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星期一

《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79期




                                             《零八宪章》月刊总第79  
                                                          2014326日出刊(目录)


编辑:《零八宪章》月刊编辑部  主编:卫任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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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卷首语】

马思宪:壮大公民社会 反抗专制强权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本期专题——曹顺利女士】

1、江天(本刊特约评论员):这是一场赤裸裸的谋杀——评曹顺利女士之死
(本文《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2、李金芳:纪念英勇无畏的人权捍卫者曹顺利
(本文《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3、为纪念曹顺利,民间人士倡议将“3.14”设为人权捍卫者日

4、关于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将曹顺利女士迫害致死的紧急联署

5、尾生:悼曹顺利(诗歌)

6、上海近千人悼念曹顺利并打出巨多维权横幅(图片)

7、联合国专家对导致曹顺利死亡的事件表示痛惜,并要求予以彻查

8、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中国维权人士曹顺利死亡深表关切和哀悼

【声明公告】
1、天安门母亲:你们不提“六四”,你们流失了什么?流失了道义,流失了良知
——致十二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2、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被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非法拘押事件的严正声明

3、人权观察:中国普遍定期审议结果声明

【时事评论】

1、余英时:中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台湾的民主

2、刘逸明:克里米亚独立,《环球时报》为何慌了?

3、孙文广:从昆明血案看新疆、西藏问题

4、王力雄:民族自治,大象与老鼠

【宪章论坛】

1、平淮书:关于中国民主的五个常见问题及其简答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2、雷多达:认清国保这一中共“独特刀刃子”的真面目

3、张千帆:消除族群暴力的宪政之道

4、黎建军:从《立宪法议》、《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到《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文本】


【卷首语】

马思宪:壮大公民社会 反抗专制强权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英国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仁道夫在《现代社会冲突》一书中写道:“自由建立在三大支柱之上,亦即立宪国家(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也许是惟一有效反对专制和极权统治的源泉。在现存的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凡是存在公民社会基本要素的地方,那里的反对派就强大。”“公民社会是一切独裁权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专制的领主们充其量允许公民社会作为个人的‘内心流亡地’。然而,这是违背公民社会的开放原则的。极权的统治者们憎恨公民社会更甚于憎恨其他的一切,公民社会抗拒他们的肆无忌惮、骄横狂妄。”

中国民主转型是一个长时段、超巨型的系统工程,公民社会的培育与建设是这一系统工程最重要的基石。宪政民主政体的创设,有赖于发育成熟、功能健全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建立。张显扬先生在《呼唤公民意识 建设公民社会》一文中深刻地指出:“一个国家要实行民主化转型,仅仅靠变更政权是无济于事的,必须改变社会状况,把既无自主意识、更无权利意识的臣民组成的传统社会,转变为独立自主的、懂得用宪法和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公民组成的现代社会。”

何谓公民社会?概括地说:公民社会是指由公民群体组成的独立于国家权力机关之外的具有自主性和自治性的民间社会。

现代公民社会主要包括:组织化或社群化的公民;私营企业;独立媒体,如民间兴办的报纸、刊物、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如非官办的工会、农会、企业家联谊会、老年组织、青年组织、妇女权益组织等;民间行业协会:如商会、同业公会、制造业协会等;民办研究机构和调查机构;民办基金会和民间公益慈善机构;民办学校;民间宗教团体;非官办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等等。

现代公民社会主要具有以下特质:

捍卫公民权利和纳税人权利。保护人权与争取自由,是公民社会的首要原则。纳税人是政府的供养者和衣食父母,政府是纳税人的公仆,理应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纳税人则应享有选举权、代表权、监督权、行政与司法救济权。

公开化和开放性。主张政务活动的公开化和公共领域的开放性。

参与性。公民有权通过投票、选举和参加中间组织等各种方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力,公民的参与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有效保障。

法治。公民社会强调要从法律上保障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反对国家随意干预公民社会的内部事务,从而保证公民社会成为一个真正自主的领域,把国家的作用严格限制在宪法和法制规定的范围之内。

自治。公民社会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只有保持这种独立性和自主权,公民社会的自身特性才能得以维持。因此,公民社会主张在社会领域实行广泛的自治,诸如社区自治、社团自治、学校自治、地方自治等等。

公民志愿者结成社团。志愿者社团不是建立在血缘或地缘联系的基础上,成员的加入或退出是自愿的,并且不以赢利为目的。它是社团成员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团体,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赢利性的社团组织。志愿性社团为公民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和手段,提高了他们的参与能力和水平。志愿者社团愈发达,公民的自组织水平就愈高,就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强健。

中国历史上有皇权社会、臣民社会、宗法社会、士绅社会、游民社会,有黑社会、灰社会,还有《红楼梦》里描写的上流社会、《水浒传》里表现的暴民社会。据有人考证,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述的“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人人自给自足,怡然自乐的世外桃源社会也真实存在过。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从来没有过公民社会。在皇权专制主义的长期统治下,中国的黎民百姓只有缴粮纳赋服役的臣民义务,而从来不知“公民权利”为何物。专制统治者嘴上讲“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为民作主”、施“仁政”,实际上视人民为牛羊、为鱼肉、为草芥,从来都是肆意欺压与宰割。所谓的“以民为本”、“爱民如子”的“明君”与“清官”,不过是“史官文化”的遗产和某些无耻的御用文人为了粉饰太平、愚弄民众炮制出来的骗人把戏。

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主题就是要实现现代化,融入世界文明的主流。无数志士仁人为了中国走向文明前赴后继,写下了大量可歌可泣的诗篇。在经历了诸多曲折反复,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之后,今天人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中国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三个:一、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二、建立宪政民主政体;三、建立现代公民社会。因为现代化是社会的整体性变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关联、互相影响与互动的关系,而不是像服装设计一样可以依着灵感随意剪裁的。归结起来一句话,中国要想现代化,既不能没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也不能没有公民社会。离开了公民社会,现代化与政治文明就会成为没有根基的梦幻。

中国的民主转型之所以特别艰难、特别痛苦,与公民社会发育得不够强壮有很大关系。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有赖于发育成熟,功能健全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出现。而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是一种市场、社会、国家各守其位、各负其责,三者之间保持协调、均衡、互补关系的状态。在我国,由于中共统治集团长期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全能主义的专制政治和计划经济,民间社会一度销声匿迹。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启动,逐渐产生市场因素、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中介组织、社区等等社会因子,公民社会的雏形才得以出现。

近年来,由于公民意识启蒙和公民维权运动的深入开展,中国公民社会呈现出逐渐成长壮大的态势。“尽管中共对成立独立的民间组织限制重重,使得公民自组织缺少合法有效的依托,但是从已经发生的各种事件中,仍可以看到公民社会的雏形和公民自组织的技巧。例如,艾未未借款交罚单一呼百应;公民围观支持被审判义士;薛明凯之父‘被死亡’后立即出现的公民权利观察团,以接力方式奔赴曲阜对当局提出质询和疑义;访民抱团聚集,交流信息,相互支持,集体上访等。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可以找到很多。说明当事者和支持者已经认识到,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须互相支持;社会中不同的人群之各项合法权利都需要一个依托平台——独立的民间机构。”(建中:《公民社会的雏形在中国已然出现》,《民主中国》201432日)

觉醒的中国公民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努力壮大公民社会,才能有力地反抗专制强权对人权与人的尊严的侵害。“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零八宪章》)”

【本期专题——曹顺利女士】

1江天(本刊特约评论员):这是一场赤裸裸的谋杀——评曹顺利女士之死

仅仅是要求外交部公开在联合国会议上所做的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曹顺利就遭到中共当局的软禁、绑架、传唤。

仅仅是因为应国际人权机构邀请前往瑞士日内瓦参加人权培训,在北京机场就被中共当局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带走并处刑事拘留。随后,终于,曹顺利被中共当局迫害死了。

曹顺利女士之死就是一场在光天化日下赤裸裸的谋杀。这起谋杀案的主犯就是中共当局。从2013914日曹顺利遭扣押到她被中共当局将其迫害致死,仅仅半年的时间!可以想象,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曹顺利女士经受了这群恶魔怎样的折磨和虐待!

在曹顺利被关押期间,律师数次强烈要求以最起码的人道主义考量让曹顺利保外就医,中共当局对此粗暴拒绝,迫害依旧;国际社会多次就曹顺利危急困境表达关切,中共当局对此充耳不闻,我行我素;对大陆民间的谴责声浪,中共当局更是极度蔑视,不予理睬。中共当局——你这是一幅怎样的流氓恶棍的嘴脸!

中共当局以无所顾忌的残暴和邪恶,当着全世界人民的面,活生生地将曹顺利女士迫害折磨致死,这是其对中国人民人权无耻践踏的又一大例证,也是对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尊严的肆意侮辱。中共当局以这种杀害平民的方式、恫吓一切敢于争取人权的大陆人民,对大陆人民进行赤裸裸的死亡威胁。同时,中共当局也是以此方式向联合国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联合国在他眼里也就是个屁,没有丝毫的尊严和影响力。

曹顺利去世后,美国、德国、欧盟、英国、爱尔兰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及多个国际组织发表声明:对曹顺利表示悼念,希望中国政府查清曹顺利遭遇并问责。面对中国大陆人民和国际社会对曹顺利女士之死表达出极大愤慨和悲伤的时候,中共当局痞子无赖的行径却又一次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上演。

320日,非政府组织“国际人权服务社”要求利用他们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的发言时间对曹顺利女士之死举行一分钟的哀悼。而中共当局代表吴海龙却以无赖的方式蛮横阻止:“我们反对非政府组织在他们被授予的发言时间以外从事其它活动。”

按照规定,获联合国认可的人权活动团体被允许在人权理事会会议上发表讲话。美国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席代表施里费斯对中共当局的立场提出质疑。她说:“一个团体应该被允许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他们被授予的时间。理事会成员国没有权力决定公民社会团体相应干预的内容。”她补充说:“这适应于任何形式的干预,无论是讲话,还是沉默。”加拿大、英国、德国以及代表28个欧盟成员国的希腊都支持人权团体悼念曹顺利的要求。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场里,谴责中共当局肆意践踏人权、蓄意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声音此起彼伏,因曹顺利女士之死,中共当局成为这一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的被告。中共当局无耻、邪恶、残暴的流氓嘴脸在世人面前昭然若揭——他们就是一群杀人犯!

曹顺利女士就这样走了。她是那样坚强,那样无所畏惧,她用自己的生命捍卫着人权,她用自己的生命诠释着尊严的价值。她的离去,在全世界激起了如此巨大的反响,成为许许多多人权捍卫者的榜样,她用自己的生命树立起中国大陆人权事业上的一座不朽的丰碑,也将中共当局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曹顺利女士,安息吧!你哪未竟的事业将在一批一批人权捍卫者前仆后继的奋斗中实现!


2、李金芳:纪念英勇无畏的人权捍卫者曹顺利
(本文《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314日傍晚6点左右,尚在病中的我突闻噩耗:曹顺利于下午4点左右含冤去世!我一下子瘫坐地上,大脑一片空白,心冰冷得似像深渊坠落,感情上不愿也不敢相信这样的噩耗终于来了。一向温和的我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悲痛和愤怒,我的感情在瞬间爆发:我要去天安门广场绝食!抗议!不单单是为了含冤逝去的曹顺利大姐!也为了每一位维权者不再受到迫害!为了每一个中国人不再受到奴役!我也宁愿死去!

