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 7.1 示威者闯入立法会,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頴匡、艺人王宗尧等共 12人,被控「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及后再加控暴动罪,案件周五(18日 )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答辩的所有被告倾向不认罪,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6日再提讯。有被告呼吁外界,继续关注12名关柙于中国大陆的港青。(刘少风 报道)
香港反修例运动有多人被检控,其中去年7.1有示威者占领立法会。被控暴动罪的包括: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颖匡、艺人王宗尧、城市大学学生记者黄家豪、厨师罗乐生、车房工人周乐谦、运输工人何俊谚、「占旺女村长」毕慧芬、画家潘浩超、学生文家健、《热血时报》记者马启聪及地盘工人沈镜乐。他们的案件一并于周五再提堂。
法官拟将12人案件分拆再提讯
代表律政司的控方提出修订控罪,在暴动罪案件加入新增被告范俊文的名称,并将12名被告案件一并审理,因为是连续事件,有共同证人及连贯性,认为有合并需要。辩方没有反对。
法官认为,案件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发生在立法会及政府总部外;第二部分是发生在立法会内,而首部分只涉及第6被告「占旺画家」潘浩超。法官指根据案情,除了第6被告外,其馀被告不涉及第一部分的案件,不明白为何将案件一起审理,「要11位被告坐在法院看第6被告的审讯」,又称「不是所有影像都要向法庭展示,否则审几耐都审不完」。
代表被告A1黄家豪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同意案件分拆。法官称观察到只有被告黄家豪为记者,案件争议点或有所不同。被告A2罗乐生代表律师同意,被告A1及A2案件有独特性。
法官要求控方草拟分拆后控罪书,部分被告需时间索取法律意见,除了被告「占旺女村长」毕慧芬、画家潘浩超维持还柙,其馀被告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再提讯。
被告呼吁外界关注12港青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离开法院时向传媒展示手写标语「save12hkyouths 」,写上12位「被送中」港人的名字,她指过往上庭都会带这张标语,这是她是要表达的讯息。
大批市民到法庭旁听,包括王婆婆,在审讯结束后与刘頴匡等人握手拥抱。王宗尧支持者带著自制爱心牌到场,她称多次光顾王宗尧担任店长的茶餐厅,形容王宗尧好有心,「很多香港艺人都不敢发声。」
王宗尧接受访问时指,案件有新发展,法官会再开庭视乎如何将案件分拆。期间香港激进建制派人士,亲共团体「忠义民团」成员石房有(大波Man)在法院外出言侮辱及攻击王宗尧,但王宗尧的支持者立即阻止石房有。
王宗尧说:今天大波man到来我们这里撑场,都很担心他中武汉肺炎,希望他身体健康。(律师费筹募情况如何? )进展都还可以,因为原本很担心案件排期审讯,要把按金放在律师楼那里,现在已预备定一些钱,在一件事情中,有一定体会,就是知道我比较幸运,有很多其他被告,经历同样的经济困难,对一些无理控告,面对一些法庭审讯的时候,如果期间比较长,或者律师诉讼费比较严重的时候,他们未必有足够的支援,这方面我们都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王宗尧戴上黄色口罩出庭应讯,指以平常心面对,希望外界继续关注12港人及其他被捕人士的情况。
12人同被控暴动罪,以及「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指他们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及于同日逗留在会议厅时未有遵守秩序,或遵从立法会人员为维持秩序而发出的指示。其中城大学生记者黄家豪更被控刑事损坏,指他于同日同地,无合理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本《基本法》。画家潘浩超另被控于立法会外暴动、非法集结及刑事损坏罪。
法例规定,「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的罪名,最高刑期是监禁3个月;而暴动罪最高刑期是监禁10年。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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