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月刊总第76期
2013年12月26日出刊
编辑:《零八宪章》月刊编辑部 主编:卫任泉
邮箱:wj7900@gmail.com 欢迎索览 欢迎投稿
《零八宪章》论坛: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
《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xianzhang2008xianzhang@inbox.com
xianzhang2008@aol.com
目
录
【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擘画宪政再造共和——纪念《零八宪章》公布五周年
【声明公告】
1、维权网: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5周年
2、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河南省南乐县等地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的声明
【论坛】
1、谌洪果:我们需要什么意义的宪政?
2、牟传珩:预警社会思变时代的到来——北京恐惧“政权安全、社会动荡”
3、肖雪慧:保护人性与保障人权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
4、张雪忠:2013反宪政逆流的根源及危险
5、从自平:宪政民主在知识界已有很大的共识
【时事】
1、笑蜀:郭飞雄情况危险 急需外界关注
2、圣诞前夕河南南乐17基督徒遭拘 律师被围攻
被软禁上海主教“每周政治学习三次”
3、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著名宪政学者谌洪果被逼迫下辞职
4、中港两地人士及团体齐寄圣诞贺卡给良心犯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2733.html
【评论】
1、胡佳、尚宝军、刘晓原三人谈:曼德拉与刘晓波不同的境遇
2、廖祖笙:有感于赵枫生自愿放弃国籍
3、严家伟:超级无耻的拜毛“冥诞”丑剧
4、郭永丰:习式反腐——把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公民关进牢房
5、夏明:习近平的宪法政变
【零八宪章文本】
【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擘画宪政再造共和——纪念《零八宪章》公布五周年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1.html
2013年12月9日是《零八宪章》公布五周年纪念日。
五年前,303名中国各界公民联署发布了震憾世界的历史性文件——《零八宪章》。宪章文本充分表达了中国公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共和的坚贞不屈的信念和申张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鲜明诉求,从而揭橥了中国人权与民主宪政史上的新篇章。
《零八宪章》自发布以来之所以受到中国公民的普遍认同与广泛支持,是因为它喊出了中国公民的心声,表达了中国公民的真实诉求,描绘了实现民主、宪政、共和的蓝图,是质朴无华的中国公民权利宣言。它必将如同英国1215年大宪章、美国《五月花号公约》和《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捷克《七七宪章》一样,在本国民主宪政史上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五年来,宪章在中国社会引发的反响空前强烈且至今仍持续不辍。迄今已发布三十批参加实名联署宪章的名单,参加联署的公民人数达到13143人。联署人遍及各个省市、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从知识分子到工人、农民、市民、维权人士、法律工作者、基督徒、佛教徒、穆斯林、民主党人、共产党员、体制内的官员……,从风华正茂的中学生到耄耋之年的老年人,覆盖面之广泛为多年来所罕见。这是1989年民主运动遭受血腥镇压后,第一次具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规模社会集合。借助于网络的传播,《零八宪章》迅速传遍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全世界。由于各种原因虽未参加签署但表示认同、支持宪章的人则更是为数众多,难以计量。尽管官方极力打压,但中国公民仍以各种方式在互联网(民间网站、网络社区、博客、微博、微信、QQ群、聊天室)和民间论坛、研讨会、沙龙、讲座甚至是大学课堂上对宪章内容进行传播和讨论。可以说,经过五年来的广泛传播,宪章提出基本理念和政治主张已经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当局出于维护政权稳定和权贵集团既得利益的考量,刻意抛出恶名昭著的“七不讲”和意识形态论争,掀起一股反普世价值和反宪政的政治逆流,但是遭到社会各界的迎头痛击和共同抵制,结果落得个孤家寡人、四面楚歌、狼狈不堪、溃不成军的下场就是明证。特别令人鼓舞的是,宪章的影响正日益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公民延深,并成为主张宪政、伸张权利,争取自由,实现民主的公民运动的政治纲领和普遍共识。
《零八宪章》本身绝非昙花一现的历史文本,而是一场持久而现实的公民运动。五年来,《零八宪章》运动从未停滞过,零八宪章论坛、零八宪章网站、零八宪章月刊、零八宪章Twitter、Facebook和QQ群都在持续而良好地运作着,影响正在日益延伸。这些论坛、网站、电子期刊和网络通讯传播载体已经成为中国公民运动重要的信息发布平台。1万多名《零八宪章》联署人更是身体力行地活跃在进行思想启蒙、推动民主转型、参与公民维权、建设公民社会、襄助公益事业、促进社会运动的最前列,成为诸多公共领域的牵引者和拱卫宪政、民主、共和理念的社会中坚力量。
从《零八宪章》起草者和发起者的立意来讲,没有半点乞求统治者发善心恩赐民主的意思,更没有寄望于通过执政当局的“顶层设计”达至宪政。宪章发起人之一、老一辈法学家于浩成先生说得好:我们“一直强调《零八宪章》不仅仅是一个宪政文本,更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宪章运动,签名活动持续到今天还在进行。这并不是像有人误解的那样,是一场‘公车’上书,而是一场公民立宪运动,是一次基本人权的重申,面向公民社会的重申,面向公民社会并且淡化向官方呼吁的色彩,如此就将官方置于公民社会的下面。这就决定了《零八宪章》并不是‘党主立宪’,而是公民立宪。”
《零八宪章》联署人们的共同愿景是:第一、就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和当下的现实及未来的发展目标,提出公民社会的(总体性的)纲领和政治见解;第二、鲜明地表达中国公民社会对自由、民主、人权、平等、法治、共和、宪政这些普世价值和制度安排的坚定认同与努力追求的基本原则立场;第三、对待专制不能总是停留在道德批判与义愤声讨的水平上,需要提出理性和建设性的改变现状的具体目标和原则主张,供人们在实践中加以参照;第四、对于如何妥善解决社会政治转型中的疑难问题,尽可能降低转型的代价与成本,实现转型正义与社会和解,提出可供参考的思路;第五、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预先为未来的自由民主中国提出立宪原则,指出一个大体的方向和轮廓,供各界有识之士深入思考和讨论,以期早日达成共识,形成预案;宪章虽然不是宪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宪章中阐释的宪政、民主、共和、法治、保障人权和联邦制的原则却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和国的制宪原则与立法原则;第六、在宪章共识的基础上逐步集结社会力量,形成持续不懈的公民运动,直至最终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制度。
《零八宪章》为中国正在展开的宏大的政治变革指引了明确方向,设计了周详蓝图,提供了现实路径。
一、《零八宪章》正确地分析了执政党面临的困局和危机的根本原因,那就是“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必然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官民矛盾上升。
二、《零八宪章》正确地指引了中国社会应该前进的方向,即: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一句话——通过变革在中华大地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三、《零八宪章》以自由、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为核心理念,为未来中国设计了民主、共和、分权制衡的宪政体制和建国蓝图。主张以民主宪政制度和联邦制的建构,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中国的和谐共处、长治久安问题。
四、在推动政治变革的力量选择上,《零八宪章》完全坚守了包容开放的基本立场——“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这也就是说,《零八宪章》并不是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或政治派别打造的,它是为所有关心中国现代化前景的各色政治力量和公民个人准备的。《宪章》如此开放包容的立场实际上也为执政党顺应历史潮流、进行自身转型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五、《零八宪章》不仅分析了中国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的关键症结、指出了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而且从可行性角度出发,完整地设计出了中国进行政治变革、再造共和、建立宪政民主政体的路线图。
六、为了争取实现和平转型,尽可能降低转型的社会成本,良好地解决转型正义问题,《零八宪章》充满善意地提出,“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美国著名汉学家林培瑞教授在《零八宪章》国际研讨会的发言中指出,“《零八宪章》是推倒中国‘柏林墙’最重要的武器,其历史地位可以等同捷克《七七宪章》。《零八宪章》的根源没有国界,这是最根本的国际普世价值。《零八宪章》的语言是借的国际普世价值观点,但其最重要的作用是将来,是指导中国走向民主化的重要纲领。”
五年来,中共统治集团一意孤行地顽固坚持一党专政,拒斥政治变革和民主宪政,疯狂打压《零八宪章》联署人群体和宪章运动,参与起草和发起《零八宪章》并因此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刘晓波博士和《零八宪章》联署人刘贤斌、陈西、陈卫、朱虞夫、谢福林、赵常青、张林、杨林、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大批人权捍卫者至今仍被关押在监狱中。于浩成、杜光、孙文广、鲍彤、丁子霖、蔣培坤、张先玲、徐珏、张祖桦、江棋生、高瑜、戴晴、刘军宁、崔卫平、徐友渔、莫少平、浦志强、郝建、陈子明、野渡、赵达功、王德邦、温克坚、昝爱宗、杨海、胡佳、俞梅荪、郑恩宠、唐荆陵、蒋亶文、陈永苗等许多发起人、联署人及刘晓波的妻子刘霞仍受到严密监控以至长期非法软禁。姚立法、冯正虎、冉云飞、刘正有、郭永丰、李海、吴玉琴、李元龙、张善光、滕彪、范亚峰、唐吉田、古川、余杰、刘沙沙、王荔蕻、刘国慧、焦国标、夏业良等众多联署人则受到严酷地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但是,执政当局的这一切倒行逆施都不可能阻止历史前进的步伐和《零八宪章》影响力的与日俱增,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必将会受到正义的审判。
今日之中国,政治溃烂、经济畸形、社会断裂、道德沦丧、正义缺失、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灰霾遮天,自上而下的腐败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国家总体性危机日益深化,而极端自私自利的中共权贵统治集团仍顽固地抵制民主潮流和政治改革,炮制出极其不得人心的“五不搞”和“七不讲”,抗拒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一厢情愿地效仿秦始皇做着千代万世一统天下的春秋大梦。要想扫除阴霾见蓝天,从根本上消除中国政局的总体性危机,使中国融入认同普世价值的世界主流文明,实现民有、民治、民享、自由、平等、博爱和长治久安,惟有依靠宪政革命,建立宪政民主政制。《零八宪章》就是指导中国宪政革命的纲领。惟有实现《零八宪章》主张的制度架构,中国人民才能告别动物庄园式的悲惨生活,才能拥有梦寐以求的蓝天白云和阳光普照下的美好家园!
《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张祖桦先生在《公民与宪章》一文中指出:“征诸列国史册,无论是先进国家还是后发国家和地区,民主宪政与公民权利的实现都不是来自救世主的恩赐,更不是轻而易举地坐等来的。无一不是靠本国公民奋起抗争,前赴后继,英勇牺牲,流血流汗争取来的。”“实现宪章重申的普世价值和基本主张的希望在哪里?不在官府,不在上天,不在外援;而在民间,在公民社会,在千千万万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勇于为争取个人自由和权利而不懈奋斗的公民。”
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就掌握在千千万万觉醒的公民手中。衷心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文明中国,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零八宪章》论坛
2013年12月1日
来源:《零八宪章》论坛
【声明公告】
维权网: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5周年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65.html
2013年12月2日
今年是联合国公布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世界人权宣言》65周年。值此时刻,“维权网”呼吁全体中国人权捍卫者和广大公民以实际行动隆重纪念《世界人权宣言》,捍卫宣言中提出的普世价值和各项人权准则,努力推进中国的人权事业。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国家和人民努力实现的共同目标。这是有史以来就人权和人的基本自由达成的第一个由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共同认可与承诺遵守的国际文献,标志着国际社会朝着建立文明规则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1950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世界人权日”。
《世界人权宣言》基于对20世纪上半叶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人类造成的巨大人权灾难的深刻反思,提出了尊重与保障人权的普世价值观,为以后制定的国际人权法奠定了基石。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2014年至2016年),必须承担起《世界人权宣言》提出的保障所有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的职责。
1949年中共建政后,因无视人权,先后发动了“镇反”、“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革”、六四、镇压法轮功等民间信仰团体和民间宗教活动、打压公民维权运动等一系列政治运动,致使国家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公民权利受到肆意践踏,造成非常巨大而惨烈的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文革”结束后,人们痛定思痛,1982年全国人大制订的新《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单列一章,写在“总纲”之后,反映出体制内外的广大人士开始普遍认识到保障人权和公民权的重要性。1997年和1998年,中国政府相继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且在联合国支持通过“承认人权捍卫者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承认给予开展保护人权运动更好保护的”《人权捍卫者宣言》。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中国《宪法》。2009年4月13日中国政府开始制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尽管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有关人权保护方面的大多数国际公约,也在自己颁布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中明确载入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并且制订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中国的人权状况一直没有得到切实改善,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宗教信仰和人身自由等诸项宪法基本权利仍悬置成空。正如2008年12月9日303名中国各界人士发布的《零八宪章》中所指出的:迄今为止,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
今年以来,中国的人权状况呈现出恶化的势头,中国政府制造了一系列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与本国宪法和法律的侵犯人权、迫害人权捍卫者的事件,全国各地的大批维权人士遭受严酷打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超过300名人权捍卫者和异议人士遭到抓捕、拘禁和审判;在打压网络言论自由的官方行动中,被封闭的网站、博客、微博则多达数十万计,被抓捕和拘留的网络作者难以计数。这样的人权状况非常令人担忧!
值此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5周年之际,维权网秉持一贯的原则立场,提出如下建议和呼吁,以期将这个特殊的纪念日转化为促进中国人权改善和社会改革的契机:
一、敦促中国政府认真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和各项国际人权公约,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积极推进本国的人权事业,努力促使中国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信仰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基本人权得到落实。
二、敦促全国人大及早批准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十五年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应修订工作应该在此基础上进行,而不应该继续为推迟批准该公约寻找借口,继续无限期地拖延批准与执行该公约。
三、吁请中国政府取消对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第一款的保留。该条款要求确保人人有权为促进与保障经济和社会利益而组织工会及参加自己选择的工会;工会有权自由行使职权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政府不得限制此种权利的行使;同时,工人应享有罢工的权利。
四、敦促中国政府切实执行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今年9月27日通过的关于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的决议。立即停止对人权捍卫者和及其亲属的打压与迫害,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高智晟、刘贤斌、陈西、陈卫、朱虞夫、王炳章、李铁、任自元、王扣玛、魏勤、赵常青、丁家喜、许志永、王功权、郭飞雄(杨茂东)、哈达、顿珠旺钦、海莱特•尼亚孜、阿里木江、嘎玛桑珠、谭作人、杨天水、许万平、郭泉、谢长发、谢福林、刘本琦、李刚、李焕君、张向忠、张宝成、马新立、袁冬、齐月英、李蔚、宋泽(宋光强)、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丁红芬、沈果东、殷锡金、瞿峰盛、刘远东、孙德胜、杨霆剑、黄文勋、袁奉初(袁兵)、陈剑雄、袁小华、张林、周维林、李化平、姚诚、杨林(杨明玉)、刘家财、顾义民、曹顺利、刘杰、陈宝成、程玉兰、张福英、赵振甲、王寒非、尹卫和、王登朝、吴贵军、林应强、李碧云、姜家文、刘荣东、林炳兴、张少杰、刘修召、赵枫生等人权捍卫者和良心犯,并追究相关非法侵权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立即停止和解除发生在全国各地的针对公民的非法软禁、监控、骚扰、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剥夺出入境权等侵犯人权的恶劣行为。
五、中国政府应尽早取消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以确保所有公民在公平的基础上和符合消除歧视的原则上,享有基本的教育、医疗保健、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六、敦促全国人大修订《刑法》,废除《刑法》105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彻底废止以言治罪,切实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网络信息流通自由;同时,对限制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清理,予以废止;立即释放所有因在网络上表达异议而被拘捕的人。
七、敦促中国政府认真落实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2008年11月审议中国政府关于落实《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四轮报告后提出的各项改进建议,切实保障公民免受酷刑和其它有辱人格尊严和非人道待遇的权利。
八、中国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理和取缔各级地方政府以各种名目设立的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黑监狱”(包括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上访人员转运站”等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立法和执法力度,防止在废止劳教之后再制造出或强化类似的违宪与违反法治的任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设施。
九、中国政府应切实保障律师尤其是公益维权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切实保障律师接受当事人和家属委托的权利、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参加庭审并依法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以及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对于滥用职权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组织与个人,要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十、尽早启动以建立民主宪政体制为目标的政治改革,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与人的自由,俾使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真正得到制度和法律的有效保护。
维权网
2013年12月2日
来源:维权网
2、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河南省南乐县等地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的声明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5421.html
2012年11月至今,中国河南省南乐县公安局先后分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张少杰等20多名“三自”教会的基督信徒。夏钧、杨兴权等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期间,伴随当事人家属遭恐吓和被抢夺手机两部。
2013年12月12日上午,刘卫国、陈建刚等15位中国律师要求依法会见被刑拘的基督信徒时,继续遭看守所非法拒绝,15位律师以绝食的方式,对南乐县当局非法侵害律师执业权的行为进行抗议。更甚者,在看守所门外,15位律师竟然遭到了来历不明的百余“群众”的围攻、谩骂,陈建刚等律师手机、ipad被抢;在律师们下榻的宾馆,一些不明身份的“群众”继续对律师围堵谩骂,杨兴权律师试图冲出包围圈,眼镜被打掉,律师们报警,警察迟迟不出警,任由这些“群众”嚣张跋扈;2013年12月13日上午,15名律师前往南乐县检察院控诉,又遭不明身份“群众”围攻,媒体相机被抢的同时,刘卫国、江天勇两位律师更遭到殴打,手机被抢,报警后警方又是迟迟不到。南乐肆意侵权如此,什么让其如此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国人震惊,悲愤难平!