极度的哀痛中,接到友人的电话。在难抑的哭泣中,友人不停地劝着我:你要记住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等着我们去做!我们要坚守好自己的岗位,以我们最有效的工作来继续走她没有走完的路,这应该是对曹顺利大姐最好的怀念!于是,我在崩溃中咽下泪水。……

不忍回首的往事中,曹大姐的音容历历在目。

那一年的中秋节前夕,曹顺利大姐从北京给我带来一盒包装精美的月饼。晚饭时,她一个人喝了两瓶“小二”(二两一瓶的二锅头白酒)竟然没有醉意。从不愿意谈起家庭的她,和我说起了她90岁的老父亲,她已经去世的妈妈。这一刻,她身上的坚硬和凌角都没有了,散发出的是女性的缕缕柔情。寂静的夜,灯光映出我们俩人的影子。我要与她分享月饼,与她一起提前过中秋节。她说,不要,还是等女儿回家你们一起再吃这盒月饼吧,这盒月饼是我从父亲家里拿来的最好的,特意给你和女儿带过来。说起我的女儿,曹大姐说,真羡慕你有这样懂事又优秀的女儿。虽然你命运坎坷,也受了不少苦,但有女儿陪伴着你,一切都值得了。不像我,一生孤单,又被两次劳教,九死一生,这一辈子,除了人权,我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了。这时,一丝落寞和苍凉伴着坚毅从她的眉宇间滑过。

在与曹大姐的多次畅谈中,我们往往也会产生意见相左和争吵。记得有一次,在谈到维权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时候,她突然冲我喊到:你不明白在受到迫害时的愤怒和感情冲动,因为你没有受到过迫害。我在错愕中,平静地给她讲述了我一天被迫搬三次家,被无端抄家,我和女儿的银行账号都被冻结,几乎导致刚入大学的女儿陷入没有学费再度失学的困厄的种种经历。她的眼里突然闪着莹莹的泪光,许久,她长叹一声抓住我的手,对我说:我以后会好好保护自己的,我只要明白这绝不是退怯就行了。那一天,我们达成共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会尽量保护好自己,虽然这往往不受我们的控制和左右。但为了更长久的坚守,我们会尽量努力让自己的心不再充满仇恨和泪水。

随后的日子里,她多次对我说,真的谢谢你让我重新拥有了情感和内心的柔软。在她与各地维权人士到外交部静坐的那些天,我一直为她担忧。她每次都会告诉我:你放心吧,我们大家都很理性,我们会依法有据地维权,我们都会保护好自己的!

1999年,联合国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的“序言”中对“人权捍卫者”的定义作了明确阐释:指的是那些 “对消除一切人权侵犯以及群体和个人基本自由侵犯有所贡献的个人、 团体和协会”。《宣言》“序言”和其它相关条款反复强调人权的非歧视性或普世性以及推动人权进步的和平非暴力手段。《宣言》对“人权捍卫者”的定义是:人权捍卫者包括这样一些个人和社团,他们接受人权的普世性、通过和平方式去消除任何形式的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并对推进人权保护有所贡献。曹顺利就是一位完全符合《宣言》提出的标准的杰出的人权捍卫者,她为捍卫普世价值和人权准则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乃至最宝贵的生命。

曹顺利大姐,您的含冤离世,一下子颠覆了我的人生坐标!一下子冲毁了我们俩达成的共识。此时此刻,我没有办法不充满恨!不管我们怎样地坚持着人权捍卫者的“和平、理性、非暴力”,让自己成为一名依法维权的人权捍卫者,但这个暴戾的国度,不允许它的国民有良知和挺起的胸膛。只要你不愿做奴才,在一个没有社会规则和人权不彰的制度下,你就可能会成为暴力和恐怖的牺牲品!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你没有任何的能力试图保护好自己!

就在你离世的今天上午,我还在与你的弟弟通电话。电话中证实了你再次病危的消息,弟弟说一家人都已经心力憔悴,都在日夜为你担惊。弟弟说在你入医院的20多天里,你一直昏迷着,插着呼吸机,即使在你苏醒的两天里,你也没有办法讲出过一句话,只是用眼神表达着知道亲人守候在你的身边。在与弟弟的通话中,我的所有安慰都是苍白的,只能默默地为你和你的家人祈祷,我没有任何预感你即将离世。也许在潜意识里,我相信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你不会就这样离开。因为我不知道,假如你真的离开了,我该如何面对这让人绝望的世界。

在曹顺利第二次被劳教之后,法学博士滕彪在“谁来承担抵制恶法的责任――曹顺利被劳动教养代理词”中写道:曹顺利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历,经常为全国各地访民提供法律帮助,是一个活跃的人权捍卫者。20081210日,曹顺利在北京倡导并发起了“北京维权之旅”活动,目的是要求依照国际惯例,让弱势群体参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收集了上千份详细个案,因此招致当局忌恨,被警方内定为A类三级重点人。曹顺利因此在2009年被劳教一次,在劳教所失去自由长达一年。今年4月刚刚走出劳教所只有16天,又因世博会再次被剥夺自由。

是的,从选择做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的那一天起,她就走上了不归路!2011年曹顺利第二次获得自由后,她依然是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人权事业中。因为同样的上访经历,她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访民群体人权被侵害的严酷现实。也正因为这样,她广泛征集上访人员人权状况调查表,以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希望参与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工作,以便切实地改善中国尤其是访民群体的人权现状。随后,她着手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向国务院申请信息公开和要求参与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等准备工作。20126月开始,曹顺利等上访维权人士向国务院新闻办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拒绝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依据和理由、公开联席公文的成员和邀请的专家学者向两届联席会议及评估会议提交的资料,调研报告和自我评估报告的目录”等相关信息;同年10月再到外交部新闻办,要求外交部公开201310月在联合国会议上做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面对有关部门的沉默,20136月,曹顺利等维权人士不得不前往外交部静坐,整整一个暑期每天24小时的坚持,并没有换来有关方面的积极回应,反而遭到多次清场。世界上的哪一类国家,会如此地漠视一个庞大群体的诉求和呼声?

2013914日,曹顺利应邀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知识培训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抓捕,失踪近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已于914日当天被关押进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1021日,曹顺利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期间,曹顺利患上双肺结核、肝腹水、子宫肌瘤及囊肿等多种重症,律师和亲属多次为其申请取保候审都遭到拒绝。直到2014219日,曹顺利病危入急救中心抢救,当夜转入北京309医院重症监护室,昏迷24天后,314日下午溘然长逝,年仅53岁!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警方竟然拒绝了家属将其遗体移送医院太平间的要求,随后,亲属无法知道曹顺利的遗体被安放在何处!但是,不管有关方面如何掩盖迫害曹顺利的事实,都逃脱不了血债下的审判!相关责任人也必须受到法律的追责!

219日曹顺利大姐病危入医院抢救至今,我不知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就在昨天,我还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月饼盒抚摸。曹大姐,我还在幻想着等你病愈的那一天,你再来我家,好好住上一段时间以便恢复身体,我给你做你爱吃的鱼。怎么只过了黑暗的一天,我们竟然就阴阳两隔。

记得2012年夏季,曹顺利大姐又来看我,一阵闲聊之后,我说网上没有一张你的照片,来,我给你照一张。她嗔斥地对我说:不许照,两次劳教下来,我的人都走样儿了,等下次我给你带一张我年轻时的照片来,让你看一看我那时漂亮的风采。在她的推让和我的坚持下,在我家简易的沙发上,我终于为她拍下了一张没对好焦距的照片。等待着哪一天,你带着那张年轻时代的照片敲开我家的门,但是这一天,却永远也不会有了!

大姐,你的溘然离世,哀痛之余,让我更加坚信:专制政治不除,宪政民主不立,每一个中国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曹顺利!曹顺利大姐,虽然你没来得及为世间留下一句话,但我懂得你的心!今天的你,并不孤单!我、我们都在为你守夜――直待黎明的到来!

3、为纪念曹顺利,民间人士倡议将“3.14”设为人权捍卫者日

(维权网信息员李金芳报道)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因遭到任意羁押和不人道对待等迫害,于314日在北京309医院重症监护室溘然辞世,引起全世界的震惊和强烈谴责,随后,各尊重人权的民主国家、NGO人权团体等纷纷发声,都对曹顺利的离世表示哀悼,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也以各种方式纪念曹顺利,并要求查明曹顺利死亡真相,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然而,中国外交部举行记者会,洪磊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说,曹顺利涉嫌违反中国有关法律,20139月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由于曹顺利“一直患有疾病”,今年2月被依法取保候审,患病期间得到“积极认真治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但314日因“肺结核重症肺炎引发多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

如此罔顾事实和推卸责任的答复,令所有关注曹顺利的各界人士深感失望和悲愤。曹顺利从2013914日被关进看守所,到2014314日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了24天离世,仅仅半年的时间,期间曹顺利到底经历了什么,中国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公开所有真相,而不是一味地推卸法律和道义责任。

为了人权卫士曹顺利不被世间所遗忘,为了更好地、持久地纪念她,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其他的人权捍卫者不再遭受曹顺利一样的迫害,中国大陆民间人士倡议将每年的314日设为中国人权捍卫者日。

附提议:为纪念曹顺利,提议将314日作为中国人权捍卫者日

每个人最终都会离开这个世界,或死于毒食品,或死于毒空气,或死于自然,或死于暴病,或死于床榻,或死于路上。曹顺利女士虽然英年早逝,但是她的离去会被我们纪念,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她会被更多的中国人纪念。因此我们提议:将每年314日设为“中国人权捍卫者日”,以此纪念曹顺利女士。如认同请朋友们广为推动。让更多的人知道314,让更多的人知道曹顺利这个名字!谢谢!

来源:维权网

4、关于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将曹顺利女士迫害致死的紧急联署


2014314日下午4时许,著名维权人士曹顺利在北京309医院去世。

曹顺利女士于2013914日准备赴日内瓦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时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北京警方带走,在失踪近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于当天被送进朝阳区看守所羁押,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同年1021日,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曹顺利女士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期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患有双肺结核、肝腹水、子宫肌瘤及囊肿等多种疾病,当局拒绝其及时接受治疗。期间其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直至2014219日昏迷被送进北京999急救中心急救,后转入北京309医院抢救,期间多次宣告病危,延至今日去世。

我们认为,曹顺利女士属被迫害致死,死于中国政府的蓄意谋杀。

我们在此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将曹顺利女士迫害致死,并对中国政府提出以下要求:

1.查明并向公众交代曹顺利女士自2013914日被警方带走直到到去世的详细经过;
2.查明并向公众交代曹顺利女士具体死亡原因及准确时间;
3.追究参与迫害并导致曹顺利女士死亡的所有责任人之刑事责任;
4.就迫害曹顺利女士致死一事向全国民众公开道歉。

曹顺利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供职,因揭露单位分房中的腐败现象得罪领导,被解除公职。此后走上维权道路,常为访民提供法律帮助。2008年底曹顺利在北京发起“北京维权之旅”活动,目的是要求依国际惯例,让弱势群体参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收集上千份个案,因此在09年被劳教1年。2010年刚出劳教所16天,又因世博会再次被劳教1年零3个月。

发起人:苏雨桐、温云超、王荔蕻、胡佳、滕彪
执笔人:温云超、苏雨桐
2014314

联署入口: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ipEtKyluRVPCg2dOKxb65jSzgt-YITWRo-OrLCimDSs/viewform
联署结果: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ccc?key=0AsKDF8_HXe4IdEk2QnZLNVlZUjJvcl9OUF9UUjRzaHc&usp=sharing

《关于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将曹顺利女士迫害致死的紧急联署》至星期二(318日)人数已达到2700人。


5、尾生:悼曹顺利(诗歌)

一粒麦子死了
会长出无数的麦子
一个曹顺利走了
天上会睁开无数的星星

整个世界都瞎了么
竟看不见一个义人
整个大地都结冰了么
哪里还有温柔的心

曹顺利走了
那里有绝对的公平
曹顺利走好
烈火,就要焚烧这城

一棵树,一棵树……
就成了森林
一盏灯,一盏灯……
就到了黎明

2014321日于长沙

来源:独立中文笔会


6、上海近千人悼念曹顺利并打出巨多维权横幅(图片)

