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6月27日,本网获悉:著名人权捍卫者、八九学生领袖刘贤斌先生十年牢狱期满,今刑满出狱已回到家。四十分钟的路程走了十几个小时终于在晚上8时到家。
2020年6月27日上午10点,四川遂宁国保电话通知刘贤斌先生妻子陈明先女士,5分钟后到家门口接人接物。由于刘贤斌回家有数百册书带回,家在六楼上,刘贤斌好友陈卫、田辉赶去帮助搬书,遂宁国保胥滨等指派小区保安赶过去挑衅,还把陈卫、田辉带进灵泉派出所,妄图把刚出狱、劝阻冲突及证人的 陈卫先生以寻衅滋事、侮辱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名进行惩罚,但现场和监控视频多方面,难以得惩,18时,放了陈卫和田辉。刘贤斌先生仍在被释放的路上,尚未到家。
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政治犯。
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1993年10月,刑满释放;
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
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释;
出狱后,因其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成为《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并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再度引发中共当局的恐慌和报复性打击;
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其女儿被警方威胁恐吓;
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
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
此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南充市高坪区监狱2085,邮编 6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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