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

香港人非法跨境案:家属恐“送中”成现实




被扣留者家属记者会上,多人声泪俱下。图片版权REUTERS
Image caption被扣留者家属记者会上,多人声泪俱下。
12名香港人上月23日涉嫌透过海路从香港潜逃台湾期间被中国海警拘捕。中国深圳市公安局周三(13日)发布声明,指广东海警查获12名“非法跨境人员”,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被当局刑事扣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同日表示,此12人并非民主活动人士,而是“试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令外界猜测他们之后可能会被加控与《国安法》相关的罪名。
其中6名被扣留者的家属在周六(12日)召开记者会,指控中国当局透明度不足,他们尝试自行聘请中国律师了解案件,但这些律师被中国当局警告,家属希望被扣留人士获得人权保障,可以接触家属和当局能以人道立场向被扣留者提供所需药物,并要求港府介入,把这些人接回香港受审。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上周五(11日)对事件表示关注,指12人未获准与律师接触,当局没有提供足够资讯,质疑港府保障港人权利的承诺,呼吁当局确保对被捕人士进行适当的法律程序。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不点名批评美国个别政客“说三道四”,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务,强调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对BBC中文表示,这次事件显示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法制差异,从聘请律师的自由度、疑犯被扣留的时间、疑犯被审讯时的透明度、以至其罪名可能随时更改,显示中国大陆对外宣称的“阳光司法”并不一定能够保障人权和公平审讯,正是去年香港人对《逃犯条例》的担忧。
被扣留者家属记者会上,多人声泪俱下。图片版权EPA
Image caption家属记者会上,大部分人也戴上口罩和墨镜。

这12人是谁?

根据香港政府的资料,这11男1女年龄介乎16至33岁,其中11人已被法庭下令不准离港,10人为被通缉人士。
他们大部分人是反修例运动中的“勇武派”示威者,早已被警方拘捕,但知名度不高。
其中,相对被较多人认识的是香港组织“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他早前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香港故事”曾经组织海外专家去监察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李宇轩被指是反修例抗议冒起的组织“我要揽炒”的成员,这个团队以推动国际动员,寻求外国制裁中国及香港政府为主要目标。
李宇轩之外的其他人捲入的案件,都是发生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所犯的罪名亦与《国安法》无关。
其中三人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则是去年12月参加示威时被搜出手枪、实弹的青年,他们分别被控无牌管有枪械、藏有攻击性武器及串谋有意图伤人等罪名。其他人则分别是被指控参与暴动、被搜出汽油弹或制作汽油弹的原材料等等。
一些香港示威者在反修例风波期间,因为不认为在香港得到公平审讯,而选择透过海路潜逃到台湾,被称作“港版黄雀行动”,但亲北京舆论质疑,这些人是“畏罪潜逃的罪犯”,认为他们犯法就应该受到制裁。
台湾政府虽然多度发声,表示对香港的抗议和民主示威的声援,但并不公开鼓励香港示威者以非法途径前往台湾。
有示威者关注被中国拘捕的12名潜逃台湾不果的香港人。图片版权EPA
Image caption早前的香港示威中,有人呼吁拯救这12名被中国当局拘留的香港人。

被捕后,这12人经历了什么?

据香港媒体报导,这12人8月23日从香港西贡出发,原计划偷渡至台军驻守的东沙群岛,再转船前往台湾本岛,但在南海水域被捕。
他们被拘留在中国广东的深圳公安局盐田分局,他们的家属在28日收到香港警方通知,得悉亲人在中国大陆被刑事拘留。
根据部分被扣留者的家属表示,他们中不少人,已委讬中国律师前往看守所,希望会面。但看守所要求出示委托书才能获准见面,其后当局称被拘留人员已委讬官派律师,并以案件“很麻烦”,要求有关中国律师不要处理这宗案件。
依据中国大陆法律,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只可以会见通过手续委托的律师,而不可以会见家人或其他任何人,通常也不可以与外界有任何电话和通讯联络。
部分家属在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陪同下在周六召开记者会,对这12人的安全和人权情况感忧虑。由于他们一直联系不到当局,也因为目前得不到有关被拘留人员的资讯,多人在记者会上落泪。
家属提出多项诉求,包括确保这12人的权利受到保障、让他们拥有自行聘请律师而非用官派律师、让他们可以致电家人、并促请港府介入把他们带返香港受审。另外,其中有三名被拘留人士因病或需服药,家属希望当局能协助把药送到他们手中。
香港政府表示,正积极跟进案件,指12名港人现时身体情况良好,已聘请中国律师做代表,驻粤办已接到其中10人的家属求助,可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港府表示,尊重并不会干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行动,并已把家属的诉求依照程序向中国大陆机关反映。
中国官方没有回应家属指控或是交代被大陆扣留的12名港人目前的处境和所需经过的法律程序。
深圳公安局盐口分局周日通报称,“公安机关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法律,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在个别案件中可以长达37天,公安机关需在时间内提请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逮捕,再继续侦查和决定嫌疑人是否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