2013年初以来,随着一股反宪政逆流的出现,许多地方开始肆无忌惮地践踏《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公然破坏法制:非法阻碍律师会见当事人,对律师依法出庭进行安检,对律师阅卷不予安排,甚至对律师进行人身伤害,手段无所不劣。仅因履行辩护职责,现有王兴律师被吉林船营法院粗暴架出法庭,继有澄海律师在辽宁大连中山区法院法庭上被打,更有陈建刚律师在北京房山区法院被“驱逐出境”,从江西新余法院迫使当事人当庭解聘6位辩护律师,到今日河南南乐的不明身份“群众”围攻律师……..种种恶劣行径,倒行逆施,遭愤恨、举报、合法控诉,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却愈演愈烈。就在12月12日同一天,还有辽宁锦州,张传利律师因抗议法庭强审重病被告人退庭,被便衣楸衣领;湖北武汉,蔺其磊、张科科、唐天昊、董前勇四位律师因法庭剥夺辩护权利,被迫退庭。如此有恃无恐的打压、围攻、迫害律师的事件,其数量之多、频率之密、规模之大,实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罕见,亦为世界法制进程所少有。
在此,我们庄严重申:“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刑诉法》第十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三条);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7条:各国政府还应确保,被逮捕或者刑拘的所有人,不论是否受到刑事指控,均应迅速得到机会与一名律师联系,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至迟不得超过自逮捕或拘留之时起的48小时。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6条: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恐吓恫、妨碍或不适合的干涉。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7条:律师如因履行其职责而其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得到当局给予充分的保障,
以此观之,南乐等地出现的系列打压律师事件,完全无视我国宪法及法律规定,完全无视联合国人权公约及人权文件的规定,完全无视国民的感受和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完全无视人类信仰和人权的价值!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大、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律协,立即责成南乐等地停止对律师的侵害,调查南乐等地系列的伤害和侵权行为,对南乐等地的打压、迫害律师的事件进行登记、处理,严厉追究相关负责官员的法律责任,坚决揭制凡法制逆流。
我们坚信:一个不要法制的社会,不会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一个不尊重律师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个律师被野蛮干扰的案件,必是程序不公的案件。
2013.12.13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律师团声明人:
葛文秀 广东律师
李和平 北京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江天勇 北京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张磊 浙江律师
王成 浙江律师 庞琨 广东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隋牧青 广东律师
陈科云 广东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吴镇琦 广东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张科科 湖北律师
兰志学 北京律师 谢 阳 湖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徐 灿 北京律师 徐 忠 山东律师
陈武汉 北京律师
滕 彪 北京学者
郑恩宠 上海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张传利 北京律师
刘 巍 北京律师 唐荆陵 广东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龙元富 广东律师
梁秀波 河南律师
李戚达 河北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刘伟 河南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黎雄兵 北京律师 肖芳华 广东律师
伍雷 山东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李国蓓 北京律师 张 国 湖南律师
汪廖 浙江律师
蒋援民 广东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王胜生 广东律师
李志勇 广东律师
郭东东 山西律师
孙廷玉 河南律师 邵振中 山东律师
刘志强 陕西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夏钧 广东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邓林华 湖南律师 冯云 云南律师 彭剑 北京律师
陈树庆 浙江律师
陈南石 湖南律师 施正刚 江苏律师
常玮平 陕西律师
黄建 四川律师 闻宇 广东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熊春喜 湖南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霍新丽 河南律师 孙志刚 天津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赵广群 广东律师
黄志丹 广东律师 马华 湖北律师 侯领献 黑龙江律师
于全 四川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郭敏华 广西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田园 湖南律师 林锋 北京律师 曾义 云南律师 冉彤 四川律师
徐向辉 广东律师
胡月红 湖北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王必君 广东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赵和绪 山东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赵广群 深圳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邓庆高 福建律师
王江松 北京学者
覃具款 广东律师
张海 山东律师 黄思敏 湖北律师
杨崇新 广东律师
杨慧杰 广东律师
郑湘 山东律师 杨名跨 云南律师
惠君琦 云南律师
姬来孙 河南律师
王宇 北京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人权律师团联系人:王成律师13616501896;唐吉田律师13161302848;
江天勇律师13001010856;
邮箱:renquanlawyer@gmail.com
欢迎中国律师参加联署,中国人权律师团欢迎您的加入!
来源:维权网
【论坛】
1、谌洪果:我们需要什么意义的宪政?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4565.html
2013年5月以来出现并持续至今的宪政与反宪政之争,凸显了国人在宪政观念上的极大混乱。而观念的混乱,不过是现实之乱象的表现。难道我们的法治建设真的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难道我们对宪政文明的常识竟是如此之匮乏?事实恐怕不一定如此。人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背后都包含着各种利益、立场、意识形态等的现实考量。因此,反过来说,我们也可以通过廓清争论各方所指向的宪政语词的含义,来认清中国实现宪政的阻力与方向。
归纳起来,人们对宪政的看法,大体有如下几种:
一、实施意义上的宪政
自从美国1787年制宪以来,今天的宪政国家,大都会以一部具有根本和最高地位的宪法作为明确标志。不过,历史和当下皆有诸多反例,证明极权或专制政体照样需要看上去很美的宪法作为装潢或摆设,是故有了“有宪法无宪政”一说。推行宪政者因而力陈宪法落实的重要意义,并认为舍此无宪政可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遂被许多人视为中国梦就是“宪政梦”的权威表述,尽管这个梦想随即被南周事件粉碎。
实施意义上的宪政主张者将努力的重心放如何激活和启动宪法上。在孙志刚事件中,三博士上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第67条审查并撤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在温州动车事件中,也有不少学者呼吁启动宪法第71条,组织特别调查委员会;而在山东发生的齐玉苓案,则被许多人誉为宪法司法化的第一案。所有这些推动和误读,都体现了人们对实施宪政的渴盼。可惜的是,这些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表明这只是一厢情愿而已。只要中国的违宪审查机制没有真正确立,所谓实施意义上的宪政就是空话。而是否确立违宪审查制度,除了技术上的难题而外,症结大概还在于执政者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让宪法落实。
从学理上看,实施意义上的宪政也是有着极大争议的。上述主张“有宪法无宪政”者,其着眼点在于纸面宪法与实际宪法之间的差距。但另有一些主张国家主义宪政的人,则非常反感这一提法,他们主要从“看得见的宪法”和“看不见的宪法”的区分的角度,认为中国的宪政其实是存在的,而且运作得很不错。他们强调的是另一种宪政实施,强调宪政就是一国最高的和最现实的政治,纸面宪法必须依赖于真正的宪政运作,仅把宪政的希望置于纸面宪法的落实,是狭隘肤浅的。他们的宪政思路暗合了下面要说的统治意义的宪政,其惯常的提问方式是:执政党能够统治60多年,中国取得了如此多的成就,一定是做对了什么。既然长期存在,肯定具有合理性,其背后肯定有宪政秩序的良好运作。
二、统治意义上的宪政
严格来说,此宪政观的要旨就是反宪政。统治意义的宪政的经典表述,就是毛泽东的一番话:“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其基本逻辑是先立国后立宪,先有统治秩序,后有宪政秩序。所以,宪法是对统治地位的确认,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这个意义上,宪法成为一种确认的文本,而不是规定的文本,宪法工具主义的思维自然产生。
统治意义上的宪政因而认为,那种超越统治权的宪政,从政治的角度看是危险的,那些主张普世宪政价值的人,其目的是要取消执政党的领导,改变社会主义的性质。这种宪政观念以政治思维甚至敌我斗争的思维来取代法治思维,进而对言论自由、公民社会、公民权利、司法独立等一些基本宪政内容都充满恐惧,极力扼杀,可见其时空错位的荒诞。但是这个观念还是有其含混迷惑人之处,原因是其比较容易动用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修辞,尽管实际情况可能相反。
然而,这种统治意义上的宪政思维,其最终的受害者毫无疑问就是统治者本人,文革动荡的悲剧就是明证。基于此,我相信1982年的制宪者们对文革惨痛教训的体验是刻骨铭心的,他们希望通过宪法来约束恣意统治的愿望也是真诚的,可惜素有革命本能的执政者具有根深蒂固的家天下意识,当他们发现宪法难以承载统治的正当性依据,当他们发现人民“拿宪法说事”反而可能危及自身的统治地位,于是就拼命并且无济于事地压制宪政话语。宪政诚然体现了统治秩序,但统治秩序本身也应是更高更根本的秩序的体现。戴雪说过,宪法“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如果宪法具有确认功能,也应该是这种意义上的确认。统治者立宪,并不等于统治者就可以凌驾于宪法。
三、分权意义上的宪政
这个意义上的宪政,与控权意义上的宪政有关联,因为约束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分化权力。但这个意义上的宪政,同样也可以用来维护各种统治秩序,即便在专制极权统治形态下,仍然会有各种分权。因此,我们不能停留在在孟德斯鸠、洛克等启蒙思想家开启的现代分权制衡的意义上来理解分权,还要注意到有些人虽然提分权,但他们旗帜鲜明反对三权分立,他们宣扬的是一种具有特色的治理体制,并认为宪政就是一种国家结构,它合理安排配置各种根本制度和机构,从而确立某种政体形态。
所以,当我们谈论分权时,我们要注意立宪谈论的是什么意义上的分权。像美国宪法最初的设计原理,就是强调横向的代议制、立法、行政、司法的分权和纵向的联邦与州的分权,但其重心在于建立强大的联邦中央政权,对直接民主的危害充满警惕,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也因为这一点,联邦宪法才遭到反联邦党人的极力反对,幸而博弈的结果是宪法中加入了权利法案,使美国宪政得以完善,把内部的分权与外部的限权结合在一起。
罗伯特·达尔曾对分权进行过批判。他认为,分权只能导致降低特定职位获取上的价值,传统的限权方法,大都是为保持不正当的特权服务的,分权可能使得公众及其代表更难去做他们可以合法去做的事情。担心不受约束的公众会践踏权利的想法是不必要的,从历史看,民主的发展总是与对权利的尊重同步前进的。对政治权力的形式加以限制的真正保证不可能从政府内部安排中找到,它不仅导致权力分立的武断,而且几乎过于脆弱,真正对于专横权力的限制来源于这些情况的某种结合:政治精英们对于限制行使权力所做的承诺,多种利益集团的存在,最重要的是多种自治组织的存在,使宪政设计符合政治平等和制约政府的目标。
四、精神意义上的宪政
菲茨杰拉德说过:“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群人民,而美国,仍然属于一个概念的性质,很难说清楚……它是一种心悦诚服。”为什么心悦诚服?因为美国有一部引以为豪的宪法。在精神意义的宪政观那里,宪政的目标不仅仅在于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护个人自由,它还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自由的圣经。宪政的共同体就是灵魂的共同体。宪法成为承载道统的肉身。在这样的宪政下,人民对宪法的尊重,首先是对制宪先贤的尊重;同时,这种精神又是一种活的传统,其精神内涵能在不断实施中得以丰富,宪法因而具有了普遍的权威。
我们的宪法何尝又不注重这种精神价值?中国宪法序言开篇便是从民族精神的高度入手:“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并接续历史叙事,指出是共产党人领导的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宪法还指出我们的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所有这些,都是在强调宪法的神圣的一面。可是,由于制宪者并没有认真对待宪法,所以这些本来可能是正当、高贵和美德的说辞,早已不再令人信服。宪法中的意识形态化的规定充满矛盾、不断调整,宪法的基本规定迟迟得不到落实,宪法不再能够体现社会共识和充当整合机制,这样的宪法,如何能够体现国家的灵魂和梦想呢?
此外,如果过分注重精神意义的宪政,也可能带来一些危险。在政治运作中,道德的信念和理想最容易受到歪曲,成为权力的工具。宪政的精神容易被统治者自诩的国家精神所绑架。就如公共选择理论洞察到的,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群人构成的,这群人的选择和市场上追求自身利益的人的选择是一样的。布坎南笔下的保护型政府和生产型政府,也可以成为掠夺型政府,而积极行动意图明确的政府也往往是一个专制败坏的政府。柏拉图早就看到了其中的困境,“法律不能准确地理解什么是最尊贵的或更正义的,不能立即作出对所有人都最适宜的决定”,反过来理解,正因如此,如果有人试图在宪法中灌注某种理想或尊贵,可能恰好是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从而败坏自由。福柯,葛兰西等都指出,权力怎么能够为道德服务,相反,道德不正是权力的一个工具吗?所以在托克维尔、罗尔斯等人那里,宪政的价值才从精神的高度务实地下降为程序正当的标准。尤其是在共识打破时,程序合理化的要求更显得必要和可贵,比如今天的中国。
五、权利意义上的宪政
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宪政的核心价值就是保卫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想想看,这一点实在没有什么好申说的。埃尔金指出:“一个立宪政体乃是这样一个政体,其中的私人领域得到保障,不受行使政治权力的侵犯。这个领域可能随时有所变化,它的界限可能模糊不清,但缺少它就是立宪主义的反面。”权利保障成为立宪主义的标志,从政治理论上要归功于社会契约论。麦克里兰分析说,没有社会契约,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政,在此之前,没有人为人们为什么服从国家、法律和主权体做过论证和解释,自从那以后,人们才发现了权利的优先性,发现宪政国家必须服务于权利,必须对权利保护做出承诺。
我国现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调整到“国家机构”一章之前,基本列明了各种重要的基本权利,2004年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这些都体现了权利意义上的宪政。但是,如何使权利保障真正得到落实,其路漫漫。首先要避免那种恩主心态,不要受前述精神意义和统治意义上的宪法的迷惑,认为权利是因为在先锋队带领下实现当家做主的结果。不,权利是优先于宪法,也优先于统治秩序的;其次,实现权利的途径要畅通,这里最关键的是要有违宪审查机制和独立的司法,否则所谓的人权保护,都是骗人的把戏;第三,对目前的中国而言,是否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检验权利意义上的宪政的最好的试金石。
1944年一次战时集会上,汉德法官说:“自由寄寓在普通男女的心中,一旦它死在那里,宪法、法律和法庭都不能挽救它。”要记住,公民才是宪政的主人。宪法必须规定基本权利和自由,宪法必须捍卫公民身份和地位,宪法必须确立自治、民主参与和制衡监督机制。如果公民对宪法保护不再抱以任何希望,如果大家对宪法的看法都如同西北政法的那个著名雕塑“宪法顶个球”甚至球都不顶了,如果一切的承诺都如同儿戏,一切的神圣都遭致嘲讽,那么我们的宪政梦中国梦的破灭看来就真是无法挽救了。
六、控权意义上的宪政
我还是先引述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序言最后一段:“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五条中重申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先不论这种规定是否真诚及其实际效果如何,但其中的意味仍然是无法否认宪政最最核心的内涵:控制国家、政府或一切公权。宪政的反面就是恣意、专断和非法律的统治。在戈登的《控制国家》、和麦基文的《宪政古今》等经典论著中,作者们都一致指出,宪政最古老的、最坚固、最持久的本质,仍然是法律对政府的限制。这一意义上的宪政显然是和统治意义的宪政针锋相对的。宪政的选择,就是支持法律,反对强权。潘恩说,宪法之于自由,如同语法之于语言。宪法不是政府的行为,而是人民构建政府的行为,它从逻辑上必然先于政府而存在。
对政府授权是不可避免的,但授权是充满风险的。控权意义上的宪政体现了有限政府和王在法下的基本原则,是对古希腊哲学王理想的现实放弃。在政治领域,光靠美德教育防范统治者堕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权力必然具有扩张的本性。在此意义上,我认为宪政之控权,不仅是控制国家政权,而且是控制一切权力。正如索乌坦所言,宪政体现了人类的节制和自我约束的品德,取代“一切权力归人民”这一流行口号的宪政口号,应该是“一切权力不归任何人”,即使高尚的道德理想也不应当赋予无限的权力。而政府和统治者最容易借助各种高尚理想来作恶和自利。
七、立宪意义上的宪政
宪政主义往往又被称为立宪主义。转型时代的中国,立宪成为重大的使命。在索乌坦看来,摆脱君主专制的道路,要么选择民粹主义的道路,要么选择宪政主义的道路。人民主权被证明是神话,只有通过立宪方式限制主权,才能提供一个可靠稳定的、审慎理性的、自治自由的行为框架。没有宪政实践,就没有公民性格的养成。埃尔金指出,“通过界定人们彼此介入对方正在从事的实际的和热衷参与的活动的条件,政治制度创造了人民特有的组织、思想习惯和风俗。人民的素质大部分是由他们怎样解决问题,怎样应付随之而来的冲突以及怎样引导利用政治制度谋求优势和统治的诱惑来界定的。政治体制作为一组正在从事的实际的和热衷参与的活动,界定了人民的政治生活方式。”这,就是立宪的重大意义。
立宪意义上的宪政是一种建构理性主义,即联邦党人所言的深思熟虑和自由抉择,以对抗偶然的机遇和暴力。它批判马克思、尼采和弗洛伊德的怀疑主义:他们认为制度和道德都是幻觉和意识形态,人类生活的动力或来自阶级斗争,或来自获取权力的欲望,或来自本我的盲目冲动;它也不会听天由命,而相信如果没有积极进取的公民行动,即便进化一万年人类的生活水准也不可能有质的飞跃。当然,“采用设计者的观点不一定将我们导向受到卡尔·波普尔、弗里德里克·哈耶克和其他许多人正确地批判的大结构主义”(索乌坦),建构理性主义对人性的幽暗堕落脆弱的一面有深刻的体察,所以强调以野心对抗野心,但建构理性主义也谨慎乐观地认为“正如人类有某种程度的堕落,因而需要对它持某种程度的慎重和不信任的态度一样,人性中也有某些特点是值得予以尊重和信任的。”(《联邦论》第55篇)。虽然建立完美公正的政体不可能,但政治生活的重大改善却是可能的。政治科学使人们可以通过制度设计达到美好的政治目标。
立宪意义上的宪政是以公民的精神、责任、能力及主体地位为基准的。它尊重个体利益,强调参与意识,注重自由选择。但是,它也相信观念、目标和视野的重要性,相信人类可以超越利益之争获取合作与共识。有一个例子,某以色列居民点遇到情况,居民点有一笔钱可以花,要么给每家安装电视天线和接收机,要么建造一座犹太会堂,每个人都想看电视,但投票时却一致选择公共会堂。这就是公民美德在起作用。立宪意义的宪政因而既是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的,又是具有基本的公共关怀和担当的,因为没有自由和尊严,就没奉献与责任。
立宪意义上的宪政是过程主义而非结果至上的。宪政是永久持续的事业,不是一劳永逸的东西。这种过程体现了公民生活的意义,人不是工具,人就是目的,每一代人都需要有独特的幸福,都需要有属于自己的宪政舞台。过程意义的宪政遥望那根本性的、原则性的幸福标准,从而使得宪政具有前瞻性,使得我们每一阶段的宪政进程都留下批判反思的余地及改善提升的可能。这样,在每一个宪政决断的时刻,我们将不再问我们做对了什么,也不再说我们绝望了放弃吧,而是问:同样是利益之争,同样是人,为什么别人能够坚持原则达成妥协,形成良好的游戏规则,为什么我们就不能?
