对的游行传票。
此外,黎智英、李卓人、杨森则涉嫌在去年8月31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与本案合并处理。
占中发起人朱耀明及公民党梁家杰等民主派人士到庭旁听。提讯结束后,有声援人士在法院外拍手及叫口号。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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