多图片见链接

7、联合国专家对导致曹顺利死亡的事件表示痛惜,并要求予以彻查

致命报复:联合国专家对导致中国维权人士曹顺利死亡的事件表示痛惜,并要求予以彻查

日内瓦(2014318日)—一联合国专家对曹顺利于314日在医院病亡感到震惊,并向亲友致以诚挚的慰问。

曹女士生前是中国知名的人权律师,自2008年以来,她为呼吁透明性和推动民间社会进一步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纪录的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UPR)而不知疲倦地奔走呼号。

2013914日,准备从北京登机,前往日内瓦参与人权研讨会和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的曹女士遭到了中国当局的阻拦。曹女士一度下落不明,直到以寻衅滋事罪受到指控。她的健康状况在拘押期间出现恶化,于2014219日病危之时被送入医院。

曹女士的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健康恶化且得不到治疗的情况得到了联合国专家们的关注。他们向中国发出了紧急呼吁。

一组联合国人权专家于20131016日发表了公开声明­——(《联合国专家对与中国的国际人权审议有关联的活动人士遭到报复表示警觉》)。中国当局在正式回复中指出,她并没有严重的健康问题,且能够接受治疗。该回复受到了专家们的质疑。

专家们敦促中国当局立即调查导致曹女士死亡的情况。

专家们表示:“曹女士的死亡是一个悲惨的例子,是由中国将人权维护者的活动列罪入刑并对其施加报复造成的。民间社会活动人士因为和平且合法地与联合国及其人权机制互动而付出生命代价,这是断然不能接受的。”

他们回忆道:秘书长、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人权理事会历任主席都曾强调民间社会在维护所有人享有人权方面的合法作用、以及预防和充分回应报复与恐吓行为的重要性。

*)联合国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人人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联合国专家对与中国的国际人权审议有关联的活动人士遭到报复表示警觉》(20131016日):
(中文)
(英文)


8、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中国维权人士曹顺利死亡深表关切和哀悼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星期三对中国维权人士曹顺利因和平请愿而获罪关押深表关切,并对她在关切期间离世表示哀悼。

曹顺利是北京维权律师。去年她和其他维权人士一道,在中国外交部门外举行了两个月的静坐示威,要求当局允许民众参与撰写提交联合国审议的中国国家人权报告。去年9月,曹顺利准备前往日内瓦参加人权会议时在北京机场被警方秘密关押。当局10月份以“寻衅滋事”罪名将她正式逮捕。上星期五,曹顺利在被关押期间死在北京一家医院。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星期二在日内瓦开会,美国、欧盟和联合国人权专家指责中国当局用关押和骚扰等手段压制人权活动人士。他们还对曹顺利在被关押期间死亡感到震惊。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星期三的例行新闻会上做了辩护。他说曹顺利因涉嫌犯罪被当局依法处理。同时她在患病期间得到了“积极的救助,她的各项权益得到了保障。”


【声明公告】

1、天安门母亲:你们不提“六四”,你们流失了什么?流失了道义,流失了良知
——致十二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
尊敬的全国政协委员:

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又要召开大会了,今年正好遇上“六四”大屠杀二十五周年。我们作为“六四”惨案的死难者亲属——天安门母亲,将打起精神,拭目以待,看看这一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有何作为,能否弥补以往的错失,果断地把“六四”问题提到大会讨论;能不能作出决定并不要紧,大家议论纷纷就是一个进步。

在以往的二十四年中,我们天安门母亲栉风沐雨,筚路蓝缕,不气馁、不放弃,已先后寻访到了202位“六四”死难者。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在我们这个母亲群体中,至今已有35位同难者倒下了。他(她)们直到临终仍然忘不了、放不下已先于他(她)们离去的被害亲人。

逝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力!

最近,我们天安门母亲分三路走访了外地特别是边远地区的一些难友,访问归来者深有感触。其中,有一位被访难友语重心长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这二十五年来,日日想,天天盼,儿子却再也回不来了。但至少应该给我们一个真相,一个事实,一个昭示天下的认错!但至今都没有看到任何希望,难道让我们带着这种绝望离开人世吗?这种绝望、等待已折磨我们二十五年了!真相只有一个,偌大的北京,有千千万万人亲眼目睹了一切!全世界人民也都了解这一切!二十五年了,那些直到今天都还不愿也不敢承认事实的人,才是最懦弱、最愚蠢的!”

千言万语,就是这么几句话。“二十五年来,至少应该给我们一个真相,一个事实,一个昭示天下的认错!”在这里我们特地重复引述这几句话,是为了让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都能听清楚这位受访的“六四”难属说了些什么!

我们在去年“两代会”期间曾就如何解决“六四”问题提出这样的疑问:“这是我们的一个希望,但愿它不再成为一次绝望”。后来到了“六四”时期,我们经反复考量,作出了这样的回答:“‘希望’已渐渐消失,‘绝望’正渐渐逼近。” 今天呢?我们依然看不到一点希望。那些不愿也不敢承认事实的人,确确实实是最懦弱、最愚蠢的!

在二十年前,江泽民不说“六四”,好像“六四”不存在;十年前,胡锦涛不说“六四”,好像“六四”也不存在;今天,新的领导人上台了,也不说“六四”,好像“六四”越走越远,已经望不到影儿了。

这长长的二十五年,你们不提“六四”,你们流失了什么?你们流失了道义,流失了良知,流失了执政的合法性。

世界上,一个人说你无道义、无良知,你可以说此人瞎说;两个人说同样的话,你还可以说不可信;三个人、四个人说同样的话,你心里就会打鼓;很多人都说同样的话,甚至还有人连说都懒得说,只是像潮水般地往国外涌,那就说明无人相信你了,你就只剩下了懦弱、愚蠢。你说你经济发展到世界第二,再过几年就世界第一,但你剩下的仍然只是懦弱、愚蠢。

而我们呢?尽管在四分之一个世纪里,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多。我们失去了亲人,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幸福,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和权利。但是,我们保存了道义,保存了良知,保存了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真相、赔偿、问责这三项是我们天安门母亲群体的一贯诉求,它们将随着道义、良知一起保持下去,直至最后实现的一天。

世上事,你信也罢,不信也罢,总得沿着道义、良知走下去;你唱着反调,你倒退着走;你能唱多久,能走多远?这还是一个疑问。

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尊敬的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尊敬的国家领导人,请你们三思,再三思!

签名者:

尤维洁 郭丽英 张彦秋 吴丽虹   郝义传 祝枝弟叶向荣   丁子霖 蒋培坤 张先玲 王范地 周淑庄 李雪文 赵廷杰 钱普泰 吴定富 宋秀玲 孙承康于    黄金平 孟淑英 袁淑敏王广明 刘梅花 谢京花 马雪琴 邝瑞荣 张树森 杨大榕 贺田凤 刘秀臣 沈桂芳 谢京荣 金贞玉 要福荣 孟淑珍 田淑玲 邵秋风 王桂荣 谭汉凤 孙恒尧 王文华陈    李桂英 徐宝艳 狄孟奇王  管卫东   刘淑琴 王双兰孙珊萍 张振霞 刘天媛 黄定英   张彩凤 何瑞田 任金宝 田维炎 杨志玉 李显远 王玉芹 韩淑香曹长先   齐志勇 冯友祥 何兴才 刘仁安 齐国香 韩国刚   庞梅清   王伯冬 张志强 赵金锁 孔维真 刘保东 陆玉宝 陆马生 齐志英方桂珍   肖书兰 葛桂荣  郑秀村王惠蓉 邢承礼桂德兰 王运启 黄雪芬 郭达显     朱镜蓉 金亚喜 周国林 穆怀兰 王争强 宁书平 曹云兰 隋立松 林武云 冯淑兰 付媛媛 孙淑芳 李春山 蒋艳琴 何凤亭 谭淑琴 奚永顺肖宗友 乔秀兰 陆燕京 李浩泉 赖运迪  周小姣 周运姣 陈永朝 陈永邦 刘永亮 张景利(共 128人)

根据难友们的提议,决定把历年来签名者中已故难友的名单附录如下,以尊重死者遗愿:

吴学汉 苏冰娴 姚瑞生 杨世钰 袁长录 周淑珍 王国先 包玉田 林景培 寇玉生 孟金秀 张俊生 吴守琴 周治刚 孙秀芝   严光汉 李贞英 邝涤清 段宏炳 刘春林 张耀祖 李淑娟 杨银山 王培靖 袁可志 潘木治萧昌宜 轧伟林 刘建兰 索秀女 杨子明  程淑珍 杜东旭  张桂荣(共35人)

2014228

来源:本文发表于中国人权网站,网址为:


2、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被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非法拘押事件的严正声明

惊悉:2014321日上午,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在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被地方当局拘押。

我们了解到,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和被非法拘押的当事人的亲属昨日曾前往位于建三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的“法制教育基地”(实为非法拘押多名无违法犯罪公民的“黑监狱”),要求释放被非法拘押的守法公民,并前往当地检察院依法控告。在昨日晚间回宾馆的路上遭到不明车辆跟踪。

我们,作为关注中国法治进步和人权保障的律师,对此事件表示最严重的关注,我们认为,这是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肆无忌惮的对依法行使代理控告等职权的律师的打击报复,是赤裸裸的陷害,是严重的滥权违法,是严重践踏人权的法治灾难,其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或者被制止。

对此严重的人权事件,我们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们对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非法拘押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和多位公民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二、我们要求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立即释放被非法拘押的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

三、我们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法律监督机构依法调查此事,依法调查和取缔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当地存在的“法制教育基地”等非法“黑监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罪行的刑事责任。

四、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我们随时准备前往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

2014321

声明人:
    北京律师  李和平 北京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广东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隋牧青 广东律师  ………(略)          
联署公民:(略)

来源:维权网

3、人权观察:中国普遍定期审议结果声明

主席先生:

鉴于试图参与中国普遍定期审议的维权人士曹顺利于314日在北京过世,人权观察极为关切中国在言论自由、参与普遍定期审议程序、公民社会和律师权利以及尊重少数民族权利等方面所发表的严重误导性意见。

倘若如中国在成果报告中所宣称,“没有人因参加合法活动或参与国际机制而受到报复”,为何维权人士曹顺利会在20139月前往日内瓦途中于北京机 场被拘捕,而后下落不明直到她在10月遭到正式起诉,罪名是模糊且毫无根据的“寻衅滋事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应该得到说明,曹顺利在北京狱中被剥夺获得 适当医疗照护的机会长达三个月,直到20142月被转送北京一所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并已于上周去世。

倘若如中国在成果报告中所宣称,“…中国政府保障所有少数民族充分行使政治…和其他基本权利”,而且“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或官员提出批评和建 议”,或许中国可以即刻说明其依据何种理由以“分裂国家罪”起诉维吾尔族经济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他曾批评中国政府对新疆的政策但却公开反对该地区独 立。

再倘若如中国在成果报告中所宣称,中国人民有权和平表达观点和集会,并且“不存在所谓打压‘人权捍卫者’的问题”,或许中国可以说明法律学者许志永为何在20141月入狱,还有其他新公民运动成员也在20132014年间陆续被捕?

