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卫报》12月9日报导指,瑞士与中国之间一项秘密协议的全文首次被披露。该协议允许中国安全官员使用瑞士纳税人缴纳的税进入瑞士,并与当地政府希望驱逐的中国公民面谈。对此,瑞士移民部门的发言人在接受质询时表示,该协议与瑞士和其他数十个国家签署的技术性协议一样。他还强调,凡是处于危险之中的人,比如被中国迫害的藏人或维吾尔族穆斯林,都不会成为驱逐出境的候选对象,“也不会受到中国官员的审讯”。
报导指,这份为期五年的“再接纳协议”(Readmission Agreement)于2015年签署,于周一到期。该协议规定了中国代理人可以前往瑞士,并对瑞士当局希望驱逐的疑似中国公民进行面谈的条款。和瑞士与其他国家签署的50多项类似协议不同,这项协议从未被政府公布,甚至直到今年8月才得到公开承认。在为期两周的“任务”中,公安部的“专家”必须得到邀请,但一旦发出邀请,中国就可以选择自己的特工,而无需获得瑞士的批准。他们可以在没有正式身份的情况下进入瑞士,瑞士承诺对他们的身份保密。他们为瑞士当局提供的报告也须保密。
“重新接纳协议”是国际法的常规组成部分,但捍卫人权的人士表示,2015年瑞士与中国达成的协议并非互惠协议,和瑞士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协议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保护卫士组织(Safeguard Defenders)称,其他协议一般将相关外国官员的活动限于与被遣返者见面,而且必须是公开的官方活动,但与中国签订的协议过于神秘,更容许官员以非官方身分活动,实非寻常。针对相关报导在瑞士国内外引发的巨大争议,瑞士移民部门的一位发言人向法新社表示,与中方签署的是一个技术性协议,就像与其他几十个国家签署的协议一样。他还强调,凡是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如被中国迫害的藏人或维吾尔族穆斯林,都不会被驱逐出境,“也不会受到中国官员的审讯”。
瑞士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SEM) 信息和通信部副主任科曼(Reto Kormann)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解释说,“大多数国家只有在能够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下,才会想收回自己的公民。”他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与北京的协议只在2016年使用了一次。该部在一份声明中说,“两名中国官员随后在瑞士逗留了几天,共对13人进行了审问。”该部门还表示,协议文本被提供给任何要求的人。该部门强调,“没有迫切需要延长有关安排,这类程序并非必不可少”。该文本的发现和批评,促使瑞士联邦议会的议员们要求更多的监督,相关应该在未来几个月内得到讨论。
一些人权组织表示,瑞士可能会违反国际法中的不驱回原则,该原则禁止将难民强行送回或驱逐到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地方。人权组织担心,没有机制监督被遣返者返回中国后的待遇。“考虑到中国在被拘留者的权利方面令人震惊的记录,如果被遣返的人被拘留,他们可能会遭受酷刑或其他虐待,这也是一个合理的担忧,”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组织的发言人兰(Leo Lan)说。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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