我们有理由有责任通过一步一步不同领域的具体行动,由宪政达到善治;我们有自信也有勇气通过各种自下而上艰难壮丽的努力,谱写中国宪政公民运动的史诗。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控制国家》、《新宪政论》、《宪政古今》)
来源:博讯来稿
2、牟传珩:预警社会思变时代的到来——北京恐惧“政权安全、社会动荡”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6290.html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以"不走邪路"宣誓,否定了任何宪政改革的可能性。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9日专此发表《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文章。文章称,"要坚决守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条底线......不能改的坚决守住。"由此以来,习近平的"中国梦"底牌已经揭晓。近些年来,中国社会恶性公共事件井喷爆发,"爆炸声音"与群体事件遍地开花。在"改革开放"35年后,政府拒绝任何政治变革形成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一一暴露出来,从而导致了社会的综合症、并发症爆发,令今日中华社会陷于无法解脱的焦虑、愤怒与反抗的震荡中。
中南海新设国安委忧患什么?
习近平上台以来,一直强调接受前苏共垮台教训。12月2日,一篇没有署名文章《没有了祖国你将什么都不是》,在人民日报网络论坛刊出,并由新华社发布消息,接着就在各大新闻网站、主流媒体微博转发,成为背景诡秘的中国互联网舆论事件。此文称,"中国一旦失去共产党的领导,将会天下大乱。中国要乱了,那就是13亿中国人的灾难"。文章认为互联网上"诋毁攻击共产党的文章""绝非一般人所为,而是西方反华势力有计划、有步骤对中国的'文攻武略'"。文章号召"拥护习近平主席"、"相信习近平主席"、"支持习近平主席"。
今年8月5日,被称为中共喉舌《环球时报》也曾刻意刊出妖魔化苏东波社会变革文章,恫吓民众称,中国一旦走向动荡,决不会像苏联那样相对"文明"地解体,中国"崩溃"将被战争和流血一路相伴。此文十分典型地泄露了多年来官方一直在利用民众一部分人"求稳怕变"的错位心理谋略,来刺激民间纷争,分化瓦解大众形成谋求社会变革,反抗官方压制的统一力量。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决定,设立"党政不分"违宪体制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就是恐惧"政权安全、社会动荡"。11月15日,新华社发表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的说明中谈到关于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理由时说:"中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这就是新设立国安委的职能双向特定:对外维护主权安全,对内维护统治安全,即一党政权忧患的"双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共三中会议公报中,是将国家安全委员会放在"创新社会治理"一节的,很明确中南海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忧患更着重于对内。对此,党喉舌《新华网》引用文章称,国安委对内的政治安全涵盖的范围包括"政权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宗教政策的确保和战略机遇期的维护等"。在中共的统治意识里,国家安全的实质,就是中共恐惧社会动荡的政权安全。为防止社会动荡,中共今年夏天还特别启动了打击"网络谣言"的专项整治运动,此后针对网络言论的管制力度日益加强,其中包括打压异见人士;逮捕网络大V;公布"网络诽谤刑事案量化入罪标准",规定"网络谣言"被转发500次者可被判刑;召集网络名人召开会议要求他们"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等。
社会动荡的两种情势冲突
现实中国,社会一直存在"思安与思变"社会动荡的两种情势冲突。虽然,中国社会腐败、正义沦陷、民怨沸腾,一方面导致民众不断的自焚、爆炸、杀官等等绝望情;另一方面却又激励起民间一批批率先站出来的公共知识分子、异见人士、维权勇士等,以自身现代公民的风范来昭示民间谋求社会变革愿望,如《08宪章》群体、公民力量、新公民运动群体、同城饭醉公民圈、广交友不结社,以及上访维权、群体事件乃至每个个体的自由表达等等。他们大都遭到了官方的强力打压,但却前仆后继,有效展示了民间社会渴望自由、主张民主、争取正义,要求社会宪政变革的愿望。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一种社会秩序与公民意志产生普遍抵触时,最先觉悟的总是社会少数知识分子。通常他们意识到思想自由和行为自由已成为专制秩序的牺牲品。于是便产生了变革秩序,表达自由,实现平等的愿望。这种愿望由少数人扩展到多数人,是一个力量对比关系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最先觉悟的人,总是借助各种宣传与舆论,必要时还会以身启蒙,流血牺牲,以换取多数人的觉醒和勇气。而专制统治者总是在人们起而行使权利的时候,撕下了他们是人民权利代表的面具,从专制枪膛中射出的子弹,引爆了沉积在强权压制下的人民情绪火药箱。这时社会就必然动荡。动荡是社会力量对比关系变化的过程。当今北非"茉莉花革命"就验证了这个逻辑。在这一过程中,少数人思变的愿望会逐步变成多数人的实践。由此可见,少数人的最先觉悟,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思变的倾向是历史发展的主导倾向,适之则存,逆之则亡,义无反顾。
社会动荡中的两种基本矛盾
在少数人的愿望转化为多数人实践的道路上,充满了两种基本矛盾:一种矛盾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一种激烈的对抗性的矛盾。统治者从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和政治私利出发,采取一切高压手段包括政治陷害和武力镇压来扼制人民的思变倾向,而被统治者则从夺回权利、实现平等自由的愿望出发,不屈不挠地坚持斗争,直至流血牺牲。这种斗争便构成了历史上大规模的阶级暴力冲突。格罗特先生在其撰著的《希腊史》第二卷中指出,由于破坏宪章而成为终身统治者,即使统治的很好,人们也不会对其有"丝毫信任感",因为"他的统治自始就是非法的"。
另一种矛盾是少数人最先觉悟,意味着社会秩序需要变革的思变倾向与其它来自民间落后习惯势力之间的斗争。这种落后的习惯势力来表现为苟且偷生、愚昧守旧,甘做奴才的思安倾向。如今还有相当一部分民众,由于对当下中国现实的失望与不满,加深了对毛时代的怀旧感,北京就曾发生了在抗议日本政府"购岛"的队伍中,一名老人对打出的崇毛标语提出异议,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毛左教授韩德强打了两个耳光。不幸的是,韩德强却还在中国网络世界,赢得不少愤青的声援,可见民间社会的自身撕裂状态。
此外,戈尔巴乔夫的得力助手瓦季姆*扎格拉金在评价苏联改革时这样认为:"在我们和人民之间有2000万官僚者竭尽全力地反对我们。"在这个队伍中,当然也包括那些只会抱怨、满腹牢骚的少数知识分子。用苏联最有名的剧作家之一亚历山大格尔费的话说:"有些人说他们没有发挥才能,因为他们没有自由。可一旦他们有了自由,才发现原来他们根本没有才能。于是他们就极力反对自由。"这些人往往只看眼前利益,患得患失,害怕牺牲,不思进取,对社会共同利益和涉及子孙后代的社会变革麻木不仁,无动于终。这些力量加在一起,形成反对改革的阻力。这正是旧势力借以苟延残喘的病榻。
"假象稳定"是风暴来临前的肥皂泡
一切以暴力镇压为伍的秩序,注定是要与动荡、混乱和一次比一次更大规模的反抗相伴终生,统治者始终都是坐在火山口上的。历史上是这样,现实世界也是这样。斯大林主义用暴力在东欧所建立起的秩序从1998年东柏林人民起义到1991年东欧彻底结束了一党专制为止,途径"匈牙利事件"、"布拉格之春"、波兰"独立工会运动"捷克斯洛伐克"宪章运动"苏联"持不同政见者运动"乃至近两年来北非中东独裁国家相继倒台等等,人民何曾停止过斗争,非民主的秩序何曾得到过安定?
在中国大陆也是如此,1957年所谓"右派"向党进攻,66年"文化大革命"以及相继而来的"四五天安门事件""全国民刊运动""合肥科技大学学生运动"以及"6*4天安门惨案"至今。这一切都沥沥如昨......一切的陷害被掩藏在黑暗中,一切的对抗被掩藏在坦克的履带中,人民的沉默哑声呈现出的是一种"假象稳定"。如此这种藏污纳垢、人民不得已的"假象稳定",只能是风暴来临前的肥皂泡。
"沉没哑声",演化成"爆炸声音"
在中国贫富对立、官民对抗如此严峻的现实面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出的药方竟是"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然而,当今中国众多被剥夺权利的公民,都因被一压再压而投诉无门,于是那些被强迫"沉没哑声",只能演化成"爆炸声音"了。这声音如今竟成为天安门前的呐喊。就在北京大肆炒作三中全会的召开,并加强安保措施的前夕,北京天安门前竟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吉普车冲撞金水桥护栏,燃爆造成5死40伤事件;此事件不久,山西太原市迎泽大街的山西省委大院连续发生共3处8响"小型爆炸物连环爆炸",造一死多伤事件;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新疆喀什巴楚11月16日更是爆发警民暴力冲突,造成11人死亡,其中包括2名协警及9名袭击者,另有2名警察受伤,令中外舆论震惊。
矛盾与冲突本系社会发展常态,正是由于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存在,社会整合才得以完成,社会变迁才能得以实现。然而,眼下中国大陆如此恶性"爆炸声音"与群体事件遍地开花,局势难以控制,早已越出了社会常态冲突的范畴,显示出今日社会民众情绪躁动的明显特征。因此,观察当下中国剧烈的官民冲突,已经成为分析、预警新的社会思变时代到来必不可少的前提。当我们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晚清末期,各地频繁发生诸如兵变、民变、起义、请愿,特别是官民冲突事件不断等性质各自不同、表现形式迥异的社会冲突,说明当时的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交织激发的大变革前夜。
民主变革决定人类社会的进步。如今的中国,虽然还在思安与思变两种思潮、两种势力的较量中拉锯、震痛,社会变革的反对者正在以社会中的"思安"势力为底托,蓄谋以"国安委"这种维稳升级体制向"思变"力量亮剑,但历史的法则向来没有背弃过变革者。它总是在思变者付出足够的耐力、勇气和血的代价的同时,策动了全社会的力量,更多地加入了改革者的阵营,最终是在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动荡中,实现了社会变革的目的。
来源:民主中国
3、肖雪慧:保护人性与保障人权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1409.html
20世纪以来,人类在经历了两次灾难性的世界大战以后,又不断面临新的威胁。除了由于人口爆炸、生态平衡、能源危机等问题带来的困境,更为严重的是,人类发明了足以毁灭自身的核武器。此外,还有日益漫延的恐怖主义、不断引发战争的民族主义情绪以及部分国家还存在的缺乏监督机制、在国际国内事务上不负责任、以“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为行为准则的不良制度这样一些对人类构成更现实崐威胁的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与核武器的存在结合在一起,把人类置于头悬达摩克利斯剑的险境。除了这类人们容易注意到的直接威胁人类生存的危险,还有一类不易为人们普遍关注然而对于人类却更为深刻的危险,这就是人性本身所面临的危险。人性面临的危险包括伴随工业化进程而出现的种种副产物,例如,专业化对人性的分割,过度的物质主义对人的丰富性的遮蔽,实利主义的膨胀和人文精神的衰落导致的人性萎缩,大众传媒以大量信息包围人而导致的精神麻痹状态……。然而,人性面临的最严重威胁还是人权因种种缘由,尤其因社会政治制度不良而得不到伸张,是由人权不张而导致的许多人悟性丧失、精神沉沦。要保护人性,首先要保障人权,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妥善解决人类生存和人性所面临的其他问题。
一、人权概念的历史沿革
人权是一个以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为前提,以肯定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概念。在思想渊源上,它直接来自人道主义伟大思潮。人道主义起源于古代人对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自己的本质以及人生意义和目的而进行的探索,发展完善于近代人追求幸福,追求个性发展,追求本质力量表现的运动流程之中。作为形而上探寻的成果,人道主义一方面揭示出人的理性能力是人区别于万物的根本标志,揭示出人由于具有理性能力而与万物之间构成了作为认识者、实践者、评价者的主体与作为认识、实践、评价之对象的客体的关系,揭示了人的主体地位,并据此在价值领域确立了“人是目的”这一根本原则。另一方面,人道主义揭示出常常被社会关系、被形形色色的社会群体所遮蔽的个人独立价值。对个人的发现是近代以来人类取得巨大成就的真正秘密所在。与个人觉醒共生的,是突破地域、文化界限的人类一体的博大观念。正是人道主义对人的理性能力,人的主体地位和个人独立价值以及人类一体的揭示,直接引伸出人类自由与平等的思想,为人权概念的诞生作了最重要的准备。
17世纪以后,从人道主义发展出来的自然权利概念已经是人权的正式表达。几乎所有自然权利说都坚持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任何人在这种天赋权利上都是平等的。这种思想曾被许多人批评为一种虚构,但这种虚构的内在真实性却决不比实存的现象少,因为,它反映了人对自身本质最深刻的领悟,与深藏于人类本性的要求相一致。人类历史尽管纷繁复杂,但其发展进程显示了一个基本趋向:不同人种、不同文化以及不同制度下的人,一旦精神走出蒙昧状态、一旦有了自我意识,哪怕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下,都要或迟或早地表现出对自由和平等的追求。人的这种追求基于一个事实:人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舒展开人的类特性,并且打开人性无限发展和深化的通道;人只有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思想、表达自由和自我管理自我决定的自由都得到保障时,才能表现自己作为有理性的存在和创造性主体的种种本质力量,也才具备了履行在世界上的责任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基础,人的尊严才能确立起来。至于平等,作为个人独立价值的体现,当然也是确立人的尊严的基本要素。正由于这个原因,任何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对精神活动的自由、行动不受无理干涉以及身份平等的要求便会自然产生,因而使相应的权利具有类似于自然规律的性质。
对这一事实的体认导致了十八世纪欧美人权运动的高涨,它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革命以及《独立宣言》、《人权和公民宣言》这两个划时代的文件。两份宣言都突出了“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的自然权利思想,包含了后来为人们普遍确认的四大权利: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免于恐惧免于匮乏的权利,规定了“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这种对于人类是最基本的因而也普遍适用的原则,但是这些思想和原则曾因法国革命的副产物而蒙上灰尘。法国革命中以平民专政代替贵族专政以及在平民专政中由于一部分民众表现出不负责任的乱民情绪所招致的社会恐怖,本质上与法国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追求、与《人权和公民宣言》的基本精神相违背,却因为这种副产物给人们留下的深刻印象而与《人权和公民宣言》同被视为法国革命的标志,致使许多人不适当地把二者联系在一起,因而,人权思想在19世纪受到冷落。
然而,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使人类惨遭蹂躏,尤其是这个世纪出现的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形形色色极权主义公然蔑视、践踏人的权利和尊严,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不幸,人权问题的重要性以及它所具有的跨文化的普遍性在灾难中充分显露出来。在人类沉痛教训和深刻反省之际,人权思想不仅得到复兴,而且越出欧洲、北美范围而被全世界广泛意识到。1948年12月10日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开宗明义,把承认每个人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视为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把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不虞恐惧不虞匮乏的权利正式确立为基本人权,把以法治来保护人权确立为全人类的共同任务。这个宣言标志着,源自人道主义伟大潮流,经过人类自我体认和深刻反省而形成的人权概念其内容已经规范化;它还标志着,由于蔑视人权带来灾难已越出地域、文化和种族界限而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灾难,目睹并经历了这种灾难的人们认识到人权是需要全人类共同加以保护的人类基本价值。
人权概念的历史沿革表明,第一,人类历史有一种确定无疑的伦理内容,这就是争取和捍卫人的自由,正是这个斗争的演进导致近代人权观念的出现而且逐渐在全世界范围内被确认。第二,人权是对人类基本特性、需求和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的最集中的表达,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准则具有公理的性质,因而提供了文化和价值的多样性的多样性赖以展开的统一性基础和道义基础。第三,人权作为个人觉醒的产物,本质上属于个人;作为对人的本质需要的确认,它既不由任何组织、机构授予,任何组织、机构也无权剥夺。作为对个人自然权利的表达,人权概念使任何等级制都失去了依据,它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以及个人与包括政府在内的种种组织、机构之间的基本关系,尤其是以此划定了高度组织起来的权力机构——政府行为的界限,并确定了评判政府的基本标准。以上三点使人权观成为人类道德构架的核心。
二、人权标准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提供基准线
《世界人权宣言》在半个世纪前经联合国大会通过,意味着它已成各国认同的人类自由权利基本宪章。这期间,世界保卫人权运动日益发展,人权问题日益成为国与国之间正常交往的基础,任何地方都无法回避。另一方面,自19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学家对不同文化独立价值的发掘,人们开始学会以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异质文化。然而,既肇始于部分人类学家在揭示不同文化的价值时对差异性的片面强调,也因为一些人把对待异质文化的开明态度矫情化,致使无条件颂扬差异却忽视甚至否认共性的文化相对主义出现了。文化相对主义作为思维片面性的产物,本身就具有消解普遍准则、瓦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相互沟通和交往之前提的弊端。它一旦扩大到与人权保障与否关系最直接的社会、政治制度评判上,认为凡是实存的便是合理的进而走向价值相对主义,并且把原本非意识形态的人权标准意识形态化,人权标准的普遍性、统一性便面临被消解的危险,道义评判标准上的混乱和倒退也就在所难免。
的确,随着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广泛和深入,不同文化日益被人们所了解,多种文化模式并存,异质文化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成了文化发展的重要趋势。然而,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表现,无论不同文化之间有多大差异,比起那些使所有人都成为同类的一致性来说,差异是表层的。事实上,在晚近几十年中,人类学家通过更深入的考察已经发现,在广泛的领域和长期的人类经验中存在着所有民族都倾向于服从的普遍准则,发现了表层的文化习俗差异甚至冲突之下存在于深层的一致性,它们就源于人在基本特性和需求上的一致性以及在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上的共通性。这些一致性或共通性构成了超越地域、文化、种族界限的人类共同的价值基础。
