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被送中」逾4个月终于有结果。深圳盐田法院周三(30日)对邓棨然等10人组织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公开宣判,罪行较严重的邓棨然和乔映瑜分别入狱3年和2年,其馀李宇轩等人被判囚7个月。另外两名案发时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黄临福,当局决定不起诉,同日早上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随后会就在港涉及的案件上庭。警方召开记者会时透露,会让两人致电家人。有大陆知情律师和本台表示,刑期将会扣减扣押时间,预计最快李宇轩等8人将于2021年3月释放。(李智智 报道)
12名香港青年涉潜逃台湾期间遭大陆公安截获,秘密扣押逾4个月后,周一(28日)于深圳盐田法院审结,家属终于可以在新年前知悉宣判结果。
深圳盐田法院官网于周三(30日)上午11时许公布,涉及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即约3,066美金),被控同罪的乔映瑜则判有期徒刑两年,并罚款15000元人民币(即约2,300美金)。涉及偷越边境罪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及郭子麟,则各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即约1,532美金)。法院又透露,除香港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外,跟日前庭审一样,有被告人不知名「家属」旁听案件的公开宣判。
大陆律师:邓棨然和乔映瑜判刑太重
不愿意具名的家属委托律师向本台就整体判刑分析表示,刑期将会扣减扣押时间。按刑期推算,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及郭子麟最快将于2021年3月24日释放。至于该10人会被监禁地点,就暂时未清楚。
对于深圳盐田法院的判刑结果,该律师认为邓棨然和乔映瑜的判刑太重,如果仅仅是在结夥偷渡中购买船只或者驾驶船只,绝不构成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即是有罪,刑期太重」。
深圳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通告,对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的黄临福、犯罪时未成年的廖子文,以偷越边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廖子文及黄临福获不起诉 同日移交香港
香港警方同日中午12时见记者交代,接收「由内地执法机关送回两名疑犯」事宜。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表示,两名疑犯廖子文及黄临福,周三早上约11时由深圳警方于深圳湾口岸移交香港警方,及后往天水围警署,强调中港两地移交疑犯的程序,是一贯做法。
郑丽琪说:他们由内地执法机关转交香港警方处理,这是我们与内地机关沟通之后的一个安排。这两名人士在内地干犯内地的罪行,需要面对内部机关的司法程序,而这两人是通缉犯,所以内地完成司法程序之后,经过行政措施,交由香港警方处理,这是一贯的做法。
警方今日会先对二人作调查,明早就两人案件转介法庭,因疫情关系,两人或会于惩教署接受14日强制隔离。至于隔离地点,有待明日将消息提交法院后再作决定,目前两人身处天水围警署,可致电家人。警方表示,两人的家属有权前往探望。
港警:不排除会加控罪行
两人完成隔离后,需要面对在香港的刑事罪行审讯。郑丽琪称,由于两人弃保潜逃,缺席聆讯,待听取律政司意见后,不排除会加控罪行。
警方表示,廖子文(现年18岁)涉嫌串谋纵火,原定在今年6月在区域法院审讯。目前案件改于2021年1月再讯。另外黄临福(现年17岁)涉嫌企图纵火和藏有攻击性武器。至于其馀10人的罪行,警方表示会继续调查跟进,包括调查当中涉及偷渡集团犯罪行为。
日前,该10人开审时,深圳盐田法院表示「择期宣判」,家属批评无办法到法院旁听,认为大陆官方声称有家属旁听是与事实不符,当局是秘密审讯,司法过程不公不义。欧盟事后表明关注事件,指审判并非公开进行,各国外交代表和家属不能听审,各被告亦不能选择代表律师,呼吁中国当局确保程序公义和正当法律程序,立即释放12人。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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