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被控去年4次反修例游行中「煽惑、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案件周五(18日)提讯。他们在上庭前会见传媒,表示过去一年,香港人的集会及言论自由完全被剥夺。法官决定将4宗案件分开审讯,首宗案件预定明年2月16日开审。(刘少风 报道)
15名被告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区诺轩、梁耀忠、单仲偕、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
案件早前已转由区域法院处理,周五借用西九龙法院大楼提讯。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的区诺轩早前表示会认罪,法官准他继续保释至12月23日进行答辩,他周五不用出庭,其馀14名被告周五到法庭应讯。
他们上庭前会见传媒,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指,所有案件都是一年前发生,牵涉4次集会游行,只有去年8月18日的游行获发「不反对通知书」,过去一年,香港人的集会及言论自由完全被剥夺。
李卓人说:我想说的就是过去一年里面,根本整个香港没有任何我们可以行使宪法权利、集会的自由完全被剥夺,这个政府常常说,尊重《基本法》、尊重国际公约,共实全部都是大话,我们的权利被剥夺,今天我们要上庭,我们不知道整个诉讼有多久,但我们肯定一件事,就是我们应有权集会。
几十名民主派支持者到场声援,与被告一同高叫口号,大批警员在法院大楼外戒备。
口号:五大诉求!缺一不可!
约8名亲北京人士在法院外拉起横额及高叫口号,要求严惩黎智英等人。
法官高劲修负责审理案件,决定15名被告涉及的4宗案件要分开处理,将会先处理去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的「非法集结案」,控辩双方仍需要讨论下次开庭的时间。 依序最后审理10月20日的集会案件,4案都由同一名法官审理,首宗案件预定明年2月16日开审。
案件分别涉及去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及20日的游行。其中去年8月18日「流水式集会」,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区诺轩和梁耀忠,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
去年8月31日的案件则涉及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三人,他们同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去年10月1日的游行,黎智英、杨森、何秀兰、吴文远、蔡耀昌等共10人,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同案的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陈皓桓等,另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各被控一项属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去年10月20日的游行,杨森、社民连黄浩铭、吴文远等共7人,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及何俊仁,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他们亦面对交替控罪。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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