人权观察注意到,中国接受建议的项目已有增加,并且欢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之改革。

然而,许多被拒绝的建议都是针对中国当前最迫切的人权侵害:死刑的实施、其他任意拘押制度的维持、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以及未能与国际人权机制充分合作 ──包括政府和一般人民。我们注意到,中国政府在废止劳教制度时指出其违宪本质,希望同样的逻辑也能运用在撤除收容教育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非法任意拘押。

此外,上述三个案例都涉及不公正审判、任意拘押、打压和平的言论表达以及剥夺适当医疗机会,而且全都发生在中国于201310月接受审议之后──中国在其中宣称这些侵害完全不存在。
主席先生,如此的回应不仅有损普遍定期审议程序的严正性和中国在此的参与意义,同时也证明中国既未“遵守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最高标准”(联合国大会决 议第60/251号),亦未“充分与理事会合作”(如联合国大会决议第60/251号所规定)。对于2014年──天安门屠杀25周年──人权观察和许多 中国国内人士均寄予厚望。

2014320


【时事评论】

1、余英时:中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台湾的民主

〔记者汤佳玲/台北报导〕史学泰斗、中研院院士余英时,今天发表文章《台湾的公民抗议和民主前途》,肯定学子公民运动,并提醒,中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台湾的民主,台湾的人民和政府都必须把警惕提到最高的程度。
            
余英时透过台大教授刘静怡,在其脸书上发表《台湾的公民抗议和民主前途》,全文如下:

《台湾的公民抗议和民主前途》余英时

这两天我在CNN、英国BBC、日本NHK和美国几个大电视台上,一再看到台湾大学生群体冲进立法院大厅,静坐抗议的许多镜头。好几年了,我没看见过台湾曾这样受到全世界媒体的重视,今天(320日)我又在《纽约时报》上读到Austin Ramzy的显著报导(”Trade Deal Spurs Protest in Taiwan”),并附有大幅照片。读报之后,我才知道抗议起源于台湾政府将和中共签订「服务贸易协议」。

抗议的人群不信任这个「协议」,认为必将对台湾经济造成造成长远的损害。因此他们要求「协议」必须在国会中进行逐条逐项的实质审查。但由于国民党在立法院占有绝对多数的席位,政府方面似乎希望全案在国会中可以很快获得通过,不必强迫逐条审查、逐条表决的手续。

据《纽约时报》,台湾的民意调查显示:反对这项「协议」者44.5%,支持者32.8%,没有意见的22.9%。但最值得重视的是73.7%说:他们赞同对此「协议」进行逐条审查。



又据香港《苹果日报》记者陈沛敏的报导(〈站在香港 看看台湾〉,320日),学生占领立法院得到数以万计的民众在场外声援,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士纷纷挺身义助,各大学当局也表示尊重学生的行动,教授们更公开发声支持。尤其令人感动的是一位警员在「面书」上留言:「脱下制服,我们也有自己的想法,我也反对草率过关…你们今天来到立法院争取民主,而我们站在立法院前捍卫法治。我们不是敌人,而是站在对面的战友。」这是台湾的民主风范已发展到极高境界的证词。



为了弄清楚这次抗议的真实性质,我曾先后和我十分信任的台北友人们通过电话。他们众口一词告诉我:这是一次自动自发的公民运动,而以青年学生为运动的主体,绝不可误解为反对党的政治操纵。有一位朋友更指出:抗议群众甚至拒绝政党参与运动的要求。

《纽约时报》已在抗议群众和反对党之间划了一条清楚的界限,对两者的活动分别叙述,而不是混在一起。它引了一位年轻的医院工作人员(女性)的话:「我们目前也许有点迟了,但是如果我们没有这种活动,我们便不能让政府听到人民的声音了。」这里流露出来的是真正的民主意识,绝非任何党派所能假借的。



在整个抗议活动后面,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台湾公民,特别是青年一代,对于海峡对岸极权政府的极端不信任。中共近67年的对台政策是运用经济把台湾牢牢地套住,等到台湾离开大陆无以为生时,「统一」的机运便到来了。

这是通过经济以发挥政治影响的障眼法,但今天已被参加抗议的公民识破了。《纽约时报》说:抗议的人群反对「服贸协定」是深恐给予北京太多的经济影响力。他们显然已认清:这种经济影响力事实上即是政治影响力的化身。



这次公民抗议是一场保卫并提高台湾民主体制的运动,对于人民和政府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人民固然可以通过运动而巩固其公民的权利,政府也可以因为「听到人民的声音」而提高其民主的素质。台湾已归宿于民主是一个不可更改的现实,在民主体制之下,人民和政府之间往往存在分歧和冲突,但不可能是敌对的。因为不民主、非民主或反民主的政府已不复有存在的空间。



中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台湾的民主,台湾的人民和政府都必须把警惕提到最高的程度。民主是台湾安全的最大保证。

英时 2014321

2、刘逸明:克里米亚独立,《环球时报》为何慌了?

面对克里米亚独立引发的舆论狂潮,《环球时报》显然已经慌了爪子,当然,也说明中国当局也为此而倍感挠头,否则不会用这种笨拙的方式来“灭火”。用逻辑混乱的文章企图达到“灭火”的目的,其实是适得其反,只会让世人更为耻笑。能够让一个国家长治久安,能够让少数民族不愿意独立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民主制度,只要宪政民主制度在中国落地生根,民族问题等很多社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环球时报》这样的官方喉舌和王海运这样的御用专家也就不用枉费口舌在读者面前逻辑混乱地指手画脚了。

克里米亚危机和马航客机失踪成为了最近国际舆论的焦点,就连中国民众的视线也被这两大焦点牵扯了过去,其重要性显然已经压过了一年一度的“两会”。

乌克兰经过了长时间的动荡,没想到节外生枝,最后造成国家分裂。克里米亚在公投之后宣布独立,并加盟俄罗斯。这使得俄罗斯与西方国家的关系顿时异常紧张,双方大有剑拔弩张、战事欲起之势。

克里米亚得以独立,显然跟俄罗斯的背后支持密切相关。众所周知的是,中俄在处理国际事务上往往配合默契立场一致。而中国跟西方虽然也往来密切,但因为制度的隔阂,往往貌合神离。

针对克里米亚危机,很多人都在揣测中国的态度。从中俄如胶似漆的关系看,中国显然更为支持克里米亚独立,但要从中国当局以往对“主权高于人权”的宣示看,似乎又不太支持克里米亚独立。不过,在情况尚不明朗的时候,大多数人仍然倾向于判断中国会支持克里米亚独立,因为从中共执政的历史看,意识形态非常混乱,对利益的考虑会比对价值观的坚持更为看重。

虽然中国高层一直未就克里米亚危机明确表态,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37日却针对俄罗斯可能面临欧美的制裁表示:“中方在国际关系中一贯反对动则动用制裁,或者是以制裁相威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跟以往的态度大不一样了,外交部代表的中国显然此时是在避重就轻,决口不提乌克兰将一分为二的问题,反而将反对西方对俄罗斯的制裁放在了第一位。

当克里米亚在316的公投中最终以96.77%的高票支持“脱乌入俄”时,有太多的人为此欢呼雀跃,认为这是民主的胜利。此时此刻,不难设想的是,中国当局的态度一定是非常纠结的,既有喜又有忧。喜的是盟友俄罗斯又下一城,并能在日后收俄罗斯与欧美斗的渔翁之利,忧的是台湾、新疆、西藏、蒙古等地区说不定哪一天也会仿效克里米亚公投而名正言顺地独立。

中国当局对克里米亚问题的暧昧态度早就被外界看透,一向强调“主权高于人权”的中国如今却大张旗鼓地支持乌克兰国家分裂,支持克里米亚以尊重民意的方式独立,这是让世人大跌眼镜的事情,不仅沦为国际笑柄,也让很多中国国内民众无法理解。

毫无疑问,在克里米亚的问题上,中国当局再度陷入了意识形态危机。为了缓解这种危机,官方不得不通过媒体打圆场。《环球时报》向来都乐于充当官方的枪手,为了平息非议和打击少数民族的独立愿望,319日,该报刊登了王海运的文章《中国不必为克里米亚公投纠结》。

该文称中国必须坚持“尊重国家领土统一完整”的国际法基本准则,同时必须坚持“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权利。如果两者发生冲突,那就要看“历史经纬”。在该文看来,俄罗斯吸收克里米亚加盟只不过是收回祖上基业,和支持分裂不是一回事。

事实上,在克里米亚公投之前,俄罗斯军队就已经开进克里米亚,而克里米亚隶属于乌克兰,从国际法的角度讲,这显然是一种侵略行为。上述文章在谈及克里米亚问题上,似乎更看重克里米亚的历史,而将国际法弃之敝屣。法律有时候是不讲人情的,有些事情违法却未必违背道德。从历史角度和克里米亚人的意愿看,俄罗斯的做法无可厚非,但从乌克兰宪法和国际法的角度看,俄罗斯显然违法了。

当然,克里米亚人作为乌克兰的少数民族,有寻求独立的权利,那也是在摆脱俄罗斯操控的情况下独立,然后它想加盟到哪个国家都不可指责。台湾问题是上述文章绕不开的问题,作者认为,承认克里米亚公投结果,并不会造成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被动,克里米亚和台湾没有可比性。作者的论据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统一台湾具有绝对充分且没有争议的国际法理基础”。

不难看出,作者王海运秉承的是自相矛盾的双重标准。作者还谈到了西藏、新疆问题,他再次强调两地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过去、现在都是祖国母亲的孩子,任何势力都休想以任何形式从祖国母亲怀抱中将其夺走。稍微具备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西藏、新疆在历史上并非一直是跟中原统一的,很多时候,双方都是各自为政,甚至势不两立,过去是不是中国的领土要看是哪个朝代,以哪个朝代为标准。

台湾与克里米亚,说有可比性也有,说没有也没有,从独立需要尊重民意这一角度看,克里米亚与哪里都有可比性。克里米亚跟新疆和西藏的可比性显然比台湾更强一些,克里米亚得以独立,中国当局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看到新疆和西藏地区赴其后尘的,这也是《环球时报》作为中国当局传声筒发表此文的意义所在。

不过,上述文章除了逻辑上漏洞百出之外,还故意隐瞒了一些历史问题,譬如说黑瞎子岛附近与俄罗斯原本有争议的领土在江泽民时代被划归俄罗斯的问题,外蒙古问题等等,要谈“历史经纬”,中国是不是该现在就像俄罗斯那样软硬兼施地将这些地方收回?只可惜,想学普京的习近平即使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个实力。

面对克里米亚独立引发的舆论狂潮,《环球时报》显然已经慌了爪子,当然,也说明中国当局也为此而倍感挠头,否则不会用这种方式来“灭火”。用逻辑混乱的文章企图达到“灭火”的目的,其实是适得其反,只会让世人更为耻笑。

在克里米亚独立之后,临近乌克兰的摩尔多瓦地区也宣布加入俄罗斯,从这种情况看,俄罗斯虽然独裁专制,但民族政策显然要比中国高明得多,否则,不会有这种吸引力。在中国的历史上,很多朝代的民族政策都非常成功,譬如说唐朝,当时很多周边的国家都自觉加盟,可见,当一个国家真正强大的时候,根本就不用担忧少数民族会独立。而真正的强大不是仅仅建立在武器先进、GDP领先上的,更应该有对所有人的尊重。

能够让一个国家长治久安,能够让少数民族不愿意独立的制度就是宪政民主制度,只要这个制度落地,民族问题等很多社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环球时报》这样的官方喉舌和王海运这样的御用专家也就不用枉费口舌在读者面前逻辑混乱地指手画脚了。

2014319

来源:民主中国首发    时间: 3/22/2014

3、孙文广:从昆明血案看新疆、西藏问题

五个维族人,在昆明持刀杀死无辜29人,致伤百余。此事引起国内外震惊,对死者表示哀悼。血案也迫使人们,重新回顾审视中国当局的宗教民族政策,如果政策不改变,暴力还会发生。

() 在新疆发生的暴力、自焚事件

2009年维族人的示威遭镇压,以后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去年大陆官方媒体报道,新疆很多地方出现维族人持刀袭警,有警员伤亡,更多维族人被当场击毙。当局的打压,不能熄灭民间的怒火和冲突,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2013年,新疆南部发生几十起居民与公安冲突事件,当地维吾尔人占大多数,被打死的攻击嫌疑人超过百人,家属常常接不到任何死亡通知” 。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北京天安门前维族人一家三口开车自焚,撞伤行人。今年又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昆明血案,时间选在两会开幕前两天的31日,持刀砍杀无辜理应受到谴责。暴力事件从新疆扩散到昆明。事态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血的教训迫使人们回顾既往。

