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至今已有一年多,警方数据显示,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9月6日合共有10016人被捕,而在警人数字之外,警方前(7日)天重新拘捕一年前在大埔墟站示威现场被拘捕、但在拒绝保释后获得释放的11名男女,当中七人为学生,被告将于本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警方公布,在一万余名被捕人士中,有两成二人遭检控,所用控罪最多的,依次是「暴动」(687人)、「非法集结」(383人)及「藏有攻击性武器」(327人1)。
上述数字并未包括警方重新检控的11人。警方昨在社交网站表示,去年9月7日警方在港铁大埔墟站拘捕多人,部份被捕人及后拒绝保释(俗称踢保),但经深入调查后,警方7日以参与非法集结罪,重新拘捕并落案控告涉案的八男三女,年龄介乎15至49岁。
所谓「踢保」是指获保释的疑犯在按保释条件回警署报到后表明,不想就保释续期,若此,警方只可以拘留疑犯最多四十八小时,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若不检控,便须释放「踢保」人士,以保障获之保释人士不会浪费金钱和时间。过往,「踢保」的多是社运人士,犹于所涉事件多属轻微或罪证不足者,故此「踢保」后未闻有人重新被捕。但警方对反修例被捕者显然采取更强硬的零容忍态度,之前至少有一次重新拘捕涉及反修例的「踢保」人士。
警方在脸书上重申,绝不姑息任何违法行为,而「踢保」不代表终止调查,被捕人踢保后仍有可能被起诉。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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