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许志永的辩护人,今早8:30到临沂市公安局,拨打家属给的电话,告知身份后,接听人员表示专案组没有上班呢,等专案组来后联系我。
半小时无人联系我,继续拨打电话,无人接听,二十分钟后再打,换了个接电话的人,告知在开会,经几次联系都告知在开会,到10:56分接到电话,告诉我到信访大厅等候,在大门口再等待二十分钟,警卫允许进去后,接待人员要求将包、手机、手表均存入储物箱后到接待室。
二男一女警察接待我,桌上架了执法记录仪。接待人员开始询问我来的目的,我告知只是行使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这一点权利而已。
我告诉他们家属至今没收到逮捕通知书,所以我不知道准确的罪名,他们说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询问逮捕时间告诉是6.19日,询问羁押地点,告知是临沭县看守所。询问逮捕前是拘留还是监视居住,告知是监视居住,询问案情,告知涉密,我表示即使是涉密也应告诉案情的,接待人员还是不告诉,询问办案人,说是专案组,询问具体负责人,没有告知,还说是专案组,询问具体办案部门,是国保还是刑侦,以方便我邮寄法律文书,告知专案组是各警种抽调的,文书邮寄给公安局就行。
我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和会见申请,他们要求我在一张固定格式的申请表格上填写申请会见的相关内容。
我表示案件如果移送审查起诉,希望能够告知辩护人,他们说可以。
临走时,我表示希望你们能够依法保障许志永的合法权利,你们和他无仇,我和他也无恩,我们都是依法办案,他们说一定会依法。下一步等待办案单位对本人申请的回复。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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