2009年七月五日维族人在乌鲁木齐和平示威,遭到当局镇压,定性为海外分裂势力,恐怖主义,极端势力的策动。开枪射杀、抓捕大量维族人士,被称“七五事件”。

此次镇压,导致维族人连续不断的反抗。当年8月,众多维族妇女手持缝衣针到公共场所去“行刺”,引起社会震惊,官方严打“针刺袭击事件”。 抓捕21名“针刺嫌疑犯”,大张旗鼓打压所谓的恐怖势力。

当局一面高压严打和平示威、反抗活动,一面严密封锁消息,闭塞民众视听。七五事件后,完全切断了新疆的互联网和外界的电话联系互联网也被切断。为此我在海外网上发表了九篇评论,指责当局侵犯维族人的自由权利

有关网文可以翻墙到谷歌或独立笔会的《孙文广文集》中查找,题目分别为:
《当局切断通信是违宪 —评新疆7.5事件》20090709
《就新疆事件给胡主席的信——再评7.5事件》20090716
《三评7.5事件 必须开放新疆通信》20090720
《四评75事件  喜见问责规定》20090722
《五评新疆事件 王乐泉该下台》20090906(王乐泉时任新疆党委书记)
《请最高法枪下留人——六评新疆事件》20091014
《民族和解与开庭审判——七评新疆事件》20091019
《新疆八个月后开放电邮——论索赔和究责》20100323
《请听疆民心声——再论索赔和究责》20100327

现在看来比较清楚的是,当局在新疆推行高压政策,干了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了掩盖真相,欺瞒大众他们才兴师动众封锁通信、关闭互联网。中国当局在新疆实行高压政策,肆意剥夺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这样的打压必然会引起反弹,民意的正常表达渠道被完全堵死,这才是发生暴力事件的深层原因。

(二)  西藏的示威和自焚

近年西藏发生了一百多起僧人自焚事件。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多的僧人自焚,中国历史上空前,世界也少见。自焚僧人有的留下遗言、遗书表示对当局宗教政策的不满。

在这之前的2008年春,藏民和平示威遭镇压,我在网上发文抗议。

其中一篇为《抗议开枪镇压藏民示威-给两会公开信之五》(2008316日)
网文前言:“中共当局开枪镇压藏民和平示威,拉萨戒严、装甲车进驻,据传多人死伤、被捕;对此我表示强烈抗议,要求当局立即停止镇压,查办肇事者,以谢天下……”

另一篇为《声讨枪杀示威藏民的罪行――抗议镇压藏民之二》(2008322日)网文前言:“藏民和平示威游行,争自由、争自治、要藏族文化,遭到镇压,被枪杀者百余人:对当局的新罪行应该进行义正严词地声讨,我相信这些罪行将会受到历史的审判。……”(以上两篇网文可翻墙到谷歌或孙文广文集中查找。)以上两篇文章在海外发表后,济南国保找到山东大学,对我进行斥责警告恐吓,我据理争辩。

(三)在宗教和民族问题上中国当局应该反思、检讨

中共的老祖宗马克思曾说过:宗教是麻醉人们的鸦片。既然是鸦片是毒品,当然就应该像对待地主富农一样将其扫除。所以在1949年中共建政之后,在宗教界打了不少“反革命”。有的宗教人士被关进了监狱,教会办的学校一律收为国有。没有被捕的外国传教士一律被驱逐出境。在中国的一些宗教性的群体,如“一贯道”等一律被打成“反动会道门”,加以取缔,很多头头被关进监狱。一些成员去了台湾,他们的宗教活动受到台湾当局的保护,一直坚持到现在。

宗教问题涉及面很广,而且主流宗教还涉及到国际关系,所以中共当局对他们不敢断然取缔,而是对他们实行思想改造,派人打入宗教内部进行领导,在宗教内部寻找代理人,给这些代理人发工资、定级别、提高待遇。中共在宗教的内部搞一些“三自教会”等形式的代理机构。

中共当局自始至终,对宗教是采取敌视态度,企图用共产意识形态改造宗教。这样必然会带来冲突。在中国宗教和少数民族是密不可分的!如藏民的藏传佛教,和维族中的伊斯兰教。
  
在民族问题上,中共的政策是限制其文化的发展。以推广普通话为名,排斥民族语言,在有些维族学校讲维语的学生要罚款10元。当局有计划的组织大量汉民到新疆去进行农垦,改变新疆地区的人口结构。新疆地区1949年之前汉人的比例只有6.71%,而2000年已经增加到40.57%(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汉人进入新疆后多数是到水土资源丰富的地方。维族人的聚居地多被沙漠包围。国有企业招工也歧视维族人。

这样一些同化歧视活动,当然引起维族人的反抗,多年积累形成了摩擦和对抗。这是新疆动乱的深层原因。

在有关宗教、民族的问题上,中共上层理应检讨、反省。

(四)自治区应该建立自治制度,实行真正的自治

新疆和西藏名义上都是中国的自治区。既然是自治区,就要兑现自治的承诺!不应该挂“自治”羊头,卖“极权”狗肉。应该制定有关保障区域自治的法律,当地的官员要通过公平公正公平的直接选举产生,要废除中共委派官员的制度。自治区开放媒体应该先行一步。

在自治区内应该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自由表达的权力,包括聚会、游行示威的权利、通信自由的权利、直接选取民意代表(人大代表)的权利。这些规定都应该兑现,如果公民的表达权,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很少会再有人去采用暴力表达自己的要求,暴力表达不仅伤害他人,表达者也很难避免受到伤害。理性非暴力,是在法治、自由、民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解决民族分歧的最好方式。

应该准许达赖喇嘛和热比娅回国,应该立即释放维族学者伊力哈木,要在适当的时间开放自治区的党禁。

(五)昆明血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公正的审判

昆明血案直接持刀参与者为五个人,四人被当场击毙,一人被捕(据报道是16岁的未成年女孩)。他们应该受到公正公开的审判。要尊重他们的意愿聘用律师,开庭时应该公开进行,他们的亲人朋友应该优先获得旁听权。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依法减轻刑罚。

审判不能仅局限于血案的现场。具体过程,还必须仔细深入的调查涉案人员的背景、嫌疑人的动机,更要彻底查清有关的背景和真相,并加以公布。

2014313日星期四于山东大学    
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来源:参与 

4、王力雄:民族自治,大象与老鼠

2012年夏,我去欧洲时专程到慕尼黑,作为新疆问题的长期观察者,我希望能访问“世维会”的核心人物,面对面地了解他们的想法。我打通了电话,对方让我发邮件,我发了邮件,对方不回复,明显是拒绝和我接触。我当时不太理解,我在汉人中算是与维吾尔走得近的,我同情维吾尔人,写书批评中共的新疆政策,曾在新疆被捕入狱,何况还有朋友事先介绍,为何连个面都不见?

刚发生的维吾尔人在昆明砍杀汉人平民事件,引发不少汉人的反维吾尔情绪,包括平时批评当局的知识分子、甚至中共政权的反对者,也有类似态度。这不奇怪,以往每临重大民族议题总会出现相同景象。这次,中国自由派的重要人物刘军宁发表文章《从昆明事件反思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首载于华尔街日报中文网201434日),重复体制内学者马戎几年前提出的观点,把中国民族问题的恶化归咎于民族划分与民族区域自治造成的待遇差别,隔阂固化,认为这是促使民族敌意和冲突不断升级的根源 ,并且也提出和马戎教授一样的建议——取消民族划分和民族区域自治。


马戎教授提出的观点在体制内外受到多方赞许,长期被当做热门话题。如果说那时只是让少数民族人士担心政权会由此产生何种动作,现在由汉人自由派重要人物同样提出,则会进一步让他们把汉人看做无论其他分歧怎样,在民族问题上却是一致的整体。

在少数民族人士来看,就算民族划分和自治有强化民族意识、固化民族边界的问题,把中国民族关系的恶化归咎于此,也是明明房间里有头大象,却单指着墙角里的老鼠说事。其次,现行的民族自治虽然虚假,但是至少可以用当局之矛攻当局之盾,让少数民族有个保护自己的说法,取消民族自治则是推倒了这最后一道屏障。

不错,美国没有民族划分,这被马戎教授当做取消民族的支持论据,然而这同样是选择性地回避了主要方面——美国有对人权的保护,而有人权就会有民族权,因为民族无非是人的集合。没有民族划分的美国,却有最丰富多元的族群,恰恰是因为人权的保障。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源首先是缺乏人权,却要归咎于民族自治,这种避重就轻药不对症,丝毫不能实现民族关系的改善。

在这一点上,我当然不认为军宁和马戎一样。军宁提出的最终解决方案是基于人人平等、全面自治的联邦制。但是我想说,即使是在具有充分人权保障的民主社会,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对少数民族的特殊保护。举例说,汉人的民族性是逐利,藏维蒙等民族更多追求信仰与快乐,非让他们和十几亿汉人搅进同一口市场经济的大锅,如同逼迫僧侣与士兵比武,后果只能是藏人慨叹的:我们失去了本来拥有的,去追求我们本来不需要的。因此,民族区域自治若能真正落实,对于控制移民、保护生态、维护本民族生活方式,延续文化传统和保护宗教信仰,是可以起到无法替代的作用的。这个世界不应只有一种活法,也不能只剩一种文化,没有民族区域自治的屏障,中国任何民族都难免不被千百倍于自身的汉人冲刷无痕。

还有,一旦取消民族自治,达赖喇嘛主张了几十年的中间道路——即由藏民族在藏地实行高度自治——也不再有立足之地。而离开中间道路,未来靠什么消解专制压迫制造的民族仇恨,达成和解,建立共同国家呢?自由主义不能只有理念和远景,也必须考虑操作与步骤。没有民族划分的美国,不是也有印第安保留地吗?

军宁的文章虽只是个人意见,但我担心容易产生让少数民族人士把汉人看作一体的效果。他们会认为不管是汉人政府,还是汉人知识分子,或是汉人民主派,都有同样的大汉族立场,即使不是有意也是本能地忽略少数民族的诉求。我也因此对在慕尼黑所受的冷遇多了一份理解。海外维吾尔人认为,他们不断重复的历史教训,就是跟无论如何不同的汉人打交道,最终都是维吾尔人吃亏,因此干脆就不再和汉人打交道,尤其要警惕那种打着民主旗号的大中国主义。目前海外维吾尔运动选定利比亚、叙利亚模式,就是完全不指靠汉人,只靠维吾尔人自己,把中国的高压统治当做激发民族反抗的要素,不惜为此付出巨大牺牲,以流血唤醒国际社会关注和同情,等待未来中国发生内乱无暇西顾,那就是实现新疆独立的历史时机。

上述海外维吾尔人的态度,是今年一月被警方抓捕关押的维吾尔教授伊力哈木给我做的分析。在我接触的维吾尔异议人士中,他是唯一公开表示不求独立,只求在中国框架下实现民族自治的。他本该成为维吾尔人与汉人之间的桥梁。他选择的道路是达赖喇嘛中间道路的维吾尔版,但是其他维吾尔运动人士却普遍拒绝。他们认为事实已经证明,达赖喇嘛除了让西藏人民浪费了三十年时间,什么结果都没得到。伊力哈木的被捕和他被扣上的“分裂国家”罪名则再次证明了中间道路只是一厢情愿。

王力雄,作家、民族问题专家,著有《黄祸》、《天葬:西藏的命运》、《我的西域,你的東土》、《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道路》等。

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首发
20140312

【宪章论坛】

1、平淮书:关于中国民主的五个常见问题及其简答
(本文为《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有的时候看见一些有志于宣扬民主宪政的朋友,在和一般人交流的时候,往往碰到对方会提及疑问的几个问题,讨论起来纠缠不清。这里面一方面是因为社会问题纷繁复杂、牵扯良多,难有一个简单的判别标准,同时参加讨论的人也未必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经常越说越琐碎混乱。本文的初衷在于,就常会被人问及的几个相关中国民主的问题,给一个简单容易的表达说辞,或者说科普级的回答,以有利于传播、复制。当然,这肯定是属于抛砖引玉。

1,什么是民主?