正是由于这一基础,很不相同的文化背景之下的人才能沟通和交往。因此,多种文化模式并存的前提是对人类价值和相应的公理原则的认同和尊重,正是对人类基本价值和公理的认同和尊重才使每一种具体的文化模式的独特性是有价值的因而也才是值得保存的,各种相异的文化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成为国际文化共同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从文化多元并存的事实并不能引出各种文化都有同等价值的结论。实际上,各种文化的价值取决于它反映人性的程度和满足人需要的程度。因此,文化的价值本身是一个需要根据人权标准衡量的问题。对社会、政治制度的衡量更是如此。比较而言,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环境适应和积累的产物,其产生和变迁是一个较自然的过程。而社会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变更虽受着文化传统和现实社会状况等多方制约,但却更多了些人为选择因素;当这种选择出自社会强势集团时,对大众来说,便有一种被动接受甚至被迫接受的性质。这就显然存在着一个对其合理程度或优劣的判断问题。就是说,制度的合理性或价值不能由它存在着这一事实本身得到说明,而要由特定制度下人的生存状况来说明。人的生存状况首先是由人权来标示的。
由于人权直接源于人的基本特性和基本需求,它实际上是一种最低标准,是文明的公分母。人权的崇高性并非因其标准高而是因为它作为文明的公分母具有超越任何文化或制度分歧的不可违背性。人权被践踏,人便会陷入灾难和不幸,在人权毫无保障的地方,大量的人会丧失人作为人所必不可少的类特性(如思考能力,自主能力)而不能保持在人作为人所必要的维度上。国际社会把保卫人权的作为基本目标,实际上依循的是有如卡尔·坡普在《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那种“把反对可避免的苦难作为公众目标,而把增加幸福主要留待个人发挥首创精神去解决”的思路。也就是说,保卫人权是基于防范罪行和不幸的考虑而不是出自增加福利的考虑,是基于维护人追求幸福的起码条件而同最紧迫的社会罪恶作斗争,而不是基于提供幸福本身。正因为如此,对于各国来说,人权标准表达的是政府行为不得跨越、一旦跨越便堕入野蛮和罪行的界限;它超越文化的差异和冲突,更超越意识形态之争,世界各种文化和价值观的丰富性、多样性也只能在以人权为核心的共同价值背景上展开。因此,尊重文化的多元价值取向决不意味着取消具有普遍性的共同评价标准而搞相对主义,决不意味着对践踏人权的反人类行为的容忍。
在世界保卫人权运动中,文化和价值相对主义事实上已在扰乱着国际社会的是非判断。不仅如此,文化和价值相对主义在对待群体和个体时,表现出不平衡性甚至虚伪性。即:持此立场者在为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的经济、文化特别是政治差异辩护时,往往忽视特定群体内个人的选择自由;而当其把压制个人表现多样性的制度也视为合理时,他们对世界上文化、经济、政治制度多元并存的肯定就以对某些群体内个人在价值追求和行为方式上的多样性的否定为前提了。这使得某些国家中的强势集团可以借相对主义对外以文化多元并存的事实为借口反对普通公理,以文化相对主义和价值相对主义作为抗拒和践踏公理的遁词;与此同时,对内又坚持自己兜售的价值观以及利用政权力量,利用对大众传媒的垄断和监督而制造的伪文化是绝对的,以价值一元化排斥和打击异于官方价值观的其他价值观,要求人们以“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偏执态度对待异质文化,并借此取消人们的选择余地,压制人的主体精神。
这些集团还故意抹煞一个事实:虽然人种千差万别,具体的个人又由于自己无法选择的因素而置身于千差万别的文化、经济、政治环境下,但每个人都是人类的一员,都有着共同的本能、特征、基本欲求和基本问题。他们声称人权标准因文化、经济、政治状态的不同而不同,鼓吹人权的差别性标准,实质是试图在分明是同类的人之间竖起藩篱,把人类分割为权利不均的不同等级,正如他们往往在国内又以阶级来分割人民,通过预先给予各个阶级以值得怀疑的道德判断把人民划分为不同等级。这种把人类拉回到野蛮的等级关系中的企图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而且与他们自吹自擂的意识形态的“先进性”形成尖锐的讽刺。而所有鼓吹差别性人权标准的强势集团又都毫无例外地预先剥夺了大众发言权,却又以全体人民的名义讲话,把反对人权共同标准的观念、甚至厚颜无耻地声称本国人不适于享有别国人可以享受的人权的观念强加给沉默的大多数,然后倒打一耙,指责国际社会把共同的人权标准“强加给×国人民”(其实就是指责国际社会竟然把“×国人民”看成不低于其他民族因而应与其他民族一样享有同样权利的)。这,则是对本国人民的双重侮辱。实际上,由于人权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它发乎人的本质,是人们在相互隔绝,蛰居一隔的状况下也会产生的诉求,不存在谁强加于谁的问题;真正强加于人的倒是否认人的本质要求的作法。
三、人类精神高于国家主权
人们在对待人类、个体与各种集体的态度上,有一种耐人寻味的关系:对人类整体的关切,往往与对人类个体的关切一致;而对存在于这宏观与微观的两极之间的种种规模的集体,取这种态度的人所抱的则是一种以对人类和个人的关切为基点的真实的责任感和冷静审视态度。把对人类和个人的关切作为基点,正是把人视作最高价值和目的的人道主义立场。与此对立的是极权主义者。他们心目中既无人类又无个人,而只关注狭隘的集团;他们又总是一些自大狂,以“朕即国家”的态度睥睨一切。这样的心态自然使他们要敌视源自个人觉醒与人类一体观念的人权,也自然要以“国家主权”为盾牌来掩盖罪行并继续犯罪。
“国家主权”是一个被搅得非常含混因而需要澄清的说法。首先是主权归属问题。在西方早已成为历史陈迹的专制时代,人们通常把国家主权视为君主所有,君主当然更自认是国家主权所有者。然而纵使在这样的时代,又有另一种扎根于传统的人民主权观念与国家主权归君主的观念并存,并使后者不断受到挑战。体现在13世纪的英国《自由大宪章》中的人民主权观念自不必说。在中世纪王权强大的阿拉贡王国(位于今西班牙东北部),臣民这样向国王宣誓效忠:“我们这些并不比你卑贱的人,向你这位并不比我们高贵的人宣誓,如果你能尊重我们的自由并遵守法律,我们接受你作为我们的国王和最高统治者,否则,我们就不接受”。
1581年法国国会通过的“出亡法”则以下述声明撤销了他们对菲利普二世的效忠:“当一个国王不履行他作为保护者的职责,当他压迫他的臣民,践踏他们自古代遗留下来的自由,并且把他们当奴隶对待时,他就被认为不是国王而是一个暴君。因此,这个国土上各个阶级可以合法地、合理地废黜他而另立一个国王。”这两个文件都表明人民对君主具有最终的废立权,因而暗含了人民才是真正的主权者的观念。18世纪启蒙思想家更明确地表达和论证了“主权在民”思想,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则以实践来体现了这一思想并以两个著名宣言把它作为基本政治原则确立下来。在当代,这个原则写入了《世界人权宣言》,而且成为最基本的政治学常识,即使非民主国家也不得不承认人民是主权者,不得不把“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写进宪法。这些表明,国家主权的归属问题在今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与主权归属问题相随的还有主权的界限问题。人类要靠一些基本法则把自己确立为人类。无论人与人之间还是国与国之间,如果没有对基本法则的探寻,没有由对这种法则的遵守而造成的必要秩序,人类将不可避免地陷入野蛮状态。事实上,自有国家以来,各国之间为了生存和正常交往,就不得不探寻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交往所必须共同遵循的准则。体现着人类历史的伦理内容,贯彻着天赋人权和人类理性的国际法便是人类长期探索的结果,它超越一切国家的法规和传统之上,限定了各国主权的范围。任何民族如果一味强调自己的特殊性,把特殊性置于人类共性之上,任何国家如果把自己的主权置于那些奠定了人类生活基础的一般原理之上,这样的民族和国家如托克维尔所指出的,“在国际社会中是危险的”,因为他们会毫无顾忌地破坏国际社会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一致性,而且会毫无顾忌地把人类推入战乱之中。
尤其在当代,随着科技的发达,各民族之间的封闭状态早已打破,各国人民唇齿相依,加上存在着足以毁灭整个人类的核武器,任何国家试图游离于国际共同体之外自行其是,都会构成对全人类的威胁。因此,在世界日益一体化情况下。每个国家在国际大家庭中都必须行为端正,具体说,每个国家的法律须得接受公理的检查和评判,每个国家无论政府还是人民,行为都不能跨越国际公法所规定的界限。二战时期,希特勒作为侵略国依据的“生存空间说”以及在国内为对犹太人进行种族灭绝的大屠杀而制造的人种优劣的神话曾得到了许多德国人的响应;日本军政府“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侵略国策也同样在日本人民中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呼应。无疑,当时许多德国人和日本人是把侵略和屠杀别国人民视作权利的。所以,二战时期德国和日本犯下的罪行不仅是他们的政府犯下的。人类经历的这场恶梦从反面教育了人们应该这样看待主权问题: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主权属于人民;而在国际大家庭中,即使对一个国家的真正主权者人民来说,主权也是有限的,它的限度就是由那些体现了人类精神的超国界的一般原则(包括人权原则)规定的。
在这个问题上,常见的诡辩来自带极权色彩的全能政府。这类政府往往自诩为民族和国家的化身,在主权归属上偷天换日把人民的决定权据为已有,然后又以“无限主权”的强词夺理来抵拒公理,抵拒人权,使“国家主权”成为藏污纳垢,掩饰罪行的方便借口;当其干脆宣称“主权高于人权”时,“国家主权”便不仅掩盖反人权罪行,而且是为反人权罪行张目了。在这类政府利用“国家主权”犯罪时,令人遗憾的是一些自己充分享受着人权的名人在一旁教训国际社会要“尊重别国主权”,“不要干涉别国内政”。似乎一提起“主权”或“内政”,任何罪行,哪怕是大屠杀的血腥罪行也可以取得豁免权。这些名人在表面的公允、客观背后实际上有着他们自己的偏向:他们把主权看成了政府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的权力而不是这些国家的人民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这样,他们事实上就已经在以他们对暴政的纵容、支持态度和对暴政下被剥夺了人权甚至惨遭杀戮的人民的冷漠而干涉了人民的主权。
人权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基础。每一个国家发生的与这些价值相冲突的事件都是全人类性的,都理所当然应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干涉。“不干涉内政”、“尊重主权”只能在人类共同价值背景下理解,而不能用来为背离人类共同价值作辩解,更不能成为施行暴政或为暴政开脱的借口。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不可违背之理:人类精神高于国家主权。
四、人权归属于个人,人权内容不可分割
如前所述,人权概念以个人的存在为前提,它源于人的类本质,是人对自身本质体认的产物。因此,不仅不由政府所授,而且内在地规定了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政府跨越这个界限,便构成对人权的侵犯。但所有全能政府都倾向于摆脱限制,于是,某些与权力调情的文人便一反人权概念的本然意义,杜撰出“集体人权”说,称“人权首先是民族的生存权和独立权”,称“集体人权高于个人人权”,把民族的生存和独立同个人人权对立起来;在个人人权上则声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优先于思想、言论等自由,把人的生存、发展与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对立起来。然而,这两个对立却都是经不起理性审视和事实验证的虚构。
首先,人权概念的产生与一个重要的历史进程同步:集体权利向个人权利移位以及相应的集体责任向个人责任演进。这一进程表明的正是前面已提到的带动西方社会从中古时期步入近代的关键性事实——个人价值主体地位的发现和确立。个人不再淹没于形形色色的群体之中,不再是没有独立价值的群体附属物,而是应享有权利也具有责任能力的独立主体。人权概念通过对个人权利的界说揭示也正是过去长期被笼罩在社会历史和社会关系上的神秘雾障遮蔽着的个人的真实地位,由这一概念所突出的个人权利同时也就奠定了个人负责的基础。因此人权概念反映了人对自已的认识完全摆脱了以群体淹没个人的原始蒙昧性。在人权概念正式诞生三个多世纪以后而且其意义已被人们广泛意识到的21世纪末,以所谓“集体人权”取代个人人权,实际上是制造新的原始蒙昧性,把对人的认识拉回到还意识不到个人真实价值的原始阶段,以便重新以集体遮蔽甚至吞噬个人,而且在吞噬个人以后还可以宣称:这是维护集体人权的需要。
借助于集体人权概念,民族的生存、独立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对立便虚构出来了。但是,任何民族的生存与独立都勿需以对构成该民族的个人的剥夺和压制为前提。从根本上讲,民族整体与个体之间是共荣共损的关系,而且在这共荣共损的关系中,良好的个体素质是民族生存、独立与发展的前提,而良好的个体素质是决不可能在一个剥夺个人权利、对个人压制过甚的民族那里普遍形成的。虚构民族生存、独立与个人基本权利的对立,无异于宣称:民族的生存权和独立权就是这个民族的政府在国内横行无忌、践踏人的权利和尊严而不受国际社会评判的权利。
另一虚构同样荒唐。人自然首先要生存,但是人之所以是人,在于人除了有其他许多自然物种所共有的生存需要,还有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基本需要,也就是通过人权概念来表达的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那些基本权利。如果一个民族把视野局限在诸如经济利益、安全保障这些生存问题上而忽视那些对于确证人的本质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这个民族最辉煌的前景也不过就是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以戏谑嘲弄笔调描绘的那个“猪国”。而事实上,在这些声称个人生存权高于其他人权的地方,连猪国的“辉煌”前景也是不可得的,恰恰就是这些地方的人民生存最无保障。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政府在优先考虑社会成员生存问题的名义下剥夺了每个社会成员的其他人权,如知情权、表达权、结社集会权等等,使社会成员丧失了保卫自已生存权的起码手段。当人民丧失了这些权利后,同政府的关系就成了纯粹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政府权力毫无制约,人民既不会有生存所必须的真正经济保障,也不会有可靠的人身安全。例如,当这些国家把发展经济作为高于一切的目标时,即使经济真的发达了,由于不可能有受到全社会监督的透明而公正的分配(这种监督要靠社会成员行使基本权利以及保障这些权利的社会机制来形成),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增殖并不会给人民多少实惠,而主要是提供给特权者更多挥霍和占有的条件。普通个人在面对权力的巧取豪夺时,如果不想忍气吞声,便只有铤而走险。在人身安全受到来自国家权力的威胁时,例如,受到无理搜查、无理拘捕、无理监禁时,也同样如此。
人无疑也要谋求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权是人权未偿不可。然而人的发展首先意味着展开人的本质力量。接受教育的权利,享受文化的权利,形成思想、表达思想、自我抉择的权利等均是“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把这些权利去掉,“发展权”便成为毫无意义的语词把戏。尤其是接受初、中级教育,这是每个人发展人性并在成年后得以作为合格的社会成员踏入社会的必要准备,因此,如果讲发展权,受教育的权利应是最基本的发展权。人不受教育,既难以打开人性发展的道路也难以具备合格的社会人的基础。在这一点上,我国面临的情势相当严峻。我国宪法早就规定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应该说,我国义务教育从50年代以来就有过不小进展。但自80年代中、后期始,由于向中、小学生收取高额学杂费和名目繁多的摊派,义务教育名存实亡。与少数富有家庭一掷万金送孩子进“贵族学校”同样触目的是绝大多数家庭为让孩子上学而承受沉重经济压力;更为触目的是,每年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的儿童达百万之众。与每年的百万儿童因贫困失学而被剥夺走向未来的权利形成尖锐对照的是,我国每年仅公费吃喝就要挥霍掉近2000亿人民币,更不用说还有举世闻名的化公为私、贪污受贿、重复建设、盲目建设所造成的巨大浪费。面对这种不合理,人民曾长时期因缺乏新闻言论自由、因参预社会事务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无法进行干预。
因此,无论讲生存权还是发展权,都不能回避人在思想、言论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是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保障,不仅构成人发展的前提,而且正是这类权利才真正体现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需要。现代生物学研究成果表明,在由刺激引起的感官和肌肉的活动机能中,人并不高出于动物多少;而在大脑与其他器官系统之间的能量分配上,人与动物完全不同。人脑在养分供给上享受着绝对的优先权,其程度明显高于动物。因为人脑消耗的能量多,消耗的原因最广,大脑兴奋的流向形式在纯局部上极少受到僵硬的限制。这一生物学事实也证明了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源自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对这些自由的否定,是要求人把大脑弃而不用,因而是对人的本质最粗暴、最野蛮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必然后果是人的退化。
在当代某些国家,否定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惩罚对这种权利的运用是制度化的。在这些地方,大众传媒是完全受国家政权控制的宣传工具,学校则由开发民智和独立研究的机构蜕化为政权用于灌输的渠道,各种宣传工具和灌输渠道以有组织的,系统的谎言毒化人的思想、瘫化人的理解力;而警察、监狱则首先用于对付那些还保持着健全思考力并且有勇气表达自己的思想结果的人。所有这些制度化的反人权措施都旨在取消人们的思想,在现代社会制造原始的部落一致性。而人自身,由于人权被剥夺,同时也就丧失了自我负责的基础。结果,这种社会总是盛产几类人:不能思想、不能判断的低能者,精神怠惰、逆来顺受的奴隶与为非作歹、反人性的罪犯。这几类不同的人表征的都是人性的收缩与退化。人性收缩与退化是人类的不幸,但却是极权制度赖以长期维系的条件,而人的崐各种本质力量的舒张必然导出对民主政治的需要,构成对极权统治的根本威胁。因而,人权与极权政权天然对抗,不可调和。
当代世界,人性面临种种威胁,与人权根本对立并大幅度降低人性水准的极权主义是人性面临的最大威胁。同极权主义的斗争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
文章来源:岳麓法学评论
【时事】
1、笑蜀:郭飞雄情况危险 急需外界关注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8038.html
(美国之音记者黄耀毅报导)中国的新公民运动受到官方强力打压,参与人员包括郭飞雄、许志永等人,都受到拘禁。美国之音独家专访前南方周末高级评论员、现为北京《炎黄春秋》杂志编委笑蜀,他认为郭飞雄目前情况最为紧急,呼吁各界关注。
笑蜀在今年八月时,也曾因为声援被逮捕的新公民运动人士,而惹上牢狱之灾。他认为,在这一波被逮捕的人当中,郭飞雄面临最严重、最危险的情况,也最需要受到关注,他解释:“因为他当初被抓,是秘密的抓,我们都不知道。然后批捕,也是秘密批捕。抓人没有按照程序,批捕也没有按照程序。他的家人是在批捕过一个月之后,才收到逮捕通知书。这次起诉又是秘密起诉。到现在为止,警方的起诉意见书,或检方的起诉书,我们都没有见到,都没有公布。也就是说对他的处置,完全违背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律程序,最大的特点是隐密性,非常隐密。越是隐密,越是暗箱操作,不用讲,中间的问题就越多,我认为最危险。”
笑蜀认为中国当局指控郭飞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罪名,并不成立:“有很多毛左举牌,有很多反日游行的举牌,他们到公安局去申请了吗?没有。我们回到南方周末事件,在现场当中抗议南方周末的,冲击声援南方周末队伍的这些左派的举牌,他怎么一个都没抓呢?为什么这些举牌就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仅仅是因为要求民主、要求自由、要求宪政的举牌,就构成对公共秩序地扰乱呢?那些毛左反日游行的举牌、上街,那个行为才是真正扰乱公共秩序,那个暴力,我们大家都看到的。所以不是因为这个行为本身被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而是这个行为所表达的公民意见,他认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那么什么观点?什么主张呢?就是要民主、要自由、要宪政嘛。就是文字狱嘛,说白了就是思想罪嘛,文字狱嘛。所以对郭飞雄的这两点指控,是地地道道的政治构陷,就是政治迫害,哪来的什么扰乱公共秩序?谁被扰乱了啊?”
