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9月30日),强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篇「刑事判决书」,涉及一宗所谓「寻衅滋事」案件;原来,大连市一名网络工程师姚永生,因为在八年间转发28篇推文,并原创了1篇文章,结果获刑半年。
「刑事判决书」指出,姚永生在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利用翻墙软件登录推特,关注了「纽约时报中文网」、「美国驻华使馆网」、「自由亚洲电台」等帐号,在八年间转发了28篇推文,并原创了1篇,就此成为了其「罪证」!「判决书」所罗列的「罪状」,包括「损害国家形象」、「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难怪有网民指出:按照这个迫害标准,恐怕很多人要被枪毙上十次了吧?
7月2日,强国嗌交部发布了一篇《关于涉华人权问题的各种谬论及事实真相》,称在中国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因言获罪。也难怪文章刊出后,大家觉得嗌交部当了7月2日是愚人节!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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