民主就是一人一票,无论你是什么职业身份,并不能占据更多的政治资源,因为大家的政治权利是平等的,从长期社会的博弈来看,导致了所有人经济机会的平等。中国的贫富差别更多的是源于政治权利的差别,拥有政治权利越多的人,越容易致富,大家在做生意的时候,都想方设法拉关系,实际上这个过程就是向政治权利中心靠拢的过程,相应的大城市又比小城市、农村更接近权力中心,所以要繁荣的多。而一人一票使得每个人的政治权利都是平等的。有人或许会说,在民主社会普通人的选票往往被财团、媒体左右和忽悠,你见过谁被别人忽悠的告诉银行密码吗?人是有理性的,会正确的选择利益方向。

2,中国实现民主后是否会分裂?

当今时代是人权高于主权的时代,个人自由与生活幸福,要高于所谓国家地位的重要性的。比如像日本、瑞士、台湾等,论国际地位,貌似不如中国,但是却往往为人们更多的向往,这一点成熟的人应该有个判断,不要上了共产党政府一贯强调所谓大国地位的当。在中国广大的地区,因为语言、历史相近,是很不容易分裂的。即便是如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域有分裂的诉求,是否一定要搞各民族大一统,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的议题。

中国的情况,和欧洲比较有些类似。今天的欧盟,看起来是由不同的国家组成,其实已经是个统一体了,你在很多欧洲国家穿行,完全感觉不到国界的存在。另外,欧盟不同国家之间互相开放市场平台,给经济雪球一个足够大的滚动空间,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在这个地缘圈子中间,如果哪一个要脱离出去,经济很快就要走下坡路。中国大陆如果实现了民主化,应该像《零八宪章》中提出的那样,“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华联邦共和国这个政治共同体之中,和平共处,平等共治。之后,待条件成熟时,还可以仿效欧盟模式,联合亚洲各国建立亚盟——亚洲联盟,果能如此,对于参加各国和平共处,建立统一市场和共享资源都是大有好处的。

3,中国共产党下台了,谁能代替其来实施国家治理,中国人的素质能够搞民主吗?

但凡对今日中国社会有认识的人都应该明白,只要共产党下台了,即使换一个厨娘上来执政,都比原来要强。很多人因为基于现在没有成体系的反对派存在,就担心的很,其实这完全是一种多余。现在打破中共的极权统治,是中国民主道路上要翻越的最高峰,只要翻过了这座山,后面的路就好走了。当然,有登山经验的都知道,翻过最高峰,并不意味着后面就是一马平川了。这无疑就是一种次优进步,人想要一步就走到自由民主社会的愿望可以理解,但是这也难免不是一种新的大跃进思想,是真正的激进。就好像人人都想挣钱发财,有理想固然是好的,但先要从月入一万、两万开始发展,一步一步来,想要直接跳跃到盖茨可能反倒是无所作为。

关于国人素质的问题,更是一个老桥段的讨论。当年的美国刚建立时候,80%的人不识字,澳大利亚最早都是些英国的重罪犯组成的,这些人的素质能好到哪里去,但是今天不一样把国家建设的很好,民众素质很高。制度对塑造民众素质有决定性作用,难道中国人的素质还不如犯人,关键就看你有没有诚心去建设民主宪政,如果没有诚意,就是把全国人民都变成大学教授,你一样能找到不合格的素质。

4,中国的经济情况到底怎么样?

今天拉动中国经济的主力,就是房地产和低端制造业。而房地产已经搞得全国人民怨声载道,在刚性需求满足的情况下,大规模下跌是迟早的事情。低端制造业也由于中国的劳动力人口下降、工资高涨、世界经济危机等因素,是举步维艰。更加严重的是,中国这种渴泽而渔式的发展,已经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迫害,雾霾现在已经是一个全社会迫切关注的问题。

中国总体的经济情况如何,最好的指标就是看股市。俗话说,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虽然中国的股市有很多自己的特殊性,比如大量的数据造假等等,但是从长期面来看,经济晴雨表的功能还是可以体现的。比如大约在2005年左右,中国的经济情况比较好,当时的股市点位就高。而现在股市的点位大概和2000年左右差不多,这十余年中间又经历了无数轮的增资、扩股、通胀等因素,实际上点位是很低的,那么现在的经济情况如何可见一斑。为什么造成股市这种结局,是因为大资金对经济没有信心,不愿意进场交易,而这些大资金的背景深厚,他们掌握的信息更加充分,分析也更加理性深入。

5,如何看待文革?

文革包括发动者毛泽东,这个说起来复杂的很,经常有人为此争论不休。我以为有个很好的比拟,什么是文革,你看看今天的北朝鲜是什么样子,文革时候的中国就是什么样子。从饮食、衣着、文化、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都很相似,这些在网上都是有很多音像和图片资料的。像在文革时代,全中国基本就毛泽东一个胖子,包括周恩来、林彪等人都是瘦子,老百姓就更是如此。相类似的在朝鲜,你看一些影像,人都是一色的清瘦,只有金家的祖孙三代是胖子。这样一比,文革和毛泽东是什么货色这就昭然若揭了。

关于这种比较的说法,我曾经给一些老年人讲起,他们经历过文革的都很是赞同如此比较,认为形象、简明、有说服力。因为社会的复杂性,虽然现在有不少人总是为文革唱赞歌,但是一般在公开场合,没人敢于为朝鲜辩护,这样会被大家当傻子对待。把文革、毛和朝鲜放在一起了,文革就只有挨批斗的份。

关于以上几个问题的讨论和回答,可能就是写几十本书也未必显得足够。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更加重要的事情应该是传播一些基础的价值理念,其实我们只要把西方的民主宪政人权理念移植到中国来就足够了,发展是以后的事情,而非眼前急迫。由于中国长期的洗脑教育,很多人的基本学养都比较欠缺,甚至对于很多有志于推进民主事业的朋友来说也是如此。而如何脍炙人口、简明扼要地传播一些基本的理念,要比进行学术突破来说要紧的多。本文在这方面希望做一些有益的尝试。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2、雷多达:认清国保这一中共“独特刀刃子”的真面目

中共内部,政法系统被称为“刀把子”,公安就是“刀刃子”,国保就是整个“刀刃子”的一部分,只要中共执政还在继续,这一“独特”的“刀刃子”就不会停止使用,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中国各级公安部门都设有“国保”这一警种,全称为“国内安全保卫”,相当于公安局在国家安全局之外设置的又一个“国家安全局”,“国安”涉外,“国保”主要对内,兼顾涉外,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性质隐蔽,兼顾搜集各类政治情报。国保以前又称“政保”,指政治保卫,主要防范政治颠覆活动和对政治异议人士进行监控、侦查、抓捕、打压,因此,国保是类法西斯式的野蛮的专政工具。
中国各级公安部门都设有“国保”这一警种,全称为“国内安全保卫”,相当于公安局在国家安全局之外设置的又一个“国家安全局”,“国安”涉外,“国保”主要对内,兼顾涉外,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性质隐蔽,兼顾搜集情报工作。

国保以前又称“政保”,指政治保卫,主要防范政治颠覆活动和对政治异议人士的监控和侦查、抓捕。1999年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后,国保内部设“反邪教处”,分出一部分警力投入镇压“法轮功”活动,但“国内安全保卫”的工作格局一直没变,警员人数、编制一直都在增加,甚至设区的地市级公安局在各区县大队之外,还设置有多个直属大队,任职警察基本都具有中共党员这一“党信得过”的合格的政治身份。

国保部门不设对外网站,就像国安机关、保密机关、军事机关不设官方网站一样,公安局官方网站上找不到国保工作的记录,国保负责人、人员名单基本都处在保密、隐蔽状态,但公安局内部网专设有严格保密的国保工作网站,是他们的工作平台,省级国保总队网站与地市级国保支队网站联网运行,便于他们内部指导工作和公布奖惩制度,网站本身就是国保工作的重要部分,建有异议人士动态报警系统,异议人士之外还建有“法轮功”人员的报警系统,一旦外来异议人士、“法轮功”人员进入辖区或入住宾馆、网吧、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办理银行业务,该系统就会立即记录并报警,这就等于布下天罗地网,让异议人士和“法轮功”人员无处可躲,处处受在或明或暗的监控之中。他们通过技术还可以对重点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监控和录音,在重点人员住处按照治安岗亭、安装监控摄像头及窃听录音设备,指派专人值班和看守。这些网被称为“国保涉密网”, 设备、技术和人员都比较先进,由直属公安部办公厅的密码网络处负责对各级省国保工作网进行验收,确保在执行工作的时候不泄密,不被外界所知,不被破坏。

公安部设国保局(内称一局),省公安厅设国保总队(内称一处),设区的地市级公安局设国保支队,不设区的市及区、县级公安局设国保大队,派出所设直接与国保大队联系的兼职派出所副所长和兼职民警,全国范围内基本都能做到全面辐射到。公安部加挂中央“610”小组办公室牌子,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兼“610”办公室主任,涉周永康案被免职的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就是该办主任,中央委员,正部级,隶属于政法委系统的“610”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基本由公安国保承担。各省级和地市级国保总队、支队,下设反邪教处,属于同级“610办公室”的执行机构,“610”的全称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要对付“法轮功”组织对其控制和“教育转化”。

“国保”作为“一局、一处”,政治地位是公安局内部是最高的,其执行特殊任务的警察,“对党忠心”是第一位的,国保内部“防策反、防渗透、防泄密”工作一直都是严密保持,国保警察之间也是相互防范,以免被策反和被渗透。直属公安部门的高等院校,还设有“国保方向班”,还有各种委培项目,各种定点毕业班,国保方向的毕业生70%以上定向分配到国保大队等基层工作,警察院校还承担日常的各类国保业务专业培训,便于他们上岗后全保胜任,确保不被策反和渗透。

为确保国保警察对党忠诚,公安内部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忠诚教育”,就好比非法传销的洗脑过程一样,有奖励有惩罚,奖励为主,公安部在全国设立“国保先锋工程”评比活动,设立国保“四个模范”评比活动,“四个模范”即模范国保领导干部、模范国保业务工作岗位民警、模范国保管理服务岗位民警、模范国保部门青年民警,尤其是最后一条显示,国保警察多以青年民警和新毕业的警校大学生为主力,这些人刚参加工作,热情投入有活力,也容易被洗脑,对他们说多使用奖励的方式,使他们更加卖力工作,让他们在“增强大局意识、增进工作激情、增进创新精神”的同时,又能做好“防策反、防渗透、防泄密”工作。由公安部主办的全国公安机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基本上都是国保支队、大队及其民警获得。

国保主管反颠覆情况工作,他们把搜集情报信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各级国保内部还成立了“国内安全情报分析室”,基本上所在辖区的政治异议人士都建有档案资料,建立所谓“危险人员黑名单”,“危险人员动向”、“危险人员秘密档案”等等,一些异议人士的活动范围、亲属关系、资金来源、生活方式甚至个人喜好兴趣等都是他们工作数据库中的“原材料”,他们会对这些原始资料进行分析,作出是否危险的判断和定性,一旦需要“控制住”, 或“不送入监狱就不能维护国家安全”,他们就使用最有效或成本最小的方式进行定点控制,进行抓捕,那么这些资料就作为定罪的证据呈上法庭,作为对当事人定罪的“犯罪事实”,以此量刑。