说到郭飞雄的未来,笑蜀神情落寞:“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我作为他的朋友和兄弟,感到一种非常深刻的无力,和无助。他们(中共)把所有的通道都切断了。他太太在美国,帮不上忙,他姊姊在湖北,也帮不上忙;我们这些兄弟、他的兄弟,也帮不上忙。他的律师到现在为止,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也没有公布出来,内容也不得其详。这是我感到最大的… 新公民运动,20多位兄弟进去,我唯独对郭飞雄感到最愧疚的地方、最焦虑的地方就在这,很焦急。”
笑蜀希望能唤起舆论关注,对郭飞雄有所帮助:“我希望能够国际舆论、公共舆论能够聚焦、充分聚焦郭飞雄。造成现在这样一种状况,事实上的暗箱操作,我认为很大程度是因为舆论关注不够。”
郭飞雄在今年8月8号被刑拘,12月15日在未知会律师情况下,遭到起诉。
来源:美国之音
2、圣诞前夕河南南乐17基督徒遭拘 律师被围攻
被软禁上海主教“每周政治学习三次”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17.html
中国河南省南乐县一起因修建教堂而引发的冲突事件愈演愈烈,中国著名维权律师刘卫国发表微博呼吁紧急关注,他说收到现场电话,南乐暴徒今日(2013年12月24日)围攻张少杰家,多人被打,伤重者目前在医院抢救!暴徒近百人将张家的12-3人堵住不许离开,情况危急!另有消息称,来自上海等地声援南乐基督徒的公民也遭到当地公安的非法传唤及殴打。
南乐当地近二十多名基督徒一个月前因地方政府拒绝批发土地修建教堂而前往北京上访,当地警方逮捕了访民,目前依然有十七人遭拘押,其中包括南乐“三自爱国教会”牧师张少杰, 南乐“三自爱国教会”是得到官方认可的基督教组织。
张少杰的代理律师夏钧等三名律师目前被围困在张少杰牧师的家里。律师拨打110报警,没有人理会。
本台连线到刚刚前往管辖南乐县的濮阳市检察院要求干预的北京律师杨兴权,据他介绍,他刚刚会见了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做了记录,但是,不知他们何时做出反应。杨兴权说,他准备下一步再去郑州市检察院,将问题一步一步地向上递交,希望上级检察院能够出面干预,保护律师的人身安全,并且安排他们与他们的当事人见面。不过,他并不认为此事能够立即得到解决,因为,在他看来,事件已经托了这么久,这就说明要解决并没有那么简单。
另有消息称,来自上海等地声援南乐基督徒的公民遭到当地公安的非法传唤以及殴打。
另据海外中文媒体报道,去年被中国当局撤消主教任命的原上海市天主教爱国会副主任马达钦,被当局送去参加政治学习班。马达钦亦从公众视野中消失近18个月。他实际上被当局软禁在上海附近一个修院。
马达钦去年7月7日宣布不再担任爱国会成员,令中共当局感到愤怒。此后他被当局撤消了主教任命。据他的朋友介绍,马达钦被当局送去政治学习班学习,每周三次。
来源: 法广
3、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著名宪政学者谌洪果被逼迫下辞职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4767.html
谌洪果是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生于1974,四川西昌人,在古镇中长大。后从大西南到大西北求学七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因生计而辗转北京深造。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师从于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他曾因拒绝参评教授闻名。本次辞职声明包含信息很多,值得关注。
(维权网信息员佟雷报道)今天(2013年12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学者谌洪果通过自己的博客发出了辞去大学教职的公开信。
谌洪果先生因为本月初前往香港中文大学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不仅前往机场路上被学校出面劝阻,参加会议回来后被学校通报批评,更为让谌先生不能接受的是有关方面居然取消了他的港澳通行证,且拒不为其办理因私护照,公然严重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
更为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谌洪果先生在大学的正常学术交流及给学生讲座都受到了来自有关方面的重重阻扰,使许多正常合法的学术活动无法进行下去,最终促使谌洪果先生作出了辞职的决定。
下面是谌洪果先生的辞职公开声明:
谌洪果:辞职公开声明
(2013-12-23 10:09:27)
亲爱的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和校友们、尊敬的西北政法大学的领导和同事们:
请宽容我公开发表辞职声明。
20多天前,我因去香港中文大学开学术会议,去机场路上突遭学校原因不明的劝阻。我坚持前往,出境和会议一切顺利。回来后,我被学校以“找人代课违反教学纪律”为由,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于这一处分,我完全接受。我很感激黄兴超律师为我的学生奉献的精彩课堂,学生大赞受益,令我无比欣慰。以前每学期,我照例总会请几个校外知名学者律师到我课堂上给学生开阔视野。我承认这是违反文本上的教学纪律的,但我只好如此,甘愿受罚。我从来没有借此懈怠正常教学,反倒是除了课堂上尽职尽责,愿意多加课时之外,还常常以读书会、沙龙讲座、参与学生社团活动、书信网络深入交流等方式,和学生在一起。这没什么好炫耀的,不过是我作为教师最大的本分和乐趣而已。我问心无愧。
更严重的是,香港开会回来,我却被吊销了港澳通行证,令我错愕不解。我数次去相关部门查询、提供书面说明并申请恢复,皆无果。后得知学校也配合提供了一份材料,说我当时办理通行证的签字手续不全。严格说来,这是事实。8月份办证时恰逢暑假,只口头给一位副院长打了招呼,然后去党政办盖了校领导签章,开学后又因教学事务繁忙而没及时补上表格。但我认为这一点并非注销通行证的理由,因为它只属程序瑕疵,我并没有伪造任何身份证明。在港期间,我也无任何违法犯罪言行。此次内地同去香港开会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数个高校的教授,他们皆没遭遇如此待遇。
但我仍然尽量理解这一处理决定。作为妥协,我一方面接受这一后果,另一方面提出:既然上次我手续不全,那么这次我便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申请补办吧。刚好我也需要办理一个因私护照,于是便提出了正式申请。没想到处处遭遇推脱。连续一周,一天数次,从早到晚,我往返于学院、职能部门、党政办、校长办公室、书记办公室,甚至相关领导家门口,费尽心思口舌,主动沟通交流。每个人都态度很好,没有人拒绝说你不能申请,却也没任何人说你可以办理。我反复申明,假如我因违法犯罪或政治问题而进入禁止出入境名单,或是有上面的禁令,我绝不会为难学校。但既然我是合法公民,既然所有教师都能办理,为什么我就不能?一切按规则办事,谁到底能担多大的责任呢?没有任何实质回应,没有下文,反复告诉我的就是类似的话:洪果,算了吧,听我的,从长计议,别想太多,等等。
上周四早晨,我又一次与学院的张书记和王院长交涉。他们是非常关心我的领导,也是非常了解我的师友。一个多小时,我们已没法再重复说过多次的话,三个人坐在那里,无奈地你叹一口气我叹一口气。我知道再无任何结局,流着泪,黯然走在雾霾笼罩的冰冷操场上。就在头一天,我给即将上任的校党委书记发短信说,我愿意配合学校今后一切的和谐稳定工作;在之前的一次诉求时,我甚至有过向领导下跪的冲动。我终于理解了那些访民,他们居无定所,一次一次地,倾尽所有家当,赌上整个人生,只为了徒劳无助地、毫无结果地讨个说法;我还想到了这学期给学生讲的卡夫卡笔下的K,在三十岁生日那天受到莫名其妙的追诉,从此不由自主卷入根本不知何罪的起诉,每个人都很关心他的处境,但总是使他徘徊于法律的门前,他从开初的理直气壮慢慢被消耗得疲软无力,直到31岁生日那天,不明不白地,像狗一样地被处死。
在这期间还遇到另外两件事情。12月初,我按之前的安排,应邀去外面一所大学作有关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问题的讲座,却再次遇到莫名的追问阻挠,但我当时还是坚持去了,无奈地想这次又该剥夺我怎样的出行权。讲座的内容全程有视频可公开,完全属于正常的建设性的学术探讨。而在上一周某个晚上,有学生社团邀请我跟大一学生聊聊如何读书和过好大学生活的问题,学生有前车之鉴,怕申请遇到麻烦,于是提前占上一个空闲教室,然后才通知我前往。我和本校学生进行这种本是光明正大的学习交流,如今都得如此偷偷摸摸进行,甚至还有学生因担忧我政治敏感而不敢前来。作为一介普通教师和文弱书生,我为自己的这一被政治化的形象而感到悲凉。
这些年,我在大学里做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是热衷于教学相长的活动,以各种方式和学生互动交流;不过是坚持请一些学者律师到学校讲座,满足偏居一隅的西北学生的知识渴求;不过是坚持和学生开展读书讨论会,而公开正当坦然地做出过抗争;不过是就学校一些具体的有违大学法治精神的规定和做法,提出过就事论事的建设性批评。我一向坚守理性、善意、坦诚的原则,坚守学术独立、师生平等、价值中立的学者操守。这些年来,我发表过一些公开言说,却都是从学术专业的视角出发;我做出过一些底线抗争,但从没能力并且也本能地拒绝成为一个斗士。我只是一个想保持独立和说说真话的个体,只是一个想好好上上课看看书写写文字的学者。
然而,我的路却越走越窄,进行教学探索和学术交流的空间也越来越小。我心目中的并且也身体力行的美好大学,就是学术的自由、开放与包容。我的各种行为选择,包括我两年前宣布拒绝参与评审教授,都是从这一原则出发。我喜欢面对学生各种严肃的批判和质疑,享受与青年学子探讨知识和人生的状态。我尊重他人不同的思想、个性、风格和自我规划,所以也从不认为自己的观点论证是正确的,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恰当的。但是,多样性无比重要,我为这所大学提供的仅仅是多元存在中的一元。这是自我的独立,不是标新立异,不是自以为是,它仅仅代表着我愿意的生活。
我也从来不是反体制的人。在读书会受阻期间,我说过,我热爱这个国家这片土地,也从来不会反党反政府。体制就是你愿意不愿意,它都在那里。体制支配着你的全部生活,却又看不见摸不着,有什么好反抗能反抗的?反对对抗又能有什么意义和结果?到哪不都一样吗?我因此从来不对此抱以期望和行动。然而,我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你能改变的只有你自己。正因为哪里都一样,所以到哪里,我都有权为自己保留一点点独立自由尊严的空间,那是我珍爱的精神家园。所以,与拒绝单一化的大学相对应,我也拒绝被体制化和规训化的生活,我选择不参与一些体制内的游戏,却也愿意在体制下进行一些有益的推动合作。但为了自主自在的人生,我一向自觉与体制保持某种独立和距离,这种姿态,难道能叫反体制,跟体制过不去吗?我不喜欢那种非此即彼的泛政治化思维。
是的,我害怕被体制化,为自己在这次争取基本权利的过程中几欲下跪而后怕。这是我想要辞职的原因之一。恰好是通过与各种层次的领导、管理者们一次次深入的交流,一次次感受双方的自说自话及沟通障碍,我才深味体制化力量的强大。那是一种每个人都对你很好、都在尽职尽责、都很无奈无辜的思维惯性。没有作恶者,一个都没有。我一直在困惑在思考:为什么在剥夺一个人的权利时,各个机构部门可以通力合作,非常高效;但为什么当事人想申请恢复或维护自己的权利时,却突然找不到地方和方向,不知道谁是决策者,谁为此负责,所有机构部门都显得如此无奈和忙碌,顾不上孤独的当事者的苦痛艰难?我认为这样不好,这对很多很多底层挣扎的人们太残忍。
这种体制化的强大力量使我幡然悔悟:一个人活在世上,不是为了说服别人,甚至不是为了说服自己。连续数个夜晚,我不断怀疑自己,甚至彻底将自我否定,摧毁自己之前所有的信念和梦想。我如此脆弱而不堪一击,完全陷入了虚空幻灭的深渊。然而,在经历痛苦的挣扎后,我还是意识到自己付出如此代价坚守的位置,是最适合自己的。我深深理解不同人的选择,无论体制内外。我不反对任何东西,也无法改变任何东西。我虽然怀疑自己的辞职选择是否正确,是否给我带来不可承受之重,但我必须回归,回归到那个不下跪的自我。
更重要的辞职理由,是我无颜再面对学生。我曾不止一次说过,我如此热爱教师这个职业,如此喜欢跟学生在一起,这是我一直眷恋于此的缘由。但现在,我扛不住了。一个这么简单的小事,一项如此普通的权利,作为法学教师,我都无能争取,我还有什么资格站在讲台上,给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们讲什么法治的信仰、法律的权威、程序的价值、正义的底线、权利的重要?我不配,一点都不配。是的,我可以以曾努力过但没结果作为开脱的理由。要知道,我们总能为自己的妥协找到说辞。但是,我很清楚,当我抱着委屈求全的姿态,继续站在讲台上,我不过是在自欺欺人,为苟且偷生而放弃自己曾经捍卫过的原则和底线。我内心不安,不愿如此分裂。
亲爱的同学们,自从2006年我博士毕业回西北政法大学任教,平均每年有上千名学生直接听过我的授课,跟学生各种方式的交往交流更是不计其数。这是我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光,是我最为荣耀的经历,是我最为宝贵的记忆。现在,我要离开这所学校了,尽管我是如此难过,但你们不必为此而忧伤。课堂只是大学教育一个微不足道的环节,大学应该超越课堂和围墙,我们今后还可以以网络等方式进行探讨交流。而且,事实上,不同老师的课,都有各自的风格,都能让你们受益。西北政法大学有非常多敬业的学识深厚的优秀老师,他们好多人的课比我上得更好,也比我更加爱护学生。更何况,大学四年,重要的是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做好自我的定位规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重要的是你们自己,这是任何老师都不能取代也不该取代的。
西北政法大学是我的母校,从本科到工作,我在这里生活了近二十年。我不想在此表白我对这所学校的感情有多深。有我这么多年各种欢笑眼泪为证,有我与学生各种公开的教学学术活动记录为证,有我各种爱与痛的行迹文字为证。也许我爱这所学校的方式和很多人不一样,如果这些年来我为教学学术底线的一些抗争举动、我对学校一些问题所做的公开批评损害了这所学校的声誉,我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这次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内部维权的努力遭致失败,迫使我提出公开辞职,也是给关心我的学生师友一个交代,为此我再次向学校致歉。但请学校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了,以后我再也不会给母校添乱惹麻烦了。今后,我也正式成了西北政法的校友,我盼望这所学校越办越好。作为西北法律重镇,学校近年来因各种原因而处于弱势,能有今天的发展实在不易。所有师生校友都有责任在各自领域为学校的进步和声誉做出绵薄之力。
西北政法的领导和管理者们,这么多天反复深入的交流,我真切地理解了你们的苦衷,你们的压力,你们的付出,你们的辛劳。感谢贾宇校长、宋觉书记等对一名普通教职员工的尊重,感谢你们对我一次次诉说的耐心倾听。我感激你们。在此我要特别向教务处长王麟和刑事法学院张处社书记郑重道歉,请原谅在与你们交涉过程中我的误会和情绪过激的言辞。不过,人之将走,其言也善,我还是想坦诚说上两句。我不求多么理想的大学,也承认这是党和政府的大学,但这毕竟是一所大学,而且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大学。我惟愿学校在应对各种事情的时候,能够不简单机械地执行上面的命令,能够多少深入了解一下师生做的事情,跟上面做一些沟通解释的工作,能够考虑一下政治与学术的边界。我真的不愿看到大家都在提法治的信仰,但一碰到问题,操持的话语和行事的方式就全变成了政治挂帅的考量。和谐的梦想说来不难,只要能更就事论事一点,更简单一点,更讲道理一点,更程序公正一点,更尊重大学规律一点。如果这些话多余、不对、越俎代庖、甚至对你们的工作有曲解,我诚挚请你们海涵。