中美外交风波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表示,12人未获准与律师接触,当局没有提供足够资讯,质疑港府保障港人权利的承诺,呼吁当局确保对被捕人士进行适当的法律程序。而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亦表示,合法政府无需围困和阻止公民离开,指这12名民主派活动人士被捕的事件,是香港人权状况恶化的又一可悲案例,促请中国广东当局确保有正当程序。
中国外交部驻香港公署发言人批评美方个别政客干涉中国内政,对一宗调查中的案件指手划脚、说三道四,署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发言人强调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保障疑犯各项合法权利,严格按照“一国两制”原则处理案件,美方无权置喙,又指美国自身经济社会问题不断,种族冲突频发、疫情严重,应集中精力处理国内事务,但有个别政客不务正业,异常关心干涉别国的情况,“却对本国存在的严重问题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求美国政客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摆正自己的位置,管好自己的事情”。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称,这案件涉及非法跨境,强调被捕者不是民主活动人士,他们是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

香港政界及法律界:《逃犯条例》的担忧出现了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对BBC中文表示,这次事件向香港市民呈现了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透明度和香港法制的差异,又指中国所提倡的“阳光司法”未必能保障人权和确保公平审讯。
他认为,这次家属未能为被扣留者聘请律师,而是由官方派遣律师,显示中国辩护律师制度并不完善,被告不能够聘用自己信任的律师做代表。
香港在普通法下,嫌疑人一般在48小时便会上庭,由独立的法院决定能否获准保释,就算不被保释被送往扣留,也会享有家属探治权,家属可定期探望疑犯,但在中国大陆,在这宗政治度高的案件中,家属在事件发生3周后,中国公安部门才有正式通报,家属担心这12人在被审问的期间,是否有充足的人权保障。
由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指控12人是分裂国家,令外界猜测他们会否被控以《国安法》等罪名,然而,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所涉及的罪行,是发生在《国安法》出台之前。
港版《国安法》登场、选举押后……香港的民主之路如何走下去?
张达明说,“去年《逃犯条例》修订,各界提出质疑否认正是担心类似这件事,当一个疑犯送返国内时,是否得到人权保障,港府当时就说相信大陆,但这次事件看到,在中国国内,法律写的是一套,执行的是另外一套,规则就算存在,也是由政权当下决定是否遵守。”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很难相信这12人是为了将香港分离于中国,他表示,香港政府认为他们所涉的罪行是在香港发生,如果中国是依法治国,似乎应该把他们送返香港按香港的法律处理。另一名民主派议员朱凯廸认为,中国外交部是把这些人扣上了“港独的帽子”,是把案件用作“反港独政治宣传”,他担心,这些人之后会好像之前的铜锣湾书店事件一般,被迫在中国官方媒体上认罪。他又指华春莹的言论似乎是在美国政府“斗嘴”,说明12人的命运已成为中共在外交上运用的筹码。
香港建制派政客、港区中国人大代表叶国谦认为,这12人被起诉非法入境罪的机会较高,而被起诉香港《国安法》的机会刚很低。根据中国法律,非法入境刑期一般为一年,情况严重可被判监两年至七年。
一名不愿意透露名字、有研究中国和香港法律的专家对BBC中文表示,中国当局以往处理这些香港人“弃保潜逃”的案件,一般程序较快,但此个案件涉及政治因素,似乎有意延长他们被扣留的时间,一方面是向其他香港抗议者作出警告,另一方面可能是希望透过盘问,得到更多有关港人潜逃台湾的情报。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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