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还柙20天 黎智英圣诞前准以千万港元保释

 

还柙20天 黎智英圣诞前准以千万港元保释还柙20天 黎智英圣诞前准以千万港元保释
 Photo: RFA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诈欺罪及《香港国安法》下的“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两项罪名,其律师周三(2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由国安法指定法官之一李运腾负责,法官批准黎保释外出。

控方在法官批准保释后,随即表示有意申请向终审法院上诉,申请上诉证明书,并引用《终审法院条例》第35条,要求法官下令维持羁押黎智英,但法官在听取陈词后拒绝受理,即黎可获准保释外出,和家人度圣诞。

不过黎智英的保释条件苛刻,包括要以合共1,000万港元现金及30万港元人事保释,期间须居于报称地址,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以及每周三次向警署报到。除向警署报到及到庭应讯外,不得离开住所。

黎智英也不得“从事任何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即不得会见外国官员,也不得接受电视、电台或网上访问,不得在纸本或网上发布文章,甚至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特。

黎智英自本月3日提堂后一直还柙,两项控罪都押后至明年4月再审,但法官早前两度拒绝其保释申请,把他还柙在荔枝角收押所,上周五(18日)更罕有把他转往高度设防的赤柱监狱。

在香港普通法原则之下,黎智英在被定罪前,仍是“无罪之身”,以往甚少被还柙人士在此阶段被送往高度设防的赤柱监狱,当局做法引人关注。

而上周三(16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发声明,表示会把黎智英列入“宗教良心犯”(Religious Prisoners of Conscience)名单,并要求中方释放黎智英。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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