这么多年尤其是最近一直关心着我的许多师友们,对不起,这次我没采纳你们要我别辞职的意见。不少师友劝我忍一忍,放一放,宁愿被开除也不辞职,是的,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我何必为了赌一口气而耗在这里,让双方都那么不快乐?我是孤独的一个人,面对无影无踪的力量,我怎能耗得起?我很疲惫,像一个无知懵懂地闯入政治丛林的孩子,看不懂这里复杂而捉摸不定的游戏规则。连日来,我都在犹豫彷徨,不止一次后悔自己的道路,时时否定自我,但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走出这一步。也许这是糟糕的选择,但也是我深思熟虑的结果,是我选择自由尊严的生活而注定要付出的代价。我只能认命。
我知道,体制无处不在,我无处可逃。所以,请相信,我的辞职,不是在逃避退缩,我只是害怕失去我所看重的尊严、底线和原则。失去这些,我的生命就没有依托,我就是行尸走肉,我不再是我。我的辞职与任何个人恩怨无关,与西北政法这所大学无关。请大家理解今日大学面临的各种无力抵挡的压力。我真的没有情绪,没有抱怨,我唯一要正视的,是自己的内心,我的内心是我唯一值得抗争的对手。说到底,我是在跟自己较劲、跟自己过不去,就像少年派与他心目中的那只老虎的搏斗。
辞职后的日子很艰难,在体制内那么多年,我深深怀疑自己能否还有独自谋生的能力。而今临近不惑,却要像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寻找新的去处。实在对不起,芳宁,让你无端承受了那么多的委屈重负。实在对不起,园园,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
来源:维权网
4、中港两地人士及团体齐寄圣诞贺卡给良心犯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2733.html
香港支联会星期二(2013年12月24日)前往邮政总局,向在中国内地的良心犯寄去由香港市民签名的圣诞贺卡并送上节日祝福。一些内地民众也向良心犯们、特别是那些不为外界所知的维权人士寄去节日的问候。
在香港长期关注中国大陆人权的团体,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周二(平安夜)前往香港的邮政总局,将这两个月在街头收集的签名贺卡寄给在中国大陆狱中的良心犯们。
支联会圣诞寄祝福 关注新公民运动被捕者
支联会一行数十人周二下午在香港汇丰银行总行集合,游行前往邮政总局。游行人士一路高喊口号要求北京当局释放在狱中的人士以及善待“六四”事件中失去孩子的天安门母亲们。
支联会成员将一箱箱明信片寄往大陆各地的监狱,当中有给异见人士郭泉丶刘贤斌等,其中在寄给北京秦城监狱的包裹上写满了几百名人士的名字。他们还将单独的明信片投入邮箱寄去给单独关押在其他监狱的良心犯们。
支联会在此次的行动中还特别关注今年因“新公民运动”被抓捕的人士。支联会副主席蔡耀昌周二向本台表示:今年习李班子(习近平丶李克强)原来大家以为有一点希望,在宪政方面有所改善。我们看到最近几个月尤其是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被抓捕,现在还面临着被起诉。我们看到在人权方面还是出现倒退,所以这次我们寄贺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新公民运动。
上个月开始支联会每逢周末,都会在香港各区进行“爱心寄天安门母亲”以慰问六四的受难家属,以及长期被关押在监狱中的政治犯的签名寄送贺卡活动。据了解此次支联会共收集了超过五千张的贺卡。
此外支联会还将于本月31日在尖沙咀举行“让爱与民主建设中华”的除夕祝愿晚会。
随着圣诞节和中国传统春节的临近,不少在狱中的良心犯也都倍加思念家人。维权律师刘晓原近日呼吁在圣诞节之际寄明信片给关在狱中但不被外界所知的维权人士,包括李祥谋丶吕江波丶丁红芬丶陈风强丶杨海龙等人。
此外网络维权人士屠夫也在周二购买了几百张明信片,他表示从当天开始陆续寄出,在过年前寄完。他告诉本台记者:我今天刚刚买了几百张明信片,准备在春节前寄出去。主要是因为在里面(监狱)的人能收到来自外界的明信片应该是很高兴的,他们知道我们没有忘记他,给他们带来一些希望和安慰。我们外界的人能做的就是不让他们绝望,有的刑期比较长,能收到更多明信片的话对他的精神上是有很大的帮助。
更多的人士也在这天在网上留言,希望狱中的良心犯们早日回家与亲人团圆。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评论】
1、胡佳、尚宝军、刘晓原三人谈:曼德拉与刘晓波不同的境遇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8284.html
作者: 安德烈
和解与宽容的象征―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曼德拉与世长辞,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领袖赶到南非约翰内斯堡向这位伟人最后告别。凑巧的是,这一天同时是世界人权日和诺贝尔奖颁奖日。在隆重庄严的追思会上,美国总统奥巴马致辞时说了一句让人印象强烈的话。这句话的大意是:在这里,许多人使用“世界巨人”“和解的偶像”等最高级形容词来赞颂曼德拉,可是实际上许多领导人对本国的反对派、对自己的人民却一点点都不能宽容。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没有在场,不知他听到这句话后做何感想?曼德拉逝世后,习近平致唁电称赞曼德拉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但是这位“老朋友”终其一生,始终把人权放在崇高的地位。和中国对照一下,至今把同样也是一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零八宪章』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关押在牢里,甚至他的妻子刘霞也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软禁在家里。
曼德拉与世长辞,刘晓波还被关在牢里,中国人对此又会有何感想。刘晓波的律师尚宝军、因争取人权被判刑,现在行动也不完全自由的萨哈罗夫人权奖得主胡佳,北京知名律师刘晓原分别对我们谈了他们的想法。
我们与胡佳联系的时候,胡佳又被软禁在家里。但他对自己的处境并不悲观,蛮有信心。
法广:曼德拉走完了人生最后一段路程,您是中国知名的人权活动家,在这个时候,您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胡佳:曼德拉先生在27年的牢狱生涯中,可以坚持自己的理想,坚持自己的信仰度过,而且带着宽容的精神走出牢狱。今天我在家狱中,我觉得对我们在中国,在争取自由的进程中付出代价的人这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宽慰。因为我们任何人和曼德拉因为我们任何人和曼德拉先生比,无论在监狱中的刑期还是在家狱中都远远少于曼德拉先生。昨天下午,我曾经去了一下南非使馆,祭奠了一下曼德拉先生。他是1988年第一次萨哈罗夫人权奖的获得者,我是2008年第20届萨哈罗夫人权奖的获得者。当站立在他的照片前的时候,我感觉非常……那种难过倒不是很明显,我觉得是一种油然的亲切。我就觉得我现在就是面对着他,他就是在告诉我,自由要怎么样去争取,自由要怎样去捍卫。而且当自由来临的时候也要带着这种宽容的精神去追求这个国家的真相与和解。我们今天缅怀曼德拉先生,我想他真的没有走。因为他一直在陪伴着我们,我们所实践的精神,就是他生命的延续。
法广:这两天,网上在谈一个问题,就是中国这样一个急需保障人权的国家,有没有可能出现曼德拉?
刘晓原:作为当年的人权捍卫者,曼德拉坐过27年牢,可以说,他对南非的人权状况,种族之间的矛盾都有很大的改变。当然,南非能出曼德拉,和南非的特殊情况还是有点关系。网上有很多人说,中国能出曼德拉吗?可能非常难。曼德拉当年坐牢的时候,法官能够坚持司法公正的原则,有几次都没有判他,还有一次公诉人不愿意指控,还跟曼德拉握手。这种情况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中国也有很多的人权捍卫者,因此被抓坐牢,遭到重判,因为我们的司法不独立。有些人提出曼德拉坐牢期间还可以结婚,很多人联想到曼德拉得过诺贝尔和平奖,同样的一些人想到中国的刘晓波和他的妻子刘霞的状况。各国领袖跟曼德拉告别的日子是世界人权日,联合国在大力宣传,但是中国作为一个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我们在官方媒体就没有看到有任何宣传。
曼德拉的精神遗产就是为人权、为平等奋斗的精神。这对中国人当然有鼓励。但正如我刚才所说,曼德拉当时所处的国家环境并不适应中国。这也就涉及中国能不能出曼德拉的问题。当年曼德拉面对的南非司法还是有一定的独立性。包括南非的司法人员也有一定的司法伦理和司法底线。在中国则不是这样。我们经历过很多案件,从来没有看到发生这样的事情:司法人员明明知道面对的是一个良心犯,因而不愿意去判他。在中国也发生这样一些冤案,司法人员当然也知道。虽然知道这个案件证据不足,但是他们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一定要把它送上法庭。也就是说作为司法人员没有这种理念,来坚持,来抗争。
法广:曼德拉当年面临的人权的环境和处境,与今天中国所面对的人权的状况,你个人所面对的人权处境有何相似和不同?
胡佳:曼德拉先生其实走过一个主张暴力革命,然后后面又主张真相与和解的过程。他在牢狱之中没有屈服,同时他在27年的牢狱生涯中也的的确确没有受过虐待。他所在的这个南非社会,本身还算是一种民主体制,因为它以前是殖民地。它在这种民主体制下实施了一种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制度。南非的环境和中国大陆的环境有所不同,中国大陆有一个党和人民之间的这样一个鸿沟。党是既得利益的集团,而人民的利益被盘剥、被榨取、还受到党的压制。在中国,中共建政60几年以来,我们可以看到有数千万的人非正常死亡。然后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是针对全体的,包括针对维族和藏族,而且对他们更加雪上加霜。所以说,某种程度上,中国的问题要比南非的状态复杂。因为中国是一个共产法西斯整体,它不是有那样一个民主体制的架构。它又在相当长时间之内隔绝于全世界之外。而且,至今共产党仍然是敌视普世价值的。尤其在习近平执掌权力之后,公开在意识形态上反对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同时建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成为超级机构,习近平本人也成为像希特勒一样的这样一个元首制的一种状况。所以我们面临的要远远比南非复杂,甚至要更加残酷。
很显然,我们的民族更加需要曼德拉。更加需要无论在社会这个大监狱,还是小监狱不与当局妥协的人。王炳章主张暴力革命,或者在国内主张非暴力革命的,各种各样的因素我们都需要去尝试。我们都有权利去反抗暴政。而且南非是一个只有几千万人口的国家,但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欧洲和北美的人口加在一起也没有中国多。中国是人类社会最后一个专制的炼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中国人,我们也有着比曼德拉先生的那个国家以及他所在的那个时代更加广远的这样一种社会责任,这样的一种人类的责任:结束共产法西斯政体。这不仅是为我们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13亿人,也是为了整个世界。如果说在全世界范围内,纳粹和共产法西斯都是在消减消灭的过程中,唯独我们这个国家,在这块土地上,在这个民族身上,仍然有这块伤口和这种癌细胞,那么这其实就是我们的耻辱。那我们就应该像曼德拉先生那样,即使是牢狱,我们也要去奋战。要和这个政体对抗在最前沿。
法广:刘晓波主张非暴力,声明自己没有敌人,精神上跟曼德拉相似。但他今天还没有自由,这一点和曼德拉当年的遭遇有没有一点类似?
刘晓原:刘晓波是因言获罪,特别是他的妻子现在也没有一丁点自由。联系起另一位诺奖得主曼德拉的经历真是让人唏嘘。曼德拉虽然坐牢27年,但当年曼德拉主要是搞武装斗争,搞暴动的,后来慢慢才转到非暴力抗争。要和解。而刘晓波说“我没有敌人”。两人的理念很相似。刘晓波只是因言负罪,判刑11年目前已坐了将近5年,我希望政府能尽快将他释放。
法广:刘晓波今天还在监狱,他的妻子刘霞也在被软禁。现在,你们觉得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的处境关心得够不够?
胡佳:我认为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实际上是不够的,而且相互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也是不够的。相对于刘晓波先生这件事情,我觉得,他现在已经在狱中度过了四年多,那我认为,我们不妨把2014年作为刘晓波刘霞的自由年,就是为他们争取自由的一年。首先为刘霞这个没有任何司法程序,又被判在家狱里面,而且她的弟弟也因为牵连而被捕入狱的人来争取自由。可以说,从他们一家人身上,就知道中国什么叫政治犯,政治犯的家属也是政治犯,什么叫连坐和株连。其实不管是刘晓波刘霞还是其他的人,包括高智晟律师,王炳章先生,他们自己和家人都付出巨大的、亲情的代价、付出了自由和血泪。他们现在的坚守就已经成为一个符号,就像昂山素季女士说的,我们的存在就是最好的抗议。因为他们的存在,中共的脸上就是有那么一块疮疤。他就无法抹去自己在人权状况上的劣迹。 谁也无法想象,一个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关押在监狱里面,这就是一面镜子,它照出来关押者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政权。这种存在,其实每一天,共产党也在承受国际社会相当大的的政治以及舆论的压力。这恰恰是刘晓波、王炳章、高智晟还有郭飞雄这些政治犯们,他们在监狱里面所给这个社会承担的最大的道义担当。就是说用这种个人的代价来推动整个民族的进步。
法广:尚宝军先生,您是刘晓波的律师,您也受他的妻子刘霞的委托,对刘晓波一案提出重新申诉。现在进展到什么地步了,您见到刘晓波先生了吗?
尚宝军:我并有见到晓波先生。我在做会见他的申请。11月6号我去了辽宁锦州关押刘晓波的监狱。然后监狱说要申请,要请示上级。本月3号又去沈阳监狱管理局,就是锦州监狱的上级,继续要求会见申请。他们还是说同样的话,一直等到现在都没有得到答复。这是为晓波先生提起申诉的一个必备的工作。要尽可能地见到他。
法广:刘霞女士的情况现在如何,您见到她了吗?她现在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生活状况怎么样?
尚宝军:今年八月份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因为刘霞申请晓波申诉的事,向公安提出希望见到律师。对方不同意。然后我们说由律师去她家去见,他们也不同意。那么让刘霞给律师打电话,他们也不同意。总之我们有三四个月没见过了。当然,我们和他的家人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如果我在北京,每周都要见面。
刘霞的身体状况,相对于今年夏天的时候,就是她弟弟刘晖一、二审的那个阶段,有一些好转。那个时候,是她的忧郁症最严重的时候,失眠、心悸,经常睡不着觉,突然惊醒,非常严重。最近一两个月稍有好转,基本上把治抑郁的药给停了。她不大敢吃了,担心副作用太大;精神状况还是老样子,她一直处于非常严密的类似与监禁 状态。被切断了所有与外界的联系。包括见家人都非常困难。见家人都要经过允许,并且要有公安陪同,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且她的弟弟又被判了11年,她非常难以接受。姐弟俩关系非常好。之前,刘霞从经济上一直是刘晖在资助他,但是刘晖出事后,她经济上也遇到很多的困难。不仅刘晖坐牢了,刘晖的儿子,就是刘霞的侄子,因为父亲的事情最后不得不去了美国。刘霞的父母年龄也很大,八十多了。可想,她各个方面的压力都很大。
法广:您对他们早日获得自由有信心吗?
尚宝军:应该说还是有信心的吧。大家都坚持认为,他不可能坐满11年的牢。
法广:为什么呢,就是说现在的环境在发生变化?