国保警察定点监控异议人士,其日常工作和“敏感时期”工作各有区别,日常工作多是常规工作,日夜值班,但多是监控、内控、教育转化、警告为主,“敏感日”相当于取消休假一样,全力满负荷工作,还必须加班加点。比如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期间,奥运会、世博会期间、“512汶川地震纪念日”(主要在四川省内加强控制)、“茉莉花革命”期间,“六四”纪念日期间,都是“敏感日”和“敏感时期”,各地国保要求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破坏活动,重点对串联聚会、非法“组党”活动(指中国民主党在各地的活动),防范“法轮功”等非法组织(还包括各种非法宗教、气功组织)利用互联网进行捣乱破坏活动,严防境外宗教组织对内地进行渗透,及时查控处置,查缴所谓反动政治宣传品,制止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和大型非法宗教聚会活动,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和聚会点,查出非法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宣传品等,他们把查出政治性煽动事件和“法轮功”煽动性案件作为立功的内容,有些地方的破案率达到100%。他们制定指标,要求本地“法轮功”人员和组织“零进京、零滋事、零插播(指通过技术在电视台插播“法轮功”内容的新闻纪录片)”,并派督察组到各地督查,要求在“十七大”、“十八大”或“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起国保和反邪教领域“重点监控人员”、“危险人员”所谓进京破坏活动,不发生一起干扰中共大会顺利召开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比如201310月北京天安门广场曾发生新疆籍人士参与的金水桥撞车燃烧导致重大伤亡事件,新疆方面公安国保部门就因此失去评奖资格,会被指工作不力,所在地的有关省市级公安部门负责人还可能因此撤职。

国保是一个独立部门,但办案的时候还需要与政法委及“610”领导小组沟通,还与网监有交叉,网监及网警的工作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服务公安现实斗争”为主,查处“网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等,监控和定位异议人士和“法轮功”人员活动,中央“610”评选反邪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除了有国保部门、国保警察外,还有网监部门、网监警察。涉及政治案件,网监和国保是相互配合的,网监所出具的电子数据鉴定文书是按照国保办案要求制作的,网监所设立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的数据,国保也能共享、利用,因为网监的设立其中就有“服务公安现实斗争”的需要。

中共内部,政法系统被称为“刀把子”,公安就是“刀刃子”,国保就是整个“刀刃”的一部分,只要中共执政还在继续,这一“独特”的“刀刃子”就不会停止使用,其杀伤力就不容忽视。


注:本文援引资料均为公开资料,无一处出自保密资料,笔者也没有资格看到任何保密资料。一些背景分析是以公安部门公开的基本资料和官方网站上的资料为据,以及通过调查了解异议人士受监控情况所得出的结论,不准确之处还望批评指正。

来源:民主中国首发  时间: 3/24/2014

3、张千帆:消除族群暴力的宪政之道

今年“两会”前夕,昆明发生3.1事件,一群维吾尔族人持刀砍死砍伤多人。暴力活动当然要谴责,但是如果仅停留于谴责和镇压,而无视造成族群暴力的制度根源,则不仅无助于消除此类暴力事件,反而会进一步恶化维族与汉族之间的情感并加剧族群暴力和分离主义倾向。
 
就在此前10天,乌鲁木齐警方以“分裂国家”的罪名,逮捕了中央民族大学维族经济学者伊力哈木。讽刺的是,伊力哈木因为其温和姿态而被维族极端分子视为替政府说话的“维奸”。两起事件虽然没有直接关系,却存在制度上的因果关联。它们说明,如果国家族群政策与宪法背道而驰,那么族群关系乃至国家统一都将岌岌可危。

事实上,造成3.1事件和族群仇恨的根源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在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实行的高压维稳政策。这种政策的效果是滋生常年靠“维稳”吃饭的庞大既得利益集团,并授予他们实际上的生杀大权,用于剥夺少数族群的自然资源、歧视其就业机会、侵犯其宗教自由并压制其表达正常诉求的言论自由,结果必然是少数族群的地位边缘化和情绪激烈化。

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疆独”、“藏独”等分离主义势力不断发展壮大,一些对前途感到绝望的少数族群则诉诸“暴力恐怖”活动。譬如去年1028日发生的天安门撞桥事件就疑是因为南疆村庄的拆寺行为所致。由此,边疆维稳进入了不稳定因素触发高压维稳机制、高压维稳产生更多不稳定因素的恶性怪圈。如果执政者充分尊重少数族群的宗教自由、平等机会与言论自由──也就是落实他们享有的宪法权利,所有这一切原本均可避免。

为了维护族群和谐,1982年宪法对族群问题规定得相当不错。不仅第33条规定了一般的平等原则,而且第4条特别规定了族群平等理念: “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如果各族群通过人员、物资和资金的自由流动实现逐步融合,少数族群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就业平等机会得到有效保障,加上第36条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他们自然会感到自己是这个国家主体的一部分,完全可以在保留族群认同的前提下形成牢固的整体国家意识,有什么理由诉诸族群暴力甚至国家分裂?只要上诉宪法规定的任何一条得到实施,“疆独”、“藏独”等分离主义势力就不会有发展空间。如今族群暴力和分离主义愈演愈烈,只能表明宪法未得到实质意义的实施。

美国今天的社会歧视仍然普遍存在,但是为什么没人鼓噪成立“黑人共和国”或“西班牙裔共和国”?根本原因在于美国政府对于保障少数族群的平等权利付出了真诚的努力,最高法院的经典判例拆除了大量体制性歧视,因而虽然私人歧视仍然存在,但是在国家层次上基本做到了族群平等,奥巴马当选总统就是一个标志性里程碑。美国黑人之所以不闹独立,关键在于他们完成了从奴隶到公民的身份转变,其各项宪法权利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平等保障。事实上,他们是维护宪法的主力,因为他们看到宪法是保障自己平等权利的守护神,而维护一部统一国家的宪法就是最大程度地维护国家统一。相反,假如宪法形同虚设,少数族群的权利和尊严受到歧视,生存空间受到挤压,那么这个国家必将陷于分离主义和暴力反抗的“四面楚歌”之中。

由此可见,消除族群暴力和分离主义倾向并不难,关键在于落实现行宪法并从根本上反思和调整边疆维稳政策。为此,必须让少数族群政策摆脱维稳既得利益集团的绑架,而要打破既得利益障碍,首先要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规定的地方自治。

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一样,对于少数族群地区也要落实“藏人治藏”、“疆人治疆”等地方自治制度。这里“藏”、“疆”并不是一个族群概念,而是一个地理概念。其实,治理新疆的官员没有必要是维族人,而只要是生活在新疆的选民推选出来的官员即可──如果大多数维民自己选择由一位汉人担任自治区主席或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什么不可以呢?事实上,虽然少数族群地区一般聚集着少数族群的人口,但是在经济一体化的驱使下,各地人口不断流动,少数族群地区未必存在一个特定族群独占的多数群体。在这种情况下,“疆人治疆”无非就是指新疆地区实行有效的地方自治而已。只要落实现行宪法规定的民主自治模式,那么族群和谐就得到了最可靠的制度保障。

地方民主自治对于族群和谐与稳定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少数族群被剥夺了民主自治的权利,那么就自然产生了外族统治和压迫的直观,从而很容易激发少数族群的抵触情绪和分离意识。民族区域自治的初衷正是在于为少数族群保障基本政治权利,通过自治化解敌意。事实上,也只有保证地方官员对当地选民负责,才能保障少数族群的宗教、财产、语言和文化权利,防止这些宪法权利受到各级政府的任意侵犯,并化解少数族群的误解和敌对情绪。如果少数族群真正掌握管理和统治自己的权利,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主张独立,从而大大削弱分裂势力的吸引力。

目前,汉族与少数族群隔阂太深,当务之急是依照宪法第35条开放言论,让不同族群自由交流,唯此才能产生真正的理解和同情,化解双方的极端情绪和暴力倾向。维族和藏族应被允许表达自己的困境和诉求,通过和汉族的自由对话寻求理性的解决方案。既然绝大多数少数族群都不支持分裂,任何观点均应被允许自由表达,即便最极端的分离主义言论也不会产生可怕的后果。相反,压制言论必然产生敌意、不信任和疏离感,反而成就了分离主义的社会基础。压制类似伊力哈木的温和言论更是适得其反,因为其并没有超越现行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因而有助于化解族群矛盾、促进国家统一。肆意打压此类言论、维护现有的既得利益格局、延续加剧族群矛盾的维稳政策,恰恰是族群暴力和国家分裂的幕后推手。

(本文作者张千帆是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个人法律博客:http://const123.fyfz.cn/blog/const123/。)

来源:【 影响力    时间: 3/10/2014

4、黎建军:从《立宪法议》、《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到《零八宪章》

《立宪法议》:梁启超立宪派的中国梦

1901年,梁启超逃离中国已经3年,这时候他放下对满清王朝的满腔愤怒,开始为这个满目疮痍的苦难国度寻找救命良方。而历经戊戌政变、义和团之乱和庚子之变的满清政府,也已奄奄一息,进入王朝的最后关头。

途穷则思变,为笼络人心,收拾政令出不了紫禁城的溃散局面,满清政府在1901年新年伊始就宣布实行新政。当然这种老套路已于时无补,思维已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满清使用的仍然是沿用了几千年的陈腐政治话语,这种变法式的新政救不了大清,也无法使处于焦躁之中的士人感到满意。

自号饮冰子的梁启超自然是当时的中国人中最关注国家前途命运的读书人,自1896年加入《时务报》起,梁启超就成了中国改革者的代言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

190167日,梁启超的《立宪法议》发表在《清议报》上。在这篇文章中,梁启超为满清王朝设计了应该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行动路线图:一、颁布诏书宣布立宪。二、派重臣赴欧美考察。三、设立立法局,起草宪法。四、开启民智,向国民传授宪政知识。五、公布宪草,全民讨论,确定宪法文本。六、20年内实行宪政。

《立宪法议》一经发表,立刻占据了二十世纪最初十年中国政治领域的最高点,“立宪”这一现代政治学的语辞,也很快成为了那个时代最重要的政治话语,此后,一场波及满清朝野的立宪运动拉开大幕,腐朽的满清王朝也正是在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的冲击下最终走向灭亡。

《立宪法议》一文开门见山地说道:有土地、人民立于大地者谓之国。世界之国有二种:一曰君主之国,二曰民主之国。设制度、施号令以治其土地、人民谓之政。世界之政有二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国民谓之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今日全地球号称强国者十数,除俄罗斯为君主专制政体,美利坚法兰西为民主立宪政体外,自余各国则皆君主立宪政体也。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

很显然,梁启超的目标是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他在《立宪法议》中放言:抑今日之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代嬗之时也。按之公理,凡两种反比例之事物相嬗代必有争,争则旧者必败而新者必胜。故地球各国,必一切同归于立宪而后已,此理势所必至也。以人力而欲与理势为敌,譬犹以卵投石,以蚍蜉撼树,徒见其不知量耳。日俄战争后,梁启超似乎成了能预卜未来的先知,他要求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的政治号召得到了千千万万士子的响应,而中日甲午战争后,立宪运动就成为了一场无人能够阻挡的时代洪流。

