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定义,不承认记协、摄记协证件,被指变相强施「记者发牌」,香港记者协会等8个新闻业工会周四(24日)召开联合记者会表达强烈反对,怒斥警方连日误导欺骗公众,澄清修订旨在「处理」记者,扼杀新闻自由。会方提出三大诉求,包括要求立即取消修订。(李智智 报道)
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明报职工协会、壹传媒工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众新闻工会周四(24日)召开联合记者会,严正抗议警方强行修改「传媒代表」定义。
记协主席杨健兴表示,警方的修订变相由官方界定何谓记者,甚至或为实行官方发牌制度铺路,严重扼杀新闻自由。他代表在场8个新闻工会,要求警方立即取消修订,否则不排除透过法律途径处理,并促请必须停止划设采访区再筛选传媒进入采访区采访的做法;要求警方真诚实践一直以来向外宣称的「尊重新闻自由及传媒采访权利」。
杨健兴批评连日来警方就修改通例「严重误导及欺骗公众」。他强调,由5月起记协等4个新闻团体代表与警方管理层开会,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虽曾称「在采访现场要有识别记者的安排」,其中一个与会的新闻团体赞成,但没有详细交代理据,强调警方由始至终并无就修订谘询新闻团体,亦未曾就改动作解说。
对于警方称修订不影响记者在公众地方采访,杨健兴反驳「不符事实」。他称,警方过去一直滥用封锁区,范围相当大,目的是限制采访,不符合定义的记者需在区外采访。他指出,警察通例「如何配合传媒工作」部分,原先是「互谅互让,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但警方现于条文中加入「不影响行动效率」的前设,他担忧日后警方会将阻挠记者、要求记者离开的做法合理化。
杨亦指,警方多次强调示威现场有「假记者」混入人群,阻碍执法甚至袭击警务人员,认为仅属一面之辞,要求警方提供实证,强调与记协或摄记协毫无关连。他又指出,修订亦剥削学生记者的采访和学习机会,变相欺压未来新闻业的重要支柱。
杨健兴说:他们(警方)视记者为敌人,他们其实要「处理」我们,今次是处理传媒、针对传媒的改动。我们希望同业看清楚警方及政府的真正意图。警方过去如何去封锁采访区,不论你是有记者证与否,来自什么传媒,都是一样被限制。
本台记者提问关于外媒受到限制筛选,杨健兴表示,如果政府不像过往做法,并非一到来香港即可以进行采访,而是事前要做很多申请的话,很多国际传媒可能索性不来,势必影响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地位。
对于警方不承认摄记协的证件,摄影记者协会主席陈奕钊称,最受影响是一批自由工作者,因为他们没有特定的记者证,身上会持有采访当日代表机构发出的工作证明文件,警方截查时可能需要较多时间核实文件,变相扼杀采访空间和自由。他强调,申请摄记协记者证的条件严谨,学生记者不会获发相关证件。他忧虑未来大量记者因不被警方认可而被票控「限聚令」或被捕,而事实上「在修订前已经发生了」。
明报职工协会主席许芳文和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亦怒斥,警方过去在采访活动期间一直对记者辱骂和粗暴对待,包括在5月10日母亲节的示威活动中,无理截查记者,要记者跪下,更有警员向记者喷洒胡淑喷雾,有违于《警察通例》中与传媒「互谅互让」的守则,警方被多次投诉后仍毫无反省和改善。许芳文更质疑,警方藉修订扼杀真相曝光机会。
许芳文说:我想问警方,现在记者出在采访现场是否就是「原罪」?是否故意刁难前线记者,还是警方以截查为名,减少执法现场的画面,要避开镁光灯,这不禁令人怀疑警方有不可示人的情况。今次《警察通例》修订彷佛对传统传媒没有影响,但难保明日不会有「3.0」、「4.0」的版本,甚至有其他政府部门仿效。我们非常担心这次修订会打开一个缺口,甚至会出现「排除异见传媒」的名单,将来后患无穷。
记协正研究司法覆核警方是次修改《警察通例》决定。至于有否设死线,记协副主席陈朗升回应本台提问时称,仍在谘询法律意见,「一旦资料足够,就会作出行动」。
香港警方在周二(22日)向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和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发信,指将修改《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定义,只涵盖特定机构所发出的身分证明文件的记者、摄影师和电视台工作人员,包括「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媒机构」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现时「GNMIS」登记用户有205个,除主流媒体及主流海外媒体外,亦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等一众大陆媒体、建制网媒如港人讲地及HKG报;其馀网媒则有立场新闻、众新闻及独立媒体及HKFreePress等均属登记用户。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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