尚宝军:但是现在还没有什么直接的根据。我们不太相信,一夜之间奇迹就可能出现。就像前苏联一样。
我想补充一点,对刘霞的软禁完全是非法的。刘霞没有收到任何刑事指控,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文件,仅凭所谓的领导的一句话,就对一个公民实施三年多的类似于监禁的状态,这完全是非法的。刘霞也有起诉北京市公安局对她非法拘禁的意思。已经跟我们签署了委托书。我们会择机提出这个诉讼。因为中国的刑法也规定得很清楚:非法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犯罪行为。以维稳为借口来施行这种监禁行为是完全非法的。当然,作为晓波先生的律师,我们也一直坚持我们的意见,晓波先生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宪法赋予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范围之内,完全没有威胁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和意思。他们仅仅凭借从他所写的490多篇文章里选出6篇,然后从这6篇里选出几百个字,然后就指控他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显然是很荒唐的。
胡佳:2014年应该成为刘晓波刘霞的自由年,应该成为所有政治犯的自由年。也应该成为中国的组党年,《零八宪章》中主张的所有的普世价值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去实践。我说国际社会在这方面协调不够,也是说,有很多的时候,政要单独地发出声音,或者说不规律地发出声音,如果能让明年成为一个为他们争取自由的年,那么,我们会鼓励每一个西方政要,当他们访问中国的时候,或者在他们的国家接待中国的高官的时候,不断地提起刘晓波和刘霞,不断地把这对夫妇的照片作为中国政治犯的缩影和符号,呈现在中国的元首和高官们面前,一定要有一种军事上叫做“饱和攻击”的形势,不能让他有空档,不能让他有一个好像他能够躲过这种谴责的机会。不能让他有侥幸的心理。让他们觉得用经济的手段,所谓外交维稳,金元维稳,就能够迫使国际社会在原则上退让,去跟他们去做政治性的交易,在政治犯的问题上闭口不谈,装聋作哑。所以,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这些异见者、维权者,我们要加强和西方民主国家,驻华的这些外交机构,以及国际主流媒体之间的沟通,我们一定要形成那种饱和攻击式的,就像打垮劳教制度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批驳,所有人都把它当作过街老鼠。现在政治犯问题上,也要让共产党明白,他们这样的话会受到国际国内的共同讨伐。无论是道义的讨伐还是街头行动,唯有如此。因为共产党是一个压抑导向性的团体,他除非觉得坚持关押的时候所付出的代价高于把他释放的代价的时候,他们才会向后退一步,才能有这些政治犯的自由。
来源:法广 时间: 12/14/2013
2、廖祖笙:有感于赵枫生自愿放弃国籍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7137.html
《信息时报》多年前曾报道,湖南省衡阳市腿部有残疾的罗贤汉,平时靠了开三轮摩托车载客糊口,先后三次被人扣走或销毁了摩托车,被逼入生存绝境的罗贤汉忍无可忍,将一腔怒火烧向了带队扣车的原衡阳市珠晖区副区长邹传云,用汽油烧死了一名酷吏的同时,也同归于尽烧死了自己。
斗转星移,同样是在湖南衡阳,有个名叫赵枫生的农民,迫于生计,也靠开三轮车谋生,“一家人就靠着它吃饭交房租水电费”,“常被城管追赶”,后又“稀里糊涂地成为了警察的关照对象”……赵枫生日趋愤怒,但他并没有像上述的罗贤汉一样付诸暴力,只是在网上进行了激愤的表达。
他在网上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发表《赵枫生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发表《北伐檄文》……在一个已然沦为荒野的国家,遍地是九关虎豹,满目是酷吏的横行不法,到处是贪官污吏的桀贪骜诈,荒野苍生全都能读懂他内心的愤怒。
尽管赵枫生有失理智,写了“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但这并不妨碍公众对赵枫生怀有深切的同情,因为谁都知道这状况是在什么样的“大环境”之下催生的。弄得怨声载道、天怒人怨的当局,面对网上宣泄,首先该做的应当是反躬自省,而不该是适得其反搞以言治罪。
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思想和感情的产物,或许带有一定的情绪化。揪住赵枫生的某篇网文,给他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这无异于在于法无据的情形下,强行给思想、感情和情绪化荒唐地定罪。这不但有违法治精神,而且也经不起时间的检阅。类似的“执法”,不可能会有民意基础。
赵枫生“承认自己是地球人,承认是中国人,承认自己为中华民国沦陷区公民”,但“不再承认自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宣泄的是愤怒,同时代表的也是一种荒野苍生普遍的悲凉。在这样的文字面前,倘若国家政权还当真存在的话,会和亡国们们一同肃然起立,沉陷于默哀和愧疚。
而实际情况是,赵枫生是否白纸黑字宣示他自愿放弃国籍,他的生存情境都不会有相应的变化。他的国籍有和没有,与大多数荒野苍生一样,这在本质上其实都区别不大。挣扎在“首善之都”的冤民,与扑腾在雪夜的蝼蚁何异?若是他们还有真正的国籍,为什么总也得不到国家正气的守护?
怪不得这个“国家”百弊丛生、形同荒野啊。豺狼当道,当大大小小的国家权力为贪官为酷吏所执掌时,五花八门的人间惨象,也就必然要生生不息地衍生。就难免同托尔斯泰所说的那样,“国家是恶人的结合体,全以暴力为基础”,比强盗还要来得可怕。荒野里怎会有你想要的公平正义?
陈独秀说得精辟:“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它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它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这国,长期以来就是在被恶人所劫持所操弄。
用各种流氓理论支撑的“共和国”,何处去寻纯真的共和?列宁说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恩格斯说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毛泽东说“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在诸如此类流氓理论的长期误导下,“建国”至今,这国,不过只是邪说的殖民地,一片蛮荒。
赵枫生“只想好好做个农民”,诉求卑微至此,求而不得,那么他的自愿放弃国籍,在感同身受的人们看来也就无可非议。我与其素昧平生,不曾和他有过任何联系,但我不难感知到他的愤怒和悲凉。荒野里所有被压迫的羊群,在暮色苍茫里,应该也不难感知到赵枫生所经受的愤怒和悲凉。
我乃一介文人,所擅长的只是在文字的田野里耕耘,即便“想好好做个农民”,也无耕地,村里的耕地早已卖光,村里的前党支部书记也因贪腐身陷囹圄。遭到长期封杀的我,同赵枫生一样,同千千万万的荒野苍生一样,被逼至生存绝境的泥潭,所不同的,是还没声明放弃有名无实的国籍。
简言之,赵枫生的自愿放弃国籍,是在“黑暗的旧社会”有过的“反饥饿反迫害”,在挂羊头卖狗肉的“新中国”真切的重演。走在抗争队列里的,不单是遭到进一步迫害的赵枫生,是你,是我,是无数的下岗工人和访民,是大江南北所有的兄弟姐妹……一同在为“反饥饿反迫害”而抗争。
写于2013年12月3日
来源:独立中文笔会网
3、严家伟:超级无耻的拜毛“冥诞”丑剧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2636.html
据毛泽东贴身保健医生李志绥先生的回忆录所载,毛在他断气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医生,我还有救吗”?而孙中山弥留之际的最后一句话是“和平,奋斗,救中国”!蒋中正生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反攻大陆,解救大陆同胞”!把这三个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人物”拿来一比较,便可看出,毛泽东其实是一个卑微、猥琐,心中只想着恋权、活命而贪生怕死的小人。毛泽东生前据相关人员回忆,曾对人说,他死后大约上不了天堂而要下地狱。是否他也自知作恶甚多而发此语,姑且存疑不论。但毛死后阴魂不散,到像是那么回事。不仅那个躺在天安门广场水晶棺材里的腐尸仍在散发着毒化中国社会的臭气。在其老家湖南韶山更被—帮子人弄成了邪教式的殿堂。据《长沙晚报》报导:“为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湘潭市拿出了一份沉甸甸的‘贺礼’,总投资达到155亿元”。天文数字的“烧钱”只为了“拜鬼”、“颂鬼”热而加温。
今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党校在北京又推出了《向毛泽东学习》一书。大肆吹捧毛泽东所谓的“为人之道、读书之专、谋略之深和心胸气度之宽广”,并号召领导干部要读此书,以学习毛泽东的什么“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哲学头脑和百姓情怀等”。一派胡吹乱捧,肉麻之极。正是在官方为毛泽东“冥诞”120周年营造这种“大气候”下,海内外各式各样的颂“圣”叭儿,纷纷出笼,各显神通,比脸厚,拚无耻。有的极力为毛泽东暴政恶行辩护,有的更为其洗刷污点丑行,有的更拚命的往他脸上涂脂抹粉。官方的党媒体,“体制内”的御用文人如共军少将李慎明之流自不必说。在大陆民间、甚至国外,一些人也连忙借此机会来献媚讨好,卖身投靠。真是丑态百出。
五十多年前的1959年,当时的中国经过毛泽东发动的“反右”和“大跃进”运动,数以百万计的知识人,沦为政治贱民,被送入劳教、劳改场所,或交由单位、农村管制。农民则被剥夺了从土地、耕牛、农具到一般的生产生活资料,沦为“公社”管制下的农奴。更由于老毛的胡乱指挥冒险蛮干,如“全民炼钢”等等,结果全国出现了大饥荒。当时彭德怀曾把一个共党基层干部写的一张“陈情”纸条保留下来,上面写道“谷撒地,薯叶枯,青壮炼钢去,收获幼与姑。明年日子怎么过?我为人民鼓与呼”!这就是当时农村的惨状。而毛泽东仍然陶醉在一派颂歌声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毛泽东以“九五之尊”回到其韶山老家。既是衣锦还乡,夫人同行自是题中之义。可夫人江青,却被晾在北京。而与毛贴身同去的却是“长得君王带笑看”的“生活秘书”张玉凤小姐。圣驾临幸,自然令地方当局受宠若惊。差点莫把地方上的人折腾死。而毛在老家当然听到的更是一派歌功颂德之声,谁敢说正在挨饿?但同时又忙坏了御用马屁文人费尽心机去搜索“亮点”。御用文人臧克家于是把老毛和韶山冲小学一群少先队员合影的一张照片,写成了一首典型的马屁诗:“毛主席戴上红领巾,少先队里高大的人。笑的风要把人身撼动,纸面上仿佛听出声音”。由于这马屁拍得确实“到位”。因而臧克家更一炮走红,获得党媒高度赞赏。配上该照片四处流传。
本来这种“乾隆下江南”式的破旧事早已归入了历史垃圾堆。但现居美国、一向媚共捧毛的马屁文人马悲鸣却在毛的冥诞120周年前夕,也“不失时机”地来凑热闹,将这堆“陈芝麻,烂谷子”又翻了出来。但除了这笔陈年旧事外,这个马屁师还推出—则“新闻”。那就是当年毛皇与韶山冲小学一群少先队员合影时,有两个给毛系上红领巾和献花的“金童玉女”男名蒋含宇,女叫彭淑清。后来据说这二人结了婚。原本不值—提。但马屁精们这一下来劲了,莫明其妙的将此二人吹捧为“中国第一幸福伉俪”。本已荒唐到肉麻的程度。然而更荒唐的是蒋、彭二人又在前不久为毛魔“冥诞”造势中,把一百对新婚夫妇弄到韶山毛的铜像前,搞了个“宣誓结婚”仪式。结婚还要“宣誓”,已经够逗笑了,还要“集体宣誓”,还要在死人铜像前“宣誓”真是把“搞怪”引向登峰造极。而现居美国的文人马悲鸣,则把这“搞怪”宣誓的图片连同几十年前臧克家的献媚诗一齐弄来刊在他献媚的“文刊”上招徭过市,向大陆民众大量邮寄发送。正如“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理事长”费良通先生对此事加以定义的那样:这是一场“在流氓暴君铜像前的耻辱婚礼”。真是一语击中要害!揭穿了五毛文人们的恬不知耻。
把毛泽东“定格”为流氓暴君,在大陆有良知的知认人群以及当年广大的受害者中,是有广泛共识的。其中尤以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对毛所作的批判揭露更深刻全面。因而也被毛左份子视为眼中之钉。甚至一批毛左份子闹着要向人大常委会“起诉”茅于轼先生。更在几个大城市搞集会声讨茅老。但响应者少得可怜。正如—位网民调侃的,参加的人还不如一个手机店开张、打折来看热闹的人多。其他力挺老毛的也就是如司马南、孔庆东、吴法天、胡锡进、李慎明以及海外薄左份子王希哲这几张面孔。但今年以来,又出了个后起之“秀”王小宁。此人曾因寄发电子邮件向国外投稿,由于雅虎向中共泄露了王小宁邮箱之相关信息,2003年中共以“煽动颠覆”罪将王判刑入狱。经中共施以多年“劳动改造”刑满出狱后,而今这位王小宁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加入到“挺毛、颂毛”的大合唱中。不遗余力为毛辩护。
王小宁在老毛今年冥诞前夕发表的文章中,称毛泽东是“伟大政治家”,而“不是无道昏君”。同时更称:“在前期(1935年到1949年),毛泽东的功劳是很大的,可以说,在中共中,没有人比毛泽东功劳更大了。”究竟是什么功劳?王小宁没有说,但从时段上来看,正是毛泽东借日本侵略中国的时机用“一分抗日,两分应付,七分发展”的“伟大”战略,大发国难之“财”壮大了他的“八路”、“新四”两支党的军队。同时“坐山观虎斗”,让国民党与日本人拼了个鱼死网破。等抗战胜利后,他“下山摘桃”坐收渔利,并在苏联全力支持下发动内战,摧翻了当时全世界都承认的中国的合法政府。这就是王小宁所谓的很大的“功劳”。王小宁自称他是中共的“高干子弟”。所以他这样说也不奇怪。也就是说,他站在中共高官利益立场上,认为他们能“坐江山”,享特权,都多亏了毛这个“伟大政治家”的权术高明,利用日本侵华之机大发了国难财,实现了“强军”梦。这当然是天大的“功劳”了。不过从中国民众的立场来看,这无疑是可耻的汉奸卖国行为。
但毛泽东对此却十分坦然。上世纪七十年代,为了孤立台湾,拉拢美、日,毛泽东一人擅作主张,放弃对日战争索赔。而且当着来华访问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说:“要感谢日本人救了中共,没有抗日战争,中共很难那么快就夺取全国政权”毛的这番话原文已载入《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中,可以流“芳”千古了。
至于王小宁所谓的“毛泽东在解放后犯了严重错误,但是他还是主观为民的,是希望把中国搞好的”。把毛泽东从土改到镇反,从反右到大跃进再到文革二十几年中疯狂滥杀与迫害无辜,造成数以千万计人的死亡,以及三千多万人活活被饿死,疯狂祸国殃民的种种罄竹难书之罪行,用轻飘飘的一句“犯了严重错误”,便想偷天换日蒙混过关,再用一句“主观”是为民的,“是希望把中国搞好的”便想遮掩过去。这个“主观”只能是王小宁奴性献媚的“主观”,这个“希望把中国搞好”只能是五毛文人们欺人自欺的鬼话。所以在铁的事实面前,他们才敢于无耻地进行狡辩。
众所周知毛泽东一生奉行的都是“残醋斗争,无情打击”的斗争哲学,且手毒心狠这是路人皆知的事。王小宁却说:“毛泽东从来没有让他的政敌遭受极大的侮辱和痛苦的指示。文革中出现失控状态,(对此毛泽东也负有责任)下面人野蛮的做法,毛泽东并不知道”。按照王小宁的这一狡辩逻辑必须要找到毛泽东亲笔写下的如何对其政敌进行侮辱迫害的文字“指示”,否则就是“下面人”乱干“失控”造成的。毛泽东则“并不知道”,只能是负有一点领导责任而已。毛泽东会如此愚蠢弱智,自己给自己留罪证吗?到了毛那个位置,要如何具体斗争、侮辱政敌,还用得着他亲自布置下令吗?按此逻辑,希特勒也没下一个把犹太人送进毒气室与焚尸炉的“指示”,也是“下面人野蛮的做法”,希特勒也“并不知道”?王小宁如此辩护,既无耻也拙劣可笑。
如果说,一个普通人被整死,毛泽东“并不知道”那还说得通。刘少奇是中共国家主席,党内二号人物。就按中共的宪法,也享有司法豁免权。如没有比刘少奇地位更高的人下令,在中共专制体制下,谁敢对他进行侮辱、殴打、斗争?更不要说关押、监禁直到活活整死了。这个比刘少奇地位更高的人,除了毛泽东还能是谁?王小宁所谓“下面人”,如果没有毛泽东的指示,谁敢用“野蛮的做法”对待刘少奇?但这种“指示”那是党国的“绝密“,怎么会留下文字证据?至于王小宁把毛泽东在文革中的什么“明确的反对刑讯逼供、反对酷刑的指示”这样欺人自欺的官样文章,也搬出来为毛洗刷罪恶。其实这只能说明毛泽东是说一套,做一套。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好话说完,坏事做尽而已。
王小宁更可笑的是认为“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比刘少奇打倒的早,斗得更厉害,但都活到了文革以后”。以此便得出结论说“刘少奇的死,最主要原因还是他身体不好”。这岂不是说,必须要把所有政敌都全整死完,否则就不能证明毛泽东的政敌受到了虐待,而刘少奇之死的“最主要原因”竟是“身体不好”,是他该死!那么彭德怀,贺龙也是身体不好吗?又该怎么解释?说到彭德怀,不妨顺便提一句:当毛岸英在韩战中被美机炸死,闻听毛岸英的死讯,“志愿军”总司令彭德怀脚步踉跄差点摔倒,接着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嘴里不停念叨:“怎么交代?怎么交代?”---彭的反应可以在很多人的回忆录中看到。可以相互映证比照的,韩战阵亡几十万中国人,“彭大将军”毫不在意,可以随便“交代”。唯毛太子一死便自感“无法交代”了。而后来彭德怀终被老毛整死,与未保护好太子确是个重要的原因。足见老毛的淫威何等吓人,何等残酷!这是历史的真相,岂是王小宁能抹杀的?
至于毛泽东的个人品行极坏,淫乱好色,在中共高层更是公开的秘密。彭德怀对毛泽东将“海政”、“总政”文工团女演员弄去陪他跳舞,淫乐,直斥其所为是搞“三宫六院”。而毛泽东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更是众所周知。原配杨开慧,为他生子坐牢,还系于狱中,他就在井岗山与贺子珍鱼水新欢了。到了延安贺子珍还在,又爱上了南苹(江青)小姐。还好意思说什么“我失骄杨君失柳”。其实是“骄杨”未逝,“我”已另觅新欢;子珍尚在,南苹又成新宠。这种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就叫道德败坏,流氓德性。但在毛皇身上,御用叭儿如王小宁之流便要极力护主。可能该叫“领导精力充沛”吧!所以李志绥先生在其回忆录中揭出了一些毛的淫乱之事,作为毛身边“御医”,那肯定是真实可信的。可这个王小宁却大骂这些都是“造谣”。更自称是“高干子弟”以此“特殊身份”来为毛皇洗刷。好像他知“内情”似的。其实王小宁不过是一个中共副部长的儿子。这种所谓的“高干子弟”,在北京多了去了,平日中南海也进不去。你出来否认,与“央视辟谣”的“效果”似相差无几。
更莫明其妙的是,王小宁将李志绥先生在美国出版的叙述毛泽东阴险丑恶嘴脸的回忆录,称为受到“国际反华势力的资助”。这“国际反华势力”究竟具体是指谁?王小宁没说。至于人家怎么“反华”了?王小宁更说不出个道理来。笔者则认为说他们反共,反中共极权专制到还沾边。但反中共专制,就是反中国,“反华”么?“共”就等于中国,等于“华”么?其实反中共极权专制,恰恰是为了中国好,为了维护中国民众的人权,是护华、爱华的行为。足见王小宁逻辑之混乱。而2003年也就是这位王小宁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外寄出去了一些政论文章。后被雅虎泄密而遭中共判刑。那么王先生是不是也寄给了国外“反华势力”了?那你为何要“反华”?而后来雅虎向你夫人作出了巨额天价赔偿,是不是属于“国际反华势力的资助”?但你们夫妻却是坦然接受了。而李志绥一点稿酬,天经地义应得的,你却称之为“国际反华势力的资助”,那你们得的叫什么?骂别人,自己不脸红么?