我们从《立宪法议》一文中,也能看到二十世纪初中国人对宪政内涵理解的高度:然一国之大,非能一人独治之也,必假手于官吏,官吏又非区区少数之人已也,乃至千万焉亿兆焉。天下上圣少而中材多,是故勉善难而从恶易。其所以不敢为非者,有法以限之而已;其所以不敢不守法者,有人以监之而已。乃中国未尝无法以限官吏,亦未尝不设人以监官吏之守法,而卒无效者何也,则所以监之者非其道也。惧州、县之不守法也,而设道、府以监之;道、府不守法,又将若何?惧道、府之不守法 也,而设督、抚以监之;督、抚不守法,又将若何?所谓法者,既不尽可行,而监之之人,又未必贤于其所监者,掣肘则有万能,救弊则无一效,监者愈多,而治体愈乱,有法如无法,法乃穷。是故监督官吏之事,其势不得不责成于人民,盖由利害关切于己身,必不肯有所徇庇;耳目皆属于众论,更无所容其舞文也。是故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与民权,二者不可相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所经验而得之也。

虽然梁启超在发表《立宪法议》的1901年曾抱怨“举国皆我敌”,但几年之后,清廷在各种压力下被迫走上立宪道路时,他们的作为,无论是派大臣出洋,还是诏称预备立宪,乃至宪法成型的环节,几乎都是按照《立宪法议》拟定的立宪路线图在往前走的。因此,梁启超作为清末立宪运动的领袖其地位无人能及。

立宪派发起的立宪运动并没有使中国成为象英国那样的君王立宪国家,这一进程被武昌起义带来的辛亥革命所打断。武昌起义后,尽管梁启超们曾想把革命引入君王立宪的模式中,但时代的洪流最终已不由他们所左右。尽管如此,梁启超和他的《立宪法议》却开辟了二十世纪初规模宏大的宪政运动,这场运动最终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

国民党之大政见:宋教仁国民党宪政派的中国梦

1913320日,国民党领袖宋教仁在北上赴京途中,在沪宁车站遇刺,2天后离世,年仅31岁。宋教仁初入医院时,伤势虽重,但神智仍十分清醒,他自知将不久于人世,而首先想到的却是民国宪政秩序的确立,当即口授致袁世凯的电报稿,请黄兴代笔,电文如下:

北京袁大总统鉴: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敬谒钧座。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势必至死。窃思仁自受教以来,即束发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一毫权利之见存。今国基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立不拔之宪法,则仁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徐血儿在他的《宋先生教仁传略》中曾记录过宋教仁《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形成的过程:时国会议员多连袂来沪,先生与以商榷政见,复多相合,乃约予为之起草国民党大政见。先生口述而予则笔录之,三日始成,仅及大纲。先生略加修改,擬至京时与本部议决后公布天下。

1912212日,清王朝下诏退位,孙文依约辞职,随后袁世凯当选民国临时大总统。3月底,第一任内阁组成,宋教仁获任内阁总长。然而就任不足三个月,因内阁与袁世凯分歧严重,总理唐绍仪出走,宋教仁也随即辞职。

经过此次内阁垮台,使宋教仁更加坚持自己民国之初提出的建立责任内阁的政治主张。他认为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满清,建立了民国,但宪政秩序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他在随后为建立民国的宪政秩序不断的鼓与呼,并组建了国民党,积极参与国会的选举,到处演说自己的政治主张。19133月,他草成国民党之大政见,其实这就是他本人的宪政梦想。他在《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上说:吾人曩者大革命之目的何在乎?曰推翻不良之政府,而建设良政治也。今革命之事毕矣,而革命之目的则尚未全达,是何也?不良之政府虽倒,而良政治之建设,则未尝有也。故民国成立已届年余,而政洽之纷扰,无一定策画如故也,政治之污秽,无扫荡方法如故也。以若斯之政府,而欲求得良善之政治,既不可能,亦不可望矣。则吾人今日所负责任,当继是进行,以赴吾人大革命最终之目的,努力从事于良政治之建设,而慰国民望治之热心,则所不能辞也。

《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的主要内容:主张单一国制;主张责任内阁制;主张省行政官由民选制以进委任制;主张省为自治团体有列举立法权;主张国务总理由众议院推出等五大对政体的主张。而对政策的主张则有十大项:主张整顿军政;主张划分中央与地方之行政;主张整理财政;主张整理行政;主张开发产业;主张振兴民政;主张兴办国有交通业;主张振兴教育;主张统一司法;主张运用外交。

很显然,与梁启超仅仅要求中国必须实行宪政的《立宪法议》相比,《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已明确提出了自己具体的治国主张。宋教仁宪政思想的核心是政党政治、责任内阁,而且与梁启超不同的是,在《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里,已经提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省为自治团体。宋教仁虽遭逢不测致使自己出师未捷身先死,但他提出的政治主张,却一直成为国民党中的宪政派坚持议会斗争的有力武器,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后,梁启超为首的进步党鉴于袁世凯势力的日益膨胀,也曾极力主张责任内阁,并与国民党携手试图在国会中通过正式宪法,以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一百年前的中国,高举民权大旗的宋教仁虽然没有开创出权力属于民众的民权时代,但他无疑是二十世纪初中国站得最高、看得最远的政治家。在此之后,无数的政治流氓,打着国家的旗号,以国家的名义公然剥夺民众的权利,宪政中国也最终成为二十世纪中国人的南柯一梦。

零八宪章:刘晓波、张祖桦及千万中国公民的中国梦

正如2013318日《零八宪章》社论《共产党的“中国梦”与 人民的“中国梦”!》一文所言:刘晓波、张祖桦等人通过对人类文明史和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深入研究,通过对百年中国近代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经验教训的总结,最终结晶出中华文明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明确指出一个人民的国家必须确立自由、人权、平等这些普世价值的内在基础,同时也必须建立起民主宪政的政治制度架构,唯如此,才能保证人民在自己的国家享有充分的权利和尊严,才能为人民拥有幸福安详的生活打下基本的国家基础。问题的重要性还在于《零八宪章》并没有局限在民主、自由、法治、人权这些基本理念的讨论上,否则就会堕落到共产党玩弄华丽辞藻的水平上,中共十八大报告就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等写进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说这些华丽辞藻共产党玩起来也同样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但《零八宪章》并没有停留到纯粹的概念罗列上,而是非常具体的赋予这些概念以基本内涵,并开诚布公的提出十九条基本主张,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多党竞争、民主竞选、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等等,这就从根本上与共产党惯于玩弄辞藻的骗子手法区别开来。在当代中国文明史上,《零八宪章》,也只有《零八宪章》第一次非常系统的为亿万人民提供了一个真实可行的“中国梦”蓝图!

时至今日,已有一万三千多中国公民签署了《零八宪章》,这也充分说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彻底否定了中国现有的极权体制,自觉地把自己融汇到追求宪政民主的世界潮流之中。

而刘晓波先生的《真正的自由中国在民间》、张祖桦先生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都非常具体的回答了中国建立宪政民主体制的路径问题,这是他们对中国历史的巨大贡献。

张祖桦先生在其所著《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一书中指出,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有赖于发育成熟,功能健全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出现。而培育公民社会,并不是要发展出与国家作对的社会势力,而是要培育良性、健康、自治的社会因素。这种良性的社会因素能够有效阻止政治权力的过度膨胀,有效阻止政治权力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有助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其根本目的是要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平衡的和良性互动的关系,以克服此前由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的不平衡关系而产生的种种弊端。他还认为:中国现代化的主题不是要坚持某个政党的统治,强化某个阶级的专政,建立某种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应当是建立现代公民社会,现代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政体。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政体三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共生关系。没有公民社会的土壤,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政体就无法植根;没有市场经济的滋养,公民社会也难以生长、存续,宪政民主政体也无所依托;而没有宪政民主政体,就不能保障人权、产权、自由和社会公正,就不能遏止权利腐败、社会腐化,就不能保证社会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秩序。

在这段文字里,张祖桦先生提出要想铲除极权体制的腐土,就必须培育宪政民主的新土,而这种新的土壤就是建立公民社会。张祖桦先生说: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有赖于发育成熟,功能健全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出现。而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是一种市场、社会、国家各守其位、各负其责,三者之间保持协调、均衡、互补关系的状态。

他也一再告诫:要想在中国建立真正的宪政民主体制,唯有一步一个脚印的积累公民实践,建立公民社会。因为公民社会是极权政治的天敌。只有把极权体制的肥沃土壤彻底解析掉,极权统治才有可能最终崩溃,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建立真正的宪政民主体制的可能。也就是说,要建立真正的宪政民主制度,就必须有赖于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先行存在,在这一点上没有捷径可走。我们无论使用什么方式从事民主运动,都必须以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为唯一目的。刘晓波先生也曾指出当中国民间的权利意识和自由意识觉醒之时,推动中国变革的根本希望就不在官府而在民间。觉醒之后的国人,只有坚持体制外立场和持之以恒发出独立的声音,必将逐渐凝聚成组织化的民间压力。这才是催生民间的自发建设性力量的根本动力,也是使体制内部发生有益变化的最佳压力,是形成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的最佳方式。

现代民主国家实行的宪政民主政治的含义是,宪政包括以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为目的,创制宪法也即立宪,实施宪法也即行宪,遵守宪法也即守宪和维护宪法也即护宪以及发展宪法也即修宪等内容。梁启超的《立宪法议》里只描绘了一个如何制订宪法的路线图,他涉及的仅仅是宪政中的第一步即立宪。而宋教仁在《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里已明确阐述应如何实行宪政和宪政的具体内容。

经历百年挫折之后,刘晓波、张祖桦先生已认识到,宪政之所以在中国没有得以确立,关健在于近一百年来,由于救亡图存的现实压力,中国人的民族性已变得日益急功近利,只顾救亡而不顾启蒙,导致中国实行宪政的土壤和基础严重缺失。因此,张祖桦先生及时提出,中国要想顺利实现民主转型,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必须先启蒙公民意识,培育公民社会,积累民主实践。只有一个强大而成熟的公民社会在中国成长起来了,我们才可能使宪政民主制度建立起来,并长盛不衰。当年宋教仁先生临终之时还不忘对袁世凯说国基未固,宪政根基不稳,并不是他没有意识到在中国确立宪政制度的艰难,而是历史和现实都没有给他巩固宪政基础的机会,这并非是他个人的遗憾,而是几代中国人的悲剧。

张祖桦先生等人之所以再三强调我们一定要促使民间力量的成长,注重民主实践的积累,注重公民社会的培育,就在于他们已非常清楚地看到了百年中国宪政梦想一再遭遇挫折的症结所在,这是梁启超没有看到的,也是宋教仁没有看清楚的,汤化龙虽然已经意识到中国的问题所在,但历史也没有给他留下探索的时间,他把问题一直悬到了今天,所幸的是,今天我们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零八宪章》文本并没有指出结束一党专制的具体操作手段,未来中国社会转型到底是非暴力手段还是暴力革命,这并不需要大家进行成年累月的探讨。美国独立战争是用暴力方式赶走的英国殖民者,但它建立的却是民有、民治、民享三权分立的宪政民主制度,《独立宣言》在阐述人权方面达到的高度,我们至今都没有逾越。因为在独立战争爆发前,北美殖民地就已经拥有当时世界上最成熟的公民社会。而埃及在推翻穆巴拉克的独裁统治时,并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后来执政的穆斯林兄弟会政党,却只想按自身的宗教信仰去改变埃及人民,没有成熟的公民社会,就没有成功的社会转型。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客观上大大促进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快速成长。我们也已经看到,《零八宪章》发布五年多来,中国民间已在开展维权运动,建立公民社会上达成高度共识,现在越来越多的从事民主运动的人士已认识到,要想改变中国必须依靠民间力量的积聚,要想建立宪政民主体制,必须先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

从七九“民主墙”运动开始,到八九六四,再到九八组党,中国人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暴政的反抗和对建立宪政民主政治道路的探索,《零八宪章》正是对几十年来中国人这种不懈努力的经验教训的总结。《零八宪章》是中国当代宪政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未来民主中国的制宪大纲。如今,以公民维权运动为主导的零八宪章运动已呈风起云涌之势,中国人一百年来苦苦追寻的宪政梦想的实现离我们也已越来越近。

来源:民主中国

【零八宪章文本】

200812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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