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扬言不保证香港可续享独立关税区优惠的情形下,中国人大会议通过授权人大常委制订港区国家安全法,制止和惩治分裂、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活动以及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行为和活动,当中,修订版本扩大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范围由个人的「行为」至更广泛的「活动」。人大委员长栗战书强调,草案符合包括港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总理李克强则重申,港版国安法可以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港区人大化表和立法会舛制派议员「坚决支持」人大常委会制定港版国安法;民主派议员则认为这是「一国两制」的最大转折点,代表「一国一制」正式落实,香港的国际声誉必受影响。
中国人大会议今(28日)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礼,大会以99.7%的高票通过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下称《决定》),2886名代表中,只有一票反对、六票弃权,通过时,会场内掌声雷动。
通过《决定》后,人大常委会最快可于下月下旬制订具体的港版国安法,熟悉程序人士指出,由于草拟条文后尚须两星期的内部讨论,故此法例最快要在8月下旬的人大常委会上才可望通过,然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生效。意味有关法律可望在香港9月立法会选举前公布生效。
人大通过的《决定》,在《导语》中加入解释订定草案的「迫切性」,指近年来的香港,「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活动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安的活动,故作出有关《决定》。
根据《决定》,香港须订定维护国安的执行机制,北京的中央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港设立机构来执行相关法律;至于立法规限范围,《决定》订明,须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
评论:国安法加辣 自由人权势削
与人大会议开幕时提交的文本比较,最终订定的版本,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扩大至包括「活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在电台节目中指出,这令罪行更不清晰,因为除了参与之外,即使是身处现场亦有机会触犯法律。他续称,即使是「行为」,香港法律亦会订明,具体什么行为才构成罪行,而不是像中国内地般,简单地以「行为」便构成犯罪。
他又说,香港法例已涵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北京仍然不惜破坏一国两制去订立新法,忧虑是要以言入罪。而在立法过程中,港人讨论空间有限,自然会对港版国安法感到忧虑。
人大公布通过《决定》前,法律界、新闻界和艺术文化界已表达忧虑,担心表达、示威和结社自由会被削弱,动辄得咎,而在《决定》通过后,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会见记者,指这是「一国两制」最大的转折点,代表「一国一制」正式落实,而通过的版本更扩大禁止范围,可说是「加辣版」,将影响香港司法独立、民主和自由权利,自然会引起多国关注,甚至是忧虑,故此客观效果是影响香港的国际声誉。议会阵线议员毛孟静形容,通过《决定》,代表一个时代的终结,同时亦是另一个令人伤心、忧虑和不知所措时代的开始,因为港人难以挑战这条「全国性法律」。
不过,港区人大和建制派议员均「坚定支持」人大常委会制定港版国安法。代表建制派的「班长」廖长江表示,虽然草案的细节仍未公布,但相信一定能堵塞国家安全的漏洞。而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则希望港府多作解说,回应港人及国际社会的关注,他亦期望公众以开放和务实的态度看待立法。
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则不认同把禁止危害国家安全加入「活动」二字是扩大规管范围,认为只是要令法例更准确和周全,呼吁公众不应过份解读。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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