现在王先生似乎已经“悔悟”,于是加入到了崇毛“颂圣”大合唱中,并以大骂茅于轼、李志绥等人作为向党悔过的“投名状”。更宣称:“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从来没有坐过共产党大牢的人,(如李志绥、茅于轼等人)或者是因为刑事犯罪而坐牢的人,有的认识是那样的偏激,完全不顾历史事实,疯狂地进行攻击、全盘否定。而真正坐过共产党大牢,特别是坐过较长时间大牢的政治犯,多数反而理性,懂得政治。他们希望民主目标早日实现,为此,他们会尊重多数民众的认识,而不是图一时口舌之快,使中国的民主目标永远不能实现”。王小宁如此以前政治犯身份“现身说法”,自然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对于当局“维稳”应该是有“价值”的“正能量”。堪称“确已改恶从善”向党“真诚悔过”愿意“重作新人”。甚至可以证明党的“劳改政策”的“伟大”了!不过我这个也坐过中共十五年大牢的政治犯,听了王先生此番高论,总觉得用诗人北岛的一句诗来加以概括似更为恰当。那就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唱支山歌给党听”这是颂党“红歌”中的“名句”。在这场为暴君120周年冥诞“拜鬼”与“颂圣”之歌声中,这“山歌”又翻出了献媚的“新”调,谱出了更无耻的“新”词。人们更看到了当今某些丑陋的中国人,与台湾作家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描述的那些人与事相比较,当今这些丑类不仅越来越精明,更越来越脸厚、心黑,即使《厚黑学》一书作者李宗吾先生再世,也不得不叹为观止,堪称超级无耻了!
2013年12月2日完稿
来源:民主中国
4、郭永丰:习式反腐——把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公民关进牢房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8568.html
一、不堪目睹的现实腐败依旧让人触目惊心,且极为惶恐。
微薄,蒋子刚与发明:[转载]《只读过小学却有研究生学历的李启红有10个男伴》前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家族敛财20多亿。她既贪财,又贪色,与10名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中一名竟是女婿。宣判当天,她在法庭上失声痛哭:“我是从骨子里热爱党的,我身上还有好多好的品质。”
香港台张婉:这算最嚣张的副省长吗?湖北副省长郭有朋是优秀党员、廉政标兵。郭对妇女工作颇有研究,深得领导赏识,屡获破格提拔,因宠幸不均遭情妇举报:郭贪污近14亿,包养情妇多名,囊括主持人、大学生等各行业美女。他咆哮:在湖北,我就是法,搞死个人毛事都没有。中央咱有关系,再说大家都贪都色,谁敢动我?
【最淫荡的林业局长】湖南蓝山县林业局长:盘昌武优秀党员、先进性工作者!情妇争风吃醋举报他:盘局贪财数7000多万,包养情妇4名,奸淫过一8岁幼童,他安排20多名亲戚吃空饷,以考察之名每年带情妇出国游玩90天。他咆哮:我看中的女人就是我的人,谁反对就是反党!抓你没关入监狱商量
【最爱说真话的公安局长】福州公安副局长王振忠卷近亿外逃美国,媒体称王名列逃官排行榜第36名!他说:“在中国当官是最吃香的,你怎样得罪百姓都没事,只要上面关系硬就行。百姓怒气冲天也丝毫也不会影响上级对你的重用。我敢说:中国没干净的官,谁不贪不色?反你的腐,是你官场关系链出了问题!”
周孝正微博:政治局级别的高干病房,一旦进入生命维持系统,一天的费用是20万,一年就是7000多万...国家的医疗资源大部分被金字塔顶端用掉了,所以全民医保遥遥无期...。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8日,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举报称,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某党委委员购买过价值百万元的豪车,坐拥大量房产,身家近20亿元,并举报了该官员涉及多项违法违纪问题。网帖称,该名官员全家名下的房产过百套,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上述房产租赁月收入超200万元。该官员及其家人还拥有3辆豪华轿车,总价值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其中一辆2005年购买的雷克萨斯轿车价值95万。网帖还举报了该官员借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以上几例不过是冰山之一角,是中共官权腐败中的九牛之一毛。已经查处的大亨就有刘志军、刘铁男、薄熙来等人,中小型腐败分子查处的也不少。可只这些,相对于无官不贪、无官不腐的中共数千万官员来说,依旧只是小菜一碟。因为,中共官员的腐败,有人总结说,只能说有的贪得比较少,有的贪得巨大的区别,而不是贪得少的某官员就很清廉高尚,实际上,贪得少的也极向往成为巨贪,只是机会和条件远远不够成熟。
正如笔者被拘押在劳教所期间,有干警说他也想腐败,可就是没有机会。很多官员,明显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正是因为如此浩大利益和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势的强烈诱惑,致使中国人,几乎全民都想做官。当官前的入党和报考公务员,基本都是众矢之的。比如各地每次招考公务员时,明明只招收屈指可数的几个人,结果就有成千上万的人踊跃去报名。这是因为公务员,在当今中国的职场上,才是最享受的职业。公务员职业相对于其它任何职业,薪水高、福利好、外快多、除了为上级溜须拍马,低头掐腰,以及与同事同级别的暂时和睦相处外,凡任何用得着自己的人都必须向自己溜须拍马,卑躬屈膝,甚至送礼行贿。而在官员位置上的人,就更加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了。其巨大的利益和好处简直就是滚滚而来,完全可以不劳而获而坐享其成。在如此位置上的人,当好不容易,也许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到这样一种位置上的,一旦到了位上,他们绝不会轻易舍弃这种得之不易的优厚待遇和岗位的机会。当然,他们就更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抵制这种浩荡利益与各种好处的到来。除非确实存在着极为明显的危险和阻拦时。一般情况下,这种非常明显的危险和阻拦极少存在,相对来说基本都是空白的。虽然也抓捕了一些人,但这些人只能说是命不好,或者说谁叫他们得罪某某正在得势的领导呢?而且比例极小,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二、习近平绝非习仲勋第二,准确称谓叫习泽东最恰当。
其实,任何独裁专制官场,实际上都是把人性扭曲,把人之兽性和邪情私欲以及各种各样的恶念无限发扬光大的场所。在这样一种位置上,无论让谁想想,都是绝对不可能洁身自好的,当然更不可能切实为国为民只做好事了。
前些年,胡锦涛主政伊始,国保警员找笔者聊天,谈到胡锦涛主导中国的民主转型,他就直截了当地说,人家已经爬到了最高位,过上了皇帝一般不受任何约束的奢华淫逸的生活,只愁享受的时间不长,你让他搞民主,这不明显犯傻吗?何况,哪一个国家的民选总统能够比得上掌握党政军最高权柄的中国领导人潇洒?
习近平上台时,很多爱幻想的人总认为他是习仲勋的儿子,习仲勋作为中共元老,最有民主思想和风范,也最开明向善,而且还为此受到中共的惨烈迫害。于是便用中国传统的“有其父必有其子”的逻辑认定,习近平一定就是习仲勋第二,他上台后主政中国,一定会主导中国民主转型的。如今他已上台一年,在这一年里,其所主导的一系列的事实充分证明,习近平绝不是习仲勋第二,而是毛泽东第二。本来,他此时的野心早已昭然若揭,他对外一再宣示,他就是要做毛泽东第二的。于是有明眼人开始称他为习泽东,这才是最准确的说法。根据生物学原理,人虽然有遗传的基因,但同时也会变异。更何况很多具体案例和事实早已说明了这点,有其父未必就有其子。其父英明,其子坏蛋,早已在古今中外史书上被频繁验证,屡见不鲜了。
实际上,习近平眼下的反腐,不就正如长沙市长作廉政报告:用夫妻工资积蓄买两套房。只是玩玩花样而已。
据《长沙晚报》报道,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郴州市委书记向力力,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等15名包括市州负责人和厅局级一把手在内的干部昨日向省纪委全会做述廉报告。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建国参加述廉评议活动。“两处房产均由夫妻双方的工资积蓄购买。”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的述廉报告中,不仅包括了个人廉政情况,还包括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纪委“八条禁令”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总体情况,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会上,省纪委委员对每名述廉评议对象进行测评投票,并现场公布投票结果。“这不仅是洗洗澡、治治病的问题,而是要不断地把制度建设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省纪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智余说。真是大言不惭、谎话连篇。
三、薄熙来被前任拘捕,习泽东主持审薄,其手法与薄昔日以黑打黑并无二致。
微博“李敖时评”:如今的反腐,其实和薄主政重庆时的所谓“打黑”并无实质性的区别。没有司法独立下的所谓“打黑”或者“反腐”,其本质不过是排除与打压异己,巩固自己权力与地位的手段而已,古已有之。但由于几千年来的国人的“清官”情节,这些有时违反法律的程序正义的东西,却会赢得无数的期待与喝彩声。判官笔吏: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反腐也不过是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政治斗争而已,用此来愚民罢了,如果薄王当政,那么重庆打黑就会戴上光环。别指望一个政府的领导人,他们的财产都是机密的人真正在打击腐败,你相信用手捂住屁股的指责别人放屁吗?
习近平身居高位,凡是被其所用的人,由于本身拒绝公布财产,尤其绝不可能率先做垂范先把自己的财产一股脑儿和盘端出来公示给世人,所以就绝不可能自证清白。所以,由这样一批在体制内的大染缸里摸爬滚打几十年,才终于爬到高位上的人,如果不成老谋深算的硕鼠级大贪官也绝不可能。而由这样一批硕鼠级别的腐败官僚主导反腐败,也便可想而知其反腐败的真实用意了。当然,这历届总书记的惯常手法,借助反腐旗号可以名正言顺公开排除异己,打压政敌,充分巩固自己权力和地位,这应是毫无疑问的。在这样一种官场上,任何人只要身居高位,只要愿意巩固权力和地位,我想都是轻而易举的。因为在中国人的人性里,实在不缺少忠君的奴才,虽然忠君者之间为邀功争宠也会你死我活的暗斗厮杀,但这绝不可能威胁到主子的任何皮毛,有的只是帮助主子效尽犬马之劳,“建功立业”,让自己和主子共同“声名远播”。当然,此时的习近平,面对如此多的绝顶聪明,黑带级别的顶尖厚黑专家和高手,充当极讨他喜欢的奴才和走狗,他本人一定高兴得合不拢嘴。也难怪,他也确确实实在玩很多的自信了。
正如前任一样,在习近平一届,抓捕任何腐败分子,依旧不用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只是采用党家法的日常惯例,仍旧搞双规制,就可以把一个前一天还风光无限地位显赫的官员立刻给办了。审判薄熙来,也是草木皆兵,提前就把各种风吹草动的迹象充分利用国家机器全都噤了声,或扼杀在摇篮中。召开三中全会时,基本也是如此。笔者作为中共黑名单上的政治敏感人士,所亲身经历的各种被噤声和规劝,实在数不胜数。
既然拒绝公布财产,拒绝公民组织独立监政,拒绝宪政民主,拒绝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也便可想而知,唯有充分应用毛皇帝时代的阴谋权术耍花招反腐败,而极力蒙骗人民,蛊惑人心,笼络被蒙骗的大众,为习皇帝的邪情私欲能肆无忌惮地释放和发泄铺平道路。此时,笔者最担心的习近平,也许会在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下,彻底把中国大陆完全法西斯化。初期国际共产主义的结果,只是让各共产国家人民内部之间相互残杀,这无损于他国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真正法西斯化的今天的中共统治,就一定有可能引起的不仅仅只是局部的或者个别国家内部的极小型范围内的相互残杀了,一旦发生,就一定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轮番上阵和竞赛,这肯定会导致世界范围内的大战争灾难,最终葬送的一定就是整个人类世界。
因为今天的中共犯罪集团,绝非昔日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所主导的法西斯集团所比拟,也绝非昔日的斯大林和毛泽东所主导的共产极权所比拟,可以说,它是迄今为止最有钱,军人人数最多,且现代化装备最先进健全,且还拥有最大规模杀伤性核武器的独裁政权,绑架的是占有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超级大国。尤其伴随其经济和科技的无尽发达和领先,可以说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举世无上的最强盛的集纳粹法西斯和共产极权于一身的最鼎盛的超级流氓政权。这绝对不是以美国为首的世界所有民主国家所轻易遏制得了的,它应该才是当今世界真正最强力的魔兽政权。而对于这样一个政权,他们为了确保独裁江山的稳定,中共犯罪集团的官权,他们基本都是瘾君子,关键时刻,他们都会六亲不认,逼急了任何人都有可能成其为刀下鬼。
毛泽东当年为保中共独裁江山,曾宣誓可以牺牲八亿中国人民确保唇亡齿寒的朝鲜安全。如今的习近平也可以这样发誓,为保腐败官权的犯罪私利,必须确保独裁江山稳定,并且为此,他们可以让十三亿中国人全部毁于一旦,甚至可以把整个人类世界一同葬送掉。这应是所有无神论者,凡是被撒旦的邪灵所控制的政权千篇一律的想法。因为他们认为,你叫我好过,我也让你好过点;你不叫我好过,我一定会叫你更惨;逼急了,我宁愿与你拼个你死我活,却绝不只是让我白白牺牲。因为,凡亡命之徒——所有的杀人犯,一旦杀了人,便认为,杀一人是杀,杀多人也是杀,反正一死,不如多杀,多拉人陪葬自己。甚至还拉了至亲的生命。这正如笔者最近所看到的,深圳宝安一出租屋,一屋主先是勒死了妻子,第三天勒死不听话的儿子,第五天勒死十四岁的女儿,在勒死女儿前还把女儿强奸了。今日的中共统治者,谁能认为他们就不是这样一种类型的人呢?毕竟,仅仅就公布财产方面,他们人人都不敢带头做示范,就足以充分证明他们的做贼心虚。并且,他们还坚决拒绝独立监政的公民组织的依法成立和有效的运作,更拒绝宪政民主,比如对温和改良派著名宪政学者张千帆、郭于华、章立凡、陈子明、荣剑、慕容雪村、张雪忠等人的微薄销号,禁止其一切网络活动,网上论坛账号也被封禁等等。
四、习近平反腐的最大成就莫过于将要求公布财产的活跃公民全部送进了牢房。
微博,李凤仪:美国军人宣誓: 美军不隶属某个党派,誓死捍卫宪法,反抗国内外一切敌人,但必须一切以宪法为准,凡不符合宪法的都是非法命令。军人有义务执行上级的命令,同时也有责任拒绝执行上级下达的非法命令。哪怕是总统下达,只要违背了宪法、军事法、国际公约都必须拒绝……唉,美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会叠被子。
有人评论此微博,中国人民的军队必须由党皇帝来领导和指挥!它不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维护宪法尊严,只帮助野心家凌驾于国法之上胡乱妄为,祸国殃民不止!
微博,秀才江湖2015:谁说中国的反腐没有成果?今年的成果就非常巨大!今年中国反腐最伟大的成就,就是把要求财产公开的公民抓起来了,避免了大量贪官浮出水面、引起社会恐慌、影响国家的和邪吻腚。
据有关人士统计,自2013年以来,中共刑拘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揭露官场腐败不公不义、实行民主宪政以及反对朝鲜核爆的中国公民名单有:北京拘押的丁家喜、赵常青、许志永、王永红、王功权、孙含会、张宝成、马新立、袁冬、宋泽、林峥、张向忠、李刚、李蔚、李焕君、程玉兰、齐月英、曹顺利、邵允黎、许乃来、何斌、张福英、赵振甲、冀中星;浙江拘押的史未安;上海拘押的王扣玛、魏勤;无锡拘押的丁红芬、沈果冬、殷锡金、瞿峰盛、沈爱斌;湖南拘押的王寒非、尹卫和、浣铁军;山西拘押的李文习、任拉成;深圳拘押的王登朝、吴贵军、杨林(杨明玉);安徽拘押的李化平、周维林、张林;江西拘押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佛山拘押的李碧云;广州拘押的郭飞雄(杨茂东)、刘远东、孙德胜、谢文飞、杨霆剑;珠海拘押的陈凤强;湖北赤壁的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宜昌的刘家财;苏州的顾义民;河南拘押的周德才;广东清远拘押的范舜辉、范万成、范水河;山东拘押的李向阳、杨海龙、陈克贵;青海格尔木拘押的刘本琦等等。
以上人员,才是当今中国最可爱的人,可以当之无愧荣登“中国英雄榜”。因为他们所努力追求的就是,监督中共官权,践行宪法和法治,彻底铲除腐败,还中国社会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可这些优秀公民,竟然完全不被似乎已成腐败头子的习近平所容忍,正式是在他执政以后,授意他的扈从把这些人像捉小鸡一样,一一关进了大牢。习氏刚登基时说,要下决心反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企图借助反腐败消除异己,树立自己的新权威。但他采用的方法不是依靠广大公民和法治,而是依靠纪委和酷吏,把敢于挑战腐败权力的公民一一关进了牢笼,意思是说,看你们还敢不敢反我们的腐败?真是太有讽刺意味了!
来源:民主中国
【零八宪章文本】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5189.